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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法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第二天我又见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然后和他一起到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B座,看上次见面他提到的那个房子。这个房子是两室一厅的格局,两个卧室看上去都很舒适,客厅也宽敞明亮,室内摆设也很讲究,各种家具色调和谐,光线从宽大的窗户中透进来。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这房子都很令人满意。如果我们租下这里,租金也不算高,价格非常合适,于是我们当场就把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从我原来的住所搬了出来,住进了新租的房子。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把他的行李——几只箱子和旅行包一块儿搬了进来。我们花了一两天的时间,布置安排室内空间,等一切就绪之后,生活也逐渐安定下来。我们也逐渐熟悉了这个新环境。

没用多长时间,我发现福尔摩斯其实挺容易相处。他的性格谦和沉静,生活很有规律。一般情况下,他会在晚上十点以前睡觉,往往早晨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门了。有时,他整天待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会外出散步,并且走得很远,他好像常常走到伦敦的贫民窟一带。他工作起来精力非常充沛,干劲儿十足,远远超过一般人;但如果情绪不高,他会整天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很少说话,一副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的样子。而每逢这种情况,我能从他的眼里看出一种茫然的神色。要不是对他平时生活有所了解,我甚至会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习惯。

在一起生活几个星期之后,我对福尔摩斯先生的个人兴趣和生活目的越来越感到好奇。他的相貌和外表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身高六英尺,身体瘦削,因此看上去格外颀长。除非遇到难题,或者他情绪不高的时候,他的目光大多时候都是炯炯有神的;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显得机警而果断。他方方的下颚有些凸出,这说明他有坚韧的毅力。虽然他的双手布满了墨水和化学药物的斑点,但是一旦摆弄起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他的双手又会显得极其灵巧敏捷。

我对我的室友充满了好奇心,总是想方设法让他谈谈他自己,也许我因此会给人留下爱管闲事的印象。在此之前,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难耐,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勾起我的兴趣。总之,我的生活被单调乏味充斥,甚至没有朋友来访,只有在天气特别好,并且我的健康又允许户外活动的情况下,我才到外面去转一转。所以,我对福尔摩斯的个人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此,当时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揭开这个秘密。

正如我的朋友所说,福尔摩斯先生确实不是研究医学的。有一次他回答我的问题,证实了斯坦佛的看法。至少他不像是为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进行他的研究,也不像是想通过这种方法进入学术界,但他对他的研究工作充满了惊人的热情,而且常常有重大发现,并且在某些奇特的领域,他拥有的知识非常渊博。可以肯定的是,没有特定的目标而泛泛读书的人,其所获得的知识不可能非常精确、完备。而且,人们愿意在细枝末节上下功夫,通常都是为了某个具体的目标。

我发现福尔摩斯先生对某些领域的知识惊人地无知,就如同他在某些方面的知识储备特别丰富一样。比如对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的知识,他几乎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居然还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谁,做什么工作的。最让人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又发现他居然不知道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在19世纪,作为一个有知识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运转的道理,实在是一件令人难以理解的怪事,尤其当这事还发生在一个知识分子身上。

对此,福尔摩斯先生微笑着对我说:“我发现你好像非常惊讶。其实,我会选择尽量遗忘很多知识。”

继而,他又解释说:“事实上,我认为人的脑子是一个容量有限的空间,你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而必须有选择地吸收知识,如果不加选择地一概吸收,那样做无疑是不明智的,你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留下的也会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杂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所以,我们一定要进行非常仔细的选择,吸收那些对我们来说有用的东西,而将那些对我们无用的东西抛弃。如果你认为大脑的空间具有弹性,因而是可以任意扩展的,那你就错得离谱了。总有一天,随着你大脑空间吸收的新知识的增加,你会逐渐忘记很多以前熟悉的东西。而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无用的东西排斥有用的东西。”

“问题是,”我争辩说,“那是太阳系的问题!”

福尔摩斯先生有些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你说的这些与我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即便地球围绕月亮转,这些对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

虽然我很想问问他到底在做什么工作,但我从他的言行中发现这些问题可能会引起他的反感,因此我力求从我和他的谈话中找出一些可以推理的线索。他说他不去追求那些与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由此他所掌握的一切知识自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东西。

我暗暗地把他提及过的、他相当了解的学科一一列出,并抄下来,写完之后一看,我感觉实在太好笑了。事实是这样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能够熟练运用的知识:

1. 文学知识——无。

2. 哲学知识——无。

3. 天文学知识——无。

4. 政治学知识——浅薄。

5. 植物学知识——相当片面,不过他对莨蓿制剂和鸦片十分了解;毒剂知识一般,实用园艺学知识少得可怜。

6. 地理学知识——实用性知识丰富。他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同的土质。他能够根据散步时溅在身上的泥点儿的颜色和硬度,告诉你是在伦敦还是在其他地方溅上的。

7. 化学知识——渊博。

8. 解剖学知识——精深,但并不系统。

9. 惊险文学——非常广博,他熟悉近一个世纪发生的几乎所有恐怖事件。

10. 小提琴拉得相当不错。

11. 善用棍棒,熟练刀剑拳术。

12. 英国法律知识——丰富实用。

当我写下上面这些东西之后,我觉得有些失落,便随手把它扔在火里,自言自语道:“就算我把这些东西联系起来,也无法确定到底是什么职业才会需要它们。既然它们对我揭开福尔摩斯的秘密什么作用都不会起,那么我干脆放弃这种努力算了。”

在前面我提到过福尔摩斯先生拉小提琴的事。不得不说,他的小提琴确实拉得很不错,但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他拉小提琴透着古怪。虽然我知道,他可以拉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我曾请他拉过门德尔松的短歌以及一些他也喜欢的曲子。可是,他独自一人却很少拉什么像样的乐曲,更不拉脍炙人口的曲子。每当黄昏时分,他常常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随意拉着放在膝上的小提琴,琴声时而高亢,时而忧郁,时而古怪,时而又欢畅。这些琴声听起来显然受他当时的情绪所控制,但不知道是助长还是排遣了他的情绪。虽然我很讨厌他那些刺耳的独奏,但又因为他常常在独奏之后,再拉几个我喜欢听的曲子,好像要补偿我似的,所以我也就不再对他的这种行为说什么。

在一起生活两个星期,没有任何人上门拜访,我便以为福尔摩斯也和我一样没有朋友。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他其实认识许多人,这些人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个人面色苍白,长相丑陋,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称他为雷斯垂德先生。他每星期过来三四次。一天早上,家里来了一位年轻时髦的姑娘,坐了半个多钟头。当天的下午,又有一位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老人过来,他的样子与犹太小商贩很像,看起来精神很紧张,身后还跟着一个衣着不甚整洁的老妇人。还有一个满头白发的绅士来访;一名身穿棉绒制服的列车员也来访过。

这些人一来,福尔摩斯就要求使用客厅,于是我只得回到我的卧室,虽然他常常向我道歉,觉得他的事情给我带来了不便。他是这样说的:“这些人都是我的客户,我只好利用客厅作办公的地方。你可以去自己的房间待着。”这使我有了直接让他回答我的问题的机会,但出于礼貌,我没有坚持让他袒露心扉。我想,他不说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一定有什么原因。但没过多久,他主动和我谈到了他的职业,这改变了我原来的某些想法。

我还十分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要早一些,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饭。因为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房东太太就没有安排我的座位,也没有为我准备咖啡。我很郁闷,便马上按铃告诉房东太太,准备我的早餐。我在等待早餐的时候,从桌上随手拿起一本杂志打发时间,而我的合住伙伴福尔摩斯先生却吃着面包,一言不发。我在杂志上发现一篇被人做了记号的文章,于是我先阅读了它。

这篇文章的标题起得有点夸张,称为“生活宝典”。它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一个善于观察的男人,时时对自己身边的事物加以系统的观察,最终会获得巨大的收获。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是虽有独到之处,可是结论也不免有些荒唐。文章的论证紧凑、严密,没有明显的毛病,但其推论在我看来却有点差强人意,有夸大其词之嫌。本文作者声称可以通过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抖动以及眼神的转动将其内心深处的想法推测出来。他还认为,欺骗一个受过观察和分析训练的人是不可能的。我感觉他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几乎与欧几里得定律一样准确无误。对于那些没有摸清他推理过程的外行来说,这个结论着实有些惊人,他们由此还把他当作一个会招魂的巫师。

我发现该文的作者写道:“逻辑学家通过一滴水就可以推测出它是来自大西洋还是尼亚加拉瀑布,而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以及尼亚加拉瀑布。生命可以看作是一条很大的链条,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我们就会将整个链条的特性推想出来。推断和分析是一门科学,只有经过长期耐心的钻研才可以掌握,但是生命是有限的,无法给我们凡人很长的时间来完善这门科学。在还未转向制造巨大困难事物的道义以及精神方面之前,初学者还是先从掌握较为粗浅的问题开始比较好。让他在见到一个凡人的时候,一眼就能够看出他的经历以及所从事的行业。乍一看这样的锻炼似乎有些让人难以置相信,可是它却可以让人的观察力变得更加敏锐起来,还能教会人们向哪里看以及看些什么。通过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大拇指和食指上面的老茧、表情、衣袖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哪一样都可以准确无误地看出他的职业。假如将全部的情形都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有能力的调查者了解清楚,那简直就是非常奇怪的事情了。”

我实在无法看下去了,就把杂志使劲地往桌上一摔,大声说道:“狂妄至极,垃圾!我发誓我一辈子也没有读过这种垃圾文章。”

“你说的垃圾文章是哪一篇啊?”福尔摩斯先生问道。

“就是这篇。”我坐下来开始吃早餐,还用小汤匙指着那篇文章,“我想你应该读过了这篇文章,因为你还在上面做了标记。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不过它还是让我生气。显然易见,这是哪位不干实事的人吃饱了撑的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挖空心思想出来的一套似非而是的妙论,事实上一点儿也不切合实际。我让他说出地铁三等车厢同乘人的职业,哪怕是下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这样你会输得倾家荡产的,”福尔摩斯告诉我,“其实,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什么,是你写的?”

“不错。我在观察和推理这两方面都很有天分。你可能会觉得我在文中提到的那些理论是异想天开,其实它却非常具有实用价值。我一直都是靠它养活自己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无比困惑地问他。

“实话实说,我的职业可能是全世界独一家。这样说吧,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或许你能了解这是个什么工作吧。在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难题时就会来找我,我就会想方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当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摆到我的面前时,我一般都能凭借我对犯罪历史的了解,引导他们回到正道上去。所有的罪行就像一个家族有相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耳熟能详,却破译不了第一千零一件案子,那真的是很奇怪了。最近,著名的侦探雷斯垂德就深陷一桩伪造案之中,于是他就来找我调查此案。”

“那么,还有其他人来找你吗?”

“其他人多半是经由私人侦探所推荐而来的。他们都是遇到了一些麻烦事,需要人指点。我在听了他们的故事后,会给他们提供各种建议,如此这般,我就可以挣钱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别人面临的却无法解决的多种问题?”我问他。

“可以这样理解。因为我天生就有一种直觉。如果遇到了稍微复杂一些的案件,我就得四处奔波,亲自到犯罪现场考察。事实上,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可以应用到各种案件的侦破中去,它们往往可以有效地解决问题。在那篇文章里,我使用的推断法虽然令你生气,但对我的工作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我与生俱来的第二天性就是观察力。我记得咱们初次会面时的场景,我对你说你是从阿富汗过来的,当时你还吓了一跳。”

“当时我认为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当然不是。我稍微推理一下就能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这是我长久以来养成的一种习惯,往往某种想法从脑海中一掠而过,我就能据此得出某些结论,而不用经过中间的某些环节。你一定很好奇我是怎么做到这些的,我告诉你我的推理过程:‘这位先生有军人的气概,并且是从事医务工作的,他必定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是不是皮肤本来的颜色,因为他的手腕皮肤是金黄的,由此可见他刚从热带回来。此外,他憔悴的面容清楚地说明了他曾经受过磨难和疾病的折磨。他左臂的动作僵硬、不自然,说明左臂受过伤。那么,综合这些推理结果,一个英国的军医曾在热带的某个地方经受过苦难,并且手臂还受了伤,那么可以推断出像这样的地方就比较少了,那么这会是什么地方呢?结论自然是阿富汗了。’我做出这一连串的推理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当我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难免吓你一跳。”

我恍然大悟地说道:“听你这么解释之后,这事还真是挺简单的。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那个杜班。我没有想到小说之外居然还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真是让人意外。”

福尔摩斯将烟斗中的烟丝点燃,然后站了起来,说道:“你肯定觉得把我比作杜班就是在称赞我了。可是我在我眼里,杜班实际上是一个蠢人。他沉默了半天后,才一语道破了别人的心事,我认为耍这种伎俩真是有点儿做作,同时也过于浅薄。毫无疑问,他在分析问题方面是有些天分,不过也绝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高人。”

“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我问他,“如果读过,我想问你一下,你认为勒高克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对我的问话嗤之以鼻。他无比轻蔑地评价道:“勒高克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绣花枕头。他只有一样让我服气,那就是他的精力。我对那本书毫无兴趣。假设去辨别一个无名的罪犯,我只需要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可勒高克却需要用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来过这一关。它完全可以作为一本反面教材供侦探们使用,教导他们避免干哪些蠢事。”

我所佩服的两个人物居然被他如此轻率地给否了,我不由得无名火起,于是我走到窗口,望着窗外热闹的街道,喃喃自语道:“这个人也许很聪明,可是却太过于妄自尊大了。”

“好长时间以来,一直没有罪犯出现,尤其是没有罪案发生。”他不满地抱怨说,“做我们这行,光是头脑灵活不管用。虽然以我的能力要想出名并非难事,尤其是像我这样在案件的侦破上既做过深入研究,同时还有如此的天赋。可结果呢?我竟没有可以侦查的案件,或者只有那些充其量也不过是些作案动机异常简单的小案,就连苏格兰场的官员都能够一眼识破。”

他这一番话,让我无言以对,心想最好换个话题。

我指着一个体格魁梧、穿着很简朴的人说:“我不知道那人在找什么!”那人手中拿着个蓝色大信封,正在街那头焦急地一边走着,一边看着门牌号码。一看就知道分明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说的是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曹吗?”

“他是在说大话吧!”我心中暗想,“他明知我没有办法证实他的猜测。”

这个想法还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消逝,就见到那个人看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后,飞速穿过马路走了过来,然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爬楼的脚步声。很快我们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并伴随着一个低沉的说话声:“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走进房来后,就把一封信交给了我合住的伙伴福尔摩斯先生。

在我看来,现在正是打击福尔摩斯自信的大好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时绝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他:“小伙子,你是干什么的?”

那人粗声回答道:“先生,我是信差,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一边问他,一边眼观六路,还瞟了我合住的伙伴一眼。

“军曹,先生。我曾在皇家海军陆战队的轻步兵部队中服役,先生。你不需要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按之前已经形成的习惯将双脚跟一碰,举手向我们敬了个礼,然后走了出去。 etgnxf31DXtzDz6Og1ENidnxTSUdtgytFRjIwDIAAP8Nw6JlKu5xBgjpazlz7S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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