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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复仇天使之死

我们制服的那个罪犯疯狂地进行了抵抗,不过可以看出这并不是向着我们其中的任何人而来的,因为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力气的时候,便开始微笑,那笑容是非常的温顺;而且他还表示,希望他在进行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到我们。他和福尔摩斯说:“我想你一定会把我送到警察局里吧。我的马车就停在门外。假如你们松开我的腿,我会自己走出去上车的。我肯定不会像刚才那样轻易就被抬起来了。”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好像觉得这种要求过于大胆了。可是福尔摩斯却马上同意了罪犯的这个要求,把他脚腕上捆扎着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伸展着自己的双腿,就好像在证明它们确实又重新获得了自由。现在我还能记得很清楚,当时我望着他,心中暗想,他也许是我见过的最魁梧、强健的人了。他的黑红的脸膛饱经风霜,可是他的表情特别的坚决又充满活力,就如同他的身体一样让人诧异又不能忽略。

他看着我的同伴,满怀钦佩之情,说道:“假如警察局长的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觉得最合适的人选一定是你了。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你确实用了特别谨慎而且周密的办法。”

福尔摩斯向那两个侦探说:“最好你们能跟随我一起去。”

雷斯垂德说:“那让我来赶车吧。”

“太好了,葛莱森和我们一起坐上车,另外还有你,华生。你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很大的兴趣,最好你也同我们一起去吧。”

我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儿要逃跑的企图,他坚决而安静地走进了那套之前属于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去坐在了车夫的座位上,扬鞭催马前进,没多长时间,我们便到达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一位警官记录了罪犯的姓名,还有他被指控谋杀的两个人的姓名。这位神情冷淡、面色白皙的警官用机械而呆板的方式履行了他的职务,然后说:“在本周内会将犯人提交到法庭进行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吗?可是我一定要提前告诉你,你所有的话都会记录在案,也许还会用来作为将来定罪的重要依据。”

我们的罪犯不慌不忙地说:“先生们,我确实有很多的话要说,我愿意一字不落地全部说出来。”

警官问:“你也可以选择审讯的时候再说,那样不是更好吗?”

罪犯却说:“可能我永远都不会受到审讯了,你们不用感到惊讶,我并不是要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便用那凶悍而黝黑的眼睛望着我。

我说:“没错,我是医生。”

“那请你过来按一下。”他微笑地说,用他那被铐着的手,向自己的胸口指了指。

我走上前去,伸手按了按他的胸部,我马上就感觉到他胸膛里面有着不同寻常的跳动,胸腔有点震,就如同一架大功率的机器在一座不结实的建筑里面开动一样。房间里非常的安静,我似乎可以听得到他胸膛里轻微的嘈杂声。

我喊道:“什么,你患了动脉血瘤!”

他表情平静地说:“他们都是这么说的。就在上个星期,我去看过医生,他说,用不了多长时间,血瘤就会破裂了。这种病我已经得了好多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糟。我认为这种病是我在盐湖城的大山里面,四处奔波,无衣无食造成的。值得庆幸的是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任务,不管我什么时候死,都已经不重要了。我高兴的是在我死之前,可以将这件事情完完整整地说出来,死后也可以有个记录。我并不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我不想在我死以后让人们这样认为。”

两个侦探和警官马上紧张起来,他们商量一下是否可以让他将自己的故事全部都说出来。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一定会突然恶化吗?”

我非常确定地说:“没错,的确是非常危险。”

警官说:“假如情况确实如此的话,为了维护法律,很显然,我们应该首先得到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完全可以自由地交代了。可是,我再一次提醒你,你说的一切都会记录在案的。”

“请让我坐下来讲吧。”说着,罪犯一点儿也不客气地坐了下来,“这个血瘤病轻易就会使我感到疲乏,更何况在半个小时之前,我还和你们大战了一场,这样会让病情更加严重的。我是已经快要死的人了,和你们说谎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保证,我所讲述的每一个字,都千真万确。听我讲述完以后,你们如何处置,我都已经不在乎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了这些话,便靠在椅背上,讲述了下面这些让人震惊的供词。他在进行讲述的时候有条有理,从容不迫,似乎他所讲述的事情平淡无奇。我可以保证这篇补充供词的真实性,因为这是我乘机在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一字不落地抄录下来的。他把这个罪犯的供词,完完整整地记录在笔记本上,和侯波讲述的完全一致。

他说道:“我为什么会如此恨这两个人,也许对你们而言,这可能不算什么。他们恶贯满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把两个人都给害死了——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所以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这也是罪有应得。从他们犯下罪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太长时间,我又不能拿出任何的罪证,到法庭上去控告他们。可是我很清楚他们是有罪的,我决定要一个人来承担起法官、陪审员以及行刑的刽子手的角色。我相信,假如你们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换成是你们,你们肯定也会做出像我一样的选择。

“我刚才说的那个姑娘,本来在二十年前是要嫁给我的,但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锥伯,最终她带着仇恨死去。我当时从她的遗体上将这个结婚指环取下来的时候,我就发誓,我一定要让锥伯临死的时候看着这只指环死去,我要让他在死的时候明白,他是由于自己所犯的罪恶而受到的惩罚。我不惜一切代价不停地奔波追踪着锥伯以及他的帮凶,我找遍了两大洲,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将他们找到了,这只戒指一直带在我身边。他们四处奔波,试图要把我拖垮,但是他们却枉费心机。即使我明天就死——这是非常有可能的,可是在临死之前,我感到特别满意,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并且还完成得非常出色。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并且还是我亲手将他们杀死的,除此之外,我已经别无所求了。

“我只是一个穷光蛋,他们却都是有钱人,所以对于我来说,到处不停地追踪他们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当我追到伦敦的时候,手里一分钱都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得先找个工作,以便来维持生活。赶车、骑马,对于我来说,就如同走路一样,再平常不过了,于是我就去一家马车厂里面找工作,没用多长时间就找到了。我会在每个星期向车主缴纳一些租金,剩下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即使剩不下多少钱,我还是可以勉强维持生活。我遇到的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记不清道路。在全部道路复杂的城市里面,我认为再也没有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随身带着一张地图,后来我对一些大的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熟悉了,工作就一点一点开始顺利了。

“就这样,我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两个仇人的住处。他们就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佰韦尔地方的一家公寓里面住着。我想,只要能够把他们找到,他们就会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现在留了胡子,他们肯定认不出我了。我非常密切地对他们进行跟踪,等待时机下手。我暗下决心,这一次绝不会再让他们逃掉了。

“即便这样,他们还是差点儿溜掉了。在伦敦城里面,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会跟到哪里。有的时候步行,还有的时候赶着马车。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赶马车,因为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逃脱了。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会有生意了,只有在夜间或者清晨的时候我才可以拉点儿活,赚点儿钱,可是我就不能向车主及时缴纳租金了。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我可以亲手将仇人杀死,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他们俩特别的狡猾,肯定也察觉到了似乎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他们从来都不单独外出,夜里也从来不出去。大约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我每天都会赶着马车跟在他们的后面,却一直都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会喝得大醉,但是斯坦节逊却一点也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但是一直都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下手。但即使如此也并没有让我灰心失望,因为我知道,报仇的时刻很快就会来到。胸口里的这个毛病是我唯一担心的事情,说不定哪一天血瘤会提早破裂,那么,我复仇的工作就没有办法完成了。

“终于,在一天傍晚,我正赶着马车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徘徊——那条巷子叫作陶尔魁里,突然发现一辆马车赶到了他们居住的地方。一会儿的工夫,就看见有人提了一些行李走出来,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了,他们一起上车而去。我立刻快马加鞭地跟上去,跟那辆马车保持比较远的距离。我当时感到非常不安,担心他们又会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便下了车。我也停了下来,又找来一个小孩帮我将马拉住,接着我便跟着他们走到了月台。他们所说的话被我听到了,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一班车,几个钟头之后还会有第二班车,斯坦节逊看上去显得非常沮丧,可是锥伯看上去却很高兴。我夹杂在车站拥挤的人群里,距离他们特别近,所以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得很清楚。锥伯说,他有一点儿私事要去办理,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他立刻就会回来。他的伙伴提醒并阻止他说,他们曾经说好无论走到哪里两人都要在一起的,绝不能单独行动。锥伯却回答,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一定得单独去。之后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我就没有听清楚了,然后就听见锥伯破口大骂,说斯坦节逊只不过是他雇用的一个仆人而已,还装腔作势,现在反倒责怪起他来。这位秘书先生只好闭上嘴,然后与他商量,如果他误了最后一班火车,就去郝黎代旅馆找他。锥伯说,十一点钟之前他肯定可以赶回车站的,之后他便转身走出了月台。

“这真是非常难得的下手的好机会,简直是千载难逢!我的仇人已经在我的掌握之中了。如果他们一直在一起的话,可以互相帮忙,可是,他们一旦分开,他们就凶多吉少了。即便如此,我也没有鲁莽行事。我很早就制定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候,一定要让仇人知道究竟是谁将他杀死的;要让他清楚受到这种惩罚到底是因为什么,否则,复仇就不能算是成功的。复仇的计划很早就安排得非常周到详细,按照这个计划,我要让伤害到我的人可以有机会明白,现在是他们得到报应的时候了。非常巧的是,几天前有一个乘坐我车子的人,他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了几处房屋,将其中一处的钥匙落在了我的车里面。虽然当天晚上我就把这把钥匙还给了他,但是在给他之前,我已经照它弄了一个模子,又配了一把钥匙。这样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能够找到一个靠得住的地方,可以自由地做我自己的事情,而不会受到任何阻碍。现在我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要如何才能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子里面去。

“一路上,他一边走一边喝,时不时地到一家小酒店里。在最后一家停留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等到他出来的时候,他东倒西歪,显然喝多了。这个时候刚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停留在他的面前,他便招手坐了上去。我紧紧地跟在后面。距离他非常近,我的马的头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最多也就一码远。我们从滑铁卢大桥经过,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的路。之后我惊奇地发现,我们居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猜不到,他回到那里去到底想要做什么呢?我便继续跟着他,距离这座房子约一百码的位置,我将车子停了下来。他进了这座房子,马车就走了。可以给我倒杯水吗?我的嘴唇干得受不了了。”

我便给他倒了杯水,他一口气全部喝光了。

他说道:“谢谢,好多了。我在外面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也许时间还会长一点,忽然有一阵吵闹声从房子里面传出来,听上去似乎有人在打架。后来,大门猛地被打开,有两个人出来了,其中一个是锥伯,另外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我以前未曾见过这个人。只见小伙子将锥伯的衣领揪住,推着他走到台阶边,用力一搡,紧接着又是一脚,一直把锥伯踹到了大街上。他手里晃动着木棍大声喝道:‘混蛋!我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一顿,看你再敢污辱良家妇女!’小伙子怒气冲天,如果不是这个坏蛋拼命地拖着两条腿逃到街上,那小伙子一定会用棍子将他打得半死。锥伯一路逃窜到转弯的地方,刚好看到了我的马车,他立即招呼我,一下子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当时简直欣喜若狂,心怦怦直跳,感觉心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我当时真的担心在这关键的时刻,我的血瘤会迸裂。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着,计划着如何才能更加妥当。我完全可以把他拉到乡下去,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与他算一笔总账。我当时都已经决定要这样处理了,忽然,这个难题他帮我给解决了。他又犯酒瘾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的外面停了下来。告诉我停在那里等着他,他就走进去了。在里面待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到酒店打烊,他从酒店里面出来的时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我看着他,心中暗自高兴,这一次,他一定无法逃脱了。

“你们可能会认为我会趁他毫无防备时一刀解决了他,不会,如果那样做,不过是死板地执行了严肃的审判而已,我不会那样处理的。我之前就已经计划要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可以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还可以保住性命。事情是这样的,当初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差事都做过。我曾经在约克学院的实验室里做过看门人和清洁工。有一天,一位教授在讲解毒药,他给学生们看一种叫作生物碱的东西。这是他在一种毒药里面提炼出来的,南美洲土人用这种毒药制造毒箭,毒性特别强,只要沾上一点儿就可以置人于死地。我记住了放毒药瓶的地方,教授等人走了以后,我便去倒了一点儿出来。你们无法想到,我的配药技术特别的高明,我将这些毒药制成了一些易溶的小丸。我在两个盒子里各放进去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看上去一模一样,但是没有毒的药丸。那个时候我就决定,有一天我把仇人找到,给这两位先生每人分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服一粒,剩下的那一粒我就自己服用。这样做的目的,就如同把枪口蒙上手帕之后再射击是一样的道理,既能把人置于死地,也没有任何动静。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将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一直带在身边,现在我终于等到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那个时候已经过了午夜,快要一点钟了。那是一个凄风苦雨的深夜,风一直不停地刮着,倾盆大雨也一直没有停。虽然景象非常的惨淡,但是我愉快的心情却无法形容,几乎高兴得要放声欢笑。先生们,假如你们一直都在朝思暮想地想做成一件事情,盼望了二十多年,忽然有一天,它即将要实现了,你们的心情能不激动吗?我点上一支雪茄抽着,借着烟来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因为过度的激动,手不停地在颤抖,太阳穴都在突突乱跳。就在我赶着马车向前走的时候,在黑暗中,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还有可爱的露茜,他们高兴地看着我。真的,我看得非常清楚,就如同我这时在这间屋子里很清楚地看见你们一样。一路上,他们始终都在我的前面,他们一边一个地跟在马车的两边,一直跟着我到了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四周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哗哗的雨声以外,听不到一点儿其他的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看了一眼,锥伯睡得很熟,蜷缩成一团。我过去推了推他的胳膊说:‘到了,该下车了。’

“他说:‘知道了,车夫。’

“他肯定认为他已经到了刚才所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什么都没说,就从车里走下来,便跟着我走入了屋前的花园。这个时候,他还有些站立不稳,头重脚轻。我只好搀着他,防止他摔倒。走到门口,我将门打开了,把他带进了前屋。我向你们发誓,这一路上,一直都是费瑞厄父女在我们前面引领我们的。

“‘为什么会这么黑。’他不停地跺着脚。

“‘不要着急,很快就好了,’我擦着了一根火柴,点亮了一支随身携带的蜡烛。我将脸转向他,举着蜡烛照着我的脸,对他说:‘可以了,伊瑙克·锥伯,你现在可以看看我是谁了!’

“他迷迷糊糊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他的脸上露出了恐怖的神情,整个脸全都痉挛起来,看来他已经认出我来了。他吓得面色如土,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只见一颗一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上,牙齿也不停地在打着架,发出咯咯的声音。我见到他现在这个样子,忍不住靠在门上大笑起来。很久前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让人最痛快的事就是报仇,可是我没有预料到竟然会有如此美妙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你总是侥幸地逃脱。我盼今天已经很久了。我们两人中会有一个永远都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不停地向后倒退。他认为我疯了,通过他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来,他以为我疯了。那个时候我确实如同一个疯子,太阳穴上的血管怦怦不停地跳,就如同有个铁匠正在挥着铁锤敲击我的脑袋。我认为,如果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让我能够稍微轻松了一点,我的病也许那个时候就会发作。

“‘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大声喊着,转过身将门锁上,把钥匙举到他前面晃了晃,‘上帝的惩罚实在是太慢了,幸运的是,你现在终于落网了。’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不停地颤抖着,他试图请求我放了他。可是,他也看得出来,乞求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他问:‘你是想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将你除掉实在没有必要用谋杀这么严重的词。将一只疯狗杀掉,能算是谋杀吗?当初,你将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个被残忍杀害的父亲身边拖走,你还把她抢到了你的那个无耻的新房里面去,你对她可曾有过一点儿的怜悯?’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她父亲!”

“‘她那纯洁的心被你粉碎了!’我高声喝道,我把毒药盒子递到了他的面前,‘让上帝来裁决吧。你从中间挑一颗吃下去。这两颗药丸,有一颗可以要了你的命,还有一颗可以让你活命。你先挑,剩下的一颗我吃。让我们来看看,上帝到底是不是公道的,反正咱们都是在碰运气。’

“当时他吓得大声呼叫,求我放了他。我拔出刀来,指向他的喉咙,他才一声不吭地服下了一颗,我便吃了剩下的一颗。我和他面对面站着,一句话也没有说,大约有一两分钟的时间,等着看到底谁会死。突然,我看他的脸上露出了特别痛苦的表情,他知道毒药被他吞下了。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永远都忘不了。看着他那副狼狈的样子,我便忍不住大笑起来,我将露茜的结婚指环拿出来让他看。但是很快,那生物碱的作用太强大了,他的脸由于痛苦的痉挛已经扭曲得变了形,他向前伸着两手,左摇右晃,然后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过来,用手摸摸他的胸口,心已经停止了跳动,他死了!

“这时,我的鼻孔一直往外涌着血,可是我并不在乎。忽然,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我用血在墙上写了一个字。这可能是一种恶作剧的想法,也有误导警察的意思。那个时候我实在是太轻松愉快了。我想到曾经在纽约发生的有人谋杀德国人的那个事件,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那时候也曾经争论过,觉得这件事是秘密党干的。我那个时候心血来潮,这个让纽约人迷惑不解的字,一定也可以使伦敦人摸不到什么头绪,于是,我便蘸着自己的血,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用手指在墙上写下了这个字。之后我就回到了我的马车上。四周依然没有一个人,雨还是那么大,夜还是那么黑。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手伸进了那个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可是并没有摸到指环。我惊呆了,这可是她留下的唯一纪念物了。我便仔细地回想了一下,也许我是在弯下身子察看锥伯尸体的时候,指环从口袋里掉了下去。所以,我立即赶着马车往回走。我就近将马车停在一条街上,毫不害怕地朝那个房子走去。我宁愿铤而走险,也不愿意将这只戒指丢掉。我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正好撞在了一个从房子里面出来的警察的怀里。我只好装着喝得酩酊大醉的样子,不然我害怕会对我不利。

“伊瑙克·锥伯就是这样死的。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也用这种方式来对付斯坦节逊,如此一来,我就可以帮助约翰·费瑞厄父女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就在郝黎代旅馆里面。我在旅馆的旁边观察了整整一天,可是一直都没有发现他的踪迹。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一直都没有见到锥伯,感觉到可能发生了什么变故。这个斯坦节逊真的是太狡猾了,刚开始他就非常小心地提防着。不过,如果他认为只要在房里待着不出来,这次就能够得以逃脱,那他肯定是想错了。我很快就知道了哪个是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把一直放在旅馆外面胡同里的梯子挪到了他的窗子边,趁着天还没有亮,一直爬到了他的房间里面。我把他叫醒,跟他说,你在很久以前的时候杀过人,现在轮到你给他偿命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形讲给他听,而且要求他也用同样的方法来挑一粒药丸。可是他并不接受我给他的这个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朝我直冲过来。于是,我一刀刺中了他的心脏。我相信,无论使用什么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公平的上帝不可能让他那双罪恶的手挑到一颗无毒的药丸。

“可以了,这就是我的故事。我还要说几句话,因为我快不行了。这些事情做完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要用力地干下去,尽快把路费挣够回美国。那天,我把车停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穿得非常破的孩子在打听有没有人知道一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有位先生在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乙想要雇用他的车子。当时我一点儿都没有怀疑,就过来了。后来,就是这位年轻人很容易就用手铐将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动作非常的干净利落,我一生中从未见过。先生们,我的全部经历都讲给你们了。当然,你们可以把我当成一个凶手,可是,我却坚信我其实是一个公平执法的法官,就如同你们一样。”

他的故事如此的惊心动魄,给人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把我们都听呆了,屋子里面静悄悄的。那两位久经沙场的职业侦探听得入了神。听完了他的讲述,我们都在那里静静地坐着,沉默不语,屋子里只有铅笔在纸上写字所发出的沙沙响声,那是雷斯垂德在迅速地记录供词,屋子里面显得更加的安静。

福尔摩斯终于说道:“有一点我还想知道,先生。我在报纸上刊登完广告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个罪犯居然朝着我的朋友顽皮地挤弄了一下眼睛:“这件事我没什么可讲的,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我是不会殃及别人的。看到你的广告,我也想过这可能是个陷阱,但也可能真是我想要得到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过来看一看。我猜你一定也认为他这件事做得很漂亮吧。”

“确实不错。”福尔摩斯承认。

警官一本正经地说:“先生们,我们是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律手续的。这个星期四,这个罪犯就要提交法庭审讯,届时各位先生们都要出席。在没有审讯前,我全权负责他的事情。”他说着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进来带走了杰弗逊·侯波。我和福尔摩斯也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家了。

原本我们都被告知要在本周四出庭。不过我们那天再也用不着去作证了。因为这个案件已经被另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那个神圣的法庭传唤了杰弗逊·侯波,上帝将对他进行一次最公正的审判。原来就在他被抓住后关进监狱的当天夜里,他的动脉血瘤破裂了。第二天一早,他就被看守发现卧倒在监狱中的地板上,看守检查后发现他已经死了。不过他的表情看起来十分平静,而且露出笑容,他临死之前一定是想起了之前的事,他报仇的大事已经完成,他没有什么遗憾了。

第二天晚上,我和福尔摩斯在客厅里谈论这件事,福尔摩斯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两位侦探一定会十分生气,因为这样的结局让他们失去了吹更大牛皮的机会了。”

我说:“在将凶手捉拿归案这件事上,我丝毫没看出他们两个人出了多少力。”

福尔摩斯有些刻薄地说:“这世界的原则是:你做了什么无所谓,重要的是,你要使别人相信你做了什么。”停了一会儿,他又语气轻松地说:“不过没关系。无论如何,我也不会错过调查这件案子的。可以说这件案子是迄今为止我经手过的最精彩的案子了。它虽然不是多么复杂,可是我从其中一些环节学到了不少东西,对以后的查案很有好处。”

“什么,你说它不复杂!”我忍不住大声喊道。

“是啊,确实不复杂。除此之外,我想不出用别的什么词语来描述它。”福尔摩斯说,他微笑地看着我吃惊的表情,“你想一下,我没有借助任何帮助,只是经过一番正常的推理,就在三天之内将这个罪犯抓住了,这还没有充分证明这件案子不是很复杂吗?”

我说:“仔细回想一下,你说的还真是这么回事。”

“之前我就对你说过,通常情况下,那些与众不同的事物,都构不成什么阻碍,相反它们还有可能是一种线索。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往回推理。这种方法很有实效性,而且也不难掌握,可惜的是,很少有人在实践中采用。我们日常生活中,往往采用的都是往前推理的方法,却很容易忽略往回推理的方法。可以这么说,假如说能够从事物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推理的人有五十人,那么,能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最多也就有一两个,仅此而已。”

我说:“实话实说,我不太懂你要表达什么。”

“实际上,我并不奢望你可以完全明白。我试试看可不可以说得更清楚一些。大多数人是这样的:你将一系列的事实跟他们讲清楚以后,他们也许会把结果告诉你,他们的脑子可以将这一系列实际情况联系在一起,经过思考,能够得出结果。可是,总有少数的人会更胜一筹,如果你将结果告诉他们,他们就可以通过他们的潜意识,把结果的各个环节都能够推断出来。这便是我刚才提到的‘分析的方法’或者是‘往回推理’的那种能力。”

我说道:“这样说我就明白了。”

“这件案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只有一个结果是你知道的,剩下的全都要靠你自己去发现了。这样就可以了,我现在把我个人进行推理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尽可能向你讲述一下。我们还是从头开始讲起吧。就如同你所看到的那样,我是走着去那座房子的。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点儿都没有先入为主的想法。非常自然的,我首先要从街道检查开始,我已经和你提到过,在街道上我发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印痕特别的清楚。我仔细地推敲了一番,断定这痕迹一定是夜里留下的。还有车轮之间的距离也比较窄,所以我确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所留下的,并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一般来说,伦敦的自用马车的车轮都会比出租的四轮马车要宽一些。

“这是我通过观察得到的第一点结论。后来,我便小心地在花园中的小路走着。非常碰巧的是,这条小路是一条黏土路,非常容易留下印迹。在你看来,这条小路也许只是一条被人踩踏得乱七八糟的烂泥路。但是,我有一双非常厉害的眼睛,在我的眼里,小路上的每一个痕迹都有着不同的意义。在侦探学所有的分支里,足迹学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门艺术,非常的重要但也非常容易让人忽略,幸运的是我一向都对这门科学特别的重视。不瞒你说,经过了多次实践之后,它已经成了我的第二天性。在小路上,我发现了警察们留下的沉重靴印,我也看到了最开始从花园经过的那两个人的脚印。而且他们的脚印,比所有人的都要早一些,这一点很容易解释明白:因为从某些地方能够看得出,后来那些人把他们的脚印不断地踩踏,几乎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这样,我的第二个推理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那天夜里一共有两位访客,一位身材比较高大,因为他的步子跨度比较大;另外一位则穿戴时髦,因为他的靴印非常精致。

“接下来,进入了房间,我的推断马上就得到了证实。在我的面前躺着的就是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假如他是被他人杀害的话,凶手肯定是那个大高个。死者的身上并没有找到伤痕,看他脸上的表情却是特别的紧张、激动,我相信他在临死之前,对自己的命运已经很清楚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就算是心脏病突然发作或者是其他因素造成的突然死亡,在死者的脸上也不可能会出现那种紧张而且激动的表情。我闻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感觉有点儿酸,所以我就得出结论:一定是有人强迫他服毒而死的。为什么说是强迫的呢?是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就知道了。我使用排除法,排除掉一些其他不合理的假设,最后得出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的假设不能与这些事实完全吻合。你不要把这想成是前所未有的妙论。在犯罪记录中被强迫服毒的案例不在少数,你向一个毒物学家提问相关案例,他会马上联想到发生在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子,还有发生在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案子。

“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这个大问题。很明显抢劫不是谋杀的目,因为死者身上没有少任何一样东西。那么,这到底是情杀案件还是政治案件呢?这个问题是我那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我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在政治暗杀中,一旦凶手得手,肯定会马上逃走的。但是这件案子却正好相反,凶手作案的时候非常从容,而且还在屋子里很多地方留下了脚印。这就说明,凶手一直都在现场,所以我判断这肯定是一件情杀案,并没有任何的政治目的,因为只有仇杀才会如此处心积虑地报复。接着,发现了墙上的血字,我对我这个结论就更加深信不疑了。显而易见,那血字是故弄玄虚,我看一眼就知道了。后来发现了指环之后,问题就基本确定了。凶手当时拿着这只指环使被害人回忆起某个不在场的或者已经死亡的女人。关于这一点,我曾经问过葛莱森,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问过锥伯的经历中是不是有什么突出的问题。你还记得吧?他给的答复是锥伯没有问题。

“接下来,我便对这间屋子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结果发现了很多问题,我敢确定凶手是一个高个子,而且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细节:比如凶手吸印度雪茄烟、凶手留着指甲长等等。房间里并没有发现打斗过的痕迹,当时我又得出了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在非常激动的时刻流的鼻血。因为我发现,只要有血迹的地方,都会有他的脚印。他一定是一个血液充沛的人,大多数人都不会在激动的时刻流大量的血。因此,我就大胆地认为,这个罪犯也许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红脸膛。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

“后来,我离开了那座房子,便马上着手调查葛莱森和他的同事没有注意到的问题。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只是问了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非常的明确。局长说,锥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名叫杰弗逊·侯波的旧日情敌,而且还请求过法律保护,目前这个侯波正在欧洲。当时我就很清楚,我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准确地捉拿凶手了。

“还在作案现场时,我就有了定论:和锥伯一起进入那个房间里去的不是别人,就是那个马车夫。

“我检查了街道上的一些痕迹,拉车的马曾经在这里随意行动过,假如一直都有人驾驭,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如果车夫不是去了这个房间,他还会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所有头脑健全的人想要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都不会暴露在可能会泄露秘密的第三个人面前。还有一点,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如果想到处跟踪另外一个人,没有比做一个马车夫更好的办法了。又把这些问题认真考虑之后,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浮现了出来:如果要找到杰弗逊·侯波,一定要到城里的出租马车的车夫里面去找。

“假如他做过马车夫,就不可能会从此不干了。恰恰相反,如果站在他的角度来思考的话,他突然改变工作反而会让同事们产生怀疑。至少最近这段时间,他还会选择继续留在这里。假如他现在使用的是化名,而不是真名呢?这也是可以讲通的。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国家,他是不太容易更名换姓的,所以,我就去找了一些在街头流浪的孩子,组成了一支独家侦查队,组织他们有秩序地去伦敦所有的马车去打听,直到把我想找的这个人找到为止。你还记得吗?这些小家伙干得非常好,这支侦查队的办事效率也特别的高!至于后来斯坦节逊也被谋杀了,这件事我确实没有想到,但是意外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在所难免的。你应该清楚,在后面的一个案子里,出现了两颗药丸。我早就意识到这种东西一定是在某个地方存在着。现在你明白了吧,整个案子在逻辑上完全是前后相连、毫无间断。”

“真的是太妙了!”我大声称赞,“我认为你可以把这些本领全部公布,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应当把这个案子的侦破过程发表出来。如果你同意,让我来替你发吧。”

“没关系,随便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华生,”他回答道,“可是你先看样东西!”他说着将一张报纸递给我,指着上面的一篇文章说,“读读这个!”

我拿起报纸一看,他指的这一篇是今天的《回声报》,正是介绍关于我们所谈论的案件的报道。

报纸上报道:

由于侯波突然死亡,广大的社会人士失去了一些耸人听闻的谈资。谋杀伊瑙克·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两位先生的嫌疑犯就是侯波。我们已经获悉,这个案子牵涉了很久前的一起桃色纠纷,这中间包含了爱情以及摩门教等问题。但是有关这个案件背后的真相,随着侯波的离去,也许永远都不可能被揭晓了。根据当局的说法,这两个被害者年轻的时候都是摩门教徒。已经死去的在押犯侯波也是盐湖城人。假如有人认为这件谋杀案并无其他的价值,至少它能够突显出我国警探破案是如此的神速,速度快得足以让一切外籍人士引以为戒;他们自己的纠纷还是要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解决比较好,千万不能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谈起快速侦破案件的功劳,应该全部归于苏格兰场非常有名的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的名下,这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据报道,凶手被捕时正在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在侦破案件方面也有非常不错的表现,相信在如此杰出的两位导师的教诲之下,将来福尔摩斯一定可以取得惊人的成就。权威人士猜想,这两位侦探会因为此案获得一些奖赏,以资鼓励所有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不是这样对你说了吗,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成果会为别人争得荣誉!”

我说道:“没有关系,我会将全部事情的经过都详细地记录在笔记本里面,相信过不了多久这个真相就会被天下人所知的。既然这个案子已经成功侦破,你应该感到满意才是啊!” cvYuLN626y1zpb/bwoQ9FH2LNsNkhOxsgOEkP8MnNzQWr/0bpkLv+ZxDHncvZe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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