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不准备用过多的篇幅描述摩门教徒们定居以前在移民历程中所遭受的苦难。我只能将其概括为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洛矶山脉西麓的这片土地上,以前所未有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努力跋涉前行。他们凭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克服了老天所能降下的一切艰难困苦,其中包括野人、野兽、饥渴、辛劳和疾病等等。然而,长途的跋涉和数不清的恐怖,让即便是最勇敢无畏的人也不免心惊胆寒。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广袤的犹他山谷沐浴在大好阳光之中,听到他们的首脑告诉他们,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都忍不住热泪盈眶、俯首下跪,连连膜拜。
没有多长时间,事实就证明,扬不但是一个办事果断的领袖,而且还是一个合格的行政官。他制订了很多规划图,给未来城市描摹出清晰的轮廓。城市周围的所有土地,都根据每个教徒的身份高低,按比例分配给每个人。原来是商人依然去经商,原来是工人依旧去做工。简直如同变戏法似的,街道、广场陆续出现,城镇的规模渐渐形成。在城外的农村,人们忙着开沟建壑、种植灌溉,生产气象浓郁。到了第二年的夏天,金黄的万顷麦浪在乡村奇迹般出现。在这个原来是荒无人烟的新移民区内,到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特别需要说的是他们在城市中心建造的那座大教堂,既宏伟壮观,又庄严肃穆,眼见着一天天高耸起来。人们虔诚地建造教堂,没日没夜,斧锯之声不绝于耳。这座宏伟壮观的教堂是移民们为了纪念那位帮助他们度过无数困难、最终引导他们来到这片美好家园的上帝而建造的。
再说说约翰·费瑞厄和那可爱的小女孩,费瑞厄已经正式将小女孩认作自己的女儿,父女俩相依为命。这两个流浪者与这群摩门教徒一同到达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目的地。小露茜·费瑞厄被收留在长老斯坦节逊的篷车里,她是个人人都喜欢的小女孩。她与斯坦节逊的三个妻子,以及他任性的十二岁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很快露茜的身体就没了问题。因为她年纪幼小,性情温柔,而且又没有了母亲的照顾,所以就得到了这三个女人对她的关照。对这种漂泊无定、四海为家的新生活,露茜也习以为常了。与此同时,费瑞厄也渐渐恢复了体力,并且很快就表现出一个优秀向导、勤奋好猎人的特质。因此,很快他就获得了新伙伴们的尊敬。他们父女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因此当他们结束他们流浪日子的时候,大家一致同意:除了先知扬和斯坦节逊、肯鲍、约翰斯顿及锥伯四个长老以外,费瑞厄与任何一个移民一样,都会分得一块面积很大的肥沃的土地。
费瑞厄通过自己的表现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他在这块土地上造了一座结实的木屋。经过逐年的增建,这座木屋后来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费瑞厄很讲究实际,为人精明,有一手好技艺,而且体格也十分健壮,可以从早到晚丝毫不停地在他的土地上细细地耕作。在他的辛勤耕耘下,他的田庄非常兴旺。三年的时间还没到,他的田庄就超过了所有的邻居;六年以后,小康之家的气象形成;过了九年,他已经成为一个很富有的人了;到了十二年之后,在整个盐湖城地方,他已经成为有名的富翁了,能跟他并列的有钱人不过五六个人。从内陆海盐湖一直到很远的瓦撒起山区,约翰·费瑞厄的名声广为人知。
不过在一件事上,费瑞厄与同教人有了分歧。那就是无论同伴们如何劝说甚至争论,他都不能按照他的伙伴们那种方式成立一个家庭。至于什么理由,他也从来没说过,只是坚决地固执己见。因此,有人借这个机会说他并不虔诚地信奉宗教。也有人认为他舍不得花钱,不肯为成立家庭破费。还有好事者猜测他早年肯定有过一番忘记不了的情感经历,后来他们就望风捕影地说,在大西洋沿岸有一位金发女郎,曾经因思念他而离世。然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费瑞厄却依然坚持过着自律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外,在其他事情上,他对于主宰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宗教都严格遵守,由此被看作是一个笃信教义、作风端正的人。
露茜·费瑞厄在这个木屋中,渐渐长大了,她协助养父处理一切事务。受山里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滋养,这个曾经可爱的女孩长成了可爱的少女,出落得挺拔、健康,面颊越来越娇艳,脚步也越来越轻盈。人们在经过费瑞厄家田庄旁的道路时,常常发现一个苗条的少女身影轻捷地穿过麦田,要么就是她骑着她父亲的马在田庄驰行,西部年轻人所独特的成熟而又优美的身姿展露无遗,每当这个时候,人们就会回想起多年前当初那悬崖上的那个幼稚的小女孩。许多年过去了,她的父亲成了农民中最为有钱的一个,而她也长成为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有着傲人容貌的少女。
不过,第一个觉察到这个女孩子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少女的人并不是她的父亲。通常这种事情是很少由父亲第一个发觉的。这种变化神秘而微妙,而且过程很慢,慢到不能以时日来计算。首先感觉到这种微妙变化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少女自己,当她听到某一个人说话,或者无意中接触到某人的手,她发现自己的心会剧烈地跳动,同时一种骄傲和害怕交织的情感从心头升起。这时,她才慢慢清楚了,一种新奇的、更加奔放的人的本性在她的心灵深处正在觉醒。有过这一过程的人都能回忆起自己当年的情景,也都对那些启示新迹象已经到来的细微琐事如数家珍。不过这对露茜·费瑞厄来说,且不说这件事的发生将对她和其他人的未来产生如何的影响,就现在来说,事态变得越来越不妙了。
那是六月里的一个清晨,天气暖暖的,摩门教徒清晨一起床就像蜂群一样开始忙碌——他们就是以蜂巢作为他们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随处可见人们劳动的身影。大道上尘土飞扬,骡群驮着沉重的货物,陆续不断地不停地向西方进发。这个时候,加利福尼亚州一股采金的风头正盛。一条横贯大陆、通往太平洋沿岸的大路正好从这座依雷克特新城穿过。除了骡群,还有很多的牛羊从遥远的牧区赶来;劳累不堪的移民队伍在艰难地长途跋涉。在这人畜纷乱前行之中,露茜·费瑞厄凭着她过人的骑术,纵马在杂乱的人群中穿行。由于东躲西闪,她那美丽脸颊泛起了红潮,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扬。她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去城里办事的。她像往常一样,仗着自己年轻,骑术精湛,正快马加鞭,内心只想着她要去办的事情。路上那些长途跋涉的淘金者,见到一个如此标志的少女都惊为天人,一个个禁不住呆望着她,甚至那些运输皮革的一向不苟言笑的印第安人,看到了这个英姿飒爽的美丽少女,脸上也禁不住展露笑容。
露茜驾马来到了城郊,有六个粗陋的牧民刚好从大草原赶了一群牛过来,将道路挤得水泄不通。露茜在一旁等得实在不耐烦,就策马往牛群中的空隙里前进,想尽快从这群障碍物穿行过去。但是,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都聚拢了过来,她很快发觉自己陷入牛海之中,那些大瞪着眼睛伸长两角的庞然大物前后簇拥着。生活中她也是和牛群相处惯了的,所以处在这种境地中,她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仍是瞅准间隙往前走。可是真是不巧,有一头牛的牛角无意间触了一下马的腹部,马立刻躁怒起来。它将前蹄腾跃而起,狂嘶乱叫,如果不是十分优秀的骑手,就很可能摔落马下。情况十分危急,受惊了的马不断跳跃,每跳一次,就免不了又受到牛角的抵触,而这就更让马变得躁怒。这时的露茜只有将身体紧紧贴在马鞍上。因为稍一大意,就会被摔下来,然后在牛群的踩踏下丢了命。可怜她从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没多久,就觉得自己眼睛不好用了,头晕晕的,手中紧攥的缰绳,也随即要脱手了。而且路上弥漫四起的尘土,还有簇拥的牛群身上蒸发出来的气味让她简直无法呼吸。露茜都快绝望了,她感觉自己马上就坚持不下去了。在这紧要的关头,一个亲切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确信有人前来帮她渡过难关了,一只有力的棕色大手一把将惊马的嚼环牢牢抓住,并且在牛群中挤出了一条路,很快,她就被带出了涌动的牛群。
她的救星十分有礼貌地问:“小姐,您没有事吧?”
她抬起头看向眼前这张黝黑而粗犷的脸,竟毫不在意笑起来,十分天真地说:“刚才真是吓死我了。我怎么会想到我的马旁乔会被一群牛惊扰得如此狂躁!”
来人表情诚恳地说:“上帝啊,多亏你使劲抱住了马鞍。”这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身材魁梧、相貌粗犷,骑着一匹身上有灰白斑点的马。他身穿结实的粗布猎服,而肩上背着一只长筒的来复枪。他说:“假如我没猜错的话,你肯定是约翰·费瑞厄的女儿,是吧?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骑马过来的。你见到你父亲的时候,麻烦你问他一下,圣路易地方的杰弗逊·侯波一家,他是否还记得。如果他就是那个费瑞厄的话,他和我的父亲曾经是亲密的伙伴。”
她以一种十分认真的口气问道:“你自己去问他,不是更为妥当吗?”
听到这个建议,小伙子好像感到很高兴,黑色的眼睛中闪耀着一股兴奋的光辉。他说:“我本来是打算这样做的,不过我们在大山里已经待了两个月了,现在这副模样真的不好意思去拜访。不过我想他要是见到我们,一定会款待我们的。”
她回答:“他一定会对你十分感激的,我也要谢谢你。我是他宠爱的女儿,要是那些牛把我踩死的话,他肯定要伤心死了。”
小伙子说:“我也会很伤心呢。”
“你!怎么这么说?我看不出来我们有什么关系。你现在还不能说是我们的朋友呢。”
听了这话,年轻猎人一张黝黑的面孔顿时晴转阴。露茜忍不住大笑起来,说:“不要多想,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现在就已经是朋友了。你一定要过来看我们啊。现在我要去办事了,不然的话,父亲以后就不会再让我出来办事了。有机会见面聊!”
“好吧,再见。”他回答说,一面举起他那顶墨西哥式的宽边帽,低下头去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将马头调转,扬起鞭子抽打马,在烟尘弥漫的大路上快速离去。
小杰弗逊·侯波与他的伙伴们骑马继续往前进发。一路上,他一副愁肠满腹的样子,沉默寡言。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中试图寻找银矿,现在打算返回盐湖城,设法弄到一笔足够用的资金来对他们发现的那些矿藏进行开发。以前,对于这个事情,他和他的任何一个伙伴一样有着很高的热情,不过,今天这意外的遭遇却将他的思绪从这件事上引开了。这美丽的少女是如此的清新、纯洁,如同山上那吹过来的微风,深深触动了他内心原本奔放不羁的情怀。当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不见后,他一下子感到他生命里最紧要的事情是什么了,现在对他说来,无论什么事都比不上刚刚发生的这件事,它将他全部心神都吸引了过去,包括开采银矿的事,包括世界上任何东西都不能和刚发生的事情相比。他心里萌发的爱情,不再是一个孩童的悠然来悠然去、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坚定不移、性情刚毅的男人特有的那种不可抑制的激情。他是个对自己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做成的人。因此,他在心里发誓,只要可以凭借努力能够获得成功的话,那么这一次他也同样要取得胜利。
那天晚上,他就去见了约翰·费瑞厄;而且之后的日子,他又去了很多次,最后他们之间变得十分熟络起来。十二年来,约翰·费瑞厄一直待在他的山庄里,深居简出,专心致志地在土地上耕作,与外界的联系很少。而侯波对于这些年来外面发生的事情却十分了解,因此他把他的所见所闻,具体详细地讲给约翰·费瑞厄听。他讲得十分精彩,不但使做父亲的约翰·费瑞厄听得十分过瘾,就连露茜也感到很有意思。侯波也是当年最早一批去加利福尼亚的人,所以,他对那里的故事如数家珍,在那遍地黄金,暴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的日子里,有很多人发了大财,也有很多人颠沛流离。他做过猎人,捕猎过野兽,也探寻过银矿,还在农场里当过工人。哪里有冒险的事儿,他就要前往一探究竟。很快,他获得了约翰·费瑞厄的欢心,他对侯波十分满意。这时候,露茜总是什么也不说。但是,她那绯红的双颊、明亮而幸福的眼睛都明白无误地说明,她的那颗年轻活泼的心已经属于某个人了。她那诚实的老父亲对这些可能还没有察觉,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些征兆都被那个已经俘获了她芳心的小伙子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夏天的一个傍晚,侯波骑马从大道上飞驰而来,径直跑到约翰·费瑞厄的家门口停了下来。露茜正站在门前,她向前去迎接他。他将缰绳扔在篱墙上,沿着门前的小路大踏步走了过来。
“露茜,我就要离开了,”他握着她的手,用十分温柔的眼神看着她,“现在我不要求你跟我一块儿走,可是当我再返回来的时候,你是否可以跟我一起走呢?”
“那么你什么时间能回来呢?”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问。
“最多两个月,亲爱的。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谁也阻挡不了我们。”
她问道:“不过,我还不知道我父亲如何看这事呢?”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开采推进顺利就行。对这个问题我丝毫不担心。”
“啊,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既然你跟父亲将什么都安排好了,我只有服从了。”她轻轻地说着,然后把她的面颊靠在男友那宽阔的胸膛上。
“上帝啊!”他声音颤抖着说,俯下身去吻她,“那么,这件事情就这样说定了。我逗留得越久,就越不舍得离开你。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与我会合呢。再见吧,亲爱的,再见了!两个月内,你就可以见到我了。”
这样说的时候,他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翻身上马,然后头也不回地骑马离去,好像只要他回头看一眼他心爱的人,他的决定可能就要改变了。她站在门旁,久久地望着他的身影,直到什么也看不见了,才回到屋里去,她感觉自己是整个犹他地方最幸福的一个少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