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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一场大风暴的描写;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为了看看那是什么地方,作者随长舢板一同前往——他被丢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随后带到一个农民家里——他在那里受到招待,接着发生了几起事件——关于当地居民的描写。

不论是本性还是命运,都决定了我得劳劳碌碌过一辈子。回家才两个月,就又离开了祖国。一七〇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登上了“冒险号”商船,启程前往苏拉特,船长是康沃尔郡 人约翰·尼古拉斯。我们一帆风顺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漏,就卸下东西就地过冬。船长害疟疾,所以我们一直到三月底才离开好望角。启航后一路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 。但是当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时,风势突变。据观测,那一带海上,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段时间里,西北之间总是吹着不变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势比平常要猛烈得多,也比平常更偏西一点,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我们就被刮到了摩鹿加群岛 的东面。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所在的地方大约是北纬三度。这时风停了,海上风平浪静,我真是非常高兴。可是船长在这一带海域有着十分丰富的航海经验,他要我们做好迎接风暴的准备。果然,第二天风暴就出现了,开始刮起了南风,那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我们看到风有可能要把东西吹落,就收起了斜杠帆,同时站在一边准备收前桅帆;可是发现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是否都已拴牢,接着将后帆也收了。船偏离航道太远了,所以我们想与其这样让它吃力地慢慢行驶或者下帆随波逐流,还不如让它在海面上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随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尾猛地转向风的一面。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拴在套索桩上,可是帆碎裂了,我们就把帆桁收下来,将帆收进船内,解掉了上面所有的东西。这是一场十分凶猛的风暴,大海一下子变得非常惊险。我们紧拉舵柄上的绳索以改变航向,避开风浪,接着帮助舵工一起掌舵。中桅我们不想把它降下来,而是让它照旧直立着,因为船在海上行得很好;我们也知道,中桅这么直立在那里,船也更安全一些,既然在海上有操纵的余地,船就可以更顺利地向前行驶。风暴过后,我们扯起了前帆和主帆,并把船停了下来。接着我们又挂起后帆、中桅主帆、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是东北偏东,风向西南。我们把右舷的上下角索收到船边,解开迎风一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背风一面的转帆索则通过上风滚筒朝前拉紧、套牢,再把后帆上下角索拉过来迎着风,这样使船尽可能沿着航道满帆前进。

这场风暴过后,又刮了强劲的西南偏西风,据我估算,我们已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是船上最年长的水手这时也说不清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了。我们的给养还足可以维持,船很坚固,全体船员身体也都很好,但是我们却严重缺淡水。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坚持走原来的航道,而不要转向北边去,那样的话我们很可能进入大鞑靼 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一七〇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清清楚楚看到有一座大岛或者是一片大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片狭长地伸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但港内水太浅,一百吨以上的船无法停泊。我们在离这港湾一里格内的地方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各种容器坐长舢板出去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到那地方去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发现。上岸后,我们既没发现有河流、泉水,也没有看到任何人烟的迹象。我们的人因此就在海岸边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可有淡水。我则独自一人到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地方全是岩石,一片荒凉。我开始感到无趣,看不到有什么东西可以引起我的好奇心,就慢慢朝港湾处走回去。大海一览无余,我看到我们的那些水手已经上了舢板在拼着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尽管这也没有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有个巨人在海水中飞快地追赶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他的膝盖。但我们的水手比他占先了半里格路,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物追不上小船。这都是后来我听人说的,因为当时我哪还敢呆在那里等着看这个惊险的场面会落得个什么结果。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地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首先让我吃惊的是那草的高度;在那片似乎是种着秣草的地上,草的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

我走上了一条大道;我想这是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那只是一片大麦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路上走了一些时候,两边什么也看不到。快到收割的时候了,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这一片田的尽头。田的四周有一道篱笆围着,高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树木就更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算出它们的高度。从这块田到另一块田之间有一段台阶。台阶有四级,爬到最高一级之后还要跨过一块石头。我是无法爬上这台阶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高度在二十英尺以上。我正竭力在篱笆间寻找一个缺口,忽然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隔壁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看到的在海水中追赶我们小船的那一个一样高大。他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估计他一步就是十来码。我惊恐不已,就跑到麦田中间躲了起来。我看到他站在台阶的顶端正回头看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到他叫喊,声音比喇叭筒还要响好多倍,但由于那声音是从很高的空中发出的,我起初还以为一定是打雷了呢。他这一喊,就有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手拿着镰刀向他走来;那镰刀大约每把是我们的长柄镰的六倍。这些人穿的不如第一个人好,像是他的用人或者雇工,因为听他说了几句话之后,他们就来到了我趴着的这块田里来收割麦子了。我尽可能远远地躲着他们,但是因为麦秆与麦秆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移动起来就极其困难。尽管这样,我还是设法往前移,一直到了麦子被风雨吹倒的一块地方。这里我就再也无法向前移动一步了,因为麦秆全都缠结在一起,我没办法从中间爬过去,而落在地上的麦芒是又硬又尖,戳穿了我的衣服,直刺到肉里去。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子的人在我后面已经不到一百码了。我精疲力竭,悲伤绝望透顶,就躺倒在两道田垄间,一心想着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想到我妻子要成为孤苦无依的寡妇,孩子要成为没有父亲的孤儿,我悲伤不已。我又悔恨自己愚蠢、任性,全不听亲友的忠告,一心就想着要进行第二次航行。我心里这样激动不安,不由得倒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做是世界上最大的庞然大物;在那里我可以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创造的其他一些业绩,也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后人难以相信,但有千百万人可以作证。可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可能就微不足道,就像一个利立浦特人在我们中间微不足道一样,想到这一点,我真感到是奇耻大辱。但是我想这还不是我最大的不幸,因为据说人类的野蛮和残暴与他们的身材是成比例的,身材越高大,就越野蛮越残暴。那么,要是这帮巨大的野人中有一个碰巧第一个将我捉到,我除了成为他口中的一小块食物之外,还能指望什么呢?毫无疑问,哲学家们的话还是对的,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只有比较才能有大小之分。命运也许就喜欢这样捉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道,就是这么高大的一族巨人,不会同样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人比下去呢?不过那样的巨人我们至今还没有发现罢了。

我那时心里又怕又乱,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这时有一个割麦人离我趴着的田垄已经不到十码远了,我怕他再走一步,就会把我踩扁,或者用镰刀把我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又要向前移动的时候,我吓得拼命尖叫起来。一听到这叫喊声,巨人忽地停住了脚步,他朝下面向四周看了半天,终于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我。他迟疑了一会儿,那小心的样子就仿佛一个人努力想去捉住一只危险的小动物而又生怕被它抓伤或咬伤一样;我自己在英国时,有时候捉一只黄鼠狼也就是这样的。最后,他大胆地从我的身后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我的腰将我提到了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他这样是为了更好地看清楚我的形体。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幸亏当时我还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六十英尺,又怕我从他的指缝中间滑落,所以狠命地捏住我的腰部,但我却下定决心决不挣扎一下。我敢做的一切,只是抬眼望着太阳,双手合拢做出一副哀求的可怜相,又低声下气、哀哀切切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时刻担心他会把我砸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不想让它活命的任何可恶的小动物一样。可是我也真是福星照命,他似乎很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做一件稀罕的宝贝。听到我发音清晰地说话,虽然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感到非常好奇。这同时我却忍不住呻吟流泪起来;我把头扭向腰部两侧,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啊。他好像弄懂了我的意思,因为他随手就提起了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放了进去,然后兜着我立即跑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是个殷实的富农,也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一个。

那农民听完他的用人报告我的情况后(我从他们的谈话猜想是这样),就拾起一根手杖粗细的小麦秆儿,挑起我上衣的下摆;他似乎觉得我也许生下来就有这么一种外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向两边好把我的脸看得更清楚。他把雇工们叫到他身边,问他们有没有在田里看到与我相近似的小动物。这是我后来才弄明白的。接着他把我轻轻地平放在地上,不过我马上就爬了起来,慢慢地来回踱步,让这些人明白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全都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脱下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又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用手掌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弄不明白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就示意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尽数倒入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值四个皮斯陀 。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捡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向他献了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至此,那农民已经相信我一定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用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做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就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回头就跑,仿佛英国的女人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般。可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详,并且她丈夫示意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十分听话,她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喜欢我起来。

中午十二点钟光景,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道吃饭的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有三十英尺。我怕得要命,尽可能远离桌子边惟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仑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捧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嗓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这话全都开怀大笑,我却差点被这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苹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嘴啃桌子,不过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左脸上一记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一记耳光足可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尽可能地让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饶了儿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正吃着饭,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的声音,像有十几个织袜工人在干活,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满足地哼哼,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了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有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抓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倒是像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不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胚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癥,不如獒犬大,却更高些。

饭快吃完的时候,保姆怀里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啼哭起来,那哭声从伦敦桥到切尔西 那么远也可以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咿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这是一种中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这一切全都没有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让孩子吃奶。我得承认,还从来没有过什么东西有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那么怪异,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比它,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说清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着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那学者是我的一个亲密朋友,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初一看我很是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看了整个儿让人不舒服。不过请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明显的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免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还真匀称端正得很呢。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能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照看好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出来了,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给我身上盖了一条干净的白手帕,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粗糙得多。

我睡了大约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一觉醒来,越发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忙家务去了,把我一个人锁在这里。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那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中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爬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畜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之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没办法把它拖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不久以后,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指了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表明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一边,离她约有两百码,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絮絮叨叨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范围,对公众与个人生活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惟一目的。我所关注的主要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S6t0QdKJFMG0XFMphOsCiYs5iW1ZsESuCdeng4OEyWRZ18UPdvwnj4zlOM2xg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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