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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九三四年,也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十周年之际,美国蓝登书屋决定将小说收入“现代丛书”,重新推出。出版社邀请作者菲茨杰拉德为小说写一篇前言。作者欣然命笔,写了一篇言简意赅的前言,主要针对当时叱咤文坛的批评家H.L.门肯及其他一些人对小说的批评作了针锋相对的回应,有理有节,又充满自信,表露了作者的创作心声。他写道:“既然这本书要重新出版,作者愿意在此说几句话,直抒胸臆。在写这本书的十个月中,作者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以保持自己艺术良心的纯洁。读过小说的人都会看到,尽管小说还大有改进的余地,但是,在我看来,就真实或者近乎真实而言,作者是问心无愧的,因为他已经尽力使他的想象力诚实可信。”他一再强调,这是一本诚实的书。只要有了清白的良心,一本书就能幸存下去——至少存活在人的情感之中。他坚信他是不会孤寂的。

事实果真如此,又是七个十年过去了。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一版再版,对它的评论也层出不穷,好评如潮。它已被公认为美国现代小说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其作者菲茨杰拉德也被冠之为美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即“爵士时代”的“桂冠诗人”、“编年史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仅《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便足以确立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将他与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德莱塞、凯瑟、海明威等人齐名而毫不逊色。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本篇幅不长的小说(有评论称它为中篇,有的甚至把它归为短篇)会引起读者如此大的兴趣,也引起评论家们如此强烈的反响?在此我们有必要对作家、作品以及几十年来不同评论家的评说有一个大体的了解。

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以下简称为菲氏)一八九六年生于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的一个商人家庭。他早年随父母去美国东部,在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等地生活和学习。父亲失去工作后,他又随之返回西部老家。一九一三年,他进入普林斯顿大学求学。他在学校里热衷于写作和社交活动,而且雄心勃勃,他曾对他的同学、后来美国文学的著名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这样说过:“我想要成为当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你不想吗?”而且据说他说这话时是很严肃的。一九一七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应征入伍,但没有被派往欧洲战场,而是送到南方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近郊的军营里受训。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一位名叫姬尔达·赛尔的富家小姐。她被认为是当地的美女,在她身上有着南方名门淑女的许多特点。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但当她知道他无力让她过上舒适奢华的生活时,她拒绝了他的求爱。这件事给年轻的菲氏很大的打击。一九一九年他退伍后去了纽约,决心要挣大钱,赢回姬尔达。开始他白天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晚上伏案写小说。后来他干脆辞去了工作,回到父母身边,闭门写作。最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人间天堂》。据说当邮递员送来出版社决定采用他的书稿的通知时,他欣喜若狂,“在街上狂奔,拦截过往的汽车,他要把这一消息告诉他的至亲好友”。一九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小说正式出版,并大获成功,一举成名。他立即去到南方,四月三日便和姬尔达火速结婚。

婚后,他们的生活就像《人间天堂》里描写的人物一样,放荡不羁,狂欢纵乐。他们在纽约的公共喷泉池里游泳,坐在出租车的车顶上去参加宴会,与酒店里的侍者打架,甚至在餐桌上跳舞。生活变成了通宵达旦的鸡尾酒会,然而,菲氏还必须写作挣钱,以维持巨大的开支。一九二二年,他出版了第二部长篇小说《美与丑》和短篇小说集《爵士时代的故事》。他急切地希望《美与丑》能比他的第一部小说受到更大的关注,实现他成为一名“伟大作家”的愿望,而不是像他在普林斯顿时的同学、此时已成为文学批评家的埃德蒙·威尔逊在看完《人间天堂》样稿后所预言的那样:“你会毫不费力地成为一名受欢迎的通俗小说作家。”菲氏曾坦言他写《美与丑》的意图是“要塑造一个作家,他并无真正的创作灵感,却有着艺术家的种种情趣和弱点,最后他和他的娇妻成了在‘穷奢极欲’海滩上的一条沉船的残骸”。他在小说中再次大量使用自传性的材料,引起了读者的好奇,销售尚好,但评价不高。一些评论家认为小说具有与他第一部小说同样的弱点,只是作者本人生活经历浪漫化的翻版,并且写法杂乱,构思不精,有的地方,作者故作深刻,实在是不知愁滋味的少年感受而已。

一九二二年七月,他开始酝酿他的第三部小说,也就是他完成的四部小说中最重要的一部《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下简称《盖茨比》)。他在写信给帮助他出版《人间天堂》的编辑马克斯威尔·帕金斯的信中这样写道:“我这一次要写出新的东西来——不同凡响的,优美的,质朴的,加之布局精细缜密。”他还充满自信地说,“我感到我现在身上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我现在正在写的那本书将是一件精心制作的艺术作品。”

一九二五年四月《盖茨比》正式出版了,受到了不少好评,却没有带给他预期的报酬,因为书的销量还不及他前两部小说的一半,所得的稿酬刚够他还清对出版社的债款。在以后的两年里,他很少写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个时期“有的是没完没了的宴会,惟独没有工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于一九二七年去了好莱坞,靠编写电影脚本来维持生计。直至一九三四年,他才出版了他的第四部小说《夜色温柔》。从一九三〇年开始姬尔达患上了精神病,经常住院治疗,医疗费高昂,不堪负担,菲氏本人想借酒消愁,结果嗜酒成癖。他再度靠为好莱坞编写电影脚本来挣钱。一九四〇年他因心脏病发作而去世,时年仅四十四岁,死时留下一部未完成的小说《最后的大亨》。

菲氏的一生及其作品都充分说明,他是美国“爵士时代”的代言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他有成功与辉煌的一面,又有苦涩和失意的一面,曾被称为“失败的权威”。他的生命交织着雄心和现实、成功和失败、得意和潦倒、纵情和颓丧、爱情和痛苦、美国文明和欧洲文明的矛盾、东部和西部的冲突、梦想和幻灭……这一切都在他的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从表面上看,《盖茨比》只是“爵士时代”的一个画面或插曲,对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的种种腐败现象作了酣畅淋漓的描绘,如贩卖私酒,黑帮猖獗,农民背井离乡,涌向东部大城市,农业社会的败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恶果显露,道德被打上金钱的烙印,物欲横流、享乐至上、政治上趋向极端的保守主义等等。但是透过这些现象,我们可以直觉地感受到菲氏对于二十年代表面繁荣的忧心,对于一九二九年证券市场的暴跌及稍后出现的大萧条的那种隐而不露的先知先觉,同时也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那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美国传统信念的沦丧,最后不可避免地导致“美国梦”的破灭。

所谓的“美国梦”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欲望,一种梦幻,认为在这块充满机会和财富的土地上,人们只要遵循一组明确的行为准则去生活,就有理由实现物质的成功。这组行为准则在十八世纪就体现在富兰克林、杰弗逊、爱迪生、卡内基等人的言行中。在盖茨比父亲珍藏的那本被他儿子翻烂的《牛仔卡西迪》书的封底前页上,盖茨比年轻时写下的作息时间表和自勉的箴言实际上就是富兰克林、卡内基等人的教诲和梦想。菲氏在文学上怀有“美国梦”,他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同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他是上帝之子,他要为上帝的事业效劳,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时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兹改为杰伊·盖茨比就有这份涵义在内,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耶稣,上帝之子)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他已经把他不可言喻的理想与她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他具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究其根本的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在小说结尾处,作者不无感慨地写道:“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但他不知道那梦已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共和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里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消云散。杰弗逊精心设计的伊甸园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而成了菲氏笔下的灰土谷。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作者再次运用象征的手法揭示了美国东部和西部的差距和冲突。这一主题贯穿在全书的各个部分,从人物到背景,从故事的起始、发展到结局都展示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作者是通过叙事人尼克·卡拉韦来表述这一主题的。尼克本人、杰伊及一度为他的女友的乔丹·贝克,还有汤姆和黛西全都来自中西部,这个中西部不是我们一般想象里的中西部——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中西部,而是在东西交界地带布满大小城镇的中西部。“这就是我的中西部,”卡拉韦若有所思地说道,“不是麦田,不是草原,也不是瑞典移民的荒凉村镇,而是我青年时代那些激动人心的还乡的火车,是严寒的黑夜里的街灯和雪橇的铃声……”卡拉韦继续说道:盖茨比和他的朋友们都是西部人,“也许我们具有某种共同的缺陷使我们微妙地难以适应东部的生活”。尽管东部有许多吸引人的东西,但是生活在那里的西部人总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所以,卡拉韦决定回去,回到老家去,在草原城市里虽然他不能飞黄腾达,至少能生存下去。显然这是一个强烈的反讽。尼克当初离开中西部老家是因为“那里似乎处于世界的边缘,一片不毛之地”。但是在小说的结尾,他要回去的那个地方却成了他能够找到思想上和道德上平衡的地方。菲氏凸显了东部和西部之间的分化和对立。在更深的层次上,这里的东部不仅指美国以纽约为代表的东部,而且还涵盖了菲氏经常出没和眷恋的欧洲及其文明;同样这里的西部也不只是地理概念上的西部,它代表着美国工业化以前初民们的生活准则和道德风貌。因此,一边成了代表来自欧洲的诡诈和腐败的集散地,一边成了代表源自边疆的纯朴和憨厚的保留地。尽管小说的结局带有抚昔怀旧的情调,但是作家菲茨杰拉德,像其他二十年代重要的作家一样,都清楚地看到随着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菲氏通过盖茨比“梦想”的破灭宣告了旧的生活方式的破产。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富兰克林和杰弗逊等人的训导在现代化的大潮冲击下已经显得苍白无力,不仅不适用于盖茨比遭受失败的东部,也不适用于尼克要回去的西部,因为作家告诉我们在城市里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这部小说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十分杰出的,就连曾对小说猛烈抨击的批评家门肯也不得不承认:“尽管故事平庸,但文笔玲珑剔透,丝丝入扣,光彩夺目。没有陈词滥调,句子流畅通达,如行云流水,熠熠发光,又变化无穷。显然每一行都灌注了作者的智慧和艰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既是一部美轮美奂的天才之作,又是经过辛勤劳作完成的。”小说的艺术表现是完整的,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杰出的是作者对语言的运用。用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的话说,它是真正用英语写的为数不多的小说之一。作者在使用语言上表意精细,效果强烈,很少有同类的作品可与它相媲美。不用说那些已经深深印在读者记忆中的段落,如尼克看到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绿色灯光的那一段;又如盖茨比举行宴会的种种场景及与会者各色人物的脸谱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还有盖茨比和汤姆在酒店摊牌时的争吵,以及结尾时尼克几段咏叹调式的独白等,精彩纷呈,字字珠玑,回味无穷。无怪乎有评论家说,《盖茨比》全书是精心创作的散文典范,还具有抒情诗般的精确和华美。

这部小说的第二个突出成就是它的叙事手法或者说它的独特的视角。作者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菲氏在写作时获得了更大的创作空间,也使作品具有更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尼克不只描述了他亲身的所见所闻,叙述了盖茨比的身世遭际,同时在叙述过程中也发现了自己。小说一开始他引述了他父亲对他的一句忠告:不要轻率地对别人评头论足。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他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使他“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生活的变幻无穷和多姿多彩,既感到陶醉又感到厌恶”。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对盖茨比作出了自己的判断。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这种叙事者的双重身份又可以使作家充分运用各种亲眼目睹的形象来表达深层的思想感情。我国美国文学评论家董衡巽先生把菲氏的这种叙事手法称之为“双重看法”。他指出:“这种又融合又有距离的表现方法使得蕴藏在形象里的思想感情具有多种层次,不同的读者可以有不同的体会,不同的时代也会作出不同的解释。”董先生又引用美国文学评论家麦·考利对这种“双重视角”作的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说菲氏写的小说“像是他亲身参加的一次舞会,自己翩翩起舞,同最漂亮的姑娘跳着探戈,同时又站在舞厅外面,像一个从中西部来的小男孩,鼻子贴在舞厅的玻璃窗上,向里张望,心里嘀咕这门票要多少钱一张……”也许正是这个出神入化的手法使T·S·艾略特断言:“《了不起的盖茨比》代表了自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

这部小说艺术上的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象征的使用。菲氏在运用象征上如此广泛,如此深邃,如此娴熟,在美国小说史上实属罕见。在《盖茨比》一书中,每一件事物都具有象征的意义,从盖茨比的豪宅到在那里举行的通宵达旦的狂欢晚会,从矗立在灰土谷广告牌上艾克尔伯格的蓝眼睛到黛西家码头上的绿色灯光,从女主人公洁白的裙子到她的金铅笔,再到她嗓音里钱币的叮当声……无一不使读者浮想联翩,叹为观止。

就小说的背景而言,有两对主要地点:东埃格村和西埃格村,纽约市和灰土谷。东埃格村是传统富人的居住区,布坎南家就在那里,那是一座英王乔治殖民地时期的深宅大院;西埃格村则是后来开发的。盖茨比住的那座豪华别墅,原先是由一个暴发户建造和居住的,盖茨比为了黛西重金买下并仿效欧洲的风格进行了修葺装饰。两者隔着一个海湾对峙着,“一交锋便撞得粉身碎骨”。这个冲撞代表了新旧两种财富拥有者之间,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激烈冲突。位于长岛和纽约之间的灰土谷则是普通老百姓的荒原,资本主义工业化留下的恶果,住在那里的乔治·威尔逊为往来于纽约和长岛之间的汤姆之辈修车加油,最后拱手把自己的妻子和生命都交付给了肉欲和暴力。纽约的象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尼克在那里的一家金融公司工作,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家公司的名字叫“诚记信托公司”。这里需要补充的是东、西埃格村,埃格(egg)在英语里是“鸡蛋”之意,它表示脆弱易破,不堪一击。

在小说众多的象征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艾克尔伯格医生的那双眼睛。他俯视着菲氏描绘的那个死气沉沉、道德败坏的世界。他是一名眼科医生,是在给自己做广告。然而他从未开业,因此这双眼睛是不可矫正的盲目的标志,是一种欺诈行为,而不是如威尔逊想的那样是上帝的标志。正如黛西的声音和她家码头上的绿色灯光不是希望的标志,那声音里充满的是铜臭味,那灯光在茫茫的大雾里是看不到的。这双眼睛是小说的主要象征,因为小说里的主要人物都是盲目的,他们看不清自己和周围的人和事,他们的行动都是盲目的。盖茨比看不清黛西的空虚和丑恶,却把她作为美的化身来追求;黛西在盖茨比要她明确申明她从未爱过汤姆之前,她对汤姆和盖茨比的感情都是盲目的;汤姆对于自己的虚情假意和伪善则更是茫然无知。他猛然一拳,把梅特尔打得血流满地,就因为她敢于提及他妻子的名字。可怜的梅特尔在她死之前,一直把乔丹误以为是黛西,把汤姆看成是把她从灰土谷里拯救出去的救世主,最后她盲目地冲向他的汽车。事实上,驾驶车的是黛西,坐在她身边的是盖茨比,而不是汤姆。在最后的盲目行动中,作者又让艾克尔伯格的那双眼睛出现了。威尔逊把这双眼睛看做正义判决的标志,义无反顾地去执行上帝的判决。结果他错杀了盖茨比。这些人物全是盲目的,而这种盲目全来自他们盲目的欲望,而正是盲目的欲望制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美国梦”。在整部小说中,惟独尼克是有视力的,但是他经过了很长的时间才慢慢看清周围的人和事。

由此可见菲氏把象征主义的手法发挥到何等的极致,同时也可以看出作者在人物的刻画、情节的发展、结构的缜密等方面都匠心独运,曲尽其妙。盖茨比葬礼那天除了他父亲、尼克和那个戴猫头鹰眼镜的先生外,别无他人,真是“曲终人不见”,但是小说给人的震撼和感染则“余音绕梁”。

《盖茨比》从一九二四年第一次出版至今已八十年了。在此期间对菲氏及其作品,特别是他的代表作《盖茨比》的研究和评论始终没有停止过。我们从英美评论界对这部小说的评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该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地位的升迁及其越来越大的影响。正如英国的特里德尔教授指出的那样:这部小说具有极强的可读性,易于被广大读者接受,又适合于当做教材,写作艺术高超,小说讲的是“美国梦”。它为评论家们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批评养料。同时,通过对各个时期批评家们评介小说时使用的不同批评理论和方法的了解,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文学批评理论和方法的发展趋势。

在五十年代以前,对《盖茨比》的评论主要是对其小说的评价,分析小说的优缺点,确立其地位。其中阿瑟·迈士纳和威廉·特罗伊写的传记和评论都很有见地,确立了《盖茨比》作为菲氏最优秀作品的地位。五十年代是美国文学理论的黄金年代,评论和阐述的方法风起云涌,其中当首推“新批评”的理论和方法。那时文学界迫切希望重新建立美国文学的典型。在此背景下,菲氏研究像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不少评论家用“新批评”的方法对《盖茨比》的写作技巧作了十分透彻的分析,更有一批评论家对小说反映的“爵士时代”和“美国梦”作了深入的讨论,使小说的声望也随之大增。

在六十和七十年代,有关菲氏的传记、评论集和论文仍然源源不绝出版,它们都在原来研究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专题研究,如对小说的叙事手法、篇章结构、色彩的象征意义等等,其中有一些评论有着明显的结构主义批评理论的影响。当然也不乏对菲氏的写作方法提出尖锐批评的文章。到了六十年代中期以后,批评的风向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评论家们对于少数族裔、两性关系、妇女等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还有评论家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方法对小说中的两性关系,甚至同性恋问题作了饶有兴趣的讨论。

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美国新的批评理论和方法纷至沓来,目不暇接。这同样反映在对菲氏及《盖茨比》的研究上,派别林立,标新立异,可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至于运用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新历史主义、文化批评等方法来解读这部作品的文章屡见不鲜。

从以上这个简单的概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文学批评理论发展的脉络,也可以看到菲氏的这部小说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像作者自己说的那样,它会“幸存下去——至少存活在人的情感之中”。

美国小说家菲氏及其小说《盖茨比》为中国众多读者所熟悉还是最近三十年的事。据了解,该小说已有多个译本。这说明它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之所以这样,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作家在小说写作艺术上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之外,还有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出现的某些现象和美国上世纪二十年代有类似的地方。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金钱。小说《盖茨比》对金钱的负面作用作了很深刻的描写,它让我们看到金钱对小说中主要人物和社会的巨大腐蚀作用。这部被麦·考利称为“金钱浪漫史”的小说对于我们实在也是一部警世与醒世之作。

另外,菲茨杰拉德于一九二六年写的短篇小说《富家子弟》,无论在主题思想、历史背景、人物塑造和写作手法等方面都与《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许多相似之处,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富家子弟》被很多评论家认为是菲氏短篇小说中的杰作,誉为“微型盖茨比”,不少美国短篇小说集和文学选读本都将它选入,奉为范篇,极力推荐。因此,把它译出,与《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并奉献给读者。

姚乃强
二〇〇四年春节 于洛阳 WO4WaxvmkfFCYp0h79ACs9C7/FQN+8D7zg/Jqdf5/f7N7zUDTqUfcRSo0OdWH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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