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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奥德赛》相传是荷马继《伊利亚特》之后创作的又一部史诗。

《伊利亚特》以特洛亚主要将领、普里阿摩斯王之子赫克托尔被杀和为其举行葬礼结束,但战争本身并没有完结。战争在赫克托尔死后继续进行。此后的传说曾经成为一系列史诗的题材,例如:叙述埃塞俄比亚英雄门农增援特洛亚死于阿喀琉斯手下和阿喀琉斯本人被帕里斯射死的《埃塞俄比亚英雄》,叙述阿喀琉斯的葬礼和在葬礼上埃阿斯·特拉蒙与奥德修斯为得到阿喀琉斯的铠甲发生争执、奥德修斯获胜后埃阿斯愤然自杀的《小伊利亚特》,叙述奥德修斯奉献木马计、苦战十年的特洛亚被希腊军队里应外合攻陷的《特洛亚的陷落》等。这些史诗都曾托名于荷马,但后来均被一一否定,被视为对荷马史诗的仿作,逐渐失传了。希腊将领们在战争结束后率领军队回国,遭遇不一,成为多篇《归返》史诗的题材,这些史诗也都失传了,只有被认为出于荷马之手的《奥德赛》流传了下来。

《奥德赛》全诗一万二千一百一十行,叙述希腊军队主要将领之一、伊塔卡王奥德修斯在战争结束之后历经十年漂泊,返回家园的故事。《奥德赛》也像《伊利亚特》一样,被视为古代史诗艺术的典范,漂泊多奇遇,返回家园后报复求婚人多惊险,诗人面对繁杂的动人故事,对史诗情节进行了精心安排,受到亚里士多德的高度称赞。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批评对情节整一性存在误解时指出,不能认为只要主人公是一个便会有情节的整一,因为有许多事情虽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但并不是都能并成一桩事情,同样,一个人有许多行动,那些行动也并不是都能并成一个行动。他认为荷马在这方面“最高明”,懂得其中的奥妙,并且强调指出,荷马写《奥德赛》,并不是把奥德修斯的每一件经历都写进去,而是“环绕着一个有整一性的行动构成《奥德赛》”, 这里的“一个有整一性的行动”,即指奥德修斯回归故乡。《奥德赛》的情节正是这样安排的。史诗第一卷前十行是全诗的引子,点明主题。点题之后,诗人即以神明决定让奥德修斯归返为起点,分两条线索展开。一条线索是,在奥德修斯家里,向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求婚的人们每天饮宴,耗费他的家财,佩涅洛佩势单力薄,无法摆脱求婚人的纠缠;奥德修斯的儿子愤恨求婚人的胡作非为,在雅典娜女神的感示下外出探询父亲的音讯。另一条线索是,神女卡吕普索得知神明们的决定后,放奥德修斯回家;奥德修斯回家途中遇风暴,落难费埃克斯人的国土。以上构成史诗的前半部分。史诗的后半部分叙述奥德修斯在费埃克斯人的帮助下返抵故乡,特勒马科斯探询父讯归来,两条线索汇合,父子见面,一起报复求婚人。《奥德赛》也像《伊利亚特》一样,叙述从接近高潮的中间开始,叙述的事情发生在奥德修斯漂泊的第十年里,并且只集中叙述了此后四十天里发生的事情,此前发生的事情则由奥德修斯应费埃克斯王阿尔基诺奥斯的要求追叙。诗人对这四十天里发生的事情的叙述又有详有略,有的一笔带过,一卷包括数天的事件,有的叙述详尽,一天的事情占去数卷。由于上述结构安排,使得诗中所有的情节既如亚里士多德称赞的那样,围绕着一个人物的一个行动展开,整个叙述又有张有弛,有起有伏,详略相间。由此可见,当时的史诗叙事艺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有人批评《奥德赛》的结构有些松弛,这不无道理,但同时也应当承认,所有情节都不悖逆围绕一个行动的原则。即使特勒马科斯探询父讯的情节似乎可以独立成篇,但它在诗中仍是为总的主题服务的,并且正是通过他探询父讯的形式,补叙了特洛亚战争结束及其后的许多事情,包括构成一些失传史诗的主题的英雄们回归等情节。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奥德赛》在题材剪裁和情节安排方面与《伊利亚特》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由于所叙述的题材不同,《奥德赛》在情节结构方面又与《伊利亚特》存在差异。《伊利亚特》叙述战争,对大小战斗场面的精彩描写构成叙述的一大特色,《奥德赛》则叙述主人公在战争结束后回归故乡,叙述主人公回归过程中充满各种艰难险阻的漂泊经历、归家后与家人相认并报复求婚人的故事,这些情节为诗人安排“发现”提供了有利条件。诗中的“发现”安排同样受到亚里士多德的称赞。这里有奥德修斯被独目巨人“发现”,使独目巨人知道自己受残是命运的安排;有费埃克斯人对奥德修斯的“发现”,引出奥德修斯对自己的漂泊经历的追叙。不过诗人最精心安排的还是奥德修斯抵家后的“发现”,这里有父子相认的“发现”,为以后的行动作准备;有老奶妈对故主突然归来的意外“发现”,给故事带来神秘色彩;有牧猪奴、牧牛奴的“发现”,为即将采取的行动准备条件,其实,上述这些“发现”又都是为构成史诗高潮的夫妻“发现”做准备,这一“发现”涉及发现者双方,情感与理性交织,一步进一步,一层深一层,其构思之周密、巧妙,令人叹服,无怪乎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好评,如果说荷马史诗包含着古代各种文学体裁和艺术技巧的源头的话,那么《奥德赛》中的“发现”显然给后来的悲剧中的类似安排作了很好的启示,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奥德赛》也像《伊利亚特》一样,主要通过人物的对话,而不是白描,来刻画人物形象。奥德修斯作为史诗的主人公,受到诗人的着意刻画,在他身上体现了史诗的主题思想。与诗中其他人物相比,诗人为奥德修斯准备了数量最多的修饰语,称他是神样的、勇敢的、睿智的、足智多谋的、机敏多智的、历尽艰辛的、饱受苦难的、阅历丰富的,当然还有攻掠城市的,等等。这些修饰语在诗中频繁出现,给人印象深刻,它们正好集中反映了诗人希望借助行动表现的主人公性格的两个主要方面,即坚毅和多智。奥德修斯的这些性格特征在《伊利亚特》中已有所表现,它们在《奥德赛》中则得到集中表现,表现得淋漓尽致。诗人通过奥德修斯这一人物形象,歌颂了人与自然奋斗的精神,歌颂了人在这种奋斗过程中的智慧。奥德修斯的智慧的突出方面是机敏,机敏中包含着狡诈,狡诈即谋略,这是为获取财富和奴隶所必需的手段,因而受到诗人的称赞。奥德修斯除了上述性格特征外,他还热爱故乡,热爱家园,热爱劳动,爱护忠实的奴隶,严惩背叛的奴仆,诗人通过奥德修斯这一形象,表现了处于奴隶制发展时期的古代希腊人的世界观的主要方面。在史诗中,佩涅洛佩是诗人着意刻画的一个女性形象。她不仅外表美丽,而且具有美丽的心灵,聪明、贤淑、忠贞,她严守妇道,在丈夫离家期间勤勉治家,对丈夫忠贞不渝,始终盼望久别的丈夫归来,夫妻团圆。诗人通过佩涅洛佩这一形象,显然树立了一个受世人推崇的妇女道德的典范。诗人刻画特勒马科斯的性格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意表现其性格逐渐成熟的一面,这在古代人物性格描写中是难能可贵的。此外,诗人在诗中不吝笔墨地着意刻画了牧猪奴这一典型的忠实奴仆的形象。在通常情况下,诗人在诗中是不直接露面的,但对牧猪奴却有例外,诗人不时地直接称呼他,饱含着对人物的赞赏之情。与此相对照的是对那些不忠心的奴隶的嘲讽和对他们的可悲的下场的描绘,反映了诗人的思想倾向。

以上对《奥德赛》的思想倾向和艺术手法的一些主要方面做了一些说明。读完荷马的两部史诗,人们既会惊服于史诗的出色构思,又会感到构思中的某种牵强;既会怡悦于情节的动人,又会觉察到其中的某些矛盾。例如史诗在时代背景和神话观念方面的差异。在时代背景方面,两部史诗中表现的虽然同是奴隶社会,但其发展程度似乎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表现在生产力发展方面。两部史诗中的时代虽然同处于青铜时期,但是在《奥德赛》中,铁的使用显然比在《伊利亚特》中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在神话观念方面,《伊利亚特》描绘了一个优美、生动的人神共处的时代,人和神密切交往,但在《奥德赛》中,人和神之间扩大了距离,神对事件的参与具有更大的表面性,神对事件的参与与其说是一种传统信仰,不如说是人们的美好想象,这方面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奥德修斯在阿尔基诺奥斯宫中对自己逃脱风暴灾难的叙述,他在叙述中把自己的得救完全归结于自己的努力,排除了原有的神明助佑的一面。这些矛盾和差异以及情节、词语等方面的其他矛盾,必然引起人们的深思。为了有利于更深入地研读荷马的这两部史诗,在这里有必要就“荷马问题”作些说明。

所谓荷马问题,主要指近代对荷马及其史诗进行的争论和研讨,古代希腊人一直把荷马及其史诗视为民族的骄傲,智慧的结晶,肯定荷马本人及其作为两部史诗的作者的历史性。古希腊晚期,开始出现了歧见,公元前三世纪的克塞诺斯和革拉尼科斯提出两部史诗可能不是出于同一作者之手。亚历山大城学者阿里斯塔尔科斯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两部史诗表现出的矛盾和差异可能是同一位诗人创作于不同时期所致,《伊利亚特》可能创作于作者青年时期,《奥德赛》可能创作于作者晚年。他的这一看法为许多人所接受。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荷马作为真实的历史人物和史诗的作者未提出疑问,但丁称荷马是“诗人之王”。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有人开始对荷马发难。法国神甫弗朗索瓦认为《伊利亚特》不是一个人的作品,而是许多游吟歌人的诗歌的组合,全诗的整一性是后人加工的结果,“荷马”并不是指某个人,而是“盲人”的意思(“盲人”之意最早见于古代的荷马传)。稍后,意大利学者维科在他的《新科学》里重复了弗朗索瓦的观点。真正的争论出现在十八世纪后期,一七八八年发现的《伊利亚特》威尼斯抄本中的一些注释使荷马问题成为许多人争论的热点,对民间诗歌创作的研究促进了这一争论的深入。此后各家的观点基本可分为三类。以德国学者沃尔夫(1759—1824)为代表的“短歌说”认为史诗形成于公元前十三至公元前九世纪,各部分由不同的游吟歌人创作,一代代口口相传,后来经过加工,记录成文字,其中基本部分属于荷马。“统一说”实际上是传统观点的维护,认为荷马创作了统一的诗歌,当然利用了前人的材料。“核心说”是对上述两种观点的折中,认为两部史诗形成之前荷马创作了两部篇幅不长的史诗,后经过他人增添、扩充,逐渐变成长篇,因此史诗既有明显的统一布局,又包含各种若隐若现的矛盾。虽然现在大多数人对荷马及其作为两部史诗的作者的历史性持肯定看法,但争论并未完全止息,问题远未圆满解决。由于历史的久远,史料的缺乏,要想使问题彻底解决是困难的,但探讨本身并非毫无意义。

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个《奥德赛》译本是译者在译毕《伊利亚特》之后逐渐完成的。荷马的这部史诗在我国曾经有过两个译本,一是傅东华根据威廉·考珀(William Cowper)的无韵诗英译本、参考亚历山大·蒲伯等的英译本译出的韵文译本,一九三四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一是杨宪益先生于六十年代从古希腊文译出的散文译本,一九七九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现在这个译本也是从古希腊文翻译的,翻译时参考过上述两个译本,吸收了前辈们的长处。书名采用了在我国沿用较久、流传较广的译法《奥德赛》,意思是“关于奥德修斯的故事”。译文形式仍如前译《伊利亚特》,采用六音步新诗体,译诗与原诗尽可能对行,行文力求保持原诗朴实、流畅而又严谨、凝练的风格,每卷诗的标题为译者所拟。由于译者水平有限,错误和不当之处祈请读者赐正。

王焕生
一九九五年秋 Eg+1rpIrOWoSSC2R/tbT3DE0y2+Na/O4knhUheglOdlrlBSI4kuozke66EkGHT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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