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分专题编散文集我们是始作俑者,而且这一思路目前颇能为读者接受,这才真叫“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初编这套丛书时,考虑的是我们自己的趣味,能否畅销是出版社的事,我们不管。并非故示清高或推卸责任,因为这对我们来说纯属“玩票”,不靠它赚名声,也不靠它发财。说来好玩,最初的设想只是希望有一套文章好读、装帧好看的小书,可以送朋友,也可以搁在书架上。如今书出得很多,可真叫人看一眼就喜欢,愿把它放在自己的书架上随时欣赏把玩的却极少。好文章难得,不敢说“野无遗贤”,也不敢说入选者皆“字字珠玑”,只能说我们选得相当认真,也大致体现了我们对20世纪中国散文的某些想法。“选家”之事,说难就难,说易就易,这点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记得那是1988年春天,人民文学出版社约我编林语堂散文集。此前我写过几篇关于林氏的研究文章,编起来很容易,可就是没兴致。偶然说起我们对20世纪中国散文的看法,以及分专题编一套小书的设想,没想到出版社很欣赏。这样,1988年暑假,钱理群、黄子平和我三人,又重新合作,大热天闷在老钱那间10平方米的小屋里读书,先拟定体例,划分专题,再分头选文;读到出乎意料之外的好文章,当即“奇文共欣赏”;不过也淘汰了大批徒有虚名的“名作”。开始以为遍地黄金,捡不胜捡;可沙里淘金一番,才知道好文章实在并不多,每个专题才选了那么几万字,根本不够原定的字数。开学以后又泡图书馆,又翻旧期刊,到1989年春天才初步编好。接着就是撰写各书的前言,不想随意敷衍几句,希望能体现我们的趣味和追求,而这又是颇费斟酌的事。一开始是“玩票”,越做越认真,变成撰写20世纪中国散文史的准备工作。只是因为突然的变故,这套小书的诞生小有周折。
对于我们三人来说,这迟到的礼物,最大的意义是纪念当初那愉快的学术对话。就为了编这几本小书,居然“大动干戈”,脸红耳赤了好几回,实在不够洒脱。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有点好笑。总有人问,你们三个弄了大半天,就编了这几本小书,值得吗?我也说不清。似乎做学问有时也得讲兴致,不能老是计算“成本”和“利润”。惟一有点遗憾的是,书出得不如以前想象的那么好看。
这套小书最表面的特征是选文广泛和突出文化意味,而其根本则是我们对“散文”的独特理解。从章太炎、梁启超一直选到汪曾祺、贾平凹,这自然是与我们提出的“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密切相关。之所以选入部分清末民初半文半白甚至纯粹文言的文章,目的是借此凸现20世纪中国散文与传统散文的联系。鲁迅说五四文学发展中“散文小品的成功,几乎在小说戏曲和诗歌之上”(《小品文的危机》),原因大概是散文小品稳中求变,守旧出新,更多得到传统文学的滋养。周作人突出明末公安派文学与新文学的精神联系(《杂拌儿跋》和《中国新文学的源流》),反对将五四文学视为欧美文学的移植,这点很有见地。但如以散文为例,单讲输入的速写(Sketch)、随笔(Essay)和“阜利通”(Feuilleton)固然不够,再搭上明末小品的影响也还不够;魏晋的清谈,唐末的杂文,宋人的语录,还有唐宋八大家乃至“桐城谬种选学妖孽”,都曾在本世纪的中国散文中产生过遥远而深沉的回音。
面对这一古老而又生机勃勃的文体,学者们似乎有点手足无措。五四时输出“美文”的概念,目的是想证明用白话文也能写出好文章。可“美文”概念很容易被理解为只能写景和抒情;虽然由于鲁迅杂文的成就,政治批评和文学批评的短文,也被划入散文的范围,却总归不是嫡系。世人心目中的散文,似乎只能是风花雪月加上悲欢离合,还有一连串莫名其妙的比喻和形容词,甜得发腻,或者借用徐志摩的话:“浓得化不开”。至于学者式重知识重趣味的疏淡的闲话,有点苦涩,有点清幽,虽不大容易为入世未深的青年所欣赏,却更得中国古代散文的神韵。不只是逃避过分华丽的辞藻,也不只是落笔时的自然大方,这种雅致与潇洒,更多的是一种心态、一种学养,一种无以名之但确能体会到的“文化味”。比起小说、诗歌、戏剧来,散文更讲浑然天成,更难造假与敷衍,更依赖于作者的才情、悟性与意趣——因其“技术性”不强,很容易写,但很难写好,这是一种“看似容易成却难”的文体。
选择一批有文化意味而又妙趣横生的散文分专题汇编成册,一方面是让读者体会到“文化”不仅凝聚在高文典册上,而且渗透在日常生活中,落实为你所熟悉的一种情感,一种心态,一种习俗,一种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借此改变世人对散文的偏见。让读者自己品味这些很少写景”也不怎么“抒情”的“闲话”,远比给出一个我们认为准确的“散文”定义更有价值。
当然,这只是对20世纪中国散文的一种读法,完全可以有另外的眼光另外的读法。在很多场合,沉默本身比开口更有力量,空白也比文字更能说明问题。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我们淘汰了不少名家名作,这可能会引起不少人的好奇和愤怒。无意故作惊人之语,只不过是忠实于自己的眼光和趣味,再加上“漫说文化”这一特殊视角。不敢保证好文章都能入选,只是入选者必须是好文章,因为这毕竟不是以艺术成就高低为惟一取舍标准的散文选。希望读者能接受这有个性有锋芒因而也就可能有偏见的“漫说文化”。
1992年9月8日于北大
旧书重刊,是大好事,起码证明自己当初的努力不算太失败。十五年后翩然归来,依照惯例,总该有点交代。可这“新版序言”,起了好几回头,全都落荒而逃。原因是,写来写去,总摆脱不了十二年前那则旧文的影子。
因为突然的情事变故,这套书的出版略有耽搁——前五本刊行于1990年,后五本两年后方才面世。以当年的情势,这套无关家国兴亡的“闲书”,没有胎死腹中,已属万幸。更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十册小书出版后,竟大获好评,获得首届(1992)新闻出版署直属出版社优秀图书选题一等奖。我还因此应邀撰写了这则刊登在1992年11月18日《北京日报》上的《漫说“漫说文化”》。此文日后收入湖南教育出版社版《漫说文化》(1997)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版《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漫说文化》(2004),流传甚广。与其翻来覆去,车轱辘般说那么几句老话,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引入这则旧文,再略加补正。
丛书出版后,记得有若干书评,多在叫好的同时,借题发挥。这其实是好事,编者虽自有主张,但文章俱在,读者尽可自由驰骋。一套书,能引起大家的阅读兴趣,让其体悟到“另一种散文”的魅力,或者关注“日常”与“细节”,落实“生活的艺术”,作为编者,我们于愿足矣。
这其中,惟一让我们很不高兴的是,香港勤+缘出版社从人民文学出版社购得该丛书版权,然后大加删改,弄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刚出了一册《男男女女》,就被我们坚决制止了。说来好笑,虽然只是编的书,也都像对待自家孩子一样,不希望被人肆意糟蹋。
也正因此,每当有出版社表示希望重刊这套丛书时,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保持原貌。因为,这代表了我们那个时候的眼光与趣味,从一个侧面凸现了神采飞扬的八十年代,其优长与局限具有某种“史”的意义。很感谢复旦大学出版社,除了体谅我们维护原书完整性的苦心,还答应帮助解除人文版印刷不够精美的遗憾。
2005年4月13日于京西圆明园花园
乡风与市声,似乎是古已有之的;在我们所说的二十世纪散文里,却别有一种意义:它与中国走出自我封闭状态,打开通向世界的窗口,政治、经济、文化全面现代化的历史息息相关。随着以上海为代表的现代化工业城市的出现,人们听到了现代工业文明的喧嚣的“市声”。在广大农村,尽管传统“乡风”依在,但小火轮、柴油轮毕竟驶进了平静的小河,“泼剌剌地冲打那两岸的泥土”,玷污了绿色的田野,无情地冲击、改变着旧的“乡景”与“乡风”(茅盾:《乡村杂景》)。理论家们、历史家们在“乡风”与“市声”的不和谐中看到了两种文明的对抗,并且慨然宣布:这是两个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的旧中国与现代工业文明的新中国之间的历史大决战,它们的消长起伏,将决定中国的命运,等等。
但中国的作家,对此作出什么反应呢?一个有趣而发人深省的现象是:当作家们作为关心中国命运的知识分子,对中国历史发展道路作理性思考与探索时,他们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站在现代工业文明这一边,对传统农业文明进行着最尖锐的批判,其激烈程度并不亚于历史学家与理论家们。但当他们作为一个作家,听命于自己本能的内心冲动,欲求,诉诸于“情”,追求着“美”时,他们却似乎忘记前述历史的评价,而几乎是情不自禁地对“风韵”犹存、却面临着危机的传统农业文明唱起赞歌与挽歌来——这种情感倾向在我们所讨论的描绘乡风市声的现代散文里表现得尤为明显;这大概是因为现代散文最基本的特质乃是一种“个人文体”,最注重个性的表现,并“以抒情的态度作一切文章”(周作人:《杂拌儿·题记》)的缘故吧。而本能的,主观的,情感、美学的选择,是最能显示中国作家某些精神特质的;我们正可以从这里切入,对收入本集中的一些散文作一番考察。
请注意下面这段自白——
“生长在农村,但在都市里长大,并且在城市里饱尝了‘人间味’,我自信我染着若干都市人的气质;我每每感到都市人的气质是一个弱点,总想摆脱,却怎地也摆脱不下;然而到了乡村住下,静思默想,我又觉得自己的血液里原来还保留着乡村的‘泥土气息’。”
说这话的正是中国都市文明第一部史诗《子夜》的作者茅盾。这似乎出人意料的表白,使我们想起了一个文学史的重要现象。许多现代中国作家都自称“乡下人”。沈从文自不消说,芦焚在他的散文集《黄花苔》序里,开口便说:“我是乡下来的人。”李广田在散文集《画廊集》题记里也自称“我是一个乡下人”,并且说:“我爱乡间,并爱住在乡间的人们,就是现在,虽然在这座大城里住过几年了,我几乎还是象一个乡下人一样生活着,思想着,假如我所写的东西里尚未能脱除那点乡下气,那也许就是当然的事体吧”,李广田还提出了“乡下人的气分”的概念,以为这是他自己的以及他所喜欢的作品的“神韵”所在。大概用不着再多作引证,就可以说明,中国现代作家与中国的农村社会及农民的那种渗入血液、骨髓的广泛而深刻的联系:生活方式、心理素质、审美情趣不同程度的“乡土化”,无以摆脱的“恋土”情结等等。这种作家气质上的“乡土化”决定着中国现代文学的基本面貌,并且是现代文学发展道路的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是我们考察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所不可忽视的。
当然,无论说“乡土化”,还是“恋土”情结,都不免有些笼统;它实际包含了相当丰富、复杂的内涵,是可以而且必须作多层次的再分析的。
说到“乡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北京(北平)的风貌;最能显示中国作家“恋土”情结的,莫过于对北京的怀念。在人们心目中,北京与其是现代化都市,不如说是农村的延长,在那里,积淀着农业文明的全部传统。土生土长于斯的老舍这样谈到“北京”——
“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草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
老舍在北京捕捉到的,是“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的温暖,安稳,舒适的“家”的感觉;所觅得的,是大“自然”中空间的“自由”与时间的“空闲”;“家”与“自然”恰恰是农业传统文明的出发与归宿。这正是老舍这样的中国作家所迷恋、追怀的;老舍把他对北京的爱比作对母亲的爱,是内含着一种“寻找归宿”的欲求的。
另一位著名的散文家郁达夫,他在同为古城的扬州,苦苦追寻而终不可得的,也是那一点田园的诗意,他一再地吟诵“十年一觉扬州梦”的诗句,觉得这里“荒凉得连感慨都教人抒发不出”,是充满着感伤情调的。具有艺术家敏感的丰子恺从二十年来“西湖船”的四次变迁里,也发现了传统的恰如其分的,和谐的“美”的丧失,与此同时,他又感到了“营业竞争的压迫”与他称之为“世纪末的痼疾”——与传统诗意格格不入的“颓废精神”的浸入,他以为这是“时代的错误”,因而感觉着“不调和的可悲”。正是由这不可排解的“失落感”,形成了现代散文的“寻找”模式——寻找失去了的过去,寻找一去不返的童年,寻找不复重复的旧梦……既是题材,又是结构,更是一种心态,调子。
可以想见,这些已经“乡土化”了的、怀着不解的“恋土”情结的中国作家,一旦被生活抛入了现代化大工业城市,会有怎样的心境、感觉,他们将作出怎样的反应。于是,我们在描写以上海为代表的现代城市的一组散文里,意外地发现了(听见了)相当严峻的调子。尽管角度不一:有的写大城市的贫民窟,表现对帝国主义入侵者盘剥者的憎恨(王统照);有的写交易所“小小的红色电光的数目字是人们创造”,却又“成为较多数人的不可测的‘命运’”(茅盾);有的写夜上海赌场的“瞬息悲欢,倏忽成败”的人生冒险,以及“冒险中的孤独”(柯灵)……,但否定性的倾向却惊人的一致。只有周作人的“否定”别具一种眼光;他不仅批判上海“文化是买办流氓与妓女的文化”,更发现“上海气的基调即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传统文化的)‘恶化’”(《上海气》);他是希望实现中国文化的真正现代化的。柯灵的《夜行》也是值得注意的。他似乎发现了别一个宁静的夜上海;据说“烦嚣的空气使心情浮躁,繁复的人事使灵魂粗糙,丑恶的现实磨损了人的本性,只是到了这个时刻,才象暴风雨后经过澄滤的湖水,云影天光,透着宁静如镜的清澈”。但当他到街头小店去寻找“悠然自得的神情”,“恍惚回到了辽远的古代”的感觉时,他就于无意中透露了他向往的依然是一个“城市里的乡村”世界,他醉心的仍旧是传统的“静”的文明。真正能够感受与领悟现代工业文明的“美”的,好像唯有张爱玲;尽管茅盾也曾宣布“都市美和机械美我都赞美”,但这大多是一种理性的分析,张爱玲却是用自己的心去贴近、应和现代大都市脉搏的跳动的。只有张爱玲才会如此深情地宣称:“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这里传达的显然是异于“乡下人”的现代都市人的心理状态与习惯,但再往深处开掘,我们又听到了如下心理剖析——
“我们的公寓邻近电车厂,可是我始终没弄清楚电车是几点钟回家。‘电车回家’这句子仿佛不很合适——大家公认电车为没有灵魂的机械,而‘回家’两个字有着无数的情感洋溢的联系。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罢?一辆衔接一辆,象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吵闹之中又带着一点由疲乏而生的驯服,是快上床的孩子,等着母亲来刷洗他们。……有时候,电车全进了厂了,单剩下一辆,神秘地,象被遗弃了似的,停在街心。从上面望下去,只见它在半夜的月光中坦露着白肚皮”(《公寓生活记趣》)。
原来张爱玲所要捕捉的,也是“家”的温暖,亲切与安详,她在文化心理上的追求,与老舍竟有如此地相通;但“家”的意象在她的情绪记忆里,唤起的是“孩子”的“吵闹”的动态,以及“由疲乏而生的驯服”的安静,而不复是老舍的“母亲”的爱抚与召唤,这其间的差异也是颇值得玩味的。
我们所面对的正是这样一个饶有兴味的文化现象;中国作家可以比较迅速、也相对容易地接受外来的文化观念、方法,并因此而唤起对传统文化观念、方法的批判热情;但一旦进入不那么明确,有些含糊,似乎是说不清的,但却是更深层次的文化心理、审美情趣……这些领域,他们就似乎很难抵御传统的诱惑。对这类现象,简单地作“复古”、“怀旧”等否定性价值判断,固然十分痛快,但似乎并不解决问题。这里不仅涉及文化心理、审美情趣的民族性,而且也与如何认识人的一些本能的欲求有关联;鲁迅就说过,“人多是‘生命之川’中的一滴,承着过去,向着未来。倘不是真的特出到异乎寻常的,便都不免并含着向前和反顾”(《集外集拾遗·〈十二个〉后记》),这就是说,“人”在生命的流动中,本能地就存在“向前”与“反顾”两种对立而又统一的心理、情感欲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所谓“怀旧”心理、情绪是出于人的本性的。鲁迅在他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小引里,谈到“思乡的蛊惑”时,曾作了这样的心理分析——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明知是“哄骗”,却仍要“时时反顾”,这执拗的眷恋,是相当感人而又意味深长的。读者如从这一角度去欣赏收入本集的一些“思乡”之作,例如叶圣陶的《藕与莼菜》,周作人的《石板路》,大概是可以品出别一番滋味的。
事实上,对于有些中国现代作家,所谓“恋土”情结,实质上是对他们理想中的健全的人性与生命形态的一种向往与追求。在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大概要算沈从文。他在《湘行散记》里谈到他所钟爱的“乡下人”时,这样写道:“从整个说来,这些人生活都仿佛同‘自然’正相融合,很从容的各在那里尽其性命之理,与其他无生命物质一样,惟在日月升降寒暑交替中放射,分解。”沈从文醉心的,显然是人性的原生状态,与“自然”相融合的,和谐而又充满活泼的生命力的生命形态。在沈从文看来,这样的原始人性与生命形态正是“存在”(积淀)于普通的“乡下人”身上,中国的“乡土”之中。于是,我们在收入本集的《鸭窠围的夜》里,读到了如下一段文字——
“黑夜占领了全个河面时,还可以看到木筏上的火光,吊脚楼窗口的灯光,以及上岸下船在河岸大石间飘忽动人的火炬红光。这时节岸上船上都有人说话,吊脚楼上且有妇人在黯淡灯光下唱小曲的声音,每次唱完一支小曲时,就有人笑嚷。什么人家吊脚楼下有匹小羊叫,固执而且柔和的声音,使人听来觉得忧郁。……
“……这些人房子窗口既一面临河,可以凭了窗口呼喊河下船中人,当船上人过了瘾,胡闹已够,下船时,或者尚有些事情嘱托,或有其他原因,一个晃着火炬停顿在大石间,一个便凭立在窗口,‘大老你记着,船下行时又来’。‘好,我来的,我记着的’。‘你见了顺顺就说:会呢,完了;孩子大牛呢,脚膝骨好了,细粉带三斤,冰糖或片糖带三斤’。‘记得到,记得到,大娘你放心,我见了顺顺大爷就说:会呢,完了。大牛呢,好了。细粉来三斤,冰糖来三斤’。‘杨氏,杨氏,一共四吊七,莫错账!’‘是的,放心呵’你说四吊七就四吊七,年三十夜莫会要你多的!你自己记着就是了!’这样那样的说着,我一一都可听到,而且一面还可以听着在黑暗中某一处咩咩的羊鸣。——”
在小羊“固执而且柔和的声音”与乡民平常琐碎的对话之间,存在着一种和谐;这河面杂声却唤起了一种宁静感——这是动中之静,变中之不变,凝聚着和历史、文明、理念都没有关系的永恒。作家以忧郁、柔和的心态去观照这一切,就感到了某种神圣的东西。沈从文说,这里“交织了庄严与流动,一切真是一个圣境”(《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
另一位经历、风格与沈从文很不同的诗人冯至,也从“还没有被人类的历史所点染过的自然”里,感受到了“无限的永恒的美”。他大声疾呼:“对于山水,我们还给它们本来的面目吧。我们不应该把些人事掺杂在自然里面,……在人事里,我们尽可以怀念过去;在自然里,我们却愿意它万古长新”(《山水·后记》)。于是,在冯至笔下出现了《一个消逝了的山村》,这里的森林“在洪荒时代大半就是这样。人类的历史演变了几千年,它们却在人类以外,不起一些变化,千百年如一日,默默地对着永恒”;这里的山路“是二三十年来经营山林的人们一步步踏出来的,处处表露出新开辟的样子,眼前的浓绿浅绿,没有一点历史的重担”;这里也曾有过山村,“它像是一个民族在这世界里消亡了,随着它一起消亡的是它所孕育的传说和故事”,人们“没有方法去追寻它们,只有在草木之间感到一些它们的余韵”,诗人果真从这里的鼠麹草,菌子,加利树,以至幻想中“在庄严的松林里散步”时“不期然地”在“对面出现”的鹿,得到了生命的“滋养”;于是,“在风雨如晦的时刻,我踏着那村里的人们也踏过的土地,觉得彼此相隔虽然将及一世纪,但在生命的深处,却和他们有着意味不尽的关连”……。这里也是从“生命”的层次超越时空与一切人为的界限,达到了人与自然,今人与古人的融和;对于“乡风、山景”的这类“发现”,确实是“意味不尽”的。
当然,在二十世纪中国散文中,更多的还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发现”;读者是不难从收入本集的茅盾“战时城镇风光”速写《成都——“民族形式”的大都会》、《“战时景气”的宠儿——宝鸡》,以及贾平凹新时期乡风长卷《白浪街》、《秦腔》里,看到中国乡村的变革,社会历史的变迁的。与前述沈从文、冯至的文字相比,自是有另一番风致与韵味。至于收入本集的许多散文,所展示的北京、上海、青岛、南京、扬州、杭州、广州、福州、重庆、成都……等大中城市的不同个性,南、北农村的特异风光,独立的美学价值之外,还具有特殊的民俗学价值,这也是自不待言的。由此而展现的散文艺术多元化发展的前景,也许更加令人鼓舞——尽管读者对收入本集的散文,即使在风格多样化方面,仍然会感到某种遗憾。
一九八九年五月廿三日写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