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夏天,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前夕,法国著名刊物《新法兰西评论》( La Nouvelle Revue Française )在6月和7月罕见地连载了一篇题为《论〈喧哗与骚动〉》(À propos de Le Bruit et la Fureur )的文章。
《新法兰西评论》是法国文豪安德烈·纪德和两位朋友在1909年创办的文艺杂志。该刊的宗旨是为文艺而文艺,内容兼收并蓄,涵盖哲学、历史、诗歌、小说、音乐、戏剧等领域,撰稿者多为该国知识分子中的翘楚或新秀,向来享有崇高声望。文学作品推介是该刊重要栏目,但推介文章通常篇幅短小,少有连载两期的情况出现。以1939年6月号为例,获得评论的作品有亚瑟·库斯勒的《西班牙亲历记》、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随风而逝》、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绝望》、厄尼斯特·海明威的《午后之死》,相关文章均是只有一两页的豆腐块。甚至于荣获当年法兰西学院文学奖的《人的大地》,评论者本杰明·克缪(Benjamin Crémieux)也不过用了四页来赞美这部巨著的作者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论〈喧哗与骚动〉》罕见地分两期连载,部分原因在于它的作者是让-保罗·萨特。
时年三十三岁的萨特虽然在巴黎郊区巴斯德中学任教,但其长篇小说《恶心》于1938年由享有盛名的伽利玛出版社刊行之后备受好评,而且此前两年他已在《新法兰西评论》密集发表了七篇作品,包括处女作《墙》(Le Mur)和另外一部短篇小说《亲密关系》( Intimité ),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概念:意向性》《保罗·尼宗的〈阴谋〉》《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先生和自由》等五篇评论文章。《新法兰西评论》主编让·保兰(Jean Paulhan)对萨特青眼有加,为了捧红这位后起之秀不遗余力,自然不会限制其文章的篇幅。
更重要的原因当然在于《喧哗与骚动》本身。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这部代表作早在1929年便已面世,但萨特评论的是1938年出版的法文译本。译本操觚者莫里斯-埃德加·宽筹(Maurice-Edgar Coindreau)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是狂热的美国文学爱好者,曾法译厄尼斯特·海明威、约翰·多斯·帕索斯、杜鲁门·卡波蒂和约翰·斯坦贝克等人的小说。他早于1931年便将尚且默默无闻的福克纳介绍给法语读者,并在1934年出版了这位美国作家第五部小说《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的法译本。他译的《喧哗与骚动》不是萨特阅读的第一部福克纳的小说。此前伽利玛出版社已经付梓四部福克纳作品的法译本,萨特至少看过其中三本,除了《我弥留之际》,还有《八月之光》和《萨托利斯》。实际上,这位未来的存在主义大宗师第一篇公开发表的文学评论正是刊登在《新法兰西评论》1938年2月号上的《论福克纳的〈萨托利斯〉》,他从一开始便对这位美国作家充满兴趣和敬意,在评论结尾呼吁“我们需要认识他”。而在《论〈喧哗与骚动〉》中,他甚至认为福克纳是“伟大的当代作家”,足以和马塞尔·普鲁斯特、詹姆斯·乔伊斯相提并论。
1938年的法国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个评价出乎他们的意料,因为刚逾不惑之年的福克纳走进欧洲读者的视野未满八年,甚至在他自己的祖国亦非声名显赫,而已于1922年撒手人寰的普鲁斯特,以及三年后魂归道山的乔伊斯,则早已是举世公认的文学大师。但在80年后的今天,读者只会钦佩萨特的先见之明,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喧哗与骚动》和《追寻逝去的时光》《尤利西斯》一样,亦是公认的现代主义小说巅峰之作。
现代主义小说出现之前,19世纪在欧洲大行其道的小说流派是现实主义,查尔斯·狄更斯、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狄奥多·冯塔纳和列夫·托尔斯泰等文学巨匠无不属于这个流派。《远大前程》《欧也妮·葛朗台》《燕妮·特莱贝尔夫人》《安娜·卡列尼娜》之类的现实主义小说有若干鲜明特征:就角色安排而言,它们倾向于塑造九流三教的人物;就背景设定而言,它们多数参考或直接套用真实存在的地点;就情节发展而言,它们崇尚曲折而不离奇的故事;就写作目的而言,它们侧重于通过小说人物的悲欢离合来强调某个或者某些传统道德观念是多么的重要。现实主义小说顺应工业社会来临的历史潮流,又迎合中下等阶层读者的趣味,因而在19世纪中叶之后蓬勃发展。但到该世纪末期,英、法、德等西欧国家历经百余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经演变为高度分化的多元社会,人们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识产生了深刻变化,传统道德观念随之慢慢瓦解,现实主义的写作理念和技巧变得十分陈腐,于是一些杰出的小说家不约而同地发起了一场现代主义革命。
这场现代主义小说革命在20世纪初期结出许多硕果,比如克诺特·汉姆生的《丰饶之地》( Growth of the Soil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远渡重洋》( The Voyage Out )、詹姆斯·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弗朗茨·卡夫卡的《变形记》和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与先前的现实主义小说相比,这些作品呈现出许多新颖的特征。它们更关注内在的精神世界而不是外在的客观环境,侧重于描写意识过程而不是肢体行动,多采用碎化的而不是线性的叙事模式。它们还运用了全新的写作技法,比如意识流、内心独白、多重视角,等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现代主义风格,用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话来说,“确实开辟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精神境界”,所以跟风者众,最初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进入20世纪30年代,现代主义小说在欧洲已经蔚为大观,涌现了一批流传至今的经典名作。新派作家中的佼佼者,如乔伊斯、普鲁斯特和弗吉尼亚·伍尔夫,更被评论界目为必将名垂青史的大师。而威廉·福克纳在欧洲的声名鹊起,正如前文提及的,是从当时的世界文艺之都巴黎开始的。其实在莫里斯-埃德加·宽筹和勒内-诺尔·蓝波(René-Noël Raimbault)等人将《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等小说译成法文以后,对这位美国南方作家激赏不已的除了让-保罗·萨特,还有安德烈·马尔罗、瓦勒利·拉尔伯(Valery Larbaud)和阿尔贝·加缪等人。马尔罗是1933年龚古尔文学奖得主,后来曾出任法国文化部长;拉尔伯是乔伊斯的好友,《尤利西斯》法文译本正是在其指导下翻译出版的,他还发明了“内心独白”这个术语。两位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萨特和加缪年纪相对较轻,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已经是法国文坛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在他们的推动下,福克纳的声望与日俱增,以至于萨特曾告诉美国著名作家、诗人和文学评论家、《福克纳精选集》( The Portable Faulkner )的编辑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福克纳是欧洲年轻人心目中的神。”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位欧洲年轻人心目中的神在自己祖国却极其落魄。二战结束那年,威廉·福克纳已经出版了17部作品,但以馆藏丰富著称的纽约公共图书馆却只搜罗了其中两种,各地书店在售的更是仅剩一种,还是他自己最不满意的作品:1931年出版的《避难所》( Sanctuary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惨遭遗忘的窘境,福克纳才会在当年屈尊参加《埃勒里·昆恩推理杂志》( Ellery Queen’s Mystery Magazine )首届征文比赛。后来他的经纪人哈罗德·奥博(Harold Ober)通知他的作品《化学错误》获得二等奖,并随信附上奖金支票;1946年1月5日,福克纳在回信里郁闷地写道:“多谢寄来埃勒里·昆恩的支票。这实在是太滑稽了。在法国,我是一种文学运动之父。在欧洲,人们认为我是美国当代作家中最厉害的,是所有作家中最顶尖的。在美国,我却只能通过写电影剧本挣点小钱,穷得要去领一个受操纵的推理故事比赛的二等奖。”当时已近知天命之年的福克纳并不知道,他的命运其实已经接近否极泰来的转折点。
威廉·福克纳原名威廉·法克纳(William Falkner),1897年9月25日出生在密西西比州北部小镇新奥尔巴尼,是穆雷·法克纳和摩德·巴特勒夫妇所生四个儿子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其曾祖父威廉·克拉克·法克纳参加过美墨战争,美国内战期间曾担任美利坚联盟国第二密西西比步兵团上校,战后转行做生意,创办了里普利铁路公司,是当地叱咤风云的社会名流,如今密州北部小镇法克纳就是为了纪念他而得名。法克纳上校还是一名高产的作家,出版过许多游记、诗歌和小说,其代表作《孟菲斯白玫瑰》于1881年出版后十分畅销,1909年推出第35版时已经卖出十七万册之多。法克纳上校的独子约翰·法克纳1895年当选密西西比州参议员,1910年创办了一家银行;约翰·法克纳的长子穆雷·法克纳原本在里普利铁路公司上班,1902年该公司以75000美元的价格转手,拿到一部分钱的穆雷·法克纳随即在该州小镇牛津买了一座大房子,改为经营马车生意。摩德·巴特勒娘家原本也是当地望族,但婚前家道已经中落。摩德的祖父是密州拉法叶县首任警察局长,父亲查理·巴特勒曾担任县城牛津镇治安官,1887年底侵吞该镇当年大部分财政收入,抛弃其妻子莱拉·迪恩·斯威夫特和一对未成年子女,带着赃款远走高飞。穆雷·法克纳和摩德·巴特勒在牛津镇安家以后,莱拉也搬过来和他们一起生活,直到1907年去世。早年美国南方上层社会的妇女和英国的贵族妇女一样,必须修习各种才艺,莱拉和摩德也不例外,母女俩都是技艺精湛的画师;摩德更是饱读诗书,上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下至康拉德和吉卜林,古今作家的名著均有涉猎。总而言之,威廉·法克纳出生在一个衣食无忧的文艺之家。
按照穆雷·查尔斯·法克纳(本书作者二弟)在《密西西比州的法克纳家族》一书中的描述,摩德·巴特勒经常指导他们兄弟几个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在这种门风的熏陶之下,威廉·法克纳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上学以后他的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1914年夏天,他认识了堪称良师益友的菲尔·斯通。这位新朋友比他大四岁,是耶鲁大学的学生。耶鲁素来是美国得风气之先的学术文化重镇,菲尔·斯通因而有机会接触到当时方兴未艾的现代主义文学,他介绍了叶芝和康拉德·艾肯等人的诗歌,还有舍伍德·安德森等新派作家的小说,为威廉·法克纳打开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不久之后,对学校教育没什么兴趣的威廉·法克纳没等高中毕业便退学了,1916年到他祖父开办的银行当簿记员,但他显然不喜欢这份工作。其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炮火正酣,他在报纸上读到许多相关新闻,对那些英勇的飞行员产生了极大的崇拜之情。根据1954年版《福克纳读本》前言,当年他的梦想是有朝一日能去法国参加战斗。到了1918年春天,他谋求加入新成立的美国陆军航空兵团,但由于身高只有166厘米而失败;他心爱的邻居女孩艾斯特尔·奥德姆(Estelle Oldham)在这段时间和一个远在夏威夷的律师订婚。遭受双重打击的威廉·法克纳前往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去找正在耶鲁攻读第二个学位的菲尔·斯通。那年4月10日,他到纽黑文一家枪支制造公司当会计,第一次启用了威廉·福克纳这个伴随他余生的名字。
过了两个月,威廉·福克纳在纽约接受新成立的英国皇家空军的面试,这回终于如愿以偿,被录用为军校学员,随后前往多伦多受训。福克纳此后多次宣称他曾在法国战斗时因飞机被击落而负伤,其实他尚未完成训练一战便已结束,《福克纳传》作者约瑟夫·布罗特纳甚至怀疑他连飞机都没开过。1919年1月4日,他接到了皇家空军的遣散通知。
回到牛津后,高中肄业的福克纳依靠父亲的关系入读密西西比大学,选修了法语、西班牙语和英语文学课程,其间写了许多诗歌,一部分发表在各种刊物上。但他对学校教育始终缺乏兴趣,读了一年多便又退学了。当时福克纳已经23岁,但因为家境宽裕,所以也没找工作,一直赋闲在家,直到1921年秋天,才由密州牛津籍作家斯塔克·扬(Stark Young)介绍,在纽约第五大道一家高级百货公司里的书店当店员。那家书店的负责人是伊丽莎白·普拉尔,后来嫁给了对福克纳影响巨大的舍伍德·安德森。
自幼博览群书的福克纳十分胜任书店的工作,但他每周的薪水只有11美元;部分由于收入太过微薄,他做了几个月便辞职了,当年12月初返回牛津。菲尔·斯通唯恐他继续消沉下去,于是动用社会关系,设法让福克纳当上了密西西比大学邮局局长。该局在美国邮政系统里属于规模最小的四级邮局,局长年薪只有1500美元,然而当年一辆福特T型车仅售290美元,约60%的美国家庭年收入在1500美元以下,这笔收入足以让单身的福克纳过上较为轻松的生活。但福克纳上班时要么看书写诗,要么打牌喝酒,经常怠慢顾客和弄丢邮件,最终在1924年10月遭到革职。
那年11月,福克纳搬去新奥尔良暂住,通过刚刚成为舍伍德·安德森第三任妻子的伊丽莎白·普拉尔结识了这位已经成名的小说家。福克纳此前写了十年诗歌,却没有太多的成就,第一部诗集《石雕法温》( Marble Faun )还是菲尔·斯通花400美元请波士顿四海公司出版的,只印了500册。大概是感觉继续写诗很难有什么前途,再加上安德森的鼓励,福克纳开始改写小说。他写小说显然更有天赋,很快就完成一些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得到安德森大力推荐,这部名为《士兵的薪俸》( Soldier’s Pay )的小说无须自费出版,里弗莱特出版公司还给了福克纳200美元预付金。
拿到这笔钱后,福克纳立刻从新奥尔良坐船前往欧洲。二战前,欧洲是美国文学青年心中圣地,从亨利·詹姆斯、伊迪丝·华顿和艾兹拉·庞德,到弗兰西斯·斯各特·菲兹杰拉德、厄尼斯特·海明威和亨利·米勒,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作家都曾长期旅居欧洲,感受古老的文化氛围和新潮的文艺风尚。但福克纳因为盘川不足,只待了半年便回到美国,继续写他的小说。第二部小说《蚊子》( Mosquitos )依旧由里弗莱特出版公司刊行,但第三部《废站破旗》( Flags in the Dust )却在1927年底遭到该公司老板拒绝。贺拉斯·里弗莱特认为这部小说和已出版的两部相比毫无进步,故事太过松散,不值得出版,甚至建议福克纳别投稿给其他出版商,以免自毁声名。福克纳原本特别为《废站破旗》自豪,觉得那是自己写过最好的作品,完全没料到里弗莱特居然给出这样的回应。根据菲尔·斯通的回忆,当时福克纳曾对他说:“我觉得我将来不仅挣不到钱,而且也得不到认可!”但备受打击的他只消沉了很短的时间,便在1928年春天振作起来,将名缰利锁“关在门外”,开始忘我地创作一部全新的小说,也就是这本后来成为经典巨著的《喧哗与骚动》。
福克纳专心撰写《喧哗与骚动》期间,他的经纪人本·沃森不停地寻找愿意出版《废站破旗》的公司,接连被拒绝了十一次。第十二次尝试终于成功,哈尔克特及布莱斯公司同意印发这部小说,前提是书中一些过度色情暴力的段落必须删掉。本·沃森操刀的删节版在1929年1月31日以《萨托利斯》的书名刊行,哈尔克特公司为此向福克纳支付了300美元预付金,但是拒绝出版刚完稿的《喧哗与骚动》。从哈尔克特公司辞职另起炉灶的哈里森·史密斯趁机在2月以区区200美元预付金和福克纳签署了这部小说的出版合同。
就在这个时候,威廉·福克纳的人生迎来了重大的转折。艾斯特尔·奥德姆的婚姻有欠美满,早在1927年春天便带着两个孩子从上海返回牛津。她和福克纳很快旧情复燃,相互来往密切得在镇上引发了纷纭的物议,以至于福克纳觉得自己非娶她不可。1929年4月29日,艾斯特尔·奥德姆和康奈尔·悉尼·富兰克林(即1937年至1940年连任三届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董的樊克令)之间神离貌不合的婚姻终于结束,恢复了可以和福克纳成亲的自由身。福克纳在5月底写信向哈里森·史密斯借了500美元,从6月20日开始了争执不断却持续终生的姻缘。
结婚给威廉·福克纳的写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婚前他住在父母家,几乎没有任何经济负担,所以无论写诗还是写小说,都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写。但是为人夫意味着沉重的家庭责任,婚后要养活的不仅是艾斯特尔,还有她和樊克令所生的两个孩子,而且也不能继续住在父母家,于是盘下一座老宅,每月要还75美元房贷。因而早在结婚之前,福克纳便写了一部情节耸人听闻的作品,也就是《避难所》。艾斯特尔看过手稿之后惊呼小说情节太过可怕,福克纳回答说:“故意的。但这样能卖得出去。”除此以外,他也开始写短篇小说。因为在那个年代,美国有些杂志——比如《星期六晚报》( Saturday Evening Post )——发行量超级庞大,能够开出极高的稿费,一篇三四千个单词的小说稿酬高达2000美元的例子并不罕见。辛克莱·刘易斯、菲兹杰拉德、海明威等活跃在20世纪上半叶的小说家往往写过数量多得让人称奇的短篇小说就是这个原因。婚后福克纳花了很多精力写短篇小说,疯狂投给各种报刊,短短两年内仅给《星期六晚报》便投出至少三十二篇,但只有四篇得到接纳。尽管如此,短篇给他带来的收益依旧远远超过小说的版税:1930年下半年,仅有三篇短篇小说得到发表,稿酬却有1700美元,比他前面4部小说版税加起来还要多出将近一倍。
果真如福克纳所料,《避难所》在1931年2月9日出版后卖得很好。这部情节匪夷所思的小说首印2219册,到4月1日已经卖出了6457册。它的畅销让作者一时成为小有名气的人物,纽约各大出版商试图将其罗致到自己旗下,辛克莱·刘易斯、西奥多·德莱塞和亨利·路易斯·门肯等文坛耆宿纷纷动念要和他相见,甚至连远在洛杉矶的米高梅公司也想请他去写电影剧本。但不幸的是,福克纳却没有因此发财。1932年春天,哈里森·史密斯和英国出版商乔纳森·凯普合伙的公司面临破产,无法向福克纳支付《避难所》应得的4000美元版税。受这件事影响,福克纳将《八月之光》打字稿交给本·沃森的时候,嘱咐他设法先在某家知名杂志上连载,并补充说:“稿酬不能低于5000美元,而且一个字也不能改。”但本·沃森找不到买家,最后只能将《八月之光》交给哈里森·史密斯新开的出版公司,又是只拿了几百美元预付金。
福克纳在1932年3月中旬寄出《八月之光》的打字稿,当时他已经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的银行账户透支了500美元,以至于牛津没有商户愿意接受他的支票。有一天他甚至沦落到要向他叔叔借5美元的窘境。万般无奈之下,他和米高梅签署了一份周薪500美元、为期六周的合同,在5月7日启程前往洛杉矶,开始了他在好莱坞的编剧生涯,也开始了他不断往返牛津和洛杉矶的颠沛流离的中年岁月,以及一段持续多年的婚外恋。从1932年到1945年,威廉·福克纳替米高梅、20世纪福克斯、华纳兄弟等好莱坞巨头编写了几十部电影剧本,其中几部连署名权都没有。这位伟大的小说家如此浪掷天赋,是因为他常常陷于入不敷出的境地,不得不去好莱坞挣点快钱来维持生活。
写电影剧本其实收入很丰厚,但他的钱仍然总是不够用,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他的家庭负担特别沉重,许多人的生活依靠他供养,包括艾斯特尔和三个孩子(两个是樊克令的子女,一个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母亲摩德·巴特勒、长期在他家帮佣的黑人卡罗琳·巴尔,还有他弟弟狄恩·斯威夫特·法克纳的遗孀和女儿。他们的家道虽然大不如前,但原有的体面却必须维持,这对福克纳来说是一个艰难的任务。第二是他自己没有理财观念,花钱不知节制。1922年,他刚到邮局上班便买了一辆福特轿车。1933年5月,他又用当编剧挣来的钱购置了一架售价高达6000美元的单翼飞机。这种挥金如土的习惯在1942年结出了恶果:那年7月底,向来以美国最好作家自诩的威廉·福克纳因为“口袋里只剩下六毛钱”,竟然和华纳兄弟公司签署了一份荒谬的合同:合同期限七年,周薪低至300美元,其间所写剧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华纳兄弟所有。这份薪水低得曾让亨利·米勒惊讶的工作非但没有改善威廉·福克纳的财务状况,反而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他一直试图提前解约,但直到1946年3月,才在兰登书屋出版人本尼特·塞夫(Bennett Cerf)的帮助下,彻底摆脱了华纳兄弟的控制。
对威廉·福克纳的人生来说,1946年和1929年一样,也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折。福克纳憋屈地领了《埃勒里·昆恩推理杂志》征文比赛二等奖之后不久,在当年4月29日,纽约的维京出版社发行了由马尔科姆·考利编辑的《福克纳精选集》。考利当时担任维京的文学顾问,此前已在1944年出版《海明威精选集》。厄尼斯特·海明威是20世纪上半叶美国最负盛名的小说家,他的《丧钟为谁而鸣》于1940年出版后短短数月便卖出了五十万册。那时威廉·福克纳只是默默无闻的好莱坞编剧,曾在1944年与人合作将海明威的名作《有者与无者》( To Have and Have Not )改编为电影剧本。当年大多数美国读者并不知道威廉·福克纳是谁,极少数记得他的人则称呼他为“玉米棒子”(Corncob Man)——这个戏谑性外号来自他早年的畅销书《避难所》,该小说核心情节是女主角惨遭一个性无能的变态用玉米棒强奸。考利此举无异于将福克纳放到和海明威同样重要的位置上,促使美国评论界开始重新认识福克纳的作品。1946年12月28日,《纽约邮报》刊登了一篇海明威的访谈,“现代美国文学风格之父”海明威表示,虽然众多评论家称他是美国在世作家中最伟大的,但他认为这个荣誉应该归属于威廉·福克纳。此后福克纳声望日隆,最终在1950年11月10日,瑞典学院宣布伯特兰·罗素是当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宣布威廉·福克纳获得1949年空缺的该奖,表彰他“对美国现代文学具有独特艺术性的重大贡献”。美国评论界知错能改,亡羊补牢地给福克纳几部次要作品颁发了两次国家图书奖和两次普利策虚构作品奖。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使福克纳永远摆脱了缺钱的境地,而且很快成为一个在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都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文化人物。在美国国内,他深度参与了民权运动的争论,但他偏向于同情黑人的保守立场左右不讨好:主张赋予黑人更多权利的左派指责他的立场过于保守,而美国南方的白人右派则反感他对黑人的同情。当时以英美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冷战状态,美国政府敏锐地发现,在欧洲文学界享受崇高地位的福克纳是宣扬该阵营意识形态的绝佳人选,因而经常邀请他到日本、菲律宾、欧洲和南美参加一些文化交流活动。和在美国国内经常遭受指责不同,威廉·福克纳在国际社会上总是受到热情的欢迎。但这种光鲜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由于常年酗酒,多次摔伤,他的身体状况恶化得很厉害,在1962年7月6日过早地去世,享年未足六十五载。
纵观威廉·福克纳的一生,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他旺盛的创造力:在经常酗酒、奔波劳碌和情感纠葛之间,在为稻粱谋写出一百二十五篇短篇小说和数十部电影剧本之外,他竟然创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就像英国现实主义巨匠托马斯·哈代将虚构的维塞克斯(Wessex)设置为所有主要作品的背景一样,威廉·福克纳也采用了这种聪明的做法:十九部小说中有十五部的故事发生在以其家乡密州拉法叶县为原型的约克纳帕塔法(Yoknapatawpha)。但他的灵感也许直接来自《俄亥俄红酒镇》( Winesburg, Ohio ):舍伍德·安德森这部代表作包括二十二篇独立的短篇小说,每篇的情节与角色互有勾连,合起来又是一部长篇小说,共同呈现了红酒镇的风土人情。只不过和哈代的维塞克斯或者安德森的红酒镇相比,福克纳用15部长篇小说和五十几篇短篇小说构建起来的约克纳帕塔法要宏伟得多,出场角色多达数百个,涉及政治、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堪称美国南方社会的缩影。这些小说没有随着作者的去世而湮没,约克纳帕塔法体系中几部重要的小说,如《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早已成为英语文学殿堂里的经典之作,而最能展现威廉·福克纳在创作上的新颖理念和精湛技艺的,则莫过于《喧哗与骚动》。
《喧哗与骚动》的故事很简单。康普逊家族是杰弗逊镇(以作者家乡牛津镇为原型)名门,祖上曾经担任过州长和将军,但到了杰森·康普逊这一代已经没落。杰森·康普逊和卡罗琳·巴斯康婚后育有三儿一女,但是两人的感情并不美满。杰森·康普逊是嗜酒如命的虚无主义者,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卡罗琳·巴斯康是自恋的神经衰弱症患者,四个子女中独爱三子杰森,因为觉得只有他像巴斯康家的人,其他三个是康普逊家的种。
故事核心是他们的二女儿,昵称小卡的卡恩戴斯。小卡自幼任性,交了许多男友,以至于未婚先孕。母亲因为害怕可能到来的人言物议,带着她逃到印第安纳州某度假小镇,不意遇到了对小卡一见钟情的赫尔伯特·赫德。两人随即仓促成亲,但赫德随后发现女儿昆汀并非己出,于是将母女两人扫地出门。卡罗琳·巴斯康因此将小卡视为康普逊家族的耻辱,不许她再踏入家门半步,甚至不许家里人提起她的名字;而小卡将女儿托付给父亲带回家抚养之后便浪迹天涯,从此不知所终。
小卡不幸的遭遇给她的兄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她的长兄昆汀·康普逊天资聪颖,家里为了供他去哈佛大学念书,卖掉了一部分草场。昆汀有乱伦情结,从小迷恋自己的妹妹,一直将小卡的贞洁和康普逊家族的荣耀联系在一起;受小卡的失贞和婚姻刺激,他在哈佛读书期间沉河自杀。小卡为了纪念兄长,给自己的女儿起了他的名字。
昆汀的自杀给原本就因为小卡而郁郁寡欢的康普逊先生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他很快与世长辞,于是其三子杰森·康普逊变成了一家之长。杰森性情孤僻,才干平庸;赫德和小卡结婚前曾许诺让他去自己开设的银行上班,后来因为离婚,承诺自然没有兑现。杰森始终认为自己的前途是被小卡耽误了,因而不但设法截留小卡寄给昆汀的抚养费,还百般折磨自己的外甥女。
康普逊先生的小儿子本杰明是智力障碍症患者,昵称小本的他遭到母亲和三哥杰森的嫌弃,父亲终日醉生梦死,长兄昆汀又过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唯有姐姐小卡和黑人女佣狄尔希给过他真正的关怀。小本自童年便养成每日午后在院门等姐姐放学回家的习惯,他十五岁那年在傻等小卡时闯出院门追逐邻居女孩,事后惨遭阉割,但直到三十三岁仍然对姐姐念念不忘,甚至一听到小卡的名字就会哭。杰森认为小本是家门之耻,早就打算等母亲去世后将其送去精神病院。
至于小卡的女儿昆汀,她在康普逊家长大,和她母亲一样,也交了许多男友。由于外婆的管束十分严厉,舅舅杰森又经常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折磨她,昆汀最后偷了杰森放在家里的大笔现金,和男友远走高飞。小说以杰森追捕昆汀未遂而结束。
这个故事梗概显得很简单,但其实需要仔细阅读多遍才能提炼出来。第一次看福克纳这部代表作的读者,绝大多数会感到特别难懂,因为小说所涉之事横跨三十几年,却被作者高度压缩在4天之内;作者还打破原有的叙事规则,使用了一些当时十分新颖迄今仍然罕见的写作技巧。
《喧哗与骚动》总共有4个部分:第一部分叙事者是小本,描绘了他在1928年4月7日的意识过程;第二部分再现了昆汀在1910年6月2日自杀那天的所遇和所思;第三部分是杰森在1928年4月6日的经历和心理活动;第四部分以黑人女佣狄尔希为中心,讲述了1928年4月8日复活节围绕康普逊一家发生的事情。康普逊家族在1928年4月初的境况和过去三十几年的往事,全部浓缩在短短4天之内;在浓缩的过程中,威廉·福克纳应用了意识流、蒙太奇、主体视角等别开生面的写作技巧,为小说叙事艺术开辟了全新的境界。
意识流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产物。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出版的《心理学原理》中指出:“意识不是以碎块的形式出现的……它没有交接点;它是流动的。我们可以将它比喻成‘江河’或者‘溪流’。从此以后,我们不妨称之为思维流、意识流或者主观生活流。”后来的文学评论者借用了这个名词,用来指代那种描写人们的思维和感受的叙事方法。正如前文已经指出,和现实主义小说相比,现代主义小说更注重描写内心活动而不是外在世界,意识流因而成为现代主义小说最重要的技巧之一。威廉·福克纳不是第一个使用意识流的作家,但在《喧哗与骚动》之前,从未有作品——包括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寻逝去的时光》——将这种技巧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和令人折服。我们可以简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个例子来自本书第一部分,也是全书开篇的文字:
围栏那边,花丛弯曲的空隙之间,我看见他们正在打。他们朝旗子走过来,我顺着围栏走过去。拉斯特在花树下的草里找。他们拔起旗子,打几下。然后他们将旗子插回原位,向台子走去。他打,另外那人也打。然后他们接着打,我顺着围栏走过去。拉斯特从花树那边走过来,我们顺着围栏走,他们停下来,我们也停下来,我隔着围栏望出去,拉斯特在草丛里找。
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的读者恐怕会摸不着头脑,因为读者从中读到的只有行动,没有因果关系,更没有对行动的解释。慢慢地我们将会发现,原来“我”就是小本,他正在康普逊家的院子里看人打高尔夫球,而拉斯特是康普逊家的黑人帮佣,当时正在找一个硬币。但是小本只有3岁儿童的智力,他不懂什么是高尔夫球,也不知道拉斯特要找什么,所以在他的意识里,他无法将“打”和“高尔夫球”、“找”和“硬币”联系起来。这个貌似不知所云的段落,恰恰令人信服地呈现了一个智力障碍症患者的思维过程。
第二个例子来自本书第三部分,也就是叙事者为杰森的部分:
时不时有一群麻雀冲到屋顶上盘旋着,然后飞走了。它们像鸽子一样特别讨厌,我觉得。因为它们你都不能坐在法院广场上。你不知道怎么回事,噗。正好落在你的帽子上。但只有百万富翁才打得起它们,毕竟一发子弹要五分钱。其实他们只要放一点毒药在广场上,一天之内就能除掉它们,因为如果一个商人不能阻止他的货物在广场上跑来跑去,那么他最好别卖鸡而是卖一些其他商品,一些不会吃东西的玩意,比如说犁头或者洋葱。如果一个人不把他的狗拴好,他要么是不想要这条狗要么不配养这条狗。
同样的,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的读者也会感到很费解,不明白“因为”前后如何构成了因果关系。杰森是一个自私的偏执狂,他的完整的思维过程其实是这样的:他想到自己在广场上放毒药毒死麻雀和鸽子,但有些鸡狗误吃了毒药而死亡,结果卖鸡的商贩和养狗的人前来找他算账,“因为”后面那些话是他的反击。福克纳敏锐地察觉到,人们的意识活动固然是流动的,但未必始终是连续的,流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省略或者跳跃;他不仅能够描述人们的意识活动,甚至能够表现受抑制的潜意识。《喧哗与骚动》中诸如此类的精彩之处比比皆是,我为小本、昆汀和杰森的部分添加了三百多处注释,相信有助于读者充分理解和欣赏威廉·福克纳对意识流极为高明的运用,这里便不再赘述。
《喧哗与骚动》的杰出之处,还在于威廉·福克纳成功地将当时新出现的电影技术引入小说写作当中。就像摄影技术的出现给绘画带来了强烈冲击一样,电影技术的发展也给小说写作造成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在蒙太奇出现以后。20世纪20年代初,前苏联电影导演谢尔盖·爱森斯坦发明了一种新的电影剪辑方法:将一系列在不同地点、从不同距离和角度、以不同方法拍摄的影像片段拼接在一起,从而达到某种特定的效果。这种被称为蒙太奇的技巧很快流行起来,有些先锋的现代主义小说家也开始借鉴,比如弗吉尼亚·伍尔夫在1925年出版的《达洛维太太》( Mrs. Dalloway )便是一部广泛运用蒙太奇手法的杰作。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也是如此,尤其是在第一部分,他利用这种新颖的技巧,游刃有余地在十几个不同时间发生的事件之间来回切换,为读者呈现了小本这个智力障碍症患者流畅而统一的意识过程。
威廉·福克纳不是第一个在小说写作中使用蒙太奇的人,但将主体视角或者说镜头视角引入小说叙事,却是他的首创。传统的叙事视角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但许多作品的第一人称视角并非主体视角,而是和第三人称视角一样,也属于客体视角。我们先来看两个著名作家以第一人称视角写酒醉的段落。第一段来自海明威1926年出版的《太阳照常升起》( The Sun Also Rises )第18章:
我走出门,走进自己的房间,躺到床上。床飘啊飘,我在床上坐起来,盯着墙壁看,试图让它不再飘……我起床走到阳台上,看着广场上人们在跳舞。世界不再旋转。
第二段来自杰克·凯鲁亚克在1957年出版的《在路上》( On the Road )第11章:
我原谅所有人,我放弃了,我喝醉了。我和医生年轻的妻子聊起月光和玫瑰。我喝了太多酒,每隔两分钟就得去一下男厕所,每次去厕所都得从本克尔医生腿上跨过去。
我们可以看到,海明威和凯鲁亚克尽管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但在描写自己喝醉酒的时候,视角仍然是外在于“我”的。福克纳是怎样用镜头视角来描写酒醉的呢?在《喧哗与骚动》第一部分,小本在姐姐卡恩戴斯的婚礼上喝醉后的意识活动是这样的:
我没有哭,但地面静不下来,然后我就哭了。地面不停地向上倾斜,奶牛都朝山上跑。T.P.想要站起身。他又摔倒了,奶牛都朝山下跑。昆汀抓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向谷仓。然后谷仓不见了,我们只好等它回来。我没看见它回来。它从我们后面出现,昆汀把我放倒在牛吃东西的槽里。我抓住它。它也正在离开,我抓住它。奶牛又朝山下跑了,在门那边。
这段乍看之下不可理喻的文字是高明的镜头视角描写。“地面静不下来”是因为小本喝醉后走路摇摇晃晃;“地面不停地向上倾斜,奶牛都朝山上跑”是因为他摔倒了;“奶牛都朝山下跑”是因为他兄长昆汀把他扶起来;“谷仓不见了”是因为他又摔倒了,诸如此类。海明威和凯鲁亚克的“我”虽然喝醉了,但似乎有另外一个“我”在旁观自己醉后的状态,因而他们的叙事角度是客体的。而在福克纳笔下,小本没有“客我”,他的眼睛就像拍摄电影的镜头,读者只能通过这个视角去了解他酒醉后看到的世界。同样地,《喧哗与骚动》中其他类似的创新之处,就有劳诸君在阅读中亲自去体会了。
除了写作技巧的革新,《喧哗与骚动》的语言也突破了常规。很少有作家能够像福克纳这样,在同一部作品之内呈现出多种迥异的文风,小本部分的质朴、昆汀部分的华丽、杰森部分的粗俗和狄尔希部分的沉静,截然不同地体现了各自叙事者的特性。甚至连寻常只用来断句的标点符号,到了福克纳笔下,也承担了更为重要的任务。第一部分由始至终没有出现问句,这是为了表现小本的理解力有所欠缺,分别不出语气的差别。第二部分有大量段落没有标点,作者借此展现昆汀的思维变得紊乱急促。第三部分通过大量脏话来描绘杰森的粗俗。福克纳还大胆地使用了方言,小说中狄尔希、罗斯库斯、拉斯特等黑人角色的对白不是标准英语,而是美国南方黑人独有的方言。但为了减少阅读障碍,本书译文做了特殊处理,仅在第四部分保留少数段落供读者参考。
总而言之,《喧哗与骚动》是对传统叙事艺术的彻底反叛。一般小说的叙事要素包括角色、情节、背景和主题,人们在衡量一部小说是否优秀的时候,通常参照以下几个标准:角色是否形象鲜明,情节是否引人入胜,背景是否宏大壮阔,主题是否发人深省。但这些标准,威廉·福克纳统统予以拒绝。除了以福克纳家黑人女佣卡罗琳·巴尔为原型的狄尔希,其他主要角色的形象都很模糊。直到小说接近尾声的时候,读者才能发现原来小本的眼睛是淡蓝色的,嘴唇很厚,整个人“像一只驯化的狗熊”,他的哥哥杰森“活像漫画里的酒保”。至于昆汀和小卡,福克纳从未描写他们的形貌。《喧哗与骚动》没有连贯的情节,前文总结的故事梗概是散布在小本、昆汀和杰森意识流之中的碎片,需要读者亲自去打捞,再一点一点拼接起来,这个过程是对读者的理解能力和耐心的极大考验。和约克纳帕塔法体系中其他作品相同,《喧哗与骚动》也以福克纳的家乡为主要背景,而直到21世纪的今天,密西西比州仍然只是一个落后偏僻、常常遭到遗忘的地方。后世研究者围绕时间、乱伦、性压抑、种族歧视和经济衰败等话题撰写了无数分析这部小说的论文,但他们无法从中提炼出一个公认的主题。也许威廉·福克纳根本无意传达什么理念,所以才起了这个书名——它来自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名句:“生活就像白痴讲故事,充满喧哗与骚动,然而没有任何意义。”
但《喧哗与骚动》之所以成为举世公认的经典,不仅是因为它打破了诸多以往叙事艺术的规则,也是因为这场叙事艺术的革命带来了全新的阅读体验。尽管福克纳这部代表作自1929年出版以来一直是晦涩的代名词,但只要克服最初的障碍,熟悉作者的写作技巧和意图,读者将会发现这部小说最奇特的地方:它的阅读感受是浸入式的。普遍而言,一部小说哪怕再打动人心,读者也会清楚地察觉到那是别人的故事。但是《喧哗与骚动》不同,它让读者觉得康普逊家族的衰败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当然前提是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能够清空一切期待和急于知道前因后果的迫切需求,依次将自己想象成小本、昆汀和杰森,让他们的意识在脑海中流过。而这种浸入式阅读体验能够存在,则是因为威廉·福克纳赋予了《喧哗与骚动》足以和生活本身等量齐观的复杂性。
这种复杂性导致我现在的心情有点惶恐。两位已故美国学者斯蒂芬·M. 罗斯和诺尔·波尔克曾经说过,当代福克纳专家可以合理地宣称他们已经弄明白《喧哗与骚动》大体上的意义,但许多细微之处依旧难以索解。我完全赞同他们的看法。我的译本也许存在某些值得商榷的问题,但请允许我事先原谅自己,既因为我已经尽力,也因为我相信,就算真的存在某些问题,它也足以帮助中文读者真正理解《喧哗与骚动》大体上的意义。
Enjoy!
李继宏
2018年3月7日
lijihong@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