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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立法的样板:
《猫狗条例》

现行有效的《猫狗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可以说是精细化立法的范本,也使香港的宠物管理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尤其是养犬,已成为城市中不少家庭的生活情趣和时尚。爱犬人士认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养犬可以增添家庭乐趣;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大都市,狗还是老年人最好的伴侣。但在不少反对养犬的市民看来,狗屎遍地,污染环境;狗吠扰人,四邻不宁;无证养狗,随意弃狗;恶狗伤人,犬病难防。狗本无辜,但因为狗,划分出泾渭分明的两个利益群体,引发了不少矛盾和对抗。香港是一个土地少、人口密度大、生活空间狭小的国际化大都市,也曾面临类似问题,赞成养犬者与反对养犬者旗鼓相当,难分伯仲。香港又是如何化解这些矛盾,解决养犬难题的呢?

养猫养狗也要有法可依

早在1950年,香港立法局就移植英国本土立法,制定了《猫狗条例》。但当时条文比较简单,主要目的是解决卫生、防疫等棘手问题。1999年,香港立法会对《猫狗条例》作了一次较大修改,将条文拓展到21条,就宠物猫狗的饲养和规管作了不厌其烦、极其详尽的规定。现行有效的《猫狗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可以说是精细化立法的范本,也使香港的宠物管理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科学有效地管理宠物,首先要解决宠物来源。香港市民购买或领养宠物途径很多,例如可于有牌照的宠物店购买,或通过非牟利动物福利机构领养。特区政府鼓励市民领养宠物,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了香港非牟利动物福利机构的名单及其详尽联系方法,如爱护动物协会、保护遗弃动物协会等。好处有两个,一是给流浪猫狗找到有爱心的家庭和有责任感的主人,避免流浪猫狗增多带来的社会问题,尽量避免灭杀流浪猫狗;二是适合收养的流浪猫狗都做过健康检测,注射了疫苗,安全可靠,也节约了爱心家庭饲养宠物的成本,达到了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多赢。但如果是从外地进口宠物,比如从内地携带宠物入境,则必须向渔农自然护理署申请特别许可证。对领养的鼓励和对进口的监管,加上完善的宠物登记制度,使政府部门对香港宠物的分布了如指掌,奠定了香港宠物管理的基础。

《猫狗条例》及其附属规例最精细也最引人注目的部分,莫过于各式各样的罚则。处罚标准与处罚准则细化到了很多环节,不仅起到了相当强的震慑作用,更有效地保证了立法严肃性。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清洁罪行)条例》,任何人容许狗只的粪便污染街道或者公共地方,将被罚款1500元。根据《公众清洁及防止骚扰规例》,任何人容许狗只的粪便污染建筑物的共享部分,最高可能被罚款10000元。根据《猫狗条例》的有关附属规例,狗只袭击市民或者吠叫声扰民,最高罚款10000元;对大型狗只和危险狗只的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25000元或监禁长达3个月;对格斗狗只的管制不符合要求,最高罚款50000元或监禁长达6个月。虽然处罚很严格,但违法的并不多,事实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执法人员在每条街道、每个社区把守监督。因为这还要建立在市民较高文明素质和政府全面周到服务的基础之上。我曾在香港岛的薄扶林道82号居住了一整年,每天清晨或者傍晚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狗只出来遛弯。无论是主人还是菲佣,都会随身携带清理粪便的工具,及时“打扫战场”;如果和具有攻击性的狗迎面相撞,他们往往会收紧绳索,把“危险分子”死死摁在自己腿边,让到道路一侧,让其他行人先过。更有意思的是,大多数允许宠物进入的公园还设有“狗厕所”,其实只是一个装满沙土的水泥池子,上面插上了一只小狗便溺的卡通图像,给附近遛狗的市民带来了不少便利。

重点监管“危险分子”

危险及大型狗只,不仅令其他市民感到恐惧,而且还往往可能伤及无辜。2000年5月17日,特区政府根据《猫狗条例》的授权,通过了《危险狗只规例》,对格斗狗、大型狗和危险狗进行特殊监管。格斗狗只包括阿根廷杜告犬、日本土佐犬等四类,严禁入境和在港繁衍。现存的格斗狗必须绝育,否则饲养即属违法,而且必须以特别的颈圈警示周边市民。在公众场所,包括公寓大堂和电梯,危险狗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绳索牵引,且必须戴上特殊口套。在香港的郊野公园,经常可以看到这几种眼神“凶狠”、个头庞大的格斗狗,不过都戴上了口套,被主人死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使是小朋友也不会害怕,胆子大的还会上前摸两下。大型狗则是指所有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主人必须以长度不超过2米的绳索牵引,缚在公共场所时,绳索不能超过1.5米,且不能对其他市民和动物产生危险。这种狗性情平和,一般不具有攻击性,但有时看到小孩会特别“热情”,因此也不得不限制其自由。比较有意思的是如何来认定“危险狗”。根据规例,如果一只狗在没有受到任何形式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人或者动物并造成伤害,或者屡次袭击使人产生恐惧,那么经其他市民或者执法机构申请,这只狗哪怕天性并不凶猛,个头也不是那么大,也会被裁判官“判”为“危险分子”。一旦被宣判为“危险分子”,这只狗可就不能自由自在地到处撒欢啦,必须像格斗狗一样接受管制。

随处可见的狗厕所,胡健摄影

不以收费代替管理和服务

内地大城市为了加强养犬管理,都要征收“养犬费”,美其名曰给爱犬“上户口”。收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政府如果以收费代替管理,以经济成本调控养犬数量,一旦政府服务不到位,加上收费不合理,市民最理性、最经济的选择恐怕就是放任自己的宠物成为“黑户”。而同为国际化大都市的香港,管理模式就要更科学一些。市民凡是饲养5个月大或以上的狗,同样必须申领牌照,但是申请牌照并不需要耽误太多时间,可以在为狗只注射狂犬病疫苗或者植入微型芯片时一并办理;而领取牌照方式也很便捷,既可以到渔护署辖下任何一间动物管理中心及发牌中心领取,也可以通过已注册的兽医诊所或爱护动物协会代为领取。狗牌照的有效期限是3年,且费用低廉,由授权公职人员植入芯片和施种疫苗的狗只牌照费用是80港币;由授权的私人执业兽医植入芯片及施种疫苗的狗只的牌照费用是46港币加额外的服务费。由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服务到位,加上高额罚款,香港很少有市民选择让宠物做“黑户”。一旦宠物上了牌照,意味着已经植入了芯片,根据编号就可以查找到主人的资料,不仅避免狗只走失或被遗弃,也为政府部门管理提供了便利。

正因为宠物登记费用低廉,加上几乎免费的疫苗费用,香港基本上每一只狗都有合法登记手续,完善的宠物登记制度给政府管理、监管带来了很大方便。政府还充分动员各种社会组织参与宠物管理。如食物环境管理署经常联合爱护小动物公益组织,向市民宣传有关法例、鼓励给宠物绝育,有时还会发放设计精巧的宠物粪便清理工具。再如不少公益组织还在政府资助下建立起一大批流浪狗收容机构,人道对待流浪狗,给予其必要防疫措施,政府还出面为其植入微电子芯片;有的流浪狗被市民收养,有的在进行必要培训后还可以协助公共治安管理。

在香港等国际性大都市,宠物已是市民生活的重要部分。通过收费对养犬数量进行调控,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合理。因为无论收费多少,市民都有饲养需求,过高收费只能导致“黑户口”,加大政府管理难度。更何况,巨额管理费的使用一旦出现失当和不透明,很容易引起市民反感和抵制。因此,政府对于宠物的饲养管理不能再以管理为出发点,而应以服务为导向。

(本文发表于《法制日报》2009年12月8日“香江札记”专栏,发表时题为《香港养犬面面观》) JGifBjzQ6ww3nR4BhOV46tQNeinIjXeMHn/o21q5XY+HREI/N4Pjpc7cl2mbYp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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