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此并不想为《老子》首章这句话找出第三种合理的解释,或进一步调和上述两种,使之各自成立。笔者想说的是,或许这种矛盾的产生更符合历史的必然,我们需要回答的是“名可名,非常名”出现的合理性何在?这两种解释出现的合理性何在?这里先提出结论:“名可名,非常名”的出现,很可能和“名”的政治思想在某一时段(尤其是战国中晚期)极为盛行有关,这种观念虽然认可“道”不可言、不可名,但重点不在于此,而是在道物二分思想背景下,阐述如何借助“道”之名,如何使圣人站在“无名”“无形”的立场,去把握有名有形、可分可定的世界。既然“名”是构成形下世界的主要因素,既然“名”是可以“命”的,由谁去“命”,如何去“命”,让“物”之“名”如何自发地发挥规范约束的作用,就成为政治的首要课题之一。因此,基于这种政治思维背景的“道”“名”关系,“名”就绝非可有可无,圣人不仅要把握“道”,也需要把握“名”,而不是仅仅用“不可道”“不可名”打发了事。
郭店楚简《太一生水》有以下这样一段话:
道亦其字也,请问其名。以道从事者,必托其名,故事成而身长。圣人之从事也,亦托其名,故功成而身不伤。
这是说圣人要使用给予“道”的假托之名,这实际上还是在强调“道”本无名。
然而,《太一生水》的目的不在于论述“道”本无名,而在于“以道从事”,而且其结果是“事成而身长”“功成而身不伤”。可见这个“道”之名具有重大的政治效果。
上博楚简《恒先》的上篇是一部宇宙生成论,这里面有两个生成系列:第一个是由“自厌不自忍,或作。有或焉有气,有气焉有有,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者”显示出来的“或→气→有→始→往”的系列,笔者以为,这里重点展示的是从无到有、从形上到形下的过程,这是包括人在内的世界整体的、抽象的生成系列,所以,其论述以“气”为重点,没有具体到人的社会。第二个是由“有出于或,生出于有,音(意)出于生,言出于音(意),名出于言,事出于名”显示出来的“或→有→生→意→言→名→事”之系列,这条序列具体到人的社会,故不再讲“气”“有”等抽象原理,而从“或”开始,可能是为了强调,虽然从“不确定”出发,但导出的却是具有确定性的人文建构,如《庄子·齐物论》所言,讲的是“是非之彰”的显发过程。
我们注意到,这个系列中“名”和“事”(即人事、政事)是紧密相关的,而这种相关,也见于《鹖冠子》《管子》等文献中。
战国时人对“名”的问题有过大量讨论,几乎每家每派都谈论这个问题。其中“道”和“名”的关系,黄老道家讲得最多。黄老道家既重视无名的“道”,也重视“名”在形下世界的构建中所起的作用。例如《经法·道法》中有这样一段话:
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刑(形)名。刑(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无执!无处也,无为!无私!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这段话意为:“见知”(即认识把握世界)之道,在于采取虚无有的态度。如果采取虚无有的态度,那就知道,即便再小的事物,也必有它的“形名”。事物的“形名”确立了,则“黑白之分”即事物的特征、位置和是非标准也建立起来了。执道者在把握天下之事时,只要采取“无执”“无处”“无为”“无私”的态度即可。到了天下有事的时候,这些“形名”(确定的秩序、规范)、“声号”(政策、法令)就会自发地发挥作用。只要“形名”和“声号”系统建立起来了,那就没有谁能逃得过它的控制和管理。这里的“形名”是一个词组,不必将它当作“名”“形”相对的概念来看待,“形”也罢,“名”也罢,其实都是与秩序、标准相符合的姿态。
“形名”立的结果是“黑白分”,即天下万物之位置和姿态确定之后,是非也分明了。是非标准确定之后,“声号”即政策、法令系统才得以确立,从而使任何对象都无法逃离政治掌控之外。几乎相同的表述还见于《经法》的《论约》篇和《名理》篇。
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亓(其)刑(形)名。刑(形)名已定,逆顺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谓)有道。(《经法·论约》)
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曲直,能与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刑(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福〉
(灾)废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响)之隋(随)声,如衡之不臧(藏)重与轻。(《经法·名理》)
一旦“名”(有时称为“形名”)的系统得以确立,并能保持在“正名”之状态,“执道者”就可以依赖“名”(“形名”)系统自发地发挥作用,从而达到“无为”的境界。
凡事无小大,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经法·道法》)
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经法·道法》)
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经法·论》)
欲知得失请(情)〔伪〕,必审名察刑(形)。刑(形)恒自定,是我俞(愈)静。事恒自施,是我无为。(《十六经》)
我们应该特别注意这里的“名自命也”,它和前后文“物自正也”“事自定也”一样,指的是形而下的世界中,“物”“名”“事”都具有自发自为、自我确定、自我监督、自我成就的效果,而最好的统治者正是充分利用这一点,以实现“天下无事”“无为而治”的。如果将“名自命也”和北大汉简“名可命”相对照,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推测,较之“言说”,这里的“命”更强调的是“命名”,“名可命,非恒名也”意为形下世界中的“物”可以被命名,或者说可以让“名”自发地发挥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的作用,而处于形上世界之“恒名”立场者则是不可以被命名、不可以被制约的。
类似于“名正”“名倚”“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的说法也见于其他文献,但这类文献几乎都与道家思想有一定关系,如《管子·白心》,《韩非子》的《主道》《扬权》,这些文献与道家思想的密切关系是公认的。这些文献在论述的侧重点上虽与《黄帝四经》
有所不同,但在以“道”为出发点、以“名”为君主的首要政治目标之思想构造方面完全相同。试看以下这些引文:
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废
。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管子·白心》)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韩非子·主道》)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韩非子·扬权》)
圣人通过“无形”“无名”把握“有形”“有名”,这种思想可能出于《老子》,它既与“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之生成论相关,也与“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第六十四章)的思想相关。这类思想被战国中后期结合道、名、法三者为一体的思想家充分运用到政治领域。唯有圣人能由“道”至“名”,并建立政治秩序,它保证了君主在政治上的垄断权。更具体地说,是唯有圣人能从“无形”“无名”中看到即将形成的“形名”,这样“执道者”就控制了发源于“道”的最为根本的政治资源,从而使其立于无人能挑战的绝对地位。
中国古代思想史,从广义上讲就是一部政治思想史,思想家对“无益于治”的东西没有兴趣。正因为“名”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工具,如何把握它、管理它,由谁来把握它、管理它,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这种重视,甚至一度到了“名者,圣人所以纪万物也”(《管子·心术上》)、“有名则治,无名则乱,治者以其名”(《管子·枢言》)、“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申子》)、“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苟能正名,天成地平”(《尸子·分》)、“名正则治,名丧则乱”(《吕氏春秋·正名》)、“至治之务,在于正名”(《吕氏春秋·审分》)的高度,成为确立是非、制定秩序的根本性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