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阿尼从房子外面绕过来,“是黑湖怪物对科学怪人的新娘,还是丹尼对伊莲?”
“你说什么,老兄?”我说,“抓根球槌吧。”
“我不玩了,”伊莲扔下她的球槌说,“兄弟,他比你还会赖皮。”
她走了以后,阿尼说:“这是她头一次这样叫我。”
他跪在地上,脸上散发着光芒。我笑了。他想高兴的时候就能高兴,阿尼就有这长处,而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我想除了我之外,知道他这个长处的人并不多。我听过有些百万富翁会在黑市买偷来的林布兰真迹画作,然后放在只有自己看得到的地下室里。我不是说阿尼可以跟林布兰相比,而是说我知道那种能让某种好东西保持秘密不为人知的吸引力。
我们打了几分钟槌球。其实也不是真的在打,只是随便玩玩。最后有颗球滚进灌木丛,两人就借机不玩了,我们坐在草坪的椅子上。稍后我家的猫“尖叫的杰·霍金”(它是牛心上尉的替代品)[15]从走廊下贼头贼脑地潜行过来,也许又想找只可爱的小花栗鼠来先折磨一番,最后再谋杀它。它的淡绿色眼珠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昨天我以为你会过来看球赛的,”我说,“相当精彩呢。”
“我在唐诺车厂,”他说,“不过我也听收音机转播了。”他模仿我爷爷的声音说,“杀得他们片甲不留!”
我笑着点点头。今天的他真的有点奇怪——也许是因为阳光的关系。可是就是有点不一样,就像晴空中不免飘着些云朵。比如说他看起来很疲倦就是其中一点——他的眼睛下方有黑眼圈,不过皮肤比平常好了三倍。他在工作时难免拼命喝可乐,当然他知道不该这样,可是往往无法抗拒诱惑。他的皮肤问题跟大多数青少年一样,往往随情绪而呈周期性变化。
也许这一切都是阳光的关系。
“你去唐诺车厂修车了?”我问。
“也没修什么。只是换机油,检查引擎箱——它没有裂,丹尼。不知道是李勃还是谁没把机油箱螺丝拧好,所以油漏了一大半。周五晚上我没把活塞烧掉还真是奇迹。”
“你怎么弄到升降机的?唐诺不是说要预约吗?”
他把视线移开。“那不成问题,”他说,“我替他打了些杂工。”但他的声音中带着欺骗。
我想问他都是些什么杂工,但最后还是决定不要知道比较好。他所谓的“杂工”大概不外乎替唐诺端咖啡或搬搬汽车零件。但我不想再扯入克里斯汀和阿尼之间,更不想知道他在修车厂那段时间过得如何。
另外我还有种感觉,那就是:随他去吧。这种感觉不是很明显。我想我可以举个例子说明:你的好朋友不幸爱上一个狗娘,而且娶了她,而你不喜欢那狗娘,她也不喜欢你,于是你只好关上跟你朋友之间的那扇门。关门之后,你不再管那朋友的事,他也不管你的事。而通常这种结果都是那狗娘极力赞成的。
“要不要去看电影?”阿尼说。
“在演什么?”
“双子星影院演的是中国功夫片。怎么样?咦——哈!”他假装向“尖叫的杰·霍金”踢出一脚,把那只猫吓得像子弹般飞出去。
“听起来不错。谁演的?李小龙?”
“不是,是另一个家伙。”
“片名叫什么?”
“我也不知道。夺命亡拳、死亡飞爪之类的吧。谁知道?怎样?看完以后我们可以讲给伊莲听,说不定她会上吐下泻。”
“走吧,”我说,“不知道能不能赶上一张票一块钱那场。”
“没问题。三点以前都可以。”
“走吧。”
结果那是查克·诺里斯[16]的片子,还算不错。周一我们又回到州内铁路支线工作,我也把我的噩梦忘得一干二净。渐渐地,我发现我见到阿尼的机会没有以前多了,这就像当你有个好朋友结婚后,你会慢慢和他失去联络一样。另一部分原因是那一阵子我和那个啦啦队队员之间也越来越火热。总之,我好像也陷入热恋了。
至于阿尼,他当然是每晚都待在唐诺的旧车厂里。
9.鲍迪·赖普顿
不管要花多少钱,
那对双排气管,
它让我的爱车哭泣,
我的宝贝凯迪拉克。
——“月亮”·马丁(Moon Martin)
劳工节的前一周是我们学期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周。那天早上我把车停在阿尼家门口准备接他上班时,看见他垂头丧气地走出来,脸上带着黑眼圈和一道伤痕。
“发生什么事了?”
“我不想谈,”他闷闷不乐地说,“要不是我爸妈逼我,我也不会跟他们说。”他把午餐盒往背后一甩,一路上不再吭声。工地的伙伴都围过来逗他,问那黑眼圈怎么来的,但他只是用肩膀把他们顶开。
回家路上我也没说什么。我打开收音机,尽量假装他不在旁边。如果不是转入主街时又被吉欧那意大利杂种打劫的话,我大概永远不会知道阿尼发生了什么事。
过去我常被吉欧抢劫——他隔着车窗就能抢到你的钱。吉欧比萨店位于洼地街和主街的交叉口。每次看到那块广告牌,我就忍不住停下来,这就是我所谓的抢劫。广告牌上的比萨飞在半空中,Pizza这个词的“i”上那点在晚上还会闪闪发亮。你说我能不上钩吗?我知道今天又被抢定了。因为今晚我妈要上课,晚餐八成是外带熟食,而且我跟爸都不是下厨的料,伊莲只会烧开水。
“我们进去吃比萨吧,”我把车转入吉欧的停车场说,“怎么样?叫一大张闻起来有腋窝味的比萨。”
“老天,丹尼,你真恶心!”
“干净的腋窝,”我补充说明,“走吧。”
“算了吧,我身上没多少钱。”阿尼没精打采地说。
“我请客,你甚至可以叫一客你最喜欢的鳀鱼,怎么样?”
“丹尼,我真的不想——”
“再加杯百事可乐。”我说。
“你知道可乐会弄坏我的皮肤。”
“是啊,我知道。大杯百事可乐,阿尼。”
那天阿尼的眼睛头一次闪出光芒。“好吧,大杯百事,”他附和着说,“如果你当真的话,丹尼。”
“两杯好了,怎么样?”我说。这手段实在卑鄙——就像拿巧克力喂胖女人一样。
“两杯,”他拍拍我肩膀说,“两杯百事,丹尼!”他拼命跺脚,还捏着喉咙尖叫,“两杯!快!两大杯!快!”
我笑得差点把车开进店里。下车时我心想,他为什么不能来杯可乐?这阵子他一定很久没敢喝了。两周前的那个周日下午,我看到他皮肤的改善情况现在已经更明显了。当然他脸上还有很多痘子和凹凹凸凸的疤痕,可是比起以前是少多了——对不起,但我实在不能不这么说——此外,他的肤色也健康多了。一整个夏天的户外工作把他晒得黝黑。我想他可以喝杯百事可乐。胜利者有权放纵一番。
吉欧的老板是个名叫派特·唐纳休,脑袋上经常斜斜扣着顶黑礼帽的意大利人,他的收款机上有张写着“爱尔兰黑帮”的贴纸,圣派屈克节那天他甚至供应绿啤酒(所以三月十七日那天,你根本很难走进吉欧比萨店,而且它的点唱机里还有萝丝玛莉·克隆尼唱的《微笑的爱尔兰眼眸》这首曲子)。
这儿点唱机的唱片都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的曲子。我想全美国再也找不到两毛五可以点三首歌的地方了。当我抽了点大麻,吉欧就是我最好的幻想场景——走进来点上三份配料丰富的比萨、一夸脱百事可乐、六七块唐纳休自己做的坚果巧克力,然后我就能把那台烂点唱机里放的古董歌,全幻想成滚石合唱团或海滩男孩的曲子。
我们走进去点了东西以后,就坐在那儿看三位大厨把面团甩入空中又接起来。顾客不断进进出出,很多是刚放学的小鬼。这让我想到自己马上也要开学了。我不禁又惆怅起来,课堂钟声在我耳朵里回响不绝,仿佛在说:丹尼,又开学了,这是你最后一次开学了,过了这一年你就算是大人了。我听到置物柜的铁门乒乒乓乓关上,二楼秘书室的打字机响个不停,教学大楼的教室里弥漫着干干的粉笔味,校长米奇罕先生在办公室通过广播宣布事情,还有天气好时在球场看台上的午餐,又一群表情呆滞迷惘的新生。你的高中生活就要结束了,你即将进入一个无法预料的新世界。
“丹尼,你认不认识鲍迪·赖普顿?”阿尼扯扯我的衣袖问。我们的比萨已经送来了,我却完全不知道。
“赖什么?”
“赖普顿。”
这个名字很熟悉。我拿起一片比萨,努力回想这人是谁。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想起来了。我还是新生的时候曾经和他吵过架。那是在迎新舞会上,中场乐队休息时间,我排队领冷饮时,赖普顿用胳膊肘把我挤开,并告诉我新生要让学长插队。他比我高一年级,块头很大,一脸卑鄙相。他的下巴是方形的,头发又黑又油,两只小眼睛挤在一块儿。从那对邪气的眼睛里我可以猜出他主修的是大麻和烟草。
我告诉他学长制在排队时并不适用,赖普顿约我到外面谈判。这时四周的人围了上来,队伍也乱成一团,仿佛意味着一场混战就要爆发。结果有几个女孩把我们拉开。赖普顿发誓说要我好看,可是他一直没再找过我。我们只接触过那一次,不过后来我常在留校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我不知道后来他是不是退学了,如果这种人没拿到文凭那可真是社会的福音。
我把这段经历告诉阿尼,他若有所思地点着头,手指轻轻触摸那已经变成柠檬色的黑眼圈。“就是他。”他说。
“你说打你的人就是赖普顿?”
“不错。”
阿尼告诉我他在工厂实习的时候认识了赖普顿。阿尼闷闷不乐的学校生活中,最嘲讽的一件事就是他选修的课堂上一定会有全校最爱欺负人的大恶棍,而那些人天生的职责就是踹出阿尼这种人的内脏。
阿尼高二那年选了一门叫基础引擎的课(那时候联邦政府教育经费不足,我们只能学到工厂“实习一”的初级课程),有个跟他同堂的贱坯把他打得屎都出来了——我知道这种形容很下流,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高级字眼。那个贱坯叫罗杰·吉尔曼。阿尼被揍之后好几天不能上学,吉尔曼则避了一周的风头。现在吉尔曼因为抢劫罪正在监狱服刑。赖普顿也曾是吉尔曼那伙人之一,而现在他已成了他们的头头。
对阿尼来说,到实习工厂上堂课就像去一趟非军事区一样。如果第七堂下课时他还活着,他就会挟着棋盘飞快逃到棋艺社去跟人下棋。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欺负他,他在棋艺社也交了些朋友,可是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一群朋友。我发现爱聚成紧密团体的人通常来自自由镇较贫穷的地区(如果有谁跟你说高中生不会以家境分阶级,千万别相信他!),而且他们总是沉默寡言、面容严肃,以致你常会误以为他们智能不足。他们大多就像一九六八年的嬉皮余党——把长发扎成马尾,穿烂牛仔裤、扎染T恤。只是一九七八年时嬉皮已不再想推翻政府,现在他们只想当好好先生。
实习机械工厂到现在仍是那些逃课的狐群狗党聚集的地方。直到阿尼提起赖普顿这名字,我才想起有几个小子经常跟行星绕着太阳似的围在他身边。他们都二十岁了却还毕不了业。他们分别是唐·凡登堡、山迪·盖尔顿、穆奇·威尔奇。威尔奇的本名是彼得,他们会叫他穆奇(Moochie[17]),是因为他老在匹兹堡的摇滚演唱会场外闲晃。
赖普顿有辆蓝色的卡默路,在四十六号公路上翻覆过好几次——阿尼说那辆车是他跟唐诺那些牌友买来的。它的引擎还不赖,钣金却因为常常撞车、翻覆而凹凸不平。阿尼把克里斯汀停进唐诺车厂一周后,赖普顿也在那儿租了个车位——过去他也断断续续在唐诺那儿租过好几次。
于是赖普顿和阿尼又碰上了。他买可乐或上厕所回来时总是故意绕经阿尼的车位,假装不小心踢散他放在地上的工具。如果阿尼在架子上搁了杯咖啡,赖普顿就用胳膊肘把它撞翻,然后用怪腔怪调的声音说:“噢——真是对——不——起!”而且脸上必定是带着那副急于吃屎的笑容。唐诺看到工具踢散了往往会吆喝阿尼,说要是工具掉进排水沟里他就得当心。
过一会儿,赖普顿又会绕过来,重重在阿尼肩上拍一下说:“近来如何,疮疤脸?”
阿尼受过太多这种侮辱,所以他也颇能忍受。他只希望一件事——这些骚扰能止于这种程度,或者是赖普顿又找到另一个倒霉的戏弄对象。当然他还有个几乎不可能的期望,那就是赖普顿能受到法律制裁之类的,反正只要能像吉尔曼那样在自由镇上消失就好。
上周六下午他们终于干了起来。阿尼正修得满手油垢时——在他还没存够修车基金时,他一切都得靠自己来——赖普顿又来了。他吹着口哨,一手拿着可乐和花生,另一手拿着螺丝扳手。经过二十号车位时,他顺势一挥扳手,砸烂了克里斯汀的前灯。
“碎得像粉末一样。”阿尼边嚼着比萨边对我说。
“噢,老天,看我多粗心!”赖普顿马上以夸张的抱歉表情对阿尼说,“实在是对——不——起!”
他的忍受到此为止。对阿尼来说,打克里斯汀就跟打他自己一样,他紧握拳头冲上去拼命地乱打。如果在电影或小说里,他一定会把赖普顿打倒在地上十秒钟内都爬不起来。
可在真实生活中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阿尼压根儿够不到赖普顿的下巴,只是打翻了他手上的可乐和花生,溅得他一身脏。
“好吧,你先动手的!”赖普顿吼道,“老子要你下地狱!”他说着就拿起扳手打向阿尼。
旁边几个修车的人立刻冲上来。有人叫赖普顿扔掉扳手打场公平的架。于是赖普顿很潇洒地把扳手扔在地上并卷起袖子。
“唐诺不阻止你们吗?”我问阿尼。
“他不在场,丹尼。事情发生前十五分钟还是半个钟头他就出去了,好像他知道有事会发生一样。”阿尼说赖普顿的破坏力可真是强。首先是黑眼圈,接着是脸上的剐痕(那是赖普顿的戒指剐的——不知道是在第几年念高二的时候买的扳戒),“外加其他一大堆瘀伤。”他说。
“还有哪些瘀伤?”
我们坐在靠后面的雅座。阿尼环顾四周,确定没人往这儿看后,才撩起他的运动衫。我看了差点岔气。他的胸口到腹部真是五颜六色,比夕阳还壮观——黄的、红的、褐的、紫的。我实在不了解被打成这样他怎么还能上工。
“老哥,你确定他没打断你的肋骨吧?”我问他。我真的吓坏了。那个黑眼圈和剐痕跟这些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我见过很多高中生打群架,当然我自己也参加过,可这是我见过的被打得最惨的。
“很确定,”他说,“我很幸运。”
“我相信。”
阿尼没有透露很多,可是我知道当时有个叫蓝迪·托纳的同学也在场。开学后,那位目击者把事情的详细经过都告诉了我,他说阿尼没有伤得很惨是因为他的反击力比赖普顿想象中强得多。
蓝迪说,事实上阿尼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他的胳膊像风车般飞转,到处都看得到他的拳头,他狂叫、咒骂、吐口水,简直像个疯婆娘。我试着想象那画面,可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的脑中只是不断浮现一个画面:阿尼对着我车上的仪表板重重敲击,啜泣着说要宰了他们。
他把赖普顿打退了半个车库的距离,打得他鼻孔冒血(是运气好,而不是瞄得准)。另外还有一拳落在他的喉结上,使他拼命咳嗽、喘气,同时对这场拳赛渐渐不感兴趣。
赖普顿转身要逃,一手捂着喉咙想要呕吐。阿尼追过去用他那钢头工作靴狠狠踹他的胫骨,把他摆平在地上。赖普顿不停呕吐,鼻血也泛滥不止。当阿尼打算踹死那狗杂种时,唐诺神奇地出现了,他咆哮着叫他住手。
“阿尼早就料到会这样,”我对蓝迪说,“他认为这是预先安排好的。”
蓝迪耸耸肩:“也许吧,巧得令人难以置信。阿尼刚要赢,唐诺就出现了。”
事后六七个人把阿尼拖开。刚开始他还像个疯子一样抗拒他们,叫他们放开他,还嚷嚷着如果赖普顿不赔他车灯就要宰了他,最后他安静了下来。看那表情好像还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还有赖普顿为什么会躺在地上。
赖普顿终于慢慢爬起来。他的白T恤上全是泥土和油渍。他擦擦鼻孔的血,还想再冲向阿尼。但蓝迪说那一看就知道是做戏,表示他还敢再战。其他几个人架住他,把他拖到一边。唐诺走到阿尼那儿,叫他把工具箱钥匙还给他。
“老天,阿尼!周六下午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他叹口气:“太累了,没力气。”
我们吃完比萨,我又买了第三杯百事给阿尼。那玩意儿是皮肤的头号杀手,但对情绪低落很有疗效。
“我不晓得他只是暂时叫我出去,还是以后都这样,”回家路上阿尼对我说,“你想是怎么样,丹尼?你想他是永远把我踢出他的车厂了吗?”
“你说他跟你要工具箱钥匙。”
“是啊。以前我从没被人踢出任何地方过。”他好像要哭了。
“那儿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唐诺又是个浑蛋。”
“我想继续把车留在那儿也很糗,”他说,“就算唐诺愿意让我回去,有赖普顿在我还是会跟他干起来——”
我开始哼电影《洛基》的主题曲。
“你他妈少来!”他说,脸上带着一点点微笑,“我真的会再跟他干起来。现在我只担心我不在的时候,赖普顿会用他的扳手收拾我的车。我想唐诺一定不会阻止他的。”
我没回答,也许阿尼以为我是同意他的看法。其实我不这么想。我不认为那堆普里茅斯的锈铁是主要目标。此外,如果赖普顿觉得无法靠自己摧毁主要目标的话,他就会召集那群朋友——凡登堡、威尔奇等等。兄弟,穿上皮靴,今晚我们好好跳场舞去!
我相信他们真的会宰掉阿尼。不只是打死,而是很真诚地杀了他。他们那种人干得出这种事。听起来也许有点离谱,可是这种寻仇杀人的案子也不是没有过,报上天天都看得到。
“把她停到哪里?”
“呃?”我没跟上他的话,前面不远就是阿尼家了。
“我问你,觉得应该把车停到哪里?”
那辆车,那辆车,那辆车!他只知道谈这些。我觉得他有点像跳针的唱片。更糟的是他永远都是她、她、她。他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自己被她——该死,我也这么说!它!它!它!——搞得走火入魔了。可是他真的一点都没有警觉。一点都没有。
“阿尼,”我说,“兄弟,你有很多远比那辆车更值得担心的事。我在担心该把‘你’放在哪里才安全。”
“呃?你说什么?”
“我在问你,如果赖普顿找他那伙人来对付你怎么办?”
这时他脸上突然充满智慧——突然得叫人看了心里有点发毛。那是种聪明、坚毅与孤军奋战的表情。八九岁时,我在电视新闻里见过那种表情——很多落后地区的人就是靠那种表情打败了全世界装备最精良的军队。
“丹尼,”他说,“我会尽我所能的。”
10.李勃离世
没车开我好神伤,
但有司机也不差……
——约翰·列侬与保罗·麦卡特尼(John Lennon and Paul McCartney)
电影《火爆浪子》刚上映,我带我那啦啦队女友去看。我觉得那部片子很幼稚。我那啦啦队女友却爱得如痴如醉。我坐在那儿看着那群完全不写实的少年唱歌跳舞(如果我要看写实的青少年电影,那我宁愿去看偶尔重映的《黑板丛林》),心思不知不觉溜出了电影院。突然我灵机一动,迸出一个很好的构想。当你脑子里没什么特别的事好想时,你常会有突发的灵感。
我向那女孩道歉后,走到大厅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我拨的是阿尼的号码,从八岁起我就记得他家的电话。其实我可以等到电影演完再打的,只是这个构想实在好得让我无法忍受。
是阿尼接的电话:“哈喽?”
“阿尼,是我——丹尼。”
“哦,丹尼。”
他的声调平稳得令我害怕:“阿尼,你没事吧?”
“呃?当然。你不是带罗珊看电影去了吗?”
“我在电影院打的。”
“电影还不至于那么无趣吧?”阿尼说道,声音依旧平板单调。
“罗珊看得正过瘾。”
我以为这句话可以逗他笑的,可是话筒里只有耐心等待的寂静。
“你听我说,”我说,“我想到解决的方法了。”
“解决的方法?”
“是啊,”我说,“李勃。李勃就是我们解决的方法。”
“李——”他用很高、很怪的声音说,然后又是更长的寂静。我更发毛了。他从来没有这样过。
“当然,”我说,“李勃。李勃有车库,我打赌如果价钱合适的话,叫他吃老鼠他都愿意。你可以从一周十六块或十七块的价钱出起——”
“真好笑,丹尼。”他带着怨恨冷漠的语调说。
“阿尼,怎么——”
他挂断了。
我站在那儿看着电话,一头雾水。是他爸妈又采取新行动了,还是他回到唐诺那儿发现车子被破坏了?要不然——
一阵直觉——我几乎当下便完全确定——冲击着我。我把电话挂回,快步走到贩卖亭问他们有没有今天的报纸。那位卖爆米花的胖小姐嚼着口香糖,慢吞吞地从报架上取下一份报纸。我急忙翻到最后一页的讣闻栏。我想那位小姐一定以为我要表演吞报纸的特技。
上面什么也没有——至少一开始我这么认为。然后我翻过一页,看见那则标题:《退伍军人享年七十一岁》。旁边还附了张李勃穿军服的照片。照片上的他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眼睛也明亮得多。讣闻非常简短——李勃于周六下午突然死亡,身后留有一位叫乔治的弟弟和一位叫玛莎的妹妹,葬礼将于周二下午两点举行。
突然死亡。
通常讣闻上都是“因病去世”。“突然”的解释有很多种——从脑血管破裂到浴室触电都行。我想起伊莲很小的时候——也许只有三岁吧——有一次差点被我吓死。小伊莲看见哥哥丹尼手上拿了个发出音乐声的盒子。不错,蛮有趣的。可是盒盖一开——唰!冲出一个弹簧头,咧着嘴、挂着丑陋的尖鼻子,差点撞到伊莲的眼睛。她哭着跑去找妈妈,我坐着看弹簧头在那儿前后摇晃,心里明白待会儿免不了要挨顿骂。我是罪有应得,因为我明知她会被吓到。人就是常会被突然发生的事吓到。
突然发生的事……
我把报纸还给贩卖亭,站在大厅里看新片预告。
周六下午。
突然死亡。
事情就这么奇怪。我的灵感告诉我阿尼可以把克里斯汀停在李勃那里,只要他付点钱,李勃一定愿意。而现在我却因为这件事得知李勃已经死了。事实上,他死时阿尼正好在和赖普顿打架——也许就是赖普顿敲碎克里斯汀前灯的同时。
我想到一个非常不理智的画面。赖普顿敲碎车灯的同时,李勃眼睛冒血,倒在地上死了……
别胡思乱想,丹尼,我对自己说,别胡思乱想——
接着,在我的意识深处,脑海核心,我又听到那句:老兄,咱们兜风去吧……走吧。
贩卖亭那女孩吹了个泡泡说:“你错过了结尾,这部片子结尾最精彩呢。”
“我知道,谢谢你。”
我往影院里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找饮水机。我的喉咙好干。
在我还没喝够时,放映厅的门开了,人群如潮水般涌出。千万个脑袋如波浪般晃动。罗珊也在人群中,踮着脚想找我。许多自作多情的人向她微笑、点头,也有人回瞟她一眼。
“丹尼——丹尼,”她看到我立刻挤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在那么多人面前被人叫丹尼并不是世上最糟的事——我想它总比被挖眼睛或锯断四肢好一点,但是我实在很不愿意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叫丹尼,“你到哪儿去了?你没看到结尾好可惜,结尾是——”
“最精彩的,”我替她说完,“对不起,我得打个电话,突然想起一件很急的事。”
“如果你带我去吃点心的话,我就把你漏看的部分都说给你听,”她钩住我的手,乳房侧面最柔软的部分贴着我的胳膊,“我是说如果你想知道结局的话。”
“是喜剧收场吗?”
她笑着抬头看我,眼睛又大又甜而且带着点傻气。她的眼睛一向如此,我把胳膊紧贴在她的乳房上。
“大喜剧,”她说,“我喜欢喜剧收场,你呢,丹尼?”
“也很喜欢。”我这时应该满脑子想的都是她的乳房,可是我发现我想着阿尼。
那晚我又做梦了,只不过在这个梦里克里斯汀变得很老——不对,不只是老,而是古老。古老得有点可怕。那模样会让你相信它比金字塔还要久远。引擎在咆哮声中消失,化为一股青色的油烟。
这回车里不是空的。李勃坐在驾驶座上悠然自在地转着方向盘。他睁着眼,但目光像死鱼,一动也不动。引擎在运转,克里斯汀全身跟着颤抖,并一路掉铁锈。李勃在摇晃,脑袋像打瞌睡似的前后来回晃动。
然后轮胎突然发出可怕的摩擦声,那辆普里茅斯从车库里向我冲来。与此同时,它的铁锈消失了,模糊不清的旧玻璃又清澈起来,褪色的破沙发散发出新皮的气味,光秃的轮胎又出现新胎的花纹——每一道纹路都比大峡谷还深。
它向我尖叫,车头灯闪着仇恨。我举起手以笨拙、徒然、可笑的姿势遮住它的强光。我心想:天哪,它的愤怒永远不会结束——
我醒了。
我没有尖叫,这次我把尖叫锁在喉咙里。
但我几乎挡不住它。
我从床上坐起来。一道月光照着我的床单。我又想到那句话:突然死亡。
这次我没有那么快就睡着了。
11.葬礼
火箭尾鳍镶白轮胎加扰流板,
一路飞奔如上天堂,
当我死去请丢我进后车厢,
把这黄金城[18]直接开往垃圾场。
——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
我们的工头布莱德四十多岁,秃顶,身体健壮,皮肤永远被太阳晒成褐色。他很爱唠叨——尤其是我们进度落后时。可是他的心地相当不错。喝咖啡休息时我去见他,为的是想知道阿尼是整个下午都请假,还是只请几小时。
“他请了两小时说要参加葬礼,”布莱德说,他摘下金边眼镜,揉揉鼻梁上压红的印子,“你可别也请假——已经最后一周了,一连两个人向我请假,不怕上面说闲话?”
“工头,我一定要请。”
“为什么?死的是什么人?阿尼说那人卖他一辆车,如此而已。老天,我从没听过买二手车的还要参加原车主的葬礼。又不是他的亲人!”
“他不只卖车给阿尼而已。我也很难解释。总之阿尼心理很不平衡,我觉得我应该陪他去。”
布莱德叹了口气。
“好吧,好吧,一点到三点——你跟他一块儿去吧。但中午不能休息,周四下午还要加班到六点。”
“当然。谢了,工头。”
“中午我帮你们打卡,”布莱德说,“要是匹兹堡那边的人发现了,我要被炒鱿鱼的。”
“他们不会发现的。”
“我也不愿失去你们这两个好帮手。”他说。这话出自布莱德的口里可算得上是最高的夸赞。
“这也是我们最愉快的一个暑假。”
“很高兴你有这种感觉,丹尼。快滚吧,让我好好看报。”
我赶紧走出他的办公室。
一点钟时我搭辆车到主工程区的铁棚下。阿尼正在那儿换衣服。他把安全盔挂在棚架的钩子上,换了件干净的衬衫。看到我来,他大吃一惊。
“丹尼!你来这里干什么?”
“准备参加葬礼,”我说,“跟你一样。”
“不。”他立刻说道。那个字是那么强烈,我真的有种他要把他的生命和我隔绝开来的感觉——就像我从电影院打电话给他那次一样。又一个突然。李勃突然死去,阿尼突然开始排斥我。
“阿尼,我梦到了他。你也听我提过。我真的梦到过他,所以我也要去。你不想跟我一起走的话,我们可以分头去,反正我要去就是了。”
“你不是开玩笑吧?”
“呃?”
“你从电影院打电话给我的时候,真的不知道他已经死了?”
“老天!你以为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不。”他说,可是已经没有刚才那样迅速了。在他仔细考虑之前,他不会再轻易说出这个字。他也看得出每个人现在都在跟他唱反调。唐诺、赖普顿,也许还有他爸妈。但主要的影响不是来自他们,事情的源头还是那辆车。
“你梦见他了?”
“一点不假。”
他拿着换下的衣服站在那儿考虑了很久。
“报上说在自由高地墓园,”最后我终于说,“你是要搭公交车还是搭我的便车?”
“搭你的便车。”
“好主意。”
我们站在附近一座小丘上,两人都不敢也不想下去加入那一小伙哀悼的人。他们全部加起来不到一打,而且半数是穿军服的老家伙——他们的军服一看就知道保存了很久,甚至还带着樟脑味。李勃的棺材停放在墓穴里,上面铺了国旗。牧师的祷词在八月末的热气中飘到我们这儿来:人就像草,长长了又被剪掉;人就像花,春开秋谢。只有人的爱长留于世。
祷词念完后,国旗被收走,一个六十多岁的人抓了把泥土撒在棺材上。报上说他身后留有两位亲人——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这人一定是他弟弟,他们长得不是很像,但那形象很相似。很显然那位妹妹没能赶来,围在墓穴旁的都是男人。
两个退伍军人协会之类的人把国旗折成船形帽交给李勃的弟弟。牧师在祈求上帝让那些死去的人安息时,人们已渐渐离去。我转头找阿尼,发现他不在我身边。他站在远处一棵树下,两颊都是眼泪。
“你还好吧,阿尼?”我问道,装作没看到他的眼泪。如果李勃知道阿尼是他那简短冷清的葬礼上唯一哭泣的人,当初他一定愿意再少五十块钱把车卖给他。但就算如此,他还是多赚了阿尼差不多一百五十块。
“我很好,”他用掌根擦掉眼泪,动作中充满愤恨,“走吧。”
“好。”
我以为他要走,因此想过去把车开来。可是他往山坡下走。我追上去想问他要干什么,然后又决定闭嘴。我当然知道他要干什么,他要跟李勃的弟弟谈话。
那位弟弟腋下夹着国旗,正在跟两个协会的人站在一起悄悄讨论着什么事。从他的衣着可以判断出他的收入可能很有问题,他的领带上有皱纹,白衬衫的领子泛黄。
他瞥了我们一眼。
“对不起,”阿尼说,“请问您是李勃的弟弟吗?”
“是的,我是。”他奇怪地看着我和阿尼——我想那目光中带着忧虑。
阿尼伸出手:“我叫阿尼·康宁翰。我算是认识你哥哥,不久前我向他买了辆车。”
当阿尼伸出手时,李勃的弟弟也很自然地伸出手——对美国男人而言,唯一比握手还自然的反应就是从公厕出来后摸摸下面,看看拉链是不是拉好了。可是当阿尼说到他向李勃买了辆车时,那只刚伸出的手又犹豫了一下。有一度我甚至以为他要把手抽回去了。而我想那样的场面对阿尼来说一定尴尬到极点。
还好他没这么做,至少没有做得很明显。他很简洁地握过手后就立刻收了回去。
“克里斯汀,”他用干哑的声音说,一点没错,他们是兄弟,那淡蓝的眼珠,弧度相同的下巴,还有蹙眉的方式都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的表情比较柔和、仁慈了些,我想他大概永远做不出李勃那副奸诈的表情,“他写信跟我提过说他把她卖了。”
老天,他也用女性代词来叫那辆破车。只是我听得出那语调中并不带感情。
他接着说:“我哥哥不常写信,他有点势利——我实在想不出更温和的字眼。在信中,他说把车卖给了一个大傻瓜。”
我张着嘴转头看阿尼,我真希望他生气,可是他的表情一点都没变。
“那要看你从什么角度去看,是不是,李勃先生?”他心平气和地说。
李勃的弟弟笑了笑……我想他笑得有点不情愿。
“这位是我朋友。买车那天他也陪着我。”
于是我和乔治·李勃握过手。
参加葬礼的人都走了,只剩我、阿尼和乔治·李勃三人很难受地对看着。李勃把他哥哥的国旗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然后又换回来。
“康宁翰先生,有什么我能替你效劳的吗?”最后李勃终于问道。
阿尼清清喉咙:“我在想有关你哥哥车库的事。在车子可以正式开上路前,我需要一段时间把她修好,我家人不让我停回家。我在想——”
“不可能。”
“我是说——用租的。”
“不可能,真的不——”
“我愿意一周付你二十块,”阿尼说,“二十五也行,只要你同意。”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阿尼像陷入了流沙中,只要能讨好对方,叫他吃砒霜他也干。
“不可能。”李勃一副压力很大的样子。
“只是车库而已,”阿尼说,他已不再像先前那么冷静,“不用也是空着……”
“不可能,”李勃说,“我今早才去镇上的二十一世纪房地产公司登记出售。他们要把房子空出来展示给买主……”
“当然我知道,可是在正式出售前……”
“你不能在那附近游荡,懂我的意思吗?”他稍稍倾向阿尼,“请别误会,我对青少年没有成见,因为我在俄亥俄州天堂瀑布镇的高中教了四十年的书。我一看就知道你很聪明、很善良。我来自由镇是卖房子。我要结束这一切,康宁翰先生,我要结束我哥哥的一生。”
“我懂,”阿尼说,“但让我替你照顾房子有什么不好吗?我可以除草、粉刷、修补坏掉的屋瓦。我随时可以做这些工作。”
“他对修东西很有一手。”我插话说,我想这样也没害处。将来阿尼会记得我跟他站在同一边,当然这并不是我真正的意思。
“我已经请人帮忙照顾房子了。”他说。可是我知道他在说谎。我想阿尼也知道。
“那就算了。我为你哥哥感到难过。他像是个……意志很坚强的人。”阿尼说道。这时候我仿佛又看到李勃油腻腻的脸颊流下斗大的泪珠。终于走了,我总算了了一件事。
“意志坚强?”乔治·李勃嘲讽地说,“是的,他是个意志坚强的杂种。”他假装没看到阿尼那惊讶的表情,“对不起,两位先生。我被太阳晒得有点反胃。”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我们站在离墓穴不远处看着他离去。突然他又停下来,阿尼的脸上闪过一阵光芒,他以为李勃改变了主意。李勃站在草地上低着头,像是在沉思,然后他转身向我们走来。
“我劝你忘了那辆车,”他对阿尼说,“把她卖了。如果没人买,就把她拆了当零件卖。如果连零件都没人要,就把她当废铁卖了。而且要快、要彻底,就像你改掉坏习惯一样。我想,这样你会快乐一点。”
他看着阿尼等他回答,可是阿尼一直没吭声。两人只是对望着。阿尼那蓝灰色的眸子紧抓住李勃的视线,两只脚像扎了根似的。李勃看出他的意思,因此不高兴地点点头。
“两位,再见了。”
阿尼叹口气说:“我想只好这样了。”他用愤恨的目光看着李勃的背影渐渐远离。
“是啊。”我想到我的梦,所以我不想让克里斯汀回到那个车库里,那样就应验了我的梦。
我们朝我停车的地方走去,两人都没说话。突然,我做了个冲动的决定——如果不是这么冲动的话,也许后来事情也不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
“嘿,兄弟,”我说,“我想撒个尿,等我几分钟好吗?”
“去吧!”他头也不抬地说。他手插口袋,低头看着草地继续往前走。
我沿着左边指向公厕的箭头走去。一旦越过头一个草坡、脱离阿尼的视线后,我立刻奔向停车场,我在一辆迷你雪佛兰前面叫住正要发动车子的李勃。
“李勃先生!”我喘着气大叫,“李勃先生!”他好奇地抬头。
“对不起,”我说,“请原谅我再次打扰你。”
“没关系,”他说,“可是我不会改变我对你朋友说过的话,我不能让他把车停在那个车库里。”
“我知道。”我说。
他那毛刷似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
“那辆车——克里斯汀,”我说,“我不喜欢它。”
他看着我,还是没说话。
“我想那辆车对他没好处。也许我说这话是出于……我也不知道……”
“嫉妒?”他低声问我,“因为有了车,他就不常和你在一起了?”
“呃……可以这么说,”我说,“我们是多年老友了。可是我——我想这不是全部的原因。”
“不是?”
“不是。”我回头看阿尼是不是过来了——结果没有,于是我继续把话说完,“你为什么叫他忘掉那辆车?你为什么叫他像改掉坏习惯一样忘掉它?”
他没吭声。我很怕他不愿说,或者不愿对我说。过了好几秒,我终于听到他小声回答:“孩子,你确定要管这件事?”
“我不知道,”突然,他的眼神对我来说似乎很重要,“可是我很关心阿尼,我想你也知道,我不愿看他受伤。那辆车已经给他带来很多麻烦。我不想看他越陷越深。”
“今晚到我住的旅馆来,就在三七六铁路支线和西方大道交叉口附近,你找得到吗?”
“那条铁路是我铺的,”说着我伸出手,“你瞧这些水疱。”
我笑了,可是他没笑:“彩虹旅社,路口有两家,我住的是便宜的那家。”
“谢谢,”我笨拙地说,“真的很——”
“这件事也许不是你或任何人该插手的。”李勃用他那高中教师训诫学生的口气说,听起来跟他死去的哥哥说话的口吻完全不同(可是在某些方面又像得令人觉得可怕)。
(那可是世界上最好闻的……也许除了女人那里的味道之外。)
“有一点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哥不是个好人。我相信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就是你朋友买的那辆普里茅斯。所以无论我告诉你什么,这件事只跟他们两个有关。”
他向我笑笑,不过那不是愉快的笑容,而且在他笑的一瞬间,我仿佛又看到死去的李勃。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孩子,也许你太年轻,还不太懂我的话。我这样说吧,爱就是敌人。”他缓缓向我点头,“诗人在这方面常常犯错。爱是刽子手。爱是食人族。它并不盲目,相反,它的目光锐利得很。它总是饥饿的。”
“它会吃什么?”我问。我不晓得问这话的目的。我觉得跑来找他根本就是个荒谬的决定。
“友谊,”乔治·李勃说,“它会吞噬友谊。丹尼,如果我是你,我会做好心理准备,更糟的事即将发生。”
他关上车门,发动那声音比缝纫机声还小的雪佛兰引擎,连个招呼也不打就把车开走了,留下我站在停车场上。我突然想起阿尼也许会看到我,于是又拼命加速跑回厕所。
我边跑边想,墓园工人现在也许正用泥土填满李勃的墓穴。那一铲铲的泥土像魔爪似的趴在他的棺木上。我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可是更恐怖的画面接二连三出现:罗兰·李勃躺在布满丝缎的棺木里,身上穿的是最好的西装,甚至最好的内衣——当然腰部还架着黄色的脊椎撑架。
李勃被埋在地下,躺在棺木里,双手交叉摆在胸口……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又看到他脸上那急于吃屎的笑容。
12.家族故事
你在尼德翰可曾听过,
一二八号公路上的风驰电掣,
黑暗中如此寒冷,
黑暗中如此疯狂……
——乔纳森·里士满与摩登情人(Jonathan Richmond and the Modern Lovers)
彩虹旅社实在相当破烂,门口的停车场都是坑洞,招牌上的霓虹灯也缺了两个字母。一位高中教员也只能住得起这种地方,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气人,但这是事实。明天他就要开着那辆雪佛兰到机场还给赫兹租车公司,然后搭飞机赶回俄亥俄州天堂瀑布镇去了。
彩虹旅社看起来像是养老院。房间外的草地边上都是老人坐在那儿乘凉。他们跷着腿,露出骨瘦如柴的膝盖,白袜子拉高到毛茸茸的小腿上。大多数女人都已呈现出五十岁后的那种肥胖和绝望。从那时起我就常注意到有些旅社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成群的老人——这些地方都是他们口耳相传发现来的。带着你肿胀的前列腺到设备落后的彩虹旅社来,我们没有有线电视,但我们这里喝一杯只要两毛五。我在旅社外围没看到一个年轻人,活动场的一边生锈的游乐设备都空在那儿,秋千的影子在草地上拉得好长。我头顶上有道霓虹灯管做的彩虹正在嗡嗡叫个不停,就像一群苍蝇被关在瓶子里。
李勃坐在十四号房门口,手里拿着杯子,我过去和他握手。
“要不要来杯饮料?”他问,“旅社里有贩卖机。”
“不用了,谢谢。”我说。然后我从空房间里搬出一把凉椅坐在他旁边。
“那我就尽可能地把我知道的事说出来,”他用柔和而颇有教养的语调说,“我比罗兰年轻十一岁,我想我还不算真正步入老年。”
我在椅子上挪了挪身子,没说什么。
“我们家有四个孩子,”他说,“罗兰是老大,我是老幺。我有个叫杜鲁的哥哥一九四四年在法国阵亡,他和罗兰都是职业军人。我们从小在自由镇长大——只是那时候的自由镇比现在小得多,只能算是个村庄。村民移入移出,人口一直没有增加——当然我们是移出的。可怜哪,套句俗话,这叫选错了路。”
他呵呵笑了几声,又在杯子里倒了些七喜。
“对于罗兰的童年,我永远只记得一件事——毕竟我出生时,他已经念五年级了——可是那件事我记得非常清楚。”
“什么事?”
“他的脾气,”李勃说,“罗兰火气很大。他很气自己穿破衣服上学,气自己的爸爸是个酒鬼,他气我妈拿我爸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讨厌他的三个弟弟妹妹——杜鲁、玛莎和我,他觉得是我们让家里变得更穷。”
他卷起袖子,露出老人那种皱缩干枯的皮肤,以及一道从胳膊肘延伸到腕口的疤痕。
“这是罗兰送给我的礼物,”他说,“他十四岁那年送我的,当时我才三岁。我在门口地上玩积木,他匆匆从家里出来,赶着要上学。我想我大概是挡了他的路,所以他才把我推开,又把我拎起来扔到旁边。我摔在花园边的矮篱笆上,手臂剐了一道裂缝。我流了很多血,把哥哥、姐姐都吓哭了——除了罗兰以外。他对我怒吼着:‘以后少挡我的路,你这天杀的臭小孩,听到没!’”
我看着那道雪橇形疤痕。一个三岁小孩肥嘟嘟的手臂如今枯缩得又瘦又干。一九二一年那条喷血的裂口现在延长扩张成银色的阶梯式符号。伤口是愈合了,可是疤永远在那儿。
我不禁绝望地打了个寒战。我想起那天阿尼用力捶着我车子的仪表板,用沙哑的声音哭喊着说要宰掉他们,宰掉他们,宰掉他们……
乔治·李勃盯着我看。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可是他慢慢把衣袖放下,直到完全遮住疤痕为止,仿佛拉上了一道隔开往事的窗帘。
他又啜了口七喜。
“那天晚上我爸回来,知道了罗兰做的事,他几乎把他的耳朵拧了下来。可是罗兰不肯认错。他哭了,可就是不肯认错。”李勃笑了笑,“我爸踢他、打他,把我妈都吓哭了。她求他住手,否则会把孩子打死。罗兰哭着说:‘是他挡了我的路,所以我要把他扔开。如果下次他再挡我,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紧接着我爸一拳砸在他脸上,把他鼻子打出了血。罗兰从地上爬起来,鲜血汩汩从指缝间渗出。我妈在尖叫,玛莎和杜鲁都在哭,我吓得躲在角落。而罗兰只是一个劲地说:‘我还要这么做,你不可能阻止我,老醉鬼,老醉鬼,老醉鬼!’”
头顶的星星渐渐露脸了,一个老太太把她的皮箱从一辆福特车里提出来走向订房处。某处有人在听收音机,不过当然不是调频台的热门音乐。
“他的脾气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李勃轻声感叹地说,“在学校里要是有谁取笑他的衣服或头发,他就用拳头对付他们——就算只是怀疑别人想取笑他,他也会这么做。由于一再留级,最后他只好离开学校,自愿从军去。”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兵很不好过。那时的士兵没有尊严,也没有升官的机会。他换遍每一个基地,从南方到东部,无处没有他的足迹。我们每隔几个月才收到一封信。他对世事还是那么愤恨不平。他痛恨所谓‘狗屎不如的上级’——那些人没一个对得起他。他们不给他升迁的机会,取消他的休假,甚至关他禁闭。
“军中想尽办法要留住他,因为他是杰出的机械工——他能修好报废的车辆。”
我发现我又不知不觉想到阿尼——他也是个对修车颇有两手的人。
李勃靠上前说:“可是他那一身技艺成了火暴脾气的另一个源头,而且他对世事的愤恨一直到买了你朋友的那辆车才消除。”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李勃干笑一声:“他能修好军中的各型车辆。他甚至会修推土机。有一次,有位议员参观他们的基地时,车子出了问题。罗兰的指挥官一心想求表现,就命令他去替议员修车。后来我们收到一封长达四页的信——里面全部是罗兰咒骂那位指挥官的词句,每一个字都像火焰和硫酸一样炙烫。真奇怪那些字竟然没在白纸上烧起来。
“他很能修车……就这样,只是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他才有了自己的车。但即使如此,他买得起的也不过是辆灰头土脸的旧雪佛兰。在那个时代钱永远不够花,而且大战期间,谁也没有能力存钱。
“他在修车厂里待了好几年,为长官修过上千辆车,却没有一辆是自己的。不过那辆雪佛兰并不能缓和他的愤恨,他结婚后第二年换的那辆哈德逊大黄蜂(Hudson Hornet)也一样。”
“结婚?”
“他从没告诉过你们吧?”李勃说,“他可以痛快地谈他的军旅生活,告诉你他的战场经验,向你抱怨他的上级,而且你跟你朋友也会听得不想睡觉……说不定他还可以借机把手伸进口袋摸你的皮夹。可是他永远不会跟你提到薇洛妮卡和莉塔的事。”
“她们是谁?”
“薇洛妮卡是他太太,”李勃说,“他们一九五一年结婚,之后罗兰立刻就到韩国去了。你知道,他可以留在国内的——他已婚,妻子又怀孕,自己也已步入中年,可是他偏偏选择海外。”
李勃若有所思地看着死寂的游乐场。
“这算是重婚。一九五一年他四十四岁结婚时已经算是第二次了。他老早就嫁给了军队和那些‘狗屎不如’的上级。”
他又陷入沉默,那种沉默好像带着些病态。“你还好吧?”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没事,”他说,“只是在想事情。想那些死去的人。”他平静地转向我——那对带着创伤的眼睛除外,“年轻人,想到这些事就让我难过……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愿跟你谈上一整晚却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叫丹诺吧?”
“丹尼,”我说,“李勃先生,如果——”
“这件事比我想象的还令我难过,”他接着说,“可是既然说了,就让我说完,是不是?我只见过薇洛妮卡两次。她是西维吉尼亚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南方土包子。她很笨,罗兰轻而易举地就能控制她。可是她很爱他——我猜至少在莉塔那件事之前她都很爱他。至于罗兰,我想他不算真的结了婚,他只是娶了……一道哭墙。”
“他寄给我们的信……我想你一定也记得他没念几天书。那些信花了他很大的工夫。信是他的吊桥、他的小说、他的交响曲,他写信是因为心中有着积愤。
“自从娶了薇洛妮卡后,信就停了。我想在韩国服役的两年间,他还是不断写信给她。那段时间,我一共只收到他一封信,玛莎也只有两封。一九五二年初他女儿诞生时,他好像并不高兴,只是抱怨家里又多了张吃饭的嘴。”
“他一直没升官吗?”我问。几年前我在电视上看过一部叫《铁鹰部队》的战争电影,后来在书店看见那本书,就立刻买了下来。在我的期望中,我希望那是个引人入胜的战争故事,可是我看到的有战争有和平,此外我还对军中的事情有了新的了解。其中之一就是战争期间,升官的列车永远在向前开。我实在很难了解李勃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就从军而且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但最后仍是小兵一个,而艾森豪威尔却当了总统。
李勃笑了:“他就像《乱世忠魂》的剧情一样,有一次几乎可以升了,可是一切都毁于他酒后犯上。我不是说他常被关禁闭吗?有一次就是在迪克斯堡的军官俱乐部辱骂一位长官被关了十天——这算是法外开恩。我想他们一定是把事情看作酒后失礼,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事实上,那些军官喝醉了也常拿小兵来寻开心。他们一定没想到他是真的痛恨他们。可是我相信薇洛妮卡看得出来。”
我瞥了手表一眼。九点一刻,李勃已经说了快一个钟头。
“我哥哥一九五三年从韩国回来才第一次见到他女儿。据我所知,他抱着女儿看了一两分钟就把她还给太太,然后到车库里修那辆雪佛兰去了……听烦了吗,丹尼?”
“没有。”我真诚地说。
“那些年里,罗兰真正想要的就是一辆车。不是凯迪拉克或林肯,他不想加入那些有钱人的行列。他只想要一辆崭新的普里茅斯、福特,或是道奇。
“薇洛妮卡偶尔会写信给我,说他们每个周末都到车商那里看车子。她会坐在后来那辆大黄蜂的后座讲故事给孩子听,好让罗兰一家又一家地询问。他和推销员谈马力、齿轮转速、压缩比……我想他为了找辆好车就这样到处跑。”
我又想到阿尼。
“你是说他对车子已经爱得走火入魔了?”
“可以这么说,他是走火入魔了。他把钱交给薇洛妮卡存起来。我哥这一生最困扰的一件事不在于他不能升上士,而是始终戒不了酒。他不是酒鬼,可是每隔六到八个月他就会痛饮一次。酒瘾过足之后,钱也飞了。连他自己也不晓得钱是怎么不见的。
“薇洛妮卡试着阻止他。她嫁给他的责任之一就是拯救他,可是罗兰酒瘾一发作就伸手跟她要钱。有次他还拿刀对着她喉咙威胁她。这件事是我姐姐告诉我的,她常跟薇洛妮卡通电话。那次薇洛妮卡坚持不肯把存下来的八百多块给他。她提醒他说:‘别忘了那辆车,亲爱的,如果你这样糟蹋钱永远也买不到车。’当时刀口就架在她脖子上。”
“她一定很爱他。”我说。
“也许是吧。可是别以为她的爱可以改变罗兰丝毫。滴水可以穿石,但是那也得几百年的时间。人的生命是极有限的。”
他好像在跟自己辩论。先是赞成自己的看法,接着又反对。
“但他永远不可能改变,”他说,“别忘了他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时根本已经神志不清了。这年头很多人都在疾呼说要杜绝校园毒品。我不反对他们,只是我认为酒比毒品更可怕,因为它是合法的。”
“一九五七年我哥终于退伍时,薇洛妮卡已经替他存了一千两百多块,另外还有些他脊椎受伤的抚恤金——他说只有在争取这件事情上他算是赢了。
“这笔钱终于凑足了。他们买了你和你朋友看到的那栋房子。当然,在还没买房子时,车子先进了门。反正车子总是优先。他拜访了无数车商,最后才选中克里斯汀。我收过他的一封长信,说她是一九五八年份的车,并且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数字。我不记得细节了,可是我打赌你朋友一定可以一条条列出来。”
“你说她的规格?”我说。
李勃毫无幽默感地说:“是的,她的规格。我还记得他在信上说车子原价三千,但他‘杀到’两千一。他付了十分之一的订金,尾款全是用十块和二十块钞票付的。
“第二年,他六岁的女儿莉塔就因为窒息而死。”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摔倒在地。他那教师式的说话声具有催眠作用,所以我已经快睡着了,但刚才那句话就像盆冷水浇在我身上。
“一点也不错,”他对我用吃惊且带着疑问的眼神说,“那天他们去‘游车河’,这个活动取代了之前跑汽车经销商的行程,这个词是从他听的那些摇滚乐里学来的。每个周末,他们三个都开车出去玩。他不准孩子在车上扔任何东西,所以前后座都摆了垃圾袋。孩子也很听话,她知道弄脏车子会有什么后果……”
他陷入沉思的缄默中。再开口时,他换了种口气。
“罗兰要烟灰缸保持绝对干净。他是个老烟枪,可是他会把烟头扔出窗外而从不塞进烟灰缸里。如果别人在他车上抽了烟,那天回到家后他一定拿纸巾把烟灰缸擦得干干净净。他一周洗两次车,一年送检两次。他在修车厂租了个修车位,一切都自己动手。”
我在想那会不会是唐诺修车厂。
“就在那个周末,他回家时经过一个卖汉堡的路边摊——你也知道那年头没麦当劳之类的玩意儿。所以他们就在路边摊买汉堡……我想这也许就是事情发生的原因……”
又是一阵沉默,好像他在考虑到底要告诉我多少似的。
“她被一块肉噎死,”最后他说,“她突然噎住,不能呼吸。罗兰停车,把她拖出车外,拼命捶她的背,想让她喘上一口气。当然现在再碰到这种情形可以用一种哈姆立克急救法让孩子脱险。去年我教书的学校就有个年轻女老师,用这方法在自助餐厅里救活一个小男孩,可是从前……”
“我的侄女就这么死在路边,我想这种死法实在太震撼人心。”
他的声音仍旧有高中老师的那种催眠功效,可是我已经不想睡了——真的是一点也不想。
“我相信他尽了最大努力要救她,而且我相信会被一块肉噎死只能说是倒霉到了极点。他一向是个冷酷的人,我想他并不十分爱他女儿。不过人世间的事有时冷酷一点倒也好。”
“可是这件事不同。”我说。
“最后他倒提她的脚,用力打她的腹部希望她能呕吐。我相信如果他懂得如何下手,他甚至会拿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她的喉管上凿个洞。可是当然他没这么做。无论如何最后她死了。
“我和玛莎以及她的家人都参加了侄女的葬礼。那是我们家族最后一次重聚。当时我以为他一定会换辆车。可是他没有,甚至在他简短的来信中我还发现它成了他们家的一分子。葬礼那天他们开车到自由镇上的卫理教堂。我看见那辆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而且带着愤恨。它带着愤恨。”他转过来看着我,“你相信吗,丹尼?”
我必须咽口口水才能回答。“是的,”我说,“我相信。”
李勃冷沉地点点头:“薇洛妮卡像个蜡人似的坐在车里。从前的她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车子是罗兰的一切,而她的一切则是女儿。她不只是悲伤,她死了。”
我坐在那里试着想象——我在想如果是我的话会怎么办。我女儿在我的车子后座被一块肉噎死,我会把车卖了吗?为什么要卖它?它没有害死她,而是一小块汉堡肉堵住了她的气管。为什么要卖车?除了它会勾起我的痛苦回忆之外,我会卖掉它吗?熊会在森林里拉屎吗?
“你有没有问过他?”
“问了。玛莎也在我旁边。那是葬礼之后,薇洛妮卡的哥哥从西维吉尼亚的光荣镇过来,葬礼结束后就送她回家,因为她就像喝醉了一样,连站都站不稳。
“我们逮到单独和他相处的机会,我和玛莎,这才算是真正的全家团圆。我问他打不打算卖车。当时车子停在墓园的停车场上——今天下午罗兰也葬在同一块墓地。你也知道那辆车是红白相间——一九五八年的普里茅斯并没有这种颜色,那是罗兰特别定做的,我们站在离车子五十英尺外,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想离它远点,好像担心它会偷听我们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