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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旅途中,我疑虑地思忖着我的差事。我已经从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痛苦不堪的表演中解脱出来了,这使我可以更加冷静地揣度这件事了。看到她的矛盾行为之后,我感到困惑。她是很不幸,但她是通过激起我的同情心来为自己的不幸作秀的。有证据表明她早已准备要哭泣了,因为她提前为自己准备了充足的手帕。我很钦佩她的深思熟虑。但是回顾此事,这种行为让她的眼泪不再那么感人了。我不能断定她渴望丈夫的回归是否是因为她还爱着他,也许这只是因为她惧怕流言蜚语。也许爱情被亵渎而产生的痛苦,和虚荣心受到损伤而滋生的悲哀,都被糅合在她那颗支离破碎的心里。这种模糊的感觉让我心神不宁,它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是很龌龊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人类的天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在诚挚里究竟含有多少做作,在高尚里会藏有多少卑鄙;也不知道在罪人身上能发现多少美德。

不过,这次旅行带有一种完成任务的冒险性质,所以当我抵达巴黎时,不禁跃跃欲试。我也从逢场作戏的角度审视自己,对于能扮演这个角色——一位值得信赖的朋友,把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家,交给宽容的妻子——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下定决心,要在第二天傍晚见一见斯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本能地感到,选择见面的时间必须要精心推算。诉求对方的情感在午餐之前是很难卓有成效的,换作我的话,我那时的心也常常被爱情占据。但是,我从来不会在喝下午茶之前幻想比翼双飞的幸福。

我在下榻的宾馆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目前住的那家比利时旅馆在哪里,但是看门人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它,这让我有些吃惊。我从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了解到,这是一家地处里沃利街后面的气派而豪华的宾馆。后来我和看门人在地址簿上找到了它。不过唯一一家叫这个名字的宾馆坐落在修士街,那地方可没有什么上流社会,甚至不怎么体面。我摇了摇头。

“肯定不在那里!”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在巴黎没有其他宾馆叫这个名字了。”我头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斯特里克兰德还是隐瞒了他的住址。我猜想,他给他的合伙人这个地址也许就是想捉弄他一下。不知为何,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让一个暴跳如雷的股票经纪人枉费心机地来到巴黎,走进一家坐落在下流街区而且声名狼藉的旅店,是件能够充分展示斯特里克兰德幽默感的事情。但是,我认为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第二天大约六点钟,我叫了一辆马车前往修士街。在到达街角的时候,我就把马车打发走了。因为我宁可步行去旅馆,先在外面观察一番再进去。这条街道上有一些只为穷人提供必需品的商店。大概是在街区的中部,我走过来的这条路的左边,那里就是比利时旅馆所在的位置。我下榻的宾馆已经够低调了,但是和这家比起来,我那家宾馆简直可以用富丽堂皇来形容。比利时旅馆是一幢破败的高层建筑,它肯定很多年都没被粉刷过了,就算肮脏的窗户全都紧闭,还是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它四周的建筑物和它相比显得格外干净和整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不会在这里和某位让他抛弃了名誉和责任的美女过穷奢极欲的罪恶生活的。我很恼火,感觉我被耍了。我差点什么也没问就转身走人。不过我最终还是走进了旅馆,这样做只是为了日后能够告诉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大门在一家商店的旁边,保持敞开的状态。刚一进门,我就看到一个告示牌:前台在二楼。我走上狭窄的楼梯,在楼梯平台上找到了一间安装了玻璃的隔断屋,屋里有一张桌子和两三把椅子。屋外有一条长凳,我估摸门童总是在这条长凳上面度过一个个让人不安的夜晚。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但在一个电铃下面写有“侍者”这个词。我按了铃,没过多久一个侍者就出来了。这个年轻人长着一双神情鬼鬼祟祟的眼睛,面露愠色。他身上只穿着一件衬衫,脚踏一双绒毡做的拖鞋。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打听的时候尽量装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有位斯特里克兰德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我问。

“三十二号房间,在六楼。”

我大吃一惊,好一阵子连话都说不出来。

“他住在这里?”

侍者看了看前台的记录板。

“他没给前台留钥匙。你上楼就能见到他了。”

我觉得最好再多问一个问题。

“夫人也在这里吗?”

“只有先生一个人。”

当我走上楼梯的时候,侍者面带疑虑地看着我。楼道又黑又不通风,还有股恶臭和发霉的气味。当我经过第三段楼梯的时候,有个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的女人打开了门,默默地注视着我。最后,我来到六楼,敲了敲三十二号房间的门。门里发出了声音,之后稍稍打开了一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就站在我面前,他没有吱声。很显然,他没能认出我。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尽最大努力让我的举止显得很放松。

“你记不起我了?六月的时候我很荣幸地和您共进过晚餐。”

“进来吧!”他兴高采烈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快来坐下。”

我走进屋。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太多的法国人称为路易·菲利普样式的家具把屋子塞得满满的。屋里一张很大的木制床架上放着一床鼓鼓囊囊的羽绒被,此外还有一个巨大的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和两把包裹着红色棱纹布的木料座椅。所有的东西都显得又肮脏、又破烂。麦克安德鲁上校十拿九稳地描述的骄奢淫逸的生活场景,在这里找不到一丝痕迹。斯特里克兰德把放在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板上,然后我就坐到了椅子上。

“你来找我有事吗?”他问。

在这间小屋里,他看上去比我记忆中的印象还要魁梧。他穿着一件旧的诺福克上衣,胡子有些日子没有刮了。我上一次在他家里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打扮得很整洁,不过显得局促不安。但是现在,他看起来邋里邋遢的样子反倒让他显得很完美。我不知道,他在听过我事先已经准备好的说辞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我是代表你的夫人来这里和你见面的。”

“我刚打算要在晚餐之前出去喝一杯,你最好也一起来。你喜欢苦艾酒吗?”

“我可以喝点。”

“那走吧。”

他戴上一顶需要好好刷洗一番的圆顶礼帽。

“我们也能一起吃晚餐。你知道,你还欠我一顿晚餐。”

“当然。这里就你一个人吗?”

我真得好好夸奖我自己一番,我居然这么自然地就顺口带出了那个重要的问题。

“噢,是的。事实上,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和一个有灵魂的东西说过话了。我的法语还不是那么熟练。”

当我在他前面走下楼梯的时候,我思索着:那位茶馆的小姐到底出了什么事?难道他们俩大吵过一架?还是说他的热乎劲儿已经过去了?看起来,眼前的事实根本不像他应该表现的那样。他按部就班地筹划了一年的事情,难道仅仅只是急不可待地跑到这里,让自己陷入这种生活?我们走到了克利希大街,一家咖啡店门前的人行道上摆了许多餐桌,我们选了一张坐下来。 aR5i2r8rK5luKw7w3R7YbeZTQh68bINFCWpJ04d6XC9aVjfCTY+/b4rdRyhLcB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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