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乃一种原始的公道,人之天性越是爱讨这种公道,法律就越是应该将其铲除;因为首先犯罪者只是触犯了法律,而对该罪犯以牙还牙则使法律失去了效用。无可否认,若一个人对其仇敌施加报复,那他与被报复者不过是半斤八两;而若是他不念旧恶,宽大为怀,那他就比对手高出一等,因高抬贵手乃贵人之举。笔者确信,所罗门曾言: 宽恕他人之过失乃宽恕者之荣耀 。 过去的已经过去,且一去不返,而聪明人总是努力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的事情,所以对过去耿耿于怀者无非是在捉弄自己罢了。世间并无为作恶而作恶之人,作恶者之所以作恶皆为要获得名利享乐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为何要因人爱己胜过爱我而对其发怒呢?而且即便有人纯然是出于恶性而作恶,那也不过像荆棘藜楛一般,刺扎戳钩皆因其没别的本事。最可原谅的一类报复是针对那些没有法律惩治的罪行而施行的报复,但此时报复者须当心,得让自己的报复行为也因没法惩治而逍遥法外,不然报复者的仇敌依然占便宜,因为受伤害的比例是二比一。有人复仇时想要仇敌知晓这复仇来自何方。这样复仇更为雍容大度,因为更痛快的报仇似乎不在于使仇敌皮肉受到伤害,而是要让其悔不当初;不过卑怯而狡猾的懦夫则往往想要暗中施放的冷箭。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 曾用极其强烈的言辞谴责朋友的背信弃义或忘恩负义,他似乎认为这类恶行不可饶恕。他说,你可以在《圣经》里读到基督要我们宽恕仇敌的教诲, 但你绝不会读到要我们宽恕朋友的训喻。但迄今为止还是约伯的精神高一格调,他说: 我们怎能只喜欢上帝赐福而抱怨上帝降祸呢 ? 将此例推及朋友,亦有此问。毋庸置疑,念念不忘复仇者只会使自己的创伤新鲜如初,而那创伤本来是可以愈合的。报公仇多半会为复仇者带来幸运,如为恺撒大帝之死而复仇,为佩尔蒂纳之死而复仇,以及为法王亨利三世之死而复仇等等。 但报私仇却不会有这般幸运;与此相反,欲报私仇者过的是巫师一般的生活,他们活着时于人有害,死去则可叹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