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来到深圳市蛇口国税局、南山区国税局调研,并和两个局的同志进行座谈。这次深圳之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深圳经济发展表现出的强劲动力。近年来深圳市税收收入增速排名全国第一,税收收入占经济规模的比重较高,这既反映了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又体现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高水平。同时,深圳国税系统展现出的良好风貌,特别是年轻干部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次调研主要是代表总局党组来看望大家,向大家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祝福。借此机会就做好税收工作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税务部门要组织好税收。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重要保证,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民生保障的重要措施,诚如马克思指出的“赋税是政府机器的基础”。首先,要聚精会神完成税收任务。“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是税务部门的神圣使命,完成税收任务是税务部门职责所在。经济发展是组织税收的基础,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收收入形势比较严峻。深圳的经济运行良好,产业结构、税源结构都比较合理,税务部门完成税收任务的压力不那么大,但也要重视2016年的税收收入工作。要按照国家预算确定的目标,提前谋划、早做安排,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分析预测,加大征管力度,注重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地完成税收任务。其次,要胸怀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做好税收工作,不仅要完成任务,而且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有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再次,要积极作为助推创业创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都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要把支持创业创新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不折不扣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更好地发挥助推创业创新的政策效应,为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汇聚新动能,增添新动力。
税务部门要带领好队伍。 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国税、地税加起来有3万多个基层单位,近80万名税务人员。各级税务机关带队伍的责任大、任务重。关键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着力建设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坚强领导集体,为税收事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要加强税收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严肃性,把好干部“进口关”。围绕“打牢基础、传承精神、健康成长”,加强干部初任培训,扣好“第一粒扣子”。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既注重培养又强化约束,既搭建发展“平台”又扎紧制度“笼子”,为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环境。尤其要重视税务干部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在思想建设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培育诚信、善良、正直的优秀品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业务建设方面,要注重抓好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方面的业务培训,鼓励干部立足岗位、勤学苦练,努力成为税收工作的行家里手;在作风建设方面,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解决“四风”问题,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
税务部门要执行好法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依法治税、执行好法规,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每天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依法治税、执行好法规,是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的必然要求。明朝改革家张居正认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行好法规,树立法治观念是前提。税务机关、税务干部作为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要把法治思维作为基准性思维,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原则,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是目标。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规范执法,认真执行总局制定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国税地税合作等四大业务规范,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坚持公正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选择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营造诚实守信的税收法治环境。坚持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禁“吃、拿、卡、要”等权力寻租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是保障。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政务公开等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防止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巡视、督察内审、督查督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偏差。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税务部门要服务好税户。 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是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义务,是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税收改革、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服务好税户,要让办税标准更明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于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流程、标准、时限、表单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实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要认真抓好落实,坚决执行到位,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局反馈,促进不断完善提升。要让办税流程更优化。贯彻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能简化的程序加以简化,使办税流程更优,办税负担更轻。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风险。要让办税手段更先进。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信息技术最新成果与纳税服务工作深度融合,着眼纳税人需求,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让办税工作更高效。效率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税务干部特别是办税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延时服务、限时办结等服务措施,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尽量让纳税人少跑路,以税务人的“辛苦指数”赢得纳税人的“满意指数”。要让办税服务更优质。办税服务态度一定要好,否则工作效率再高,纳税人也不会满意。税务人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文明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杜绝“冷、横、硬、推、拖”等现象,进一步树立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