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开征在西方国家历史久远,各国学者对房地产税的研究颇有建树,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形成了不同的理论,这些理论对世界各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现代房地产税收研究中,较为突出的代表是美国公共经济学家费尔德斯坦。他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内提出新的假设,利用现代经济学分析工具将房地产税收理论推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即利用两期经济增长模型对房地产税的转嫁和归宿规律进行了理论实证性研究。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而且房地产行业改革节奏缓慢,国内学者对世界各国的房地产税制研究也比较滞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才开始大量研究发达国家(地区)房地产征税制度及经验。这些研究文献大多以介绍发达国家(地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为主,同时也有关于世界其他国家(地区)房地产税制研究的著作,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研究国外房地产税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例如,由石坚、陈文东主编的《房地产税制的国际比较》(2011),由杨小强、吴玉梅、程佩主编的《房地产税法之国际比较》(2011),由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组织编写的《房地产评税理论与方法》(2010)等书籍。但是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外房地产税制对比,对我国目前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借鉴作用有限。目前国内有关国外房地产税的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①大多数文献往往只对某一个国家(地区)的房地产税进行介绍,或者对不同国家(地区)房地产税的某一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忽略了对国际房地产税的全貌进行相应梳理总结。②在大多数研究文献资料中,学者倾向于对某个国家(地区)房地产行业中的主要或典型房产税进行研究,而对于该国(地区)政府在房地产行业的不同征税环节征收的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不够关注。这使我们对该国(地区)的房地产税制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因为房地产税在某些国家(地区)不是单一税种,而是由在不同征税环节、且与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构成的一个综合税制体系。③当今许多研究成果往往对该国(地区)房地产改革的历史背景关注程度不够,同时也容易忽略对房地产税顺利实施的外部配套条件的研究,从而减弱了该国(地区)房地产税经验的借鉴参考意义。
本书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查阅世界主要代表性国家(地区)税制体系的文献,对其房地产税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该国(地区)房地产税制概况、房地产税制基本要素、房地产税权划分及收入归属、房地产税征收管理、房地产税制改革、房地产税制效果评价等。上述内容可以让读者对世界主要代表性国家(地区)的房地产税制度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也可以为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度的改革提供经验及借鉴。
本书列举的国家(地区)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西方主要国家(美国、英国、法国等)、东南亚地区国家(日本、韩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地区和中国香港地区。本书按照以上分类顺序排列,便于读者在阅读时对世界房地产税制进行比较分析。本书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组织编写,主要分工:胡怡建把握总体架构和章节安排;田志伟进行全书审阅和具体结构内容组织;田志伟、李长生等贡献了自己的部分研究成果;田志伟、李长生以及《税务研究》的于嘉音编辑进行了审稿和校对工作;李长生、李梦、任倩文、郑雅云、周璇熠、何益欣、史良、汪豫、李源纯、李威锋、张颜颜、梁羽琦、何雯哲、庄倩雯、李晓文、马翊君、綦小菁、刘倩文、马潇、张勇、赵娜、吴士军、郑诗倩、张人方、季玲玲、王逸腾、张宁、贺越、谢梁洁、李星辰、吕云飞、罗佳莹、李维佳、刘雨朦、董烁、林文慧、施科勤、王奕晶、毛嫣然、雷智驭、吴柏莹、吴苇等同学参与了书稿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