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对房产处置产生的所得征收所得税。美国处置房地产,按出租、短期持有转让、长期持有转让三种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税率。具体如下。
对于出租房地产利得,所得税的税率适用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常规分级所得税率(见表2-5),税基为年毛租金扣除物业费、房屋出租管理费、房地产税等持有成本的净租金。
表2-5 美国公民和居民常规分级所得税率 单位:美元
资料来源:芝加哥华人资讯网. http://www.chicagochinaren.com/f/page_viewtopic/t_5235.html.
对于出售房地产的情况,所得税税基为房地产售价扣减购买成本以及其他持有成本的净利润。而税率依持有期长短有所不同。短期持有的情况(持有期不到1年),适用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常规分级所得税率纳税,税率见表2-6。长期持有的情况(持有1年以上),适用房地产长期资本利得税(所得税的一种),税率最低为10%,最高25%。税率见表2-6。
表2-6 房地产长期资本利得税税率 单位:美元
资料来源:芝加哥华人资讯网. http://www.chicagochinaren.com/f/page_viewtopic/t_5235.html.
在有些情况下,处置房地产的所得税可以推迟缴纳。例如,按照《美国税收法典》1031节,在美国境内,如果房主卖出房地产180天内购置了另一处“类似的”房地产,卖出旧房地产的所得税可以推迟至第二处房地产卖出时缴纳。
为确保外国人 所得税应交尽收,《外国人房地产投资税务法案》要求国外房地产购买者预缴购房款10%的税款,经向美国国内收入局申请,预留税款可以缩减至预计应缴的所得税额。若购房者计划购置房地产用于自住,自住天数在购置两年内每年均超过半年,而且房款不超过30万美元,可以无需缴纳预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