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同学在自家人面前没什么形象可言,邋里邋遢,人懒嘴贱,喜欢指挥俏俏给他洗袜子,还能一口气啃四个大苹果,非常逆天。但在学校里还是很风云的,有三大爱好,抽烟纹身考第一。
他的第一个纹身是商神权杖,纹在右手的上臂内侧,线条精致,带着浓郁的哥特气息。第二个纹身在后腰处,是一只翅膀怒张的黑色雄鹰,巨大的翅膀沿着腰线横向张开,肆意潇洒,仿佛能听见它在旷野翱翔时,发出的尖利长鸣。
大学的第一年,余笙跟同学组队打篮球,热得狠了,撩起T恤下摆扇风,露出腰线上那只翅膀横张的黑色雄鹰,刚好被场外围观的女生看见,瞬间就疯了,一边尖叫一边喊着他的名字。
余笙甩了甩汗湿的头发,张开手臂拢在脑袋顶上,笑眯眯地比了个心,于是,场外围观的女生们又疯了一次。
大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余笙在万米长跑上拿了冠军,汗水将额前的发带和半长的头发一并打湿。冲过终点线的瞬间,有胆大的女生尖叫着问,余笙你的纹身呢?
余笙半开玩笑地道:“为什么要看纹身?我的脸不好看嘛?”
周围响起一片笑声。
再后来学校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长期置顶的帖子,说Q大有三宝,小食堂的茄子,余笙的纹身和陆骁的黑曜石。前者是真好吃,后面那两个是真好看。
除此之外,余笙还非常护短,尤其护他妹,也就是俏俏。俏俏刚搬来北方和叔叔婶婶同住时,非常羞怯,话都不敢多说。邻居小孩欺生,不仅抢她的零食,还把俏俏推了个跟头,行径十分恶劣。
余笙放学回家刚好看见,左手牵着他妹,右手拎着棒球棍,悄没声地砸碎了邻居家好几块玻璃。邻居到白太后面前告状,太后当着邻居的面儿把自己的两个孩子叫来,语气平静地问:“为什么砸人家玻璃?”
余笙抬手将俏俏拦在身后,看着邻居道:“阿姨,自家玻璃被打碎了您知道心疼,您儿子抢我妹妹零食还把小姑娘推倒,我该不该心疼?老话说,以牙还牙,我就该把你儿子做过的事儿原样还在他身上,可我看他那小身板,估计受不住我一巴掌,才退而求其次的。您要是不满意,我可以掏钱修玻璃,但以后就得让你儿子上学路上小心点了。”
邻居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对白太后道:“你看看,他这是什么态度!”
白太后微微一笑,气定神闲,道:“哥哥疼妹妹,正常态度。”
余笙邻居面前逞足了英雄,关起门来被白太后好一顿修理,连晚饭都没不给吃。余笙指挥着俏俏给他偷小面包,俏俏缩在余笙床上眼神惶恐,道:“哥,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余笙作业也不写,大咧咧地瘫在床上玩手游,道:“麻烦什么,早看他们一家不顺眼了。等到天气热起来,我带你去砸她家空调外机!”
俏俏枕在余笙腿上,突然找到了有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