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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

童年的时候,我倒是常常向别人借书看。因为穷的缘故,镇上那个书店镶着锡牙的营业员冷冰冰的脸色和粗暴的话语让我受伤了一辈子,他恶声恶气地说:“不买别看!”所以,我是不常去书店的。我向大人借书看,或者是同学借书看。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就像是一条机警的猎狗一样,总是能嗅到书的气息的。关于童年借书看的故事,记忆犹新的有几个。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发笑,但弥足珍贵,因为这是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

Z是我的小学同学,他和我一样酷爱读书。在小镇上,我家是数得着的穷困户,但他家比我家还穷。不知道他用什么手段搞到钱的,买了一本《雁翎队的故事》。这让我大为惊诧。我要借书看看,没想到他一口回绝了,说:“我还没看呢。”我天天软磨硬泡,他都是那一句老话回绝我。我终于明白了,他不是没看,而是根本不想借给我看。后来,在我的再三恳求下,他还是借给了我。没想到的是,这本书装在我书包里,不到两天就不翼而飞。Z和我急眼了,要么让我赔他钱,要么给他再买一本新的。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他都要跟着我去我家,我们家吃饭他也不走。我爷爷看见了,就喊他吃饭,他不肯,就在我家门口硬等着我。我爷爷察觉有点不对,就严厉地审问我,真相大白后,我爷爷没有责备我,把钱还给了人家。

G也是我小学的同学,但他家是小镇上数得着的富人家。这个人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学习,但他却有一条父辈铺好的金光灿烂的大道。不知道他是怎样心血来潮的,竟然买了一本小说。他不让任何人看,而且是自己偷偷地看。被我发现后,他架不住再三的央求,才借给我看,并以此来证明,他和我关系是最好的,否则,他不会借给我看。我算不上好学生,但作文是谁也比不了的。我能把一篇作文写一千字以上还觉得意犹未尽,而G写了三行就觉得没什么可写的了,所以,他经常要找我出出主意。非常有趣的是,他写作文的时候,竟然抄了他的那本书中的一段风景描写。可这家伙不会抄,我的家乡明明是北方,他却把书中描写南方的风景一字不改地抄进了作文中。老师一眼就认出来了,在他的作文本上批示:在何处抄来的这一段文字?希望以后不要做文抄公。

印象最深的,最惨烈的,是借一本没皮没尾的《苦菜花》,书都发黄了。书的拥有者是一个大人,我要喊叔叔的。我怎么借,都借不出来。后来我发现他们家刮树皮,我就动刮刀给人家刮了一上午的树皮。书是借到手了,但却挨了父亲的一顿暴打。理由是,自己家的活放在那里不干,去给别人干活了。因为喜欢读书,我反应很木讷。在父亲眼里,是笨的意思,没有光明前景的意思,而且还很懒。记忆中借书带来的麻烦无穷无尽,被老师罚站,没收,丢到教室的房顶上,父亲的呵斥,暴打。这些都算不上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借的书无法归还对方怎么办?

读书,是快乐的;但借书,留给我的记忆是伤感的。

上了大学,借书,是堂而皇之的了。几乎天天都要去图书馆泡泡。因为爱读,和图书管理员熟悉了。所以,我借书,比别人要优惠得多。比如别人一个卡可以借四本书,我就可以借八本乃至十本。别人一个月必须归还,而我可以拖到两个月甚至三个月。在我借书的历史上,这是最快乐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我甚至都被允许坐在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桌上看书。

工作以后,几乎就不借书了,觉得借书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至少,是很难为情的事情。一般来说,常人手里是不会拥有什么好书的,自己喜欢读的书都在那些爱书人的手里。而爱书人对书的感情是不可理喻的,你向他借书差不多是在向他借钱。也难怪一位大书痴在自己的书房里面贴条子:书和老婆一概不外借。明末曹溶说过一句类似的话:好书不出庭。

不知道哪一位先生还说过:“书非借不能读矣”,看来此公是个爱贪图小便宜的主。借书,不亚于借别人的土地种自己的庄稼之举,如是,那当然是有快感的。在我看来,借书之举,只有一条理由可以原谅:穷。喜读书但买不起书,那么借书就成了一条可以满足自己愿望而不必破费金钱的便捷之道了,就像我童年的时代一样。但是,法国的法朗士的话不可不记:“绝不要把书借给别人,因为谁也不还书。我书房里所有的书,全是别人借给我的。”很有点厚颜无耻的味道。

前几天,忍不住了,向一位书友借孙犁的《书林秋草》一阅,没想到书友痛快地答应了。他给我书的时候,提出要和我照一张相。我觉得很好笑,没想到这位还有崇拜名人的心理呀。他带着相机,给我照了一张,又让我拿着他的书拍了一张。完后,他哈哈大笑,说:“你赖着不还可不行啦,有照片为证。”哈,是一个圈套啊!这是我借书遇到的最有趣的一件事了。 mwFH58Qjuh1JWv8FpqWBGhyo5OzJ+5e5r4EaZi7yv7xr9jD0RKyjguXYO9Ea+y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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