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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异军突起,世界文坛出现了大诗人瓦尔特·惠特曼、大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和马克·吐温,令世人耳目为之一新。而其中美国特色表现得最鲜明、最有独创性也最为国内外读者所欢迎的大概要算是马克·吐温了。

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有好几位他的同胞名作家作过以后一再被人引用的评价。说得最中肯最简洁的是马克·吐温的一生挚友、文字知己威廉·豪威尔斯的一句话,他说,马克·吐温是“我国文学中的林肯”。

吐温原名萨缪埃尔·克莱门斯,一八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小镇,一九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葬于纽约州的埃尔米拉。他十二岁丧父,辍学当印刷所学徒,后帮着哥哥奥利翁办报,很早就开始给地方小报写小文章。一八五八年起在密西西比河上学习领水,后来正式当上了引水员,一直到南北内战爆发,打断了他的河上生涯。他生在大河边,长在大河边,又在大河上工作了将近四年,摸透了这条美国第一大河的脾性,对沿河两岸的各种人物、世态人情都烂熟于心。这条大河成了他的生命的一部分,成了他的三四部最好的作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诗人艾略特甚至称大河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另一位主人公)。马克·吐温接着在内战中当了十四天的兵,好不容易逃得了一条性命,便到西部去淘金,淘金不成,在内华达州佛琴尼亚城当了报纸记者,后转到旧金山当记者。一八六七年五月,发表了《卡拉维拉斯县那只大名鼎鼎的跳蛙》,这是他的至今仍为人称道的最早名篇。一八六八年,从旧金山到了纽约,以后成了专业作家。用他在一八四一年一封致友人的信中的话来说是:“于是我当了二十年的作家,五十五年的蠢驴。”

吐温一生写了十多部长篇小说或汇成一集的作品,短篇小说或随笔约六十篇,其他政论、小品和小册子为数更多。经过他辞世后八十六年的大浪淘沙,它们中绝大多数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至今不时还有新版,还可以在美国以至世界各大城市书店中买到。当然,一位大作家,即使是世界级大师,其公认的精品总还是屈指可数的。吐温的这类作品大致有五六部,而其中与他的名字同垂不朽的则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部以大河为背景、以儿童为主人公的小说。

这里只谈谈前一部。

在近代世界文学中,似乎有这样一种现象耐人寻味:一些大作家,写一个人的历史发展,从童年一直写到成年,长达三部、四部、五部,鸿篇巨制,成为传世之作。这类作品一说起来,许多人立刻会想到诸如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还有马丁·尼克索的《征服者贝莱》和《普通人狄蒂》。这些作品有一个共同特点:写童年的第一部在艺术上最见光彩。尽管后面几部,内容丰富复杂得多,思想底蕴深刻厚实得多,但总缺少些第一部的那种难以言传的魅力。这种魅力让人想起夏日清晨,团团荷叶上闪烁滚动的颗颗露珠,那么清纯,那么动人心魄,历久难忘。个中原因,也许是天真未凿的童心了无挂碍,不染尘埃,外界的一悲一喜,一颦一笑,一经进入,便深藏心底。尘封多年之后,一旦开掘出来,便如浑金璞玉得了斧凿之功,发出令人心灵为之颤动的光华。

有趣的是马克·吐温在一八七四年动手写《汤姆·索亚》时也曾有过写汤姆一生或大半生的打算。他留下的一个提纲有:“一、童年和青年;二、青年和早期的成人阶段;三、在许多国度为生活而战斗;四、(三十七岁至四十岁[?])回乡与一大把年纪的娃娃和老小孩儿相聚,这些人都是他童年时的大人物。……”

可是到了第二年夏天,吐温的直觉告诉他:写完全程不是好办法。显然,马克·吐温的优势在于头脑中储存的童年这一段的鲜活丰富的印象;厚积薄发,才能成功。究竟这是他初次写长篇小说,忌的是好大喜功。因此,小说写成以后他在给豪威尔斯的信中解释说:如果他接着童年往前写,汤姆“就会像文学中所有那些一巴掌大的小人物一样,读者就会打心底里瞧不上他”。这样一来,就有了我们面前这本小书,一本置于前面提到的那些巨著的童年卷之旁而绝不逊色的小书。

我们如果要在文学中领略一下童趣,那么,眼前这本小书可谓得童趣之真谛。当代马克·吐温研究家詹姆斯·考克斯教授在他的《马克·吐温:幽默的命运》一书中提到:《汤姆·索亚》的意蕴在于“游戏”,这“游戏”的意思也许不妨用“童趣”这个词来表达,不过是在较宽泛的意义、较深的层次上。

至于怎样才算得是童趣,本书第二章是个好例子。全篇三千多字,一气呵成。四五个孩子一个接一个登场,演了一出短短的趣剧。它像一支小小的牧歌,似乎并无深意存焉,但仔细一咂摸,作者有意无意间在指点一种生活中的哲理: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得到。这哲理既是儿童心理,又何尝不是许多成人的心理,它在现实生活中使他们受骗吃亏,叫苦不迭。吐温把这种情境移植到孩子身上,它便化为一出脍炙人口的儿童趣剧。

然而话说回来,作者笔下的儿童天地是滨河小镇圣彼得堡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那里的风风雨雨,免不了要闯到孩子们中间来,躲也躲不掉。而人间戏剧,大抵是爱与恨二字。这爱与恨在本书中都构成了重头戏。爱的戏剧的主角是汤姆与蓓姬。与成人不同的只是添了一番童趣。恨的戏剧集中在汤姆与哈克半夜目击印第安人乔和穆夫·波特盗墓,印第安人乔杀了医生并嫁祸于波特这幕惨剧上。这一目击不打紧,两个孩子成了为波特开脱杀人罪名,并使印第安人乔偿命的仅有的证人。印第安人乔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孩子们哪敢得罪他;偏偏波特平时对孩子们又是那么好,给他们修补风筝,指点他们哪儿钓鱼最棒,一桩桩、一件件为孩子做的好事,历历在心头,又如何能眼睁睁看着他含冤而死。这么做,是一条人命;那么做,同样也是一条人命,而且有危及自己性命的可能。这种两难处境真有点惊心动魄。我们不妨看看我们的幽默大师是怎样处理这部分“历险记”的,他处理得既富戏剧性,又不失儿童的意趣和心态。

尽管如此,有些批评家仍然感到汤姆失之于“大人化”,只有第二章刷板墙一节写孩子写得最逼真、最传神。

马克·吐温是个一丝不苟的文体家,对于遣词造句,文字的音韵节奏,既敏感又严格。他认为:一个意思,文字中只有一个词能表达,它是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次好的词是不好的词。因此他的文章几乎无懈可击,然而他的小说结构则往往是批评家的目标。其原因盖出自他的创作习惯。从他给豪威尔斯的信中可以看出:吐温一般是有了个写某一人物(例如汤姆·索亚)的意念和开头一些想法,就动手写起来,边写边让人物性格、情节结构自己形成发展。一旦写不下去了就搁笔,过上多少时候有了灵感再接着写。这样做,作品当然会有批评家们说的“formless”(不成形,无结构)的毛病,这毛病作者自己知道,也承认;而且这毛病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杰作中表现得更明显,更令人遗憾。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著名的研究家、批评家为《汤姆·索亚》辩护,说作者实在是完成了艺术上的一种结构形式。卓有成就,众望所归的马克·吐温研究家瓦尔特·勃莱阿教授曾指出:《汤姆·索亚》全书包括四个“叙事单位,即行动线”。一、汤姆和蓓姬的故事;二、汤姆和穆夫·波特的叙事线索;三、杰克逊岛上的故事;四、不妨称之为印第安人乔的故事的一系列事件。在全书三十五章中,只有四章不涉及以上四个叙事单位中任何一个,有八章含有连接四条行动线中的两条的成分。

因此,《汤姆·索亚》有一个主题,一条情节线索和一个主要叙事结构,这就是一个孩子从少年到成熟期的成长。这主线有四条行动支线,有如前述。勃莱阿说,随着全书的情节向前推进,“完完全全是孩子气的行为越来越少,而成人的行为为数增加了”。以汤姆和蓓姬的故事来说,从开头两个孩子赌气、耍小性子进到汤姆显出一副侠义心肠,代蓓姬受罚,以至最后在山洞中处处扶持爱护蓓姬。以汤姆与穆夫·波特这一线索来说,开头是孩子们为迷信驱使去墓地,进而汤姆反迷信而行,直到他勇敢地为波特作证。至于杰克逊岛上发生的事,开头是汤姆反抗包莉姨妈而出走,结束时汤姆已为姨妈伤心过甚而担心,前后截然不同的两种心态是成熟的表现。最后,印第安人乔的一系列事件中则以孩子们找藏匿的宝藏始而以汤姆大有男子气概地在山洞中保护蓓姬,哈克克服了满心恐惧去救寡妇终。其间的成熟是显然的。

勃莱阿还注意到这四条线的行动最后都得到了大人们的称赞。对全书这一布局的最简单的解释是“用小说来体现作者对少年故事的老一套的情节结构的反感”。

好,现在请读者自己来读,来想,来判断吧。

成 时
一九九六年六月七日于北京

我怀着爱恋之情谨以此书献 给我的妻子 d//TAGOyTJV1QUWVJP4yZW3q2KZsDpX00m1kmKiSeo8F6kyG1dkSLfcHcEsvlq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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