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后,一次山东省某个村庄的村民为了争夺村庙发生争斗,一名教民被打伤。结果德国传教士派人送信给县令,说有教民被打死了。县令一听吓疯了,赶紧赶到现场,发现这个人根本没死,只是受了“极轻微的伤”。这时,传教士拿出一份有20名“罪犯”的名单,名单上的人当场下跪,乞求入教。于是传教士称他们为“好人”,说不再控告他们,然后又拿出5名“犯罪”的名单。这几个人赶紧向教民交出了170吊钱作为赔偿。于是传教士又马上说这5个人无罪。随后,传教士又指出另外7个人有罪,要求惩罚该村900吊钱。县令为了平息事态,只能答应了传教士的要求,又让村民摆出10桌酒席作为赔偿,这件事才算平息。
这样的事情一多,中国内地的百姓,尤其是教会势力兴盛的山东、河北一代的百姓,很多人都加入了教会。
传教士乐了,乡绅们怒了。
教会虽然让很多中国人入教,但是教会同中国传统社会之间的隔阂问题并没有解决。教民们不祭祖、不参加中式婚礼和葬礼、不为修庙等公共事务掏钱,使得教民被普通村民排斥。更关键的是,如果说一些村民是为了诉讼获胜才加入教会,那说明他们原本在诉讼中不能获胜。而那些负责裁判民事纠纷的,都是本村的族长、乡绅。也就是说,很多中国人之所以加入教会,是因为他们之前同乡绅有矛盾。现在有了教会撑腰,这些人免不了要报复。
所以教民和当地乡绅之间,普遍存在激烈的矛盾。在以乡绅为首的“老实”百姓们看来,那些加入教会的人都是些违法乱纪的“二鬼子”。在教民们看来,乡绅都是处事不公、仗势欺人的土豪恶霸。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传统农村的宗族、乡绅除了要维持秩序外,还担负着提供社会福利的任务。如大宗族常有一些公用的田地,用来资助本族中的贫苦人家,免费供族中的孩子上学。诸如修桥补路、挖井引水一类的公益活动,也常有本地的乡绅挑头承担。既然教民同普通村民决裂,村民也就把他们排除到社会福利之外,不允许他们使用公用的水井,不借给他们农具。教民的孩子被称为“小鬼子”,村民不让自己的孩子同他们玩,不许他们进入私塾学习。在这种敌对情绪中,一旦村民之间出现纠纷,或者谁家丢了东西,都会引来村民和教民的严重对立。
慢慢的,在那些被教会渗透的地区,中国百姓分成了“乡绅、村民”和“教会、教民”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互相对立,各不相让。传统村民这一方人数多,占有的田地多(因为大部分乡绅在他们这一边),拥有道德优越感。但是教民的背后有外国教会,当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占便宜的往往是教民。
这个局面乍看上去,好像双方各有优势。实际上,教会对乡绅统治的破坏是致命的。
在过去,乡绅是地方冲突的唯一仲裁者,村民们有了矛盾,都找乡绅决定谁对谁错。现在多了一个护短的教会,哪个村民被乡绅处罚了,转头就去加入教会,回过头就来报复,这乡绅以后还怎么管理百姓?
乡绅靠儒家道德来维持统治,乡绅在处理民间纠纷的时候,虽然也有杀人、杖责、监禁等残酷的刑罚(比如偷情女子往往会受到残酷的折磨),但日常的普通纠纷大都不涉及酷刑。因为酷刑是法家的手段,儒家讲的是“礼”,乡绅要尽量用“礼”的手段去处罚人。
用“礼”怎么处罚人呢?就是赔礼道歉。乡绅在裁判完纠纷后,输掉的一方除了要赔钱外,还要摆一桌酒席,把各家有头有脸的人都请来,当众给赢的一方敬酒、赔礼,赢的一方才算真正扬眉吐气。
教会刚开始干涉官司的时候,对村民的要求是赔偿物品。最早赔偿的是教民礼拜用的芦席,价格很便宜,老百姓还可以承受。但到了后来,久居中国的传教士也懂得了中国人最看重“面子”,他们开始要求打败官司的村民办酒席宴请教民,甚至有的神父要求把酒席开在教堂里,受罚的人必须跪着为教民献上食物,同时还要击鼓放鞭炮,以炫耀教会的权威。
更过分的是,有时被逼道歉的就是乡绅、族长本人。这种行为给乡绅统治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为什么呢?
一般的民事纠纷其实很难分出明显的对与错。比如两个儿子争夺遗产,互相指责对方不孝,不应该分那么多。这孝与不孝,分辨起来就太难了。
比如这家指责对方:“你们净给老人吃素的,你们两口子自己偷偷吃肉!”
那家就反驳说:“老人就爱吃这口,吃肉不好消化你连这都不知道就说明你没伺候过老人!”
这家说:“我每个月给老人送粮送米邻居都瞧见了!”
那家说:“老人天天饿不着冻不着谁差你那口吃的,你每次来都绷着个脸不给老人好脸色!”
这家说:“你这死不要脸的我那是绷给你看呢!”
……妈呀,这样吵下去没完没了,谁能分辨出谁对谁错?
老人留下一百贯钱,给老大家分六十贯公平,还是分六十一贯更公平?这根本没有正确答案。如果这件事放到今天,就需要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经过长时间的取证和法庭辩论,耗费大量的人力来判断。这在司法系统几乎不存在的古代乡村是怎么解决的呢?就是找几个德高望重,最受尊敬的乡绅、族长,让这些老人“说句公道话”。因为这些人平时就是道德模范,就受尊敬,他们的裁断能得到大部分乡民的认同,这时候不服气的一方也就只能接受现实了。
也就是说,乡绅之所以拥有维持地方秩序的能力,是因为他们在乡村里“德高望重”。
但是现在教会逼乡绅向教民请酒席甚至是下跪道歉,这不仅是对乡绅个人的侮辱,更是对乡绅威望的摧毁,对乡村道德秩序的破坏。这就好比今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有一个邻班老师把你们班的班主任拎到讲台上,让班主任当着全班面给他跪下来叫大哥。就算这个邻班的老师有理,他这么一做,你想想班主任以后还怎么管理全班同学?谁还听他的话?
所以外国教会的种种做法,对清末乡村秩序的破坏是毁灭性的。他们彻底摧毁了乡绅统治乡村的根基。从此以后,乡绅没法再维持基层秩序,没法保护那些遵守儒家道德的乡民了。
这会造成什么结果?答案在前面已经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