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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士绅与三元里

十三乡人皆不平,牛栏岗边愤义盟。

计不反顾不旋踵,连络一心忘死生。

梁信芳

19世纪的中国,地方政府的运作往往取决于在知县与士绅们权势之间的微妙平衡。 [1] 对于一个仅仅依赖于为数不多的朝廷官员督导的辽阔农业国来说,士绅阶层是中央施行控制必不可少的一环,没有士绅们的参与,知县就无法征税和管辖县城。包括社会福利、公共设施、防御、教育在内的,所有事务,都会在某个时候让士绅们去承担。 [2] 尽管朝廷具有儒家王权的“天下”意识,但它并不自以为能完全统治地方。天朝下的广大社会一般情况下必须以自治为主,除非出现饥荒、旱涝、腐败这类威胁朝廷统治的危机,而那时朝廷对地方的干涉,仅为了自我保全。所以,国家长期寻求的唯一集权形式,就是根除与正统儒家竞争甚至威胁后者的邪教(邪或淫)。当然,现实中,另一套信念(民间佛教或道教)亦在不断流传,并没有完全被取缔过。只是皇朝督促“士绅耆老”们用道义说教和信条来驳斥之,如月讲《圣谕》、嘉奖孝顺、维护孔庙,等等,诸如此类。而实际上,这些做法的结果往往是提高了士绅们在地方上的地位,而这却是最重要的。士绅们在地方上的地位,本身就在当地保障了官方正统价值体系的完整性,因为他们作为一个阶层,象征并传播了一系列正统的社会信仰,而正是这些信仰使一个古老的文明得以如此长久地幸存下来。 在太平时期,士绅们的支持至关重要;危难时,他们的支持就必不可少。

但这事还有另一面。知县一方面非常依赖当地的精英阶层,但若士绅们过多分担他的职权,他自己的权力会被削弱得越来越厉害。士绅们调节地方上的纠纷,但他们若开始瓜分司法权,并开始越权包揽管辖,那怎么办?士绅们可以筹集当地防卫经费,但他们也开始征税怎么办?

让我们暂时把地方政权(士绅也就是精英阶层加以辅佐)与大批的土地拥有权等同起来。基于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土地压力,基于高利贷、高地租,以及简单的经济理性是传统农业国家的主要特征这个事实,人们会以为,只要有可能地主就会扩大他的土地拥有量,同时尽量提高地租(当然是有限度的)。最明显的就是收租问题。逼急了,佃户会抗拒缴租,或弃田而去充当绿林好汉,甚至发动农民暴动(jacquerie)。 于是,富裕的大地主们需要知县及其警力来确保地方治安及他们的收租合法权。但除此之外,情况往往相反:如果地方上情况恶化,知县在经济和军事上就得依靠士绅们的支持来恢复秩序。即使官员成功地做到了这些,他还会面临进一步的问题:那些胜利的工具——乡勇组织或那些他采用非寻常的集资手段,现在都落到了地主们的手里。若县官能够全部重获他的权力,那么全面恢复秩序就有可能。但事实上,根据原发危机的严重程度,官员们往往会发现当地名流利用他们获得的那些工具来巩固自己在地方上的势力范围。最后知县会发现,甚至他的税收盈余也开始缩减,因为越来越多的土地被乡村精英们征购,而他们的法定纳税率却很低,或者索性根本没有被列入赋税登记簿里。 [3] 这时,许多官员为了确保自身的收入自然会去加重那些自耕农户的赋税,转而又加深了社会危机。

假如社会危机恶化到了引发农民暴动的程度,那最后一个危险就会出现,这对朝廷来说是最危险的一种情况。任何一个农民起义领袖,在其威力及武力掌控的区域中,若没有士绅们的参谋和协作,他就无法指望能改朝换代。而做不到后者,他最终只能流于非政治势力的社会帮派匪徒而已。所以,清廷至关重要的政策是(尽管不明说):不让有识阶层与百姓力量有过分密切的接触。士绅们不可以掌控及最终利用他们协助朝廷控制的人民。正是出于这一点,清廷保甲控制体系的倡议者们绝对不让士绅当保长,也就是,控制体系的首领。 [4]

简言之,这两种势力不断在跷跷板上进行平衡,两头分别是士绅势力与官僚势力。一个强了,另一个就弱了,倒过来也完全一样。士绅们总想获得地方权力,而官僚们也同样总想设法集权,使离心力量“去封建化”。

不过这个士绅—官僚的跷跷板模式,把情况极端化、夸张了。现实不可能这么明晰,这么典型。县官们与当地的名流有着共同的利益,而后者通过宗族,又与他们理应剥削的农民们有着更多的共同利益。士绅,根据汉学家们唯一能达成共识的定义,就是那些在科举考试中获得功名的人士,他们的地位是被政府认可的,他们的领袖魅力便随之“派生”出来。因为功名带来特权,特权带来的财富又无疑通向官衔——这意味着:在严禁赤裸裸的自私自利方面,施行不那么苛刻的儒家中庸之道,以维护传统文明。但这里仍涉及权力平衡问题,而权力必须保持平衡,若发生过分离心倾斜,就会瓦解中央政府的权力。在历史上,出现这种情况时,往往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朝代,从而建立起一个新的中央集权。但到了19世纪,在儒家传统和官僚们受到西方文化冲击的背景下,这只能导致中央政权本身被分裂成地方和地区结构。对于广东来说,这种分裂并不是因太平天国运动而发生,它在鸦片战争时就开始了。

地方权力失去平衡发生在禁止吸食鸦片期间。中国从唐朝开始就把鸦片当药物使用了。在17世纪初,鸦片成了一种上瘾的药品。但在1773年哈斯汀(Warren Hastings)领导的孟加拉理事会决定对鸦片交易进行垄断(在印度、中国、英国间建立起颇具盈利的三方交易)后,鸦片走私才真正开始泛滥。1816年,每年有3210箱鸦片运入广州;1831年增至16,500箱;到了1838年,成了40,000箱。清政府1729年颁布禁止吸鸦片令,但禁令完全被无视,以至于1796年和1800年又有一批禁令颁布,最终实行全面禁止鸦片进口。为此也有不定期的逮捕和警告,但对于禁止鸦片交易基本上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直至1820年道光皇帝继位,他满怀改革热忱,同时对鸦片交易的泛滥程度感到惊愕。 [5]

道光皇帝对现有禁令的执行不力非常恼火,他开始酝酿地方主政官员负责制:在任何官员辖区,一旦发现有违反禁令的行为,就将根据严重程度向该官员罚款。但这个针对官僚的方法因其显而易见的原因而以失败告终。 [6]

到了1829年,鸦片交易使贸易平衡起了变化。中国开始白银外流。1830年1月10日,朝廷颁布了另一道谕旨,对长江以南地区的银价上涨表示警觉。但鸦片仍在全国泛滥,因为水路巡查一直在与走私犯勾结。 省级官员们开始发送鸦片买卖的准确情报,揭露他们的运输体系:零丁洋,“快蟹”船,内地交易线路,广州是交易要地。如果能在那里进行阻断,那么鸦片来源便可被割断,白银的流失将被堵住。于是,1831年7月4日,道光皇帝下令两广总督“殚心竭力”整治广东的鸦片买卖。 与此同时,对当地种植鸦片者实行逮捕。另外,皇帝下令地方上恢复以往几近泯灭的保甲制。门户一旦被编入,就得画押“互保甘结”,保证其他四人不得种鸦片——8年后林则徐以此方法迫使英国商人签署类似甘结。

以上三种措施,即官方加强现存法律执行力度,逮捕走私犯,抓获本地鸦片种植者,本该奏效,然而老问题出现了。当两广总督卢坤奏报说他已让百姓登记注入保甲制,收纳了甘结,并在本省彻底扫除了鸦片瘾,皇帝在奏折边上简明批注:“此则不实。”

到了1836年夏,鸦片的大量输入、银锭的大量流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显而易见。正是在那时,一个新的声音出现了。对广州民情事务了如指掌的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于1836年5月17日上奏皇帝,他恭谦地指出:禁烟不解决问题。归根结底,难道白银流失不才是问题所在吗?撇开社会道德问题,为何不以货物交换的形式将鸦片交易合法化呢? [7]

皇帝同意考虑这个将鸦片交易合法化的建议,他让广东的要员们上奏发表意见。7月,行商们对许的建议表示热烈支持。9月,两广总督邓廷桢谨慎地表示,禁烟是不可能的,“例禁愈严,走私者伎俩愈巧”。针对此现状,官府应对本地区的鸦片交易实行垄断。一旦鸦片商收购了鸦片,就得缴税,就像其他贸易商那样,而那些欲从事贩卖的,必须从海关监督那里领取执照。 [8]

从广州本地利益看,这个方案可谓完美:国家收入增加,海关可榨取更多的关税,公行也会在税收上盈利,而最重要的是,这能制约广东地区的腐败——这才是最关键的一点。现实是:要么朝廷坚持严厉的措施——已被证明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要么就是非法利益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增长。

次月,1836年10月,道德家们予以回应,三本高官奏折上呈。

礼部侍郎朱嶟直叙:鸦片交易违法不是禁令的正当理由。鸦片是邪恶的,是一种“泛滥的毒药”,将毁掉人们的精神与道德。

江南道监察御史袁玉麟提出警告:一旦鸦片合法化,那人人都会吸上瘾。因此须强化现有的禁令。

其中,最重要的是兵科给事中许球,他宣称:代替合法化的唯一选择,不是对鸦片交易进行管制,不是让当地种植者注册登记,而是无论本地或外商鸦片商,一律予以严厉处罚。 [9]

实际情况是,关于禁烟措施的观点分为两派:一方是那些属于广州“系”的,也就是对惩罚数百万的本地吸鸦片者或鸦片贩子很迟疑的人;另一方是那些认为吸鸦片是一种恶习,它威胁着帝国庶民的道德、身体健康及国家经济的人。这是中国历史上关于执政由来已久的一个争议:温和还是强硬,做司马光还是王安石。道德家们坚持一种近乎法家的观点:法律必须得到践行,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或是否会导致社会停滞。其中的考量(Gestalt) 有:社会改良主义及对商人利益的不信任,重大的解决方案与庞大的技术,还有动员广大民众。总之,政权干预社会。

无疑,皇帝站在道德家一边。1836年下半年,道光皇帝命令总督邓廷桢抓捕所有贩卖鸦片的汉奸,所有行商中参与交易的人,所有囤积兜售的、参与运输的船民,以及受贿的当地乡勇人员。1838年6月2日,鸿胪寺卿黄爵滋提出了最终也是最严厉的方案:让皇帝下谕旨,命令所有的吸鸦片者在一定时间内停止吸食,否则就处死。 对此皇帝开始征询各地督抚的意见。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林则徐的建议(加上他本人在湖北和湖南成功禁烟的政绩)得到了皇帝的关注。于是,林则徐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带着禁止交易和吸用鸦片的谕旨奔赴广州。

早在林则徐1839年3月抵达广州之前,两广总督邓廷桢已经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禁烟运动,尽管他私下对一位部下承认:吸用鸦片已经如此普遍,禁烟几乎等于禁茶,已不可能。而邓总督的态度人皆知晓。当林则徐开始施行禁烟运动时,很多人来找邓总督,让他设法缓冲这位钦差大臣坚定的禁烟意志。 但林则徐忠诚不渝地执行皇帝的旨意。到了1839年1月,有345人因违禁而遭拘捕。但同时对鸦片上瘾者,并没有施予真正的惩治。 [10] 张馨保指出,关于禁烟突然在林则徐领导下转向严厉的说法是夸张的。他的观点不无道理。 [11] 但张没有强调的是:转向是体现在从打击烟贩子,转而打击吸烟人这一点上。这个转向,便是黄爵滋那个著名奏折的核心。奏折共39款禁烟章程规定:在法令颁布(1839年6月15日)的18个月后,若仍有人吸鸦片,将以绞刑处死。 [12] 以此令在身,林则徐在广东开始了声势浩大的扫荡烟瘾运动。

林则徐除了对鸦片走私犯和商人实行严厉制裁外,还在城门外建起一个戒烟瘾中心,让鸦片上瘾者自行前来戒烟,并设置了一套相当周密而复杂的监管系统。一、对于出入城市的旅客,他命令客栈和房东得对他们进行住宿登记,每五天上交官方检查;二、对于官员、士兵或衙门事务员,他在他们中间建立五人互保组;三、对于本城的吸鸦片者、兜售商、小贩,他亦严厉惩治,并奖赏举报者;四、对于郊外乡村地区的吸鸦片者,他下令建立保甲制。 [13]

其中最后一条实为关键。1839年3月,林则徐公开宣布:旧保甲制已失效,原因是其担保人靠不住。为了得到可靠的担保,钦差大臣不顾控制乡村的戒律,而决定让士绅们参与到他的新担保系统里。 [14] 他向皇帝阐明:

臣等伏思吸食者虽善于讳匿,囤贩者虽巧于收藏,而鬼蜮情形,断难掩其乡邻耳目。因复通饬各属逐乡选举公正士绅,议立族党正副,挨次编查保甲,使之保良攻匪,有犯即擒。

从道理上讲,每一个县都有乡村人口普查,士绅们可在其中选拔出德高望重的人士或宗族族长作为他们的代理。村子里建立的每五家门户组成的互保组,每家门上都要挂门牌,由代理们负责专事巡查。

这个政策产生了两个严重后果。第一,混乱和恐怖。许多烟瘾者被砍头,要不就是被扔进监狱或进入林则徐建立的那个戒毒中心。有人抵制那些被派遣来搜查的士兵进门,有人在街上设立路障。 [15] 后来郭士立(Gutzlaff)叙述道:“监狱里挤满了受害者,其中大多数是无辜之人,许多人死在里面,告密者大发横财,为占有有产者的财产他们被有意牵扯进犯罪,所有的合法贸易都终止了。奇怪的是,这场恐慌过去之后,鸦片进口量反而较以往更大了。”

第二个后果是,这样一来,林则徐就非常依赖士绅们了。林则徐在广州长寿寺办了一个鸦片缴获及情报中心,士绅们也在城墙内的大佛寺建立了一个他们自己的监视点。 对于城外地区,林则徐接受了邓廷桢的建议,授权香山县名人黄琮组织乡勇,允许他自行判断来抓捕和处决“汉奸”及鸦片贩子。 类似的情况还有:乡村的保甲被地方名流们改编成军事组织。

于是,意想不到的结果之一是,林则徐严厉的禁烟举措让士绅们在官方允许的情况下,控制了保甲以及新生团练。到了鸦片战争期间,当士绅们参与军事活动时,地方官府和地方士绅阶层之间致命的权力平衡,便开始倾向后者。

鸦片战争期间,广东的团练有三层组织。首先,最高层,控制最严密,是由正规军事官员指挥的“勇”。其次,是士绅们资助的民团,或由官方严格掌控,或与广州保持密切联系。最后才是真正的团练,其通常得到省里的批准,不过它是独立运作而不受官僚控制的。它们之间自上而下的顺序是:从官方到个人,从中央到地方,从正式到非正式。

勇,即雇佣兵。1840年7月,广州府招募新兵的棚子就设置在商馆前面。数百应征者排着长队,挨个去抬举那百来斤的重物。若举重成功,他们就被编入广州副将的队伍中,每月6银圆军饷,附属于一支正规军。 [16] 偶尔,本地一个有过军事背景的人——这往往包括当过土匪或海盗之类的,会得一个荣衔,领取一笔经费去雇佣船只和人员。 然后是中间层,由省级官员的代理士绅们负责。其中,像杨永衍类,是典型传统意义上的“幕友”(私人秘书);另外一些,级别高些的,主要在广州府与乡村士绅们间进行沟通联络。例如孔继勋,他是南海县罗格围人,知名学者,于1818年中举后,担任州学的学正;1833年获得进士,后来被任命为京师的国史馆协修。鸦片战争爆发的时候,他已经隐退了,但他答应出来担任广东督抚们的非正式军事顾问。正因为他在地方上的地位及他与整个广州府内许多士绅要人们的密切关系,他得以协助林则徐、怡良、祁 等安排地方防务。

中介人士联络的士绅们经常能够为省里的防务经费集资。很难说那些捐献的款项是否由宗族和地方组织共同分担,但其数量往往可观。如南海县恩洲的蔡文纲,他捐献的款项足够几个地方炮台官兵的供给。 还有东莞县知名士绅陈北垣,他一人就为海湾防务捐出了7万多两银子。 我们可以设想,尽管没有什么正式记录,但这些爱国行为想必得到了嘉奖,捐献者被赋予了官衔。

最后,还有一些乡间领袖,他们训练了乡勇,受命指挥一个本地要塞或炮台时,他们自己往往已被编入了官府等级制。

在中层级别之下的,是更加个人化的真正的团练。尽管在战争前他们也许早就有组织框架,但一直到了禁烟运动后他们才得到官方的正式承认。 接着,一些士绅被委以登记人口,防护本地,以及反“汉奸”的重任。1841年3月,当人们潮水般从城市逃到乡间时,地方官员动员了更多的士绅来安抚民众,并让他们“关注事态”。 实际上,许多地方名流在没有得到广州府允许的情况下已经自发地组织了团练。对士绅和不在位的官员们来说,这些活动顺应了时代对行动的呼吁,面对官方的无能,他们尤其感到这些行动的必要性。例如,林则徐被解职后一直留在广州附近,自费训练了八百来名志愿者。 [17] 这样做,即使不完全出于爱国主义,也是为了防止盗匪抢劫的必要。顺德县的潘楷、番禺县的谢泽森、香山县的吴思树等,他们都各自组织了这类团练组织。

假如我们能将其称为乡勇运动的话,这场运动在1841年5月保卫广州中凸显出来。根据夏夑的叙述,在保卫广州战斗中所有的乡勇都来自于南海、番禺及新安县 。从道理上讲,起码他们都是来自于“户抽丁”制——每户三个男人中抽一丁。100个丁组成一个传统的甲,8个甲组成一个总,8个总为一个社,8个社为一大总。但实际上,一个地区的大总人数,可能仅相当于另一个地区大总的四分之一。这是因为户抽丁制是在原有的地方乡勇基础上再度征募,而且所有的应征者必须在10天之内汇集抵达广州。

结果证明,只有来自新安县的乡勇们在保卫城市战中起了作用。5月24日,他们配合清军,向一些英国舰艇发动进攻。其他乡勇,尤其是来自番禺和南海县的,他们于5月22日汇集在官军指挥之下,可当天晚上他们便乱作一群暴民,导致局面失控。而他们的军事参与则完全无足轻重。

“乡勇运动”的重要意义在于,为动员乡村力量抵抗英国入侵,清朝官员能聚集起成千上万的男子,让他们热血沸腾。停战协议一签署,这些义愤填膺、情绪高涨的非正规士兵,失去了作战机会,于是就到处寻找发泄出口。

1841年5月25日,三元里一带 13名有识之士在牛栏岗村碰头——后来英军就在那里遭遇袭击—商议在当地组织团练。他们血誓结盟,选出三位领头,分头到各村去动员。这三人中最知名的是何玉成,他是本地享有名气的文人,有举人头衔,他要求地方政府承认他们的组织。他去南海县北部,在那里及番禺县边界一带负责团练的活动。

其次是王绍光,他是后补县丞,曾因军功荣获六品顶戴(可能是在鸦片战争中),他负责番禺县6个客家村子。

再就是梁廷栋,他是三元里西面恩洲的一位要人,在地方上颇有影响,他把当地“十二社学”联合成一个防御指挥中心。

在三位主要领导下面还有几个负责人,他们在三元里事件中负责各自部下:陈棠、潘世荣、梁彩煐,还有钱江——我们在后面还会提到他的名字。

他们的团练组织与官方公文里户抽丁的结构不同,与“总”和“社”也不同。他们归属于一面“旗”下,旗帜上通常标有“义民”和村庄的名字。后者非常重要,它标志了每一个团练代表了某人来自的村庄。那些非正规兵总爱跟随他们自己村庄的旗帜前进或者后退,而不跟随其他村庄的旗帜。还有一面指挥整个乡勇队伍的黑色旗帜,它是从三元里佛庙里取来的,黑色意在祛除邪恶魔鬼。但非正规乡勇的基本性质不变,他们是当地各村子各团组的总会合。

要是每个团练队伍都代表了对某个具体村子的忠诚,当他们汇聚在一起的时候又是怎么运作的呢?那些核心村子是如何上升为核心的呢?这场“自发”的民众运动又是如何被统筹起来的呢?

我们已经看到,是士绅们为此打下了桩基。只有在此运作层面上,乡村地区才得以超越单个村即“乡”的局限而在整个地区形成广泛的组织结构。通常,一个专门负责组织的士绅,会以一个乡镇为中心组织起团练网络,就像林福祥 在石井领导的“水勇”。他在那里聚集了人马之后,又说服了附近村庄的耆老把他们村子的旗帜都归到他的旗下。他还向每个村庄分发了大响锣,只要一个村子出现紧急情况,就鸣锣呼吁其他村庄前来救援。 于是,团练的核心组织结构便延伸到其他相对比较松散的“旗”,但士绅领导并非农民的“自发”,此乃整个运动的基本性质。

广东历史研究会证明:当地大部分人参与了三元里事件的秘密社会,都与士绅领导保持步调一致,且完全没有因此而改变运动的性质。不过,也有人宣称说,城市里的“无产者”也参与了。

当最初胜利捷报传到广州城后,一些丝织工们放下手中的活,集合赶往三元里。他们多为手艺人,被称为“机房仔”,他们的作坊一般总是与广州城内该地段的一个佛寺相连。这些人在乾隆时期尤其重要,因为作为一个活跃的团体,他们练习拳击、武打、斗剑等武艺,还在传统节庆中结成吹打乐队。 一言以蔽之,他们与现代中国台北能看到的那种在当地“拜拜”会上表演拳击和斗剑的社团组织完全相同。在台北他们通常被叫作“福乐社”。尽管其组织形式与秘密社会很相似,但当局认为他们是“正派”社团,而非“邪派”组织。 关于“机房仔”,最关键的不是他们的“无产者”出身,而是他们都来自恩洲,梁廷栋就在那里建立了“十二社学”联防。

无可避免的结论是:起义既非自发,也不是由农民领导。它是一系列长期的团练组织成形中出现的另一类,它基于谨慎而受官方认可的士绅们领导。

然而,103个村子最终都汇集于三元里的旗下。这或许是因为偶发的强奸案让25,000来名村民武装起来了?还是,如许多历史学者认为的那样,三元里事件宣告了近代中国历史上民族主义的诞生?

注释:

[1] 士绅的概念在此很广义。虽然应该指那些具有科举功名的人,但现实中他们组成地方名流阶层,有没有官职无所谓。他们的地位显示在经济(租赁和担保)与政治(代表本地利益,以及为官府纳贤)方面。见:Maurice Freedman, 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 . 1958,p.53。

[2] Kung-chuan Hsiao, 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Seattle,1960 ; Tung-tsü Chu, 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 ing . Cambridge,Mass.,1962;Franz Michael,Introduction to:Stanley Spector, Li Hung-chang and the Huai Army:A Study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Regionalism . Seattle,1964,pp.xxi-xliii; Chung-l.Chang, The Chinese Gentry:Studies on Their Rol.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society . Seattle,1955. Tabl.33.

[3] 见James T.K.Wu,“The Impact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 on the Manchu Fiscal System,”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19 (1950):pp.265-275。

[4] Hsiao, Rural China ,p.68.

[5] David Edward Owen, British Opium Policy in china and India . New Haven,1934,pp.53-61,113114;Hsin-pao Chang, Commissioner Lin and the Opium War . Cambridge,Mass.1964,chaps.3,4;徐颂周:《鸦片输入中国考》,《中国近代史论丛》,台北,1958年,第156-158页;H.H.kane, Opium smoking in America and China:a Study of its Prevalence,and Effects,Immediate and Remote,on the Individual and the Nation . New York,1882,pp.111-115.

[6] 蒋廷黻:《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台北,1958年,上卷,第24页。总体上,我的讨论很大程度上以张馨保, Commissioner Lin ,第4、5章为基础。

[7] 蒋廷黻:《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第29—32页;P. C.Kuo,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First Anglo Chinese War,with Documents . Shanghai,1935,chap.5;《清代通史》,第2卷,第914页。

[8] 《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上卷,第32—36页;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 with Documents ,Chap.5;《清代通史》,第2卷,第914页(并见第一章第10页,注1)。

[9] P.C.Kuo,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with Documents . Chap.5(译自:《第一次中英之战与史料的批评研究》,1935年,上海,第58页)。

[10] China Repository ,7:112,232,336,437-441 (May,1836-Dec. 1836).

[11] Chang, Commissioner Lin ,p.117.

[12] Chang, Commissioner Lin ,p.97.

[13] China Repository ,(May,1840-Dec. 1840),9:55-56,560-572;P. C.Kuo,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with Documents . Chap.9.

[14] Arthur Waley, The Opium War through Chinese Eyes .London,1958,pp.26-27.

[15] Lord Jocelyn, Six Months with the Chinese Expedition Leaves from a Soldier s Note-book . London,1841,pp.4-5.

[16] China Repository ,(May,1840-Dec. 1840) 9:167;Philip Kuhn,“The Militia in Nineteenth Century China,”Harvard University,1963,p.114.

[17] Sir John Francis Davis, China,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London,1852,1:34. lW51+Ln678Eu62Hx89n92Q6ogyaqLOeBetUK0rj2uqVLzr894cvtUA+QFTMNzY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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