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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孔子與六經

中國文化,於世界爲先進。古代學術思想,當有研討之價值。然夷考舊文,茫昧無稽;雖有美盛,未可苟信。當孔子時,夏、殷之禮,已爲無徵。

論語八佾:子曰:“夏禮我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我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我能徵之矣。”

當孟子時,成周書籍,亦復不傳。

孟子萬章: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

荀卿有“文滅節絕”之歎。

荀子非相:“五帝之外無傳人,非無賢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無傳政,非無善政也,久故也。是以文久而滅,節族久而絕。”

韓非有“非愚則誣”之譏。

韓非子顯學:“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眞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瞬者,非愚則誣也。”

故言古者不可不愼。余於此編,蓋將略而弗論,論其可知者,自孔子始。然於中國學術具最大權威者凡二:一曰孔子,一曰六經。孔子者,中國學術史上人格最高之標準,而六經則中國學術史上著述最高之標準也。自孔子以來二千四百年,學者言孔子必及六經,治六經者亦必及孔子。則六經之內容,及孔子與六經之關係,終不可不一先論也。

今言六經,略分三部:一易、春秋,二詩、書,三禮、樂。分條述之如次:

一 易春秋

易之爲書,本於八卦。八卦之用,蓋爲古代之文字。

易緯乾鑿度:“☰”古文天字,“☷”古地字,“☴”古風字,“☶”古山字,“☵”古水字,“☲”古火字,“☳”古雷字,“☱”古澤字。

因而重之,猶如文字之有會意。

如“ ”爲山下有泉,“ ”爲澤中有火之類。

引而伸之,猶如文字之有假借。

如“☳”本爲雷,後以龍亦潛伏,時時飛升,且雷動龍現,二者相因,故“☳”亦以象龍。“☴”本爲風,而風動樹搖,亦如雷龍之例,故“☴”亦以象樹。如是推衍,義象遂廣。

卜筮如拆字。

八卦之興,本在游牧之世。今設推想,有一隊牧人,遠出游牧,路經山野,其地旱崅,徧覓水泉,得之山上。方此隊人將次他去,顧念同族後隊,接踵便至,乃於山下顯處,作一記號“ ”,山上有澤;或“ ”,山上有泉;則後隊到此,便知水在山上,逕自攀登。而其時民智淺陋,彼見卦象可以告我以外物,以謂必有類我而神明者主之,而敬畏之心漸起。循而久之,牧隊將發,戲爲占問,如得“ ”卦則謂外出不利雷雨將至。如得“ ”卦,則謂水草豐美,儘利前往。後人以拆字驗吉凶,卽占卦之變相。敬惜字紙,虔事符籙,則先民以八卦爲神物之遺意也。

繫辭如籤詩。

朱子答呂伯恭書:“竊疑卦爻之詞,本爲卜筮者斷吉凶,而因以訓戒;有本甚平易淺近,而今傳註誤爲高深微妙之說者。如利用祭祀,利用享祀,只是卜祭則吉;田獲三狐,田獲三品,只是卜田則吉;公用享于天子,只是卜朝覲則吉;利建侯,只是卜立君則吉;利用爲依遷國,只是卜遷國則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則吉之類。”

朱子語類:“易爲卜筮作,非爲義理作。伏義之易,有占而無文,與今人用火珠林起課者相似。文王、周公之易爻辭如籤辭。孔子之易,純以理言,已非羲、文本意。”

周易起於殷、周之際,明周家之有天下,蓋由天命。

易繋辭下傳:“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

王應麟困學紀聞:阮逸云:“易著人事,皆舉商、周。帝乙歸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享于岐山,周事也。”

顧炎武日知錄:“易本周易,故多以周事言之。小畜:‘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本義:‘我者,文王自我也。’

旣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褕祭,實受其福。”漢書郊祀志引此,師古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謂周文王也。”鄭康成坊記注亦云:“東鄰謂紂國中,西鄰謂文王國中。”

易之內容,其實如斯。孔子言易,見於論語。

日知錄:“孔子論易,見於論語者,二章而已。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是則聖人之所以學易者,不過在庸言庸行之間,而不在乎圖書象數也。今之穿鑿圖象以自爲能者,畔也。記者於夫子學易之言而卽繼之曰:‘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是知平日不言易,而其言詩、書、執禮者,皆言易也。”今按:五十以學易,古論作“易”,魯論作“亦”,連下讀。比觀文義,魯論爲勝。則孔子無五十學易之說也。顧氏謂孔子平日不言易是矣,而曰其言詩、書、執禮皆言易,則不得其意而強說之也。

因人之無恆而歎其不占,與南人之言同類並舉,亦博弈猶賢之意,非韋編三絕之說也。至十翼不出孔子,前人辯者已多,則易與孔子無涉也。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繋、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

馬端臨文獻通考:“歐陽公童子問上下卷,專言繋辭、文言、說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

陳振孫書錄解題:“趙汝談南塘易說三卷,專辨十翼非夫子作,今此書無傳。”

晉書束晳傳:“汲郡人不準,發魏襄王冢,得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姚際恆曰:“魏文侯最好古,魏冢無十翼,明十翼非仲尼作。”姚有易傳通論,今亦無傳。

崔述洙泗考信錄:“易傳必非孔子所作,汲縣冢中,周易上下篇無彖、象、文言、繋辭。魏文侯師子夏,子夏不傳,魏人不知,則易傳不出於孔子無疑。又按:春秋襄九年傳穆姜答史之言’與今文言篇首略同,而詞小異。以文勢論,則彼處爲宜。是作傳者采之魯史而失其義耳。論語: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今彖傳亦載此文。果傳文在前,與記者固當見之。曾子雖書述之,不得謂曾子所自言。旣釆曾子語,必曾子已後人所爲。”

孟子稱“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春秋之出孔子,自來無異議。然謂孔子春秋一依舊史,無所變改乎?則“伯于陽”之不革,何以逃“遵乖習訛”之譏?

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齊納北燕伯于陽。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劉知幾史通惑經篇:“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習其訛謬’凡所編次,不加刊改者矣。何爲其間則一褒一贬,時有弛張’或沿或革,曾無定體?”

謂修辭正名,倶有深意乎?則五石六鶂之先後,亦難免“窮鄕曲學”之誚。

春秋榖梁傳:“僖公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于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也。是月,六鵾退飛過宋都。是月也,決不日而月也。六鶂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子曰:‘石無知之物,鶂微有知之物。石無知,故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石鶂猶且盡其辭,而況于人乎!故五石六鶂之辭不設,則王道不亢矣。”

日知錄:“公、榖二傳,相傳受之子夏。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爲師,窮鄕多異,曲學多辨,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不少。且如隕石于宋五,六鶂(原注:左氏、公羊作鹢。)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云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云鶂六,而夫子改之六鶂也。穀梁:‘後數散辭也,先數聚辭也。’‘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爲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世未有爲之說者也。‘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鸐鵒來巢不月,何也?”

若謂僅事記錄,不異諸史,則孔子不如丘明。

桓譚曰:“左氏傳于經,猶衣之表裏,相持而成。經而無傳,使聖人閉門思之,十年不能知。”(史——/通申左篇。御覽六百十引。)

若謂文主褒贬,義踰袞鉞,則南、董賢於仲尼。

史通惑經:“春秋之所書,本以褒贬爲主。故國語晉司馬侯對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惡戒,可謂德義矣。’公曰:‘孰能?’對曰:‘羊舌肸習於春秋。’至於董狐書法而不隱,南史執簡而累進。又寗殖出君而卒,自憂名在策書。故知當時史臣,各懷直筆。斯則有犯必死,書法無捨者矣。自夫子之修春秋也,蓋他邦之篡賊其君者有三,(原注:謂齊、鄭、楚。)本國之弒逐其君者有七,(原注:隱、閔、般、惡、視五君被弒,昭、哀二主被逐也。)莫不缺而靡錄,使其有逃名者。”

廻護層出,疑難蜂起。三傳紛紜,未有定是。所以知幾發憤,有“未喩”“虛美”之惑。

劉知幾史通惑經說春秋有十二未喩,五虛美。

介甫逞臆,有“斷爛朝報”之喩。

王安石詆春秋曰:“此斷爛朝報也。”見周麟之春秋經解跋。  今按:朝報譬今之政府公報也。楚雖稱王,而春秋書之曰“子”。實晉侯召王,而曰“天王狩于河陽”。凡此之例,正與今之政府公報合符。荆公之語,誠爲有見。然自是孔子正名復禮精神之所託。故曰:“寄一王之法。”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其說如此。

惟范寧持平,同譏三傳。然謂據理通經,不能因經顯理,則借後儒之理,以說先聖之經,固無賴乎有經也。

范寧春秋榖梁傳序:“春秋之傳有三,而爲經之旨一。臧否不同,褒贬殊致。蓋九流分而微言隱,異端作而大義乖。左氏以鬻拳兵諫爲愛君(莊十九)。文公納幣爲用禮(文二)。穀梁以衞輒拒父爲尊祖(哀二)。不納子糾爲內惡(莊九)。公羊以祭仲廢君爲行權(桓十一)。妾母稱夫人爲合正(隱二)。以兵諫爲愛君,是人主可得而脅也。以納幣爲用禮,是居喪可得而婚也。以拒父爲尊祖,是爲子可得而叛也。以不納子糾爲內惡,是仇讎可得而容也。以廢君爲行權,是神器可得而闚也。以妾母爲夫人,是嫡庶可得而齊也。若此之類,傷教害義,不可強通者也。凡傳以通經爲主,經以必當爲理。夫至當無二,而三傳殊說,庸得不棄其所滯,擇善而從乎?旣不倶當,則固容倶失。若至言幽絕,擇善靡從,庸得不並捨以求宗、據理以通經乎?”

章絳抉實,等貫經、史。然謂經有丘明,傳有仲尼,則攘左氏之賢,以成孔子之聖,亦烏在其爲聖耶?

章炳麟國故論衡原經:“經史自爲部,始晉荀勗。七略太史公書在春秋家。董仲舒說春秋,以爲:

‘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萬物之聚散,皆在春秋。’然太史公自敍其書,亦曰:‘協厥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俟後世聖人君子。’班固亦云:‘凡漢書窮人理,該萬方,緯六經,綴道綱’總百民,贊篇章。’其自美何以異春秋?春秋有義例,其文微婉,遷、固亦非無義例也。遷、陳壽,微婉志晦之辭尤多。太山,梁父,崇卑雖異哉,其類一矣。”

又檢論春秋故言:“司馬光造資治通鑑,先爲目錄,括囊大典。經何嫌有丘明,傳何嫌有仲尼邪?令傳非仲尼、丘明同著,卽春秋爲直據魯史無所考正之書,內多忌諱,外承赴告,以蔽實錄,史通惑經之難,雖百大儒無以解也。”  今按:章氏書論春秋皆實,獨謂孔、左同時作述,強造奇論,豈欲爲百外大儒,爲劉子玄作解人耶?

今稱情而論,則春秋誠有功於文獻,

國故論衡原經:“自仲尼以上,尙書則闕略無年次,百國春秋之志,復散亂不循凡例,又亦藏之故府,不下庶人,國亡則人與事偕絕。太史公云:‘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此其效也。是故本之吉甫、史籀,紀歲時月日,以更尙書。傳之其人,令與詩、書、禮、樂等治,以異百國春秋。然後東周之事,粲然著明。令仲尼不次春秋,今雖欲觀定、哀之世,求五伯之迹,故荒忽如草昧。”今按:如章說,孔子春秋,爲史記編年之祖,其功一也。轉官史爲民間史,開平民輿論之自由,故曰:“春秋者,天子之事,知我罪我,其惟春秋。”功二也。又會國別爲通史,尊王攘夷,主聯諸夏以抗外患,故曰:“其文則史,其事則齊桓、晉文。”以民族觀念,發爲大一統之理想,功三也。然時移世異,迹者非其所以迹,春秋乃僅爲古史之椎輪大輅。捨後世三傳之紛紛,則孔子春秋之精神,亦若是而止耳。

而粗略簡陋,殆不勝後儒之尊美也。

日知錄:“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史之闕文,聖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以聖人之明,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豈難考歷布算以補其闕?而夫子不敢也。況於史文之誤,而無從取正者乎?況於列國之事,得之傳聞,不登於史策者乎?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而夫子當時未必見也。史之所不書,則雖聖人有所不知焉者。卽使歷聘之餘,必聞其政,遂可以百二十國之寳書,增入本國之記註乎?若乃改葬惠公之類不書者,舊史之所無也。曹大夫、宋大夫、司馬、司城之不名者,闕也。鄭伯髡頑、楚子麇、齊侯陽生之實弒而書卒者,傳聞不勝簡書,是以從舊史之文也。左氏出於獲麟之後,綴羅浩博,實夫子之所未見。乃後之儒者,似謂已有此書,夫子據而筆削之。卽左氏之解經,於所不合者,亦多曲爲之說。而經生之論,遂以聖人所不知爲諱。是以新說愈多,而是非靡定。故今人學春秋之言,皆郢書燕說,而夫子之不能逆料者也。”顧氏此論,可以折諸家之平。

漢書曰:“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以知微。”二書一言天道,一言人事,治孔學者尤樂道。

四庫提要:“六經之中,惟易包眾理,事事可通。春秋具列事實,亦人人可解。一知半見,議論易生。著錄之繁,二經爲最。”

故說經之有門戶,自三傳始。而圖書之辯,於後爲烈。迷山霧海,使學者惶惑沉溺於其中更不知孔學之眞相,則經生儒者之過也。

毛奇齡西河集:“大易、春秋,迷山霧海,自兩漢迄今,歷二千餘年,皆臆猜卜度,如說夢話,何時得白?”此言良是。然淸儒研經,於易、春秋二書,竟亦不出迷山霧海之外,良可憫也!

二 詩書

論語有言:“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又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史記孔子世家遂謂:“孔子以詩書禮樂教。”此猶可也。至謂孔子刪詩、書,

書緯:“孔子得黃帝元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其可爲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爲尙書。”

史記孔子世家:“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又:“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三百五篇。”

則無徵於論語,無徵於孟、荀,秦火以前,無此說也。

洙泗考信錄:“傳云:‘郯子來朝,昭子問少皡名官,仲尼聞而學之。’聖人之好古如是。果有羲、農、黃帝之書傳後世,孔子得之,當如何愛護表章’肯無故而刪之乎?論、孟稱堯瞬,無一言及炎黃,則高辛氏以前無書明矣。古者以竹木爲書,其作之也難,其傳之亦不易。孔子所得者止是’遂取以傳於門人耳。非刪之也。世家但云序書,無刪書之文。漢志有周書七十餘篇,皆後人僞撰。”此辨删書。

孔穎達詩疏:“案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孔子所錄,不容十分去九。遷言未可信也。”

葉水心習學記言:“論語稱‘詩三百’’本謂古人已具之詩,不應指其自定者言之。”以上二條辨刪詩。

且今傳詩、書,出秦火之後,亦不復當時孔子誦說之舊本。

史記:“秦時焚書,亡數十篇。”

漢書藝文志:“書凡百篇,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

皮錫瑞書經通論:“尚書僞中作僞,屢出不已。一則秦燔亡失,而篇名多僞。一則因秦燔亡失,而文字多僞。”

論語引書凡三: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為政)曰“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泰伯)曰“高宗諒陰,三年不言。”(憲問)均不在今文二十八篇中。此論書。

金履祥述王柏語云:“孔子之誦詠,如素絢、唐棣,諸經之所傳,如貍首、轡柔,何以皆不與於三百?而已放之鄭聲,反尙存而不削?”

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燕禮記升歌鹿鳴,下管新宮,新宮與鹿鳴相次,蓋一時之詩,而爲燕饗賓客及大射之樂者,其在小雅中無疑。鄭注:‘新宮,小雅逸篇。’必不爲聖人所删。又必不至孔子時已亡佚。何者?魯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享叔孫昭子,賦新宮,其詩見存,孔子時年三十五也。又鄕射奏驄虞,大射奏貍首,周禮射人王以驄虞九節,諸侯以貍首七節,孤卿大夫及士以采蘋、采蘩五節。則貍首之詩,與驄虞、采蘋、采蘩相次,孔穎達所謂‘當在召南’者。必不爲聖人所刪。又必不至孔子時已逸。何者?則射義出七十子後學者之手,且歷舉其詩云云也。”此論詩。

縱復覩孔門之舊,而書乃當時之官書,詩乃昔人之歌詠,亦不足爲萬世之經典,千祺之常法也。又況後之治書者,先勞精於今、古文之眞僞,治詩者又耗神於齊、魯、韓、毛之異同。

將以考索古代文獻之眞相,則斯已耳。若謂從此以明孔子之大道,立千古之常法,將以爲尊經崇聖之寶典者,則又經生儒者之過也。

三 禮樂

漢書藝文志:“禮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則孔子已不見有禮經矣。

毛奇齡西河集與李恕谷論周禮書:“僕記先仲兄嘗言:先王典禮,俱無成書。韓宣子見易象、春秋,便目爲周禮。國家班禮法,衹於象魏懸條件,使閭里讀之。刑法亦然。子產作刑書,反謂非法。卽曆書一項,關係民用,先王所謂敬授民時,與世共見者,然亦只逐月頒布,並無成書,如近代曆本,則他可知矣。是以厦禮、殷禮,夫子謂文獻不足。不特杞、宋原無文,卽舊來傳書,亦祇得夏時、坤乾。一如韓宣子之以易象、春秋當禮書也。”據此,則孔子以前,本無禮書可知矣。

論、孟言“禮”,皆明禮意,著於行事,不在簡策。

袁枚答李穆堂問三禮書:“子所雅言,詩、書外惟禮,加一‘執’字,蓋詩、書有簡策之可考,而禮則重在躬行,非有章條禁約也。”

漢書所稱禮經,乃今儀禮十七篇;而春秋二百四十年列國君大夫行禮,絕不一言及之。

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有左氏引經不及周官儀禮論。

且其書與孔子之意多違,蓋出周末戰國之際。

崔述豐鎬考信錄:“儀禮非周公之制,亦未必爲孔子之書。古禮臣拜君於堂下,雖君有命,仍拜畢乃升。今儀禮君辭之,乃升成拜。是拜上非拜下矣。此孔子所謂泰也。古者公之下不得復有公,今儀禮諸侯之臣所謂諸公者,是春秋之末,大夫僭也,此孔子所謂名不正也。覲禮,大禮也;聘禮,小禮也。今儀禮聘禮之詳,反十倍於覲禮。蓋周衰,覲禮缺失,而聘禮通行故也。王穆后崩,太子壽卒,晉叔向曰:‘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今儀禮喪服篇爲妻期年。果周公所制之禮,叔向豈有不知?何以所言喪服與儀禮迥異?且十七篇多係士禮,已文繁物奢如此,則此書之作’當在周末文勝之時。周公所製,必不如是。曰:‘先進於禮樂,野人也。後進於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則今傳儀禮,亦與孔子之意背馳也。”

“樂”與詩合,本非有經。

日知錄:“歌者爲詩,擊者、拊者、吹者爲器,合而言之謂之樂。對詩而言,則所謂樂者八音,‘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是也。分詩與樂言之也。專舉樂則詩在其中,‘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合詩與樂言之也。詩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爲樂。自漢以下,乃以其所賦五言之屬爲徒詩,而其協於音者則謂之樂府。宋以下,則其所謂樂府者,亦但擬其辭’而與徒詩無別。於是乎詩之與樂判然爲二,不特樂亡而詩亦亡。”

又禮樂應時而變。魏文侯聽古樂,則昏昏欲睡。莊子稱古今之變,猶猨狙之異周公。孔子不云乎:“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今使考索孔子當時玉帛鐘鼓之制度法數,而曰我將以復孔門之禮樂,則又經生儒者之過也。綜上以言:孔子以前未嘗有六經,孔子亦未嘗造六經。言孔子者,固不必專一注重於後世之所謂六經也。

今考楚語載申叔時論教太子,列舉古代典籍甚詳備:

楚語:“莊王使士亹傅太子葴,士亹問于申叔時。叔時曰:『教之春秋,而爲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爲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爲之導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務用明德於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凡舉古代典籍爲當時所教學誦習者分九類:

一、春秋。晉語:“羊舌肸習於春秋。”墨子明鬼篇:“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云云。蓋當時王朝列國之史,皆稱春秋也。

二、世。世者,世系譜牒也。魯語:“工史書世,宗祝書昭穆。”韋注:“工,瞽師官也。史,太史也。世,次先後也。工誦其德,史書其言也。”是書世者,亦載德言也。

三、詩。論語:“誦詩三百”是也。

四、禮。禮者,周語:“隨會聘於周,歸而講聚三代之典禮,於是修執秩以爲晉法。”故禮卽古代之遺制舊例,與本朝之成法也。楚語子木曰:“楚國之政,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其祭典有之曰:‘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此所謂法、典,皆禮也。

五、樂。樂者,記詩之音節制度物數。論語:“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者是也。

六、令。晉語:“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又曰:“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皆是也。

七、語。前人善言佳語。內外傳常引“語曰”云云,鄭語:“訓語有之”是也。其云:“史佚有言”“仲虺有言”“臧孫紇有言”,皆語類也。

八、故志。楚語:“范無宇對子皙曰:‘其在志也’云云。”又曰:“皆志於諸侯。”左傳成十五年:“前志有之。”皆是也。語言亦稱志。左襄十四年引“仲虺有言”,襄三十年作“仲虺之志”是也。

九、訓典。韋注:“五帝之書。”楚語:“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者是也。晉語亦云:“端刑法,緝訓典。”商書有伊訓,左襄四年引夏訓,則訓典不限於五帝書也。

約而舉之,不出詩、書兩類。書者掌故,凡申叔時所謂春秋、世、禮、令、語、故志、訓典皆屬之。詩者文學,凡申叔時所謂詩、樂皆屬之。詩、書者,古人書籍之兩大別也。不曰詩書,卽曰“禮樂”。詩書言其體,“禮樂”言其用。書卽“禮”也,詩卽“樂”也。詩之爲樂易明,書之爲禮難曉。蓋禮有先例之禮,有成文之禮。先例之禮,本於歷史,春秋、世、語、故志、訓典之類是也。成文之禮,本乎制度,禮、令之類是也。而後王本朝之制度法令,亦卽先王前朝之先例舊貫也。蓋昔人尊古篤舊,成法遺制,世守勿替,卽謂之“禮”。捨禮外無法令,捨禮外無歷史。“史”、“禮”、“法”之三者,古人則一以視之也。史實之變動,新例之創興,而禮法亦隨而變。如檀弓記“士之有誄”,“魯婦人之髽而弔”,“晉人之畢獻而揚觯”,左傳記“晉之始墨”,“楚之乘廣先左”之類,大率前代因一時特情,開一新例,其後因習沿用而成禮制。違“禮”卽違“法”。“歷史”卽“制度”。而詩、樂本包括於禮制之中。則古人學問,可以一字盡之,曰惟“禮”而已。其守禮知禮者則“史”也。故古人言學,皆指“詩書禮樂”。此卽求之論語而可證。

泰伯:“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季氏:“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學禮乎?”

至增孔子春秋與詩、書、禮、樂而爲五,又增卜筮之易而爲六,而因以名之曰“經”,此皆後起之事,非孔子以前所本然也。論、孟不言“經”。

孟子:“經正則庶民興”,非經籍也。

崔述古文尙書辨譌:“漢以前從未嘗稱易、詩、書、春秋爲‘經’,論語、孟子所引,亦無‘經’字。經解出於戴記,未必爲孔子之言。然通篇無‘經’字。其‘經’目則漢儒所署耳。孝經亦漢人鈔撮爲之。不然,不應漢以前無一人語及也。”今按:自荀子已“經”“禮”分言,惟亦不以詩、書與“經”相連而稱詩經、書經耳。語詳下。

“經”之稱昉墨子,有經上下篇。荀子儒家,始稱“經”,始以春秋與詩、書、禮、樂連稱。

然猶不知“六經”,又不以易爲“經”。

荀子勸學篇:“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則始乎誦‘經’,終乎讀‘禮’。書者,政事之紀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楊倞注:“經謂詩、書,禮謂典禮之屬。”則荀子僅以詩、書爲“經”,與“禮”並舉,非有“六經”也。

又云:“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禮、樂法而不說,詩、書故而不切,春秋約而不速。”以禮、樂、詩、書、春秋並舉,而不及易。荀子不知有“六經”也。不然,何以曰“在天地之間者畢”乎?

又儒效篇:“聖人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已。故詩、書、禮、樂之歸是矣。詩言是其志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亦詩、書、禮、樂、春秋五者並舉;而不及易。蓋荀子單言詩、書則包春秋。單言1“禮”則包“樂”。故分言之則五者,合言之則詩、書與“禮”之二事也。故榮辱篇亦言:“先王之道,仁義之統,詩、書、禮樂之分。”推荀子所謂詩、書,卽孔子之“博學於文”也。荀子之所謂“禮”,卽孔子之“約之以禮”也。荀子之“始誦經而終讀禮”,卽孟子“由博反約”之說也。證之以荀子之書,則知其時固無“六經”之稱也。

秦人焚書,則曰“詩書百家語”,而易爲卜筮之書,獨不禁。其謂“詩書”,統指孔、墨以前舊籍。“百家語”,則儒、墨以下私書也。易在秦時,人猶知其爲卜筮書,非儒家之一經也。荀卿屢舉詩、書、禮、樂、春秋而不及易,孟子七篇,無一字及易,知易不與詩、書、禮、樂、春秋同科。尊春秋齊於詩、書、禮、樂者,其論始於孟子,定於荀卿。並易與詩、書、禮、樂、春秋而言之者,則儒、道、陰陽合糅之徒爲之。其事起於漢,見於劉安、馬遷、董仲舒、賈誼之書,而亦猶弗稱之謂六經也。

淮南王劉安招寳客方術之士爲鴻烈。高誘序之曰:“王與蘇飛、李尙、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共講論道德,總說仁義,而著此書。其旨近老子,淡泊無爲,蹈虛守靜,出入經道。”則淮南雜糅儒、道之證也。故其書以詩、書、易、禮、樂、春秋爲“六藝”(泰族訓),又曰:“孔丘通‘六藝’之論。”(主術訓)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曰:“談爲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其論六家要指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爲治者也,直所言之異,有省不省耳。”則司馬談論學,糅合陰陽、儒、道之證也。備論六家,首列陰陽,而稱易傳,先秦無有也。史遷承父學而尊孔子,故以禮、樂、詩、書、易、春秋言“六藝”(滑稽列傳)。謂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者,亦史遷也。

董仲舒,漢書五行志稱之曰:“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叛,孔子述春秋;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爲儒者宗。”此董氏之學爲陰陽與儒相雜糅之證也。故春秋繁露亦並易與詩、書、禮、樂、春秋並言。

賈誼新書,亦言“六藝”。賈生亦兼治陰陽、儒、道之說也。

莊子天下篇:“易以道陰陽。”史遷亦言之。秦火之後,惟易獨傳。儒、道、陰陽之說,雜見於其書,遂成易傳,至漢而大行也。

司馬氏之言曰:“儒者以六藝爲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明“六藝”中自分經傳,而經傳不限於“六藝”。

“經”者,對“傳”與“說”而言之。無“傳”與“說”,則不謂“經”也。說文:“經,織也。”

左氏昭十五年傳:“王之大經也。”疏:“經者,綱紀之言也。”古者於書有“記”、“傳”、“故訓”,多離書獨立,不若後世章句,卽以比廁本書之下;故其次第前後,若不相條貫,而爲其經紀者,則本書也。故謂其所傳之本書曰“經”,言其爲“傳”之綱紀也。讀墨子經說者,必比附於經而讀之,則若網在綱,有條不紊矣。此古書稱“經”之義。書有傳,詩有故訓,故亦得稱“經”。

章實齋謂:因“傳”而有“經”之名,猶因子而立父之號。故“經”名之立,必在“傳”“記”盛行之後。墨家旣稱之,諸家沿用之,而詩、書亦得是稱也。墨家之辨有說,故墨辨稱“經”。韓非著書,其外儲說諸篇,自稱左爲“經”,右爲“傳”。撰輯管子者,題其牧民、形勢諸篇曰“經言”,言統要也。呂氏春秋肇立十二紀,“紀”卽“經”也,所以紀綜羣篇。曰八覽,“覽”攬也,所以總攬。曰六論,“論”綸也,所以經綸。其稱“紀”“覽”“論”,猶稱“經”也。先秦著書,揭署“經”名,輒如此。謂“經”專儒家書,非也。謂先古已有“經”,尤非也。謂“經”爲千古之常道,則尤非之尤非也。

漢之“六藝”,則惟五經,以其無樂經也。

漢武帝立五經博士。劉向受詔領校中五經祕書。藝文志無樂經。故王充論衡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也。”惟成帝卽位,匡衡上疏戒妃匹勸經學,有曰:“臣聞‘六經’云云,非情實也。”

然不能僅言禮而無樂,則增五經而稱“六藝”。古自有“六藝”,指禮、樂、射、御、書數。

呂氏春秋博志篇:“養由基射,尹儒學御,呂氏曰:『皆“六藝”之人也周禮保氏:“教之六藝,曰禮、樂、射、御、書、數。”

今以稱簡册,則亦漢人之說。其明稱“六經”者,一見莊周書,後成於王莽。

莊子天運篇:“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自以爲久矣,孰知其故矣。’。是謂“六經”先孔子有,雖春秋亦非孔子作也。以易與詩、書、禮、樂並稱,亦出秦火後陰陽家言。

漢書王莽傳:“平帝時,莽奏立樂經,隨立六經祭酒。”見後漢書蘇竟傳注。揚子雲劇秦美新稱之曰“制成六經”。後人則誤王莽爲孔子也。

後漢:“明帝開立學校,置五經師。”(本紀)“章帝詔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班固傳)則王莽“六經”終不傳。 /Pxw2zKfRcjDEyFwFCT1ptGuzzxKiPebJzr1IYj890NLRAQGzGRNSTpUqXEAr2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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