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更進一步說,其實只是更顯豁一層說,我們將不承認人類本身有所謂惡的存在,直要到文化人生中所不該的始是惡。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一件事,而問題仍在他自由選擇之該當與不該當。沒有好的可挑,只有挑次好的。沒有次好的,只有挑不好的。當其在沒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算是好。能許他有挑選之自由,道總已算是好。而且他也總挑他所覺得為好的。那是他的自由。那便是文化人生之起點,也是文化人生之終點。那便是文化人生之本質呀!
你要人挑選更好的,你得先提供他以更好的。誰能提供出更好的來呢?人與人總是一般,誰也不知道誰比誰更能提供出更好的,則莫如鼓勵大家盡量地提供,大家自由地創新。這初看像是一條險路。然而要求文化人生之演進,卻只有這條路可走。你讓一個人提供,不如讓十個人提供。讓十個人提供,不如讓一百個人提供。提供得愈多,挑選得愈精。精的挑選得多了,更要在精與精之間再加以安排。上午散步,下午便看電影,把一日的人生,把一世的人生,把整個世界的人生,盡量精選,再把它一切安排妥貼,那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然而文化人生則只有照此一條路向前。
人類中間的宗教家、哲學家、藝術家、文學家、科學家,這些都是為文化人生創造出更好的新目的,提供出更好的新自由,提供了善的,便替換出了惡的。若你有了善的不懂挑,則只有耐心善意的教你挑,那是教育,不是殺伐與裁制。在宗教、哲學、文學、藝術、科學的園地裏,也只有「教育」,沒有殺伐與裁制。
佛經裏有一段故事,說有一個戀愛他親母而篡弑他親父的,佛說只要他肯皈依佛法,佛便可為他洗淨罪孽。這裹面有一番甚深涵義。即佛家根本不承認人類本身有罪惡之存在,只教人類能有更高挑選之自由。一切宗教的最高精神都該如是的。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科學家的最高精神,也都該如是。
若說人類本身有罪惡,便將不許人有挑選之自由,窒塞了人類之自由創造,自由提供,不讓人類在其人生中有更好的發現與更廣的尋求,那可以算是一種大罪惡。而且或許是人類中間唯一的罪惡吧!固然,讓人儘量自由地挑選,自由地創新,本身便可有種種差誤,種種危險的。然而文化人生之演進,其勢免不了差誤與危險。便只有照上述的那條險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