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氏「適」字的價値領域,本來專指人類對自然物質所加的種種工業技術言。他說,根據經濟原理,求能以最少的資力獲得最好的效果者,斯為適。竊謂此一範疇大可引伸。人類不僅對自然物質有種種創製技巧,即對人類自身集團,如一切政治上之法律制度,社會上之禮俗風教等等,何嘗不都是寓有發明與創造?何嘗不都是另一種的作業與技巧呢?這些全應該納入「適」字的價値領域内。
西方人從來對自然物質界多注意些,他們因此有更多物質工業上的發明與創造。東方人則從來對人文社會方面多注意些,因此他們對這一方面,此刻不妨特為巧立新名,稱之曰「人文工業」或「精神工業」。在這方面,很早的歷史上,在東方便曾有過不少的發明與創建,而且有其很深湛很悠久的演進。此層該從中國歷史上詳細舉例發揮,但非本文範圍,恕從畧。因此中國人對此價値領域很早便已鄭重地提到。儒家的所謂「時」,道家的所謂「因」,均可與巴氏之所謂「適」,意趣相通。
適於此時者未必即適於彼時。適於此處者未必即適於彼處。如此,則「適」字的含義,極富有「現實性」與「相對性」。換言之,「適」字所含的人生意味,實顯得格外地濃厚。
我們若先把握住此一觀念,再進一步將「適」字的價値領域,試與眞、善、美的價値領域,互求融會貫通,則我們對於宇宙人生的種種看法,會容易透進一個新境界。而從前只著眼在眞、善、美三分法上的舊觀念,所以容易使人誤人歧途之處,亦更容易明白了。
本來眞善美全應在人生與宇宙之訢合處尋求,亦只有在人生與宇宙之訢合處,乃始有眞、善、美存在。若使超越了人生,在純粹客觀的宇宙裹,即不包括人生在内的宇宙裹,是否本有眞、善、美存在,此層不僅不易證定,而且也絕對地不能證定。
何以呢?眞、善、美三概念,本是人心之產物。若抹去人心,更從何處來討論眞善美是否存在的問題?
然而西方人的觀念,總認為眞、善、美是超越人類的三種「客觀」的存在。因其認為是客觀的,於是又認為是絕對的。因其認為是絕對的,於是又認為是終極的。
其實,既稱客觀,便已含有主觀的成分。有所觀,必有其能觀者。「能」「所」一體,同時並立。觀必有主,宇宙間便不應有一種純粹的客觀。
同樣,絕對裹面便含有相對,宇宙間也並沒有一眞實絕對的境界與事物。泯絕相對,即無絕對。中國道家稱此絕對為「無」,即是說沒有此種絕對之存在。你若稱此種絕對為無,為沒有,同時即已與「有」相對了。可見此種絕對的絕對,即眞眞實實的絕對,實在不存在,不可思議。只可在口裏說,譬如說一個三角的圓形。
人們何以喜認眞、善、美為客觀,為絕對,為超越人生而存在呢?因你若說眞、善、美非屬純客觀,而兼有了人心主觀的成分,只為一相對的存在。如是,則你認為眞,我可認為假;你認為善,我可認為惡;你認為美,我可認為醜。反之,亦皆然。如是,則要求建立此三個價値領域,無異即推翻了此三個價値領域了。因此西方的思想家,常易要求我們先將此三個觀念超越了人生現實,而先使之客觀化與絕對化。讓它們先建立成一堅定的基地,然後再回頭應用到人生方面來。如是,似乎不可反抗,少流弊。而不幸另外的流弊,即隨之而生起。
現在我們若為人生再安設一「適」的價値領域,而使此第四價値領域與前三價値領域,互相滲透,融為一體,使主觀與客觀並存,使相對與絕對等立,則局面自然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