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上,如何達到“國家凝成”“民族融和”的世界大統一的五個階程,已在上節説過,現在讓我們轉一視向,來看一看古代人的各種觀念及其生活情況。
第一:先講到他們的“民族觀念”。
古代的中國人,似乎彼此間根本便没有一種很清楚的民族界線。至少在有史記載以後是如此的。或者他們因同姓不通婚的風俗,使異血統的各部族間,經長時期的互通婚媾而感情益臻融和。一面由於地理關係,因生活方式互相一致,故文化亦相類似。更古的不能詳説了,只看西周部族,在其尚未與商王朝決裂之前,雙方亦常互通婚姻。周文王的母親太任,從殷王朝畿内摯國遠嫁而來。周武王的母親太姒,是莘國的女兒。姒姓屬夏部族,任姓屬商部族。我們只看周文王、武王兩代的母親,便見那時夏、商、周三部族是互通婚姻的。商、周之際兵爭的前後,間王室對周族及商族人種種文告,亦並没有根據民族觀點的説話,他們只説商王室不夠再做天之元子,不配再爲天下之共主而已。並不絲毫有商、周之間相互爲異民族的意識之流露。到春秋時代,齊桓公創霸業,宋國首先贊助,宋襄公因此繼齊稱霸。那時許多姬、姜兩族的國家,並不把宋國當作異族看,宋國人亦絲毫不像有民族仇恨的痕跡可以推尋。孔子先代是宋國貴族,但絶對看不出在孔子生平有一點滴、周之間的民族疆界的觀念與意識。當時政治界乃至學術界所稱的諸夏中間,兼包有夏、商、周三代的後裔,是絕無可疑的。
我們再進一步考察當時對於蠻、夷、戎、狄的稱呼,則更見當時所謂諸夏與蠻夷的分別,並不純是一種血統上種姓上的分別,換言之,即並不是一種民族界線。據的記載,晉獻公一夫人爲晉文公母親的,叫大戎狐姬,晉獻公另一夫人驪姬,乃驪戎之女。可見狐戎、驪戎,若論血統皆屬姬姓,舆晉同宗,但當時卻都稱作城。又晉獻公另一夫人爲晉惠公母親的,叫小戎子,子姓爲商代後裔,而當時亦稱爲成。其他尚有姜氏之戎,則與齊國同宗。再看,又稱晉文公母親乃翟之狐氏女,又説晉文公奔狄,狄其母國,可見這裏的狐戎又稱狄,戎、狄二名有時可以互用,在當時並非純指兩種血統不同的異族。狐家如狐突、狐毛、狐偃、狐射姑,(即賈季)一門三世爲晉名臣,晉卿趙盾亦是狄女所生,赤狄、白狄終舂秋世常與晉室通婚。我們只看一晉國,便知當時盤踞山西、陝西兩省許多的戎狄,根本上並不像全是與諸夏絕然不同的兩種民族。
秦爲周代侯國,又是晉國的婚姻之邦,趙乃晉之貴卿,以後秦、趙爲戰國七强之二,秦國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大業。但其同宗的徐,(在今安徽省泗縣)尚書裏稱之爲淮夷、徐戎,則在當時是被目爲東夷的。春秋時齊國晏平仲爲名大夫,曾與孔子有交,但晏子是萊人,萊在當時亦被目爲萊夷。孟子生於鄒,春秋時爲邾,邾在春秋時人目光中亦常視爲東夷。楚國自稱蠻夷,但春秋中葉,晉、楚互爲諸夏盟主,到戰國時,楚國也常爲盟主。據古史傳説,秦、楚皆帝顓頊之後,皆是黃帝子孫。此層現在無可詳證。要之到春秋戰國時,所謂南蠻與東夷,無疑的亦皆與諸夏融和,確然成爲中華民族之一體了。
因此我們可以説,在古代觀念上,四夷與諸夏實在另有一個分別的標準,這個標準,不是“血統”而是“文化”。所謂“諸侯用夷禮則夷之,夷狄進於中國則中國之”,此即是以文化爲“華”、“夷”分別之明證。這裏所謂“文化”,具體言之,則只是一種“生活習慣舆政治方式”。諸夏是以農耕生活爲基礎的城市國家之通稱,凡非農耕社會,又非城市國家,則不爲諸夏而爲夷狄。在當時黃河兩岸,陝西、山西、河南、河北諸省,尤其是太行山、霍山、龍門山、嵩山等諸山脈間,很多不務農耕的游牧社會。此諸社會,若論種姓,有的多與中原諸夏同宗同祖。但因他們生活習慣不同,他們並未完全走上耕作方式,或全不採用耕作方式,因此亦無諸夏城郭、宮室、宗廟、社稷、衣冠、車馬、禮樂、文物等諸規模,諸夏間便目之謂戎狄或蠻夷。此等戎狄或蠻夷,其生活方式,既與城市國家不同,因此雙方自易發生衝突。其他亦有雖是農業社會,雖亦同樣爲城市國家,但因他們抱有武力兼併的野心,不肯加入諸夏和平同盟的,此在同盟國看來,這樣的國家,其性質亦與山中戎狄河濱蠻夷相差不遠,因亦常以戎、狄、蠻、夷呼之。如春秋初期及中期的楚國,即其一例。又如吳國,他是西周王室宗親,但因僻在長江下游,距離當時文化中心過遠,其社會生活國家規模都趕不上中原諸夏,遂亦被目爲蠻夷。以後他與中原諸夏交通漸密,漸漸學到諸夏一切規模文物之後,諸夏間亦即仍以同文同種之禮待之。更可見的,如春秋時的秦國,僻居陝西鳳翔,他的一切社會生活本遠不及東方諸夏,但東方諸夏卻並不以夷狄呼之。逮及戰國時,秦孝公東遷咸陽,國内變法,其一切政制與社會生活,較春秋時代進步得多,但那時的東方人卻反而常稱他爲蠻夷,越到後期越更如此。此正因爲秦國在戰國後期,獨對東方各國採取强硬的侵略態度之故。所以戰國時代之秦國,其地位正如春秋時代之楚國,只因爲他是一個侵略國,所以東方諸夏斥之爲蠻夷。
可見古人所謂蠻、夷、戎、狄,其重要的分別,不外兩個標準。
一:是他的“生活方式”不同,非農業社會,又非城市國家。
二:則因其未參加“和平同盟”,自居於侵略國的地位。
這在那時便都叫做蠻、夷、戎、直到秦始皇時代,中國統一,全中國只有一個政府,而各地方亦都變爲農業社會了。國家統一而民族亦統一,凡屬國民,即全爲諸夏,便更無蠻、夷、戎、狄的存在了。
我們現在若把秦、漢時代的中國人,加以民族上的分析,應該可有如下之諸系。
第一:是華夏系,此爲中國民族最要之主幹。夏、周兩代屬之。
第二:是東夷系,殷人或當屬此系。此外如東方徐國、西方秦國等皆是。
第三:是荊蠻系,如楚國、吳國等屬之。
第四:是百越(同粤)系,越國及南粤、閩粤等屬之。
第五:是三苗系,三苗本神農之後,其一部分姜姓諸族併人諸夏系統,其一部分稱戎稱羌,則猶之姬姓諸族有稱戎稱狄的,也一樣摒在諸夏之外了。中國疆土至大,遠在有史以前,此諸族系,早已分布散居在中國各地。無論他們最先的遠祖,是否同出一源,但因山川之隔閡,風土之相異,他們相互間經歷長時期之演變,生活習慣乃至語言風俗一切都相懸絕。若非中國的古人,尤其爲之主幹的華夏諸系,能抱甚爲寬大的民族觀念,不以狹義的血統界線自封自限,則民族融和一時不易完成,而國家凝成亦無法實現;勢必在中國疆土上,永遠有許多民族和許多國家彼此鬥爭互相殘殺,而此後的中國文化史也將全部改觀。因此古代人對於民族觀念之融通寬大,實在是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
在西方歷史裏,同一雅利安民族,隨著歷史進展,而相互間日見分歧,結果形成許多語言、文字、風俗、習憤各不相同的小支派。直到現在,若非先認識此各支派的界線,便無從瞭解西洋史。但在,則上古時代,雖然有許多關於民族或民族間的分別名稱,常使讀史的人感覺麻煩,但越到後來,越融和越混化而成一體。秦、漢以後的中國,其内部便很少有民族界線之存在。這不可不説亦是中西文化演進一絕不同之點。因此在西洋歷史裏,開始便見到許多極顯明極清楚的民族界線。在中國史裏,則只説每一部族都成爲黃帝子孫,這正是中國古代人心中民族觀念之反映。
其次:要說到“宗敎觀念”根據殷墟甲骨文,當時人已有“上帝”觀念,上帝能興雨,能作旱,禾黍成敗皆由於上帝。上帝是此世間一個最高無上的主宰。但甲骨文裏並没有直接祭享上帝的證據。他們對上帝所有籲請,多仰賴祖先之神靈爲媒介。他們的觀念,似乎信爲他們一族的祖先,乃由上帝而降生,死後依然回到上帝左右。周代人“祖先配天”的観念,在滴代甲文裏早已有了。他們既自把他們的祖先來配上帝,他們自應有下面的理論,即他們自認爲他們一族乃代表著上帝意旨而統治此世。下界的王朝,即爲上帝之代表。一切私人,並不能直接向上帝有所繚請,有所蘄求。上帝尊嚴,不管人世間的私事。因此祭天大禮,只有王室可以奉行。商代是一個宗教性極濃厚的時代,故説:“殷人尚鬼。”但似乎那時他們,已把宗教範圍在政治圈裏了。上帝並不直接與下界小民相接觸,而要經過王室爲下界之總代表,才能將下界小民的籲請與蘄求,經過王室祖先的神靈以傳達於上帝之前。這是中國民族的才性,在其將來發展上,政治成績勝過宗教之最先朕兆。
待到周代崛起,依然採用商代人信念而略略變換之。他們認爲上帝並不始終眷顧一部族,使其常爲下界的統治人。若此一部族統治不佳,失卻上帝歡心,上帝將臨時撤消他們的代表資格,而另行挑選別一部族來擔任。這便是周王室所以代替殷王室而爲天子的理論。在尚書與詩經的大雅裏,都有很透徹很明白的發揮。满代的祭天大禮,規定只有天子奉行,諸侯卿大夫以下,均不許私自祭天。這一種制度,亦應該是沿著商代人的理論與覲念而來的。殷、周兩代的政治力量,無疑的已是超於宗教之上了。那時雖亦有一種僧侶掌司祭祀,但只相當於政府的|種官吏而已。至於社會私人,並非説他們不信上帝,只在理論上認爲上帝既是尊嚴無上,他決不來預聞每一人的私事,他只注意在全個下界的公共事業上,而應由此下界的一個公共代表來向上帝籲請與蘄求,這便是所謂天子了。
配合於這個“祭天”制度(即郊祀制度)的,同時又制定下“祭祖”的制度(即宗廟制度族的始祖,其身分是配天的,常在上帝左右,因此亦與上帝一般,只許季祭,而不許諸侯卿大夫們祭。如魯國的君主,只許祭周公,不許祭文王。這明明是宗教已爲政治所吸收融和的明證。換辭言之,亦可説中國人的宗教觀念,很早便爲政治觀念所包圍而消化了。相傳此種制度,大體由周公所制定,此即此下傳統的所謂“禮治”。禮治只是政治對於宗教吸收融和以後所產生的一種治體。
但我們不能由此誤會,以謂中國古代的宗教,只是一種政治性的,爲上層統治階級所利用。當知中國人觀念裏的上帝,實在是人類大羣體所公共的,一面不與小我私人直接相感通,此連最高統治者的帝王也包括在内。只要此最高統治者脫離大羣立場,失卻代表民衆的精神,他也只成爲一個小我私人,他也並無直接感通上帝之權能。而另一方面,上帝也決不爲一姓一族所私有。換辭言之,上帝並無意志,即以地上羣體的意志爲意志。上帝並無態度,即以地上羣體的態度爲態度。因此説:“天命靡常,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夏、商、周三代王統更迭,這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我們若説;中國古代的政治觀念吸收融和了宗教觀念;我們也可説,中國古代的人道觀念,也已同樣的吸收融和了政治觀念。我們可以説,中國宗教是一種渾全的“大羣教”而非個別的小我教。當知個人小我可以有罪惡,大羣全體則無所謂罪惡,因此中國宗教裹並無罪惡覲念,由此發展引伸,便成爲將來儒、道兩家之“性善論”。“性”是指的大羣之“共通性”,不是指的小我之“個別性”。其次小我私人可以出世,大羣全體則並無所謂出世。充塞於宇宙全體的一個人生境界,是並無出世可言的。
因此中國宗教,很富於現實性。但此所謂現實,並非眼光短淺,輿味狹窄,只限於塵俗的現狀生活之謂。墙人的養,只是“渾全一整體”,他看“宇宙”與“人生”都融成一片了。融成一片,則並無“内外”,並無“彼我”,因此也並無所謂“出世與人世”。此即是中國人之所謂“天人合一”。上帝與人類全體大羣之合一。將來的儒家思想,便由此發揮進展,直從人生問題打通到宇宙問題,直從人道觀念打通到宗教觀念。因此我們可以説,中國人的人生觀,根本便是一個渾全的宇宙觀。中國人的人生哲學,根本便是一種宗教。這一個源頭,遠從中國古代人的宗教觀念裏已可看出來了。
第三:說到“國家觀念”。
中國古代人,一面並不存著極清楚極顯明的民族界線,一面又信有一個昭赫在上的上帝,他關心於整個下界整個人類之大羣全體,而不爲一部一族所私有。從此兩點上,我們可以推想出他們對於國家觀念之平淡或薄弱。因此他們常有一個“天下覲念”超乎國家觀念之上。他們常願超越國家的疆界,來行道於天下,來求天下太平。周初封建時代,雖同時有一兩百個國家存在,但此一兩百國家,各各向著一個中心,即周天子。正如天空的羣星,圍拱一個北斗,地面的諸川,全都朝宗於大海。國家並非最高最後的,這在很早已成爲中國人觀念之一了。因此在春秋時代,列國卿大夫間,他們奠不熱心於國際的和平運動。諸夏同盟的完成,證明他們多不抱狹義的國家觀念。
一到春秋末年,平民學者興起,這個趨勢更爲昭著。孔子、墨子以及此下的先秦百家,很少抱狹義的國家觀念的。即當時一輩游士,專在國際政治方面活動,他們自結徒黨,造成一個國際外交陣容,分別在某幾個政府裏掌握到政權,而互相聯結。另一批集團,則在另幾個政府裏活動,他們一旦把捉到政權,即把那幾個國家聯結起來。因此他們的政治地位,並不專靠在國内,而多分卻靠在國外。往往某一政府任用一游士,可以立即轉換國際陣容之離合。此等游士,當時謂之縱横家。從某一方面看,中國的縱橫家,還是沿著春秋時代的霸業運動而來。他們的性質,一樣是國際性的,是世界性的,並非抱狹義的國家覲念者所能有。
在戰國時代的學者中間,真可看爲抱狹義國家觀念者,似乎只有兩人。一是楚國的屈原,一是韓國的韓非。他們都是貴族,因此與同時一輩平民游士的態度不同。但韓非是否始終保持狹義的國家觀念,其事尚屬疑問。則其時始終堅抱狹義國家觀念的,可以説只有屈原一人了。但從另一方面看,屈原之忠於楚懷王,只是君臣間之一種友誼,或許屈原以爲我如此忠心於懷王,而猶遭讒間,縱使再往他國,也一樣可受寃屈,因此投江而死。這只是文學家的一種極端懇摯的感情作用,也不好説他抱的是狹義的國家觀念。如此説來,戰國時代有名的智識分子,便絕少抱著狹義國家觀念的了。
一輩智識分子的態度如此,平民農工社會更是如此。一國行仁政,別國民衆即相率襁負而往。此在孟子書裏,記載得很明顯。到後來秦國廣招三晉移民爲他墾地,三晉民衆也便聞風而集。可見戰國時代除卻各國貴族世襄階級,爲自身地位打算,因而或有採取狹義的國家觀念以外,其他民衆,無論是士大夫智識分子,或農工勞動分子,他們全不束縳在狹義的國家觀念裏。他們全都有一超越國家的國際觀念,或可説是世界觀念,即天下觀念之存在。這便是秦國所以能統一東方各國的一個大原因。否則那些國家,傳統都相當久遠,魯、衛、宋、楚、燕等國,從西周時代算起,至少都在八百年以上,即從春秋時代算起,亦多超過五百年。即如齊、趙、韓、魏諸國,從戰國時代算起,亦各有三百年左右的歷史。秦國人何能很快地把他們吞滅,正因他們的國家並不建築在民衆的觀念上。民衆心目中,並無齊國人、楚國人等明確的觀念。他們想望的是天下或世界的和平與安全。因此秦國用的文臣,如呂不韋、李斯等,武臣如蒙毅、蒙恬等,都是東方客卿,但都肯真心爲秦國用。而東方民衆亦不堅强愛國抵抗秦兵的侵略。秦國的統一,只能算是當時中國人天下太平世界一統的觀念之實現,而並不是某一國家戰勝而毁滅了另外的某幾個國家。
上面約略敍述了中國古代人對於“民族”、“宗教”與“國家”的三項觀念。這三項觀念的内部,又是互相關聯,有他們共通融成一整體的意義。這一種觀念與意義,始終成爲中國古代文化之主要泉源,促成了秦、漢以下中國之大一統。但這三項觀念,還只是外層的,消極方面的,我們現在需再説到一種内層主動而積極方面的,便是中國人的“人道觀念”。
中國文化是一種現實人生的和平文化,這一種文化的主要泉源,便是中國民族從古相傳一種極深厚的人道觀念。此所謂人道觀念,並不指消極性的憐憫與饒恕,乃指其積極方面的像後來孔子所説的“忠恕”,與孟子所説的“愛敬”。人與人之間,全以誠摯懇慇的忠恕與愛敬相待,這纔是真的人道中國人的人道觀念,卻另有其根本,便是中國人的“家族觀念”。人道應該由家族始,若父子兄弟夫婦間,尚不能忠恕相待,愛敬相與,乃謂對於家族以外更疏遠的人,轉能忠恕愛敬,這是中國人所絕不相信的。“家族”是中國文化一個最主要的柱石,我們幾乎可以説,中國文化,全部都從家族觀念上築起,先有家族觀念乃有人道觀念,先有人道觀念乃有其他的一切。中國人所以不很看重民族界線與國家疆域,又不很看重另外一世界的上帝,可以説全由他們看重人道觀念而來。入道觀念的核心是家族不是個人。因此中國文化裏的家族觀念,並不是把中國人的心胸狹窄了、閉塞了,乃是把中國人的心胸開放了、寬大了。
中國的家族觀念,更有一個特徵,是“父子觀”之重要性更超過了“夫婦觀”。夫婦結合,本於雙方之愛情,可合亦可離。父母子女,則是自然生命之緜延。由人生融人了大自然,中國人所謂“天人合一”,正要在父母子女之一線緜延上認識。因此中國人看夫婦締結之家庭,尚非終極目標。家庭締結之終極目標應該是父母子女之永恆聯羼,使人生緜延不絕。短生命融入於長生命,家族傳襲,幾乎是中國人的宗教安慰。中國古史上的王朝,便是由家族傳襄。夏朝王統,傳襲了四百多年,商王統傳襲了五六百年。夏朝王統是父子相傳的,商朝王統是兄弟相及的。父子相傳便是後世之所謂“孝”,兄弟相及便是後世之所謂“弟”。孝是時間性的“人道之直通”,弟是空間性的“人道之橫通”。孝弟之心便是人道之“核心”,可以從此推擴直通百世,橫通萬物。中國人這種内心精神,早已由夏、商時代萌育胚胎了。
再説到调王統,即便算到春秋末年爲止,亦已傳襲了五百年。而且中國古史襄,一個家族有四五百年以上歷史的,也並不限於王室。最著的像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上本是床國贵族,自他的五世祖,由宋避難,遷到魯國。雖到孔子時,家世略略衰微了,但其傳統是還可指述清楚的。自孔家遷魯以前,他的家世,可以直溯到_國的一位君主愍公,再由那位君主直溯到味國的始封,這是在上都明白記載著的。由宋國的始封便可直溯到商代,因爲宋國第一世微子,便是商代末一世紂王的庶兄。如此我們便可直從孔子追溯到商湯。不僅如此,我們還可從商湯上推,直到與夏代開國約略相等的時間,這是在史記的商本紀裏明白記載,而且有近代出土的甲骨文可做旁證的。如此説來,孔子的家世,豈不很清楚已有一千五百年的緜延嗎?自孔子到現在,孔家傳統不絕,此已爲舉世所知,這無怪乎孔子要提倡孝道,要看重家族觀念。但孔子卻並不抱狹義的民族觀和國家觀,孔子講政治常是尊周,羨慕周公。孔子作春秋,敍述當時歷史,也以魯國爲主。這正可證明我所説,中國人的家族觀念並不把中國人的心胸狹窄了,閉塞了。正因中國人由家族觀念過渡到人道觀念,因此把狹義的民族觀念與國家觀念榑而超脫解放了。
中國古代除卻孔家而外,尚有很多緜歷很古的家族。如晉國世卿范氏,他們自己説,自慮以上爲陶唐氏,在夏爲御龍氏,在商爲豕韋氏,在周爲唐杜氏,這亦緜延到千五百年以上,與孔家相彷彿,且更過之。其他春秋列國,如齊爲太公之後,魯爲周公之後,都已緜歷有五六百年以上。一個家族,枝葉扶疏,天子諸侯下面,還有公卿大夫,從大家族演出小家族,一樣的各自緜延數百年。不僅如此,那時的百工、技藝、商賈,亦都食於官府,以職爲氏,世代傅襲,那亦便是各各有其數百年以上的家世了。無怪中國人對於歷史觀念,很早便發達得如此清楚,這亦應與家族傳襄有相互關係的。而且家族與家族間,又因長時期互通婚姻之故,而亦親密聯繫如一家,此如姬、姜兩姓之在周代,至少是有此觀感的。
因此我們要考量中國人的家族觀念,不僅要注意他時間縣延的直通方面(孝),還應該注意他空間展擴的橫通方面(弟)。橫通直通便把整個人類織成一片。因此中國人很輕易由“家族觀”而過渡到“世界觀”。上面説過,中國古代是一個封建社會,而這個封建,照理論上説,應該由夏朝時代早已存在。“封建社會,與“家族制度,,是不可分析的兩件事,宜乎中國古代人的家族觀念要有他根深柢固的淵源了。
但我們切莫誤會,以爲封建制度可以造成家族観念。當知制度多從觀念產生,卻未必能規定觀念。我們要討論中國古代人的家族觀念,還應向内觐察到中國古代的“家族道德,舆“家族情感,。不能單從外面看,單從當時的封建形式,便武斷中國古代人的家族観念,以諝只在封土受爵等等世襲權益上。
要考察到中國古代人的家族道德與家族情感,最好亦最詳而最可信的史料,莫如一部詩經和一部左傳。詩經保留了當時人的内心情感,左傳則保留了當時人的具體生活。詩經三百首裏,極多關涉到家族情感與家族道德方面的,無論父子、兄弟、夫婦,一切家族哀、樂、變、常之情,莫不忠誠惻怛,溫柔敦厚。惟有此類内心情感與真實道德,始可以維繫中國古代的家族生命,乃至數百年以及一千數百年以上之久。儻我們要懷疑到詩經裏的情感之真僞,則不妨以左傳裏所記載當時一般家族生活之實際狀況做比較,做證驗。詩經和左傳,大體是西周下及東周與春秋時代的,我們由此可以上推夏、商時代。他們應該早有像詩經裏的家族情感與家族道德,那種人與人之間的忠誠惻怛,溫柔敦厚。這便是中國民族人道觀念之胚胎,這便是中國現實人生和平文化之真源。儻不懂得這些,將永不會懂得中國文化。
上面一章裏已説過,中國文化是發生在黃河流域的寒冷空氣裏的。讓我們想像中國文化之產生,應該是勞作之餘在屋内之深思下而產生的。這一個家庭集體的勞作與其屋内深思,對於注重家庭情感之一點,亦應有深切的關係罷。
以下要約略説到一些中國古代人的生活狀況。第一要説的是“農耕”與“游牧”生活之消漲。在中國古代,農耕與游牧兩種生活方式,共同存在。搛古史傳説,神農部族是一個農業部族,黃帝部族則是一個游牧部族。他們的居地,神農部族較在西偏。當時中原的西偏,恰當所謂黃土區,適宜於農事的發展。黃帝部族較在東偏。當時中原的東偏,已是沼澤地帶,如左蒋裏的逢澤,在今開封;穆天子傳裏的漸澤,在今宛陵,詩經裏的甫草,與周官職方及爾雅裏的圃田澤,在今中牟,亦即左傳裏的原圃;满貢裏的滎波,及左傳裏的滎澤,在今滎澤;左傳裏的制田,在今新鄭;戰國策裏的沙海,在今開封,穆太子傳裏的大沼,在今宛陵,都在黃帝部族居地之附近。這些沼澤,直到西周及春秋時代,依然還是著名的狩獵地。在黃帝時代,這一地帶,一定尚在漁獵游牧的生活方式下。史記説黃啼:“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爲營衞”。可見他是一個武裝移動的游牧部族。大抵中國古代在大地面上。一定是農耕與佃漁游牧各種生活方式同時並在的,但稍後姬、姜兩部族便一樣成爲農耕部族了。或許中國古代的農業文化,有漸漸由西部黃土地區向東部沼澤地區而發展的趨勢。
商部族的開始,亦在東方沼澤地帶,但據殷墟甲文,他們定都安陽的時代,農業顯已成爲主要的生產了。甲文襄有“黍、稷、稻、麥、蠶、桑”諸字,又有用黍醸造的“酒”字,有耕種用的“耒、耜”諸字。雖則那時也有盛大的漁獵與畜牧,這些僅成爲一種副業,或貴族和王室娛樂而已。那時不僅黃河北岸,安陽一帶,已進入耕稼社會,即河南商邱,今歸德附近,商代故國所在,也已渐漸進人爲耕稼的社會了。這裏可以看出從黃帝下來直到商代,下游,東方沼澤地帶,正在漸漸地轉入農耕事業了。這裏是否與大禹治水的故事有關,現在無法詳知,但現存的詩經商頌裏,明明説到大禹治水,使民得安居耕作,則可見禹的故事,不僅限於西方夏部族,即東方商部族裏,也一致尊奉的了。因此我們不妨設想,中國古代東方平原沼澤地帶的農耕事業,或是隨著夏王朝之勢力東伸而渐漸傳播的。
但我們莫錯想爲古代中國,已有了阡陌相連,農田相接,雞犬之聲相聞的境界。這須直到戰國時代,在齊、魏境内始有的景況。古時的農耕區域,只如海洋中的島嶼,沙漠裏的沃洲,一塊塊隔絕分散,在曠大的地面上。又如下棋般,開始是零零落落幾顆子,下在棋盤的各處,互不連接,渐渐愈下愈密,遂造成整片的局勢。中國古代的農耕事業,直到春秋時代,還是東一塊,西一塊,没有下成整片,依然是耕作舆游牧兩種社會到處錯雜相間。這一層要求我們轉移目光説到西周的封建形態上。周代的封建,本是一種集團的武裝移民,一面墾殖,一面屯戍。一隊隊的西方人,周部族及其親附部族,也有貴族,也有平民,由中央鎬京選定了一個軍事據點而兼可耕作自給的地面,派他們遷徙去駐紮下來。内部核心,築著堅固的城圈,外圍簇聚著許多耕地。更遠的外圍,再築一帶防禦用的或斷或連的土牆,這叫做封疆。封疆之内,是他們的國土,封疆之外,則依然是茫茫一片荒地,儘有草澤、森林、山陵、原陸,卻如孤島外的大海,沃洲外的沙漠,並不爲封疆以内的人們所注意。那些分散各地的封疆區域,相互間也常通聲息,對周天子中央王室,亦常有往來。這襄便需要不斷的道路工程之修整。周王室便憑藉著這幾條通路,和幾十處農業自給的軍事據點,來維繫他當時整個天下之統治。商代的封建制度,不啻是張羅著一個嚴密的軍事要塞網。在此網的内外,亦有許多原來存在的農耕區域,亦逐渐採取同樣的規模,取得周天子之承許,各各劃定封疆,保留其封疆以内之處理自由灌。西周以來的封建,便以這種點和線條的姿態而存在。
若論廣大地面上,還有不少停滞在游牧而兼狩獵爲生的社會,他們爲封建武力所驅迫,只能遠遠的退居於較爲高瘠的,或較爲低濕的,山邱地帶或湖澤地帶,過他們較原始的生活。他們没有城郭、宮室、宗廟、社稷、衣冠、車馬,一切農耕社會所有的文物制度。他們既没有這些,他們也不能遵奉屑天子所定下的各種禮樂儀文。他們亦時或向周天子,或其踞地附近的大諸侯進貢,甚至互通婚姻,但以不在整個封建制度之内,因此當時人觀念中,不認他們爲諸夏,而只當是四裔,“裔”便是邊外之意。所謂蠻、夷、戎、狄,只是在各個農業封疆之外圍的。我們只要明白得此種情形,始知蠻、夷、戎、狄並不是指一種或幾種異族盤踞在中國之内地。他們有許多一樣是中國人,一樣是諸夏,而且全錯雜夾居在中國諸侯間。只因他們的生活,即他們的文化較原始,較野蠻,並不像當時諸夏般,進步到同一的水準而已。一到周室中央勢力崩潰,諸侯相互間失其聯繫,又各有内亂,則此分錯雜居在各封建中間的蠻、夷、戎、狄,自然也要乘機竊發。春秋時代之四夷交侵,並非全是外國異族向内侵入,有些是中國内部秩序之失卻平衡而引起的紛擾。
我們再進一層來稍稍敍述當時封建諸侯封疆以内的大體情形,這些便是將來秦、漢時代新中國的胚胎。通常的城圈,大概不過方五里左右的大小。裏面的貴族,掌握著政治、經濟、武力、文化各項大權,“宗廟”是他們一切的中心。最尊的宗廟,祭奉他們的始遷祖,即始封此土的第一代。根據對此始祖血統上的親疏,而定其政治上地位之高下,及其應得經濟權益之多少。這始遷祖的直屬嫡支長子,世襄爲此城的君主。依次而有的各個分支,則爲卿、大夫、士,有其各分支的家廟。臨祭同一廟宇的同宗,常是出征同一旗幟的同族。同宗是指同一廟宇同一神。“宗”字是一座廟與一個神。同族是指同一隊伍作戰。“族”字是一面旗與一支箭。一切貴族子弟,皆是武裝的戰士。戰車甲胄藏在宗廟,臨時分發。出戰和凱旋,都要到廟裏虔祭。有職掌一切禮器、樂譜、祈禱、文件,以及天文、曆法、占卜、醫藥種種世襲的專官,都附屬於宗廟,成爲一個貴族家庭特有的學術集圑。其他尚有社稷、宮室、倉廩、府庫諸建築,以及一批爲這城圈裏的貴族所特用的各種工商人,亦皆世襲其事,住在爲他們所指定的區域裏。其次便是平民的陋巷,和指定的市場。
城外的土地,可以分爲“耕地”與“非耕地”兩種。耕地由貴族依血統親疏分割,各自領到分土後,再分割與各自的農民。大體均等劃分,每一農戶,以壯丁成年者爲單位,領耕地百畝,繳什一之税,年老和死亡退還。這是一種均等授田制,即所謂“井田”。耕地以外,則爲非耕地,又分山林、池塘、牧場等等,大體由貴族自己派人管轄,不再分給。尋常農民不得擅入伐木、捕魚、獵獸、弋禽,違者以盜賊論。貴族在特定的節令,施行大圍獵或大捕魚等,其直屬農民亦得相隨參加,藉以練習作戰或供娛樂。漁獵所得,貴族以祭享的名義使用外,亦頗賜賫農民,各霑餘潤。那些農民亦各築土功,聚賓居。有小至十室爲邑的,也有百家以上的。照周初制度,最大的封國,不過方百里。大抵離城郊五六十里以外,便是此封國的邊疆,在此則另有一套防禦建築,只是寬寬的,高高的,堆成土堤岸,上面多栽樹木,作爲疆界,擇交通要口則設關守護。這是一個國和一個文化社會。外面便是游牧社會戎狄出没遷徙之所。
上述的封建制度,直到春秋時代,依然還在進展。各個封國自己漲破了他原來方百里方七十里的封疆,像蜜蜂分房般,更向四圍近旁展伸。西周時代是天子封建諸侯,春秋時代則變成諸侯封建大夫。春秋時代的大諸侯,他也如西周天子般的王畿千里,由他們分封的大夫,則如西周天子的畿内諸侯一樣。如此各諸侯封疆日擴,農耕社會及城郭文化的區域日闢,游牧部落以前散漫雜居在平原草澤地帶的,現在漸渐驅迫漸漸榨緊而退入山岳地帶。直到戰國,大强國只有九個乃至七個,七國加宋與中山爲九。他們還沿襲西周乃至春秋以來封疆的舊觀念,在相互國境上,各自築成幾條長圍牆。而在他們的内部,幾乎到了雞犬相聞,農田相接的規模。游牧部族逐步退避,才慢慢變成“内中國而外四夷”的局面。將來秦始皇帝統一六國,把北方三國秦、趙、燕的向北圍牆連接起來,便成中國史上之所謂萬里長城。其在中國内部的一切圍牆,則全都撤毁。而一切游牧部落逗留在長城以外的,同時也成立了一個匈奴國,與長城内農耕社會城郭文化相對抗。這幾乎又是上古黃帝、神農東西相抵的形勢,只不過現在是換成南北相抗而已。
若論匈奴部族之祖先,史記上説他是夏后氏之苗裔,又説他原是上古史上的山戎、玁狁、葷粥,以及春秋時代的赤狄、白狄之類。並非由其種族血統與中國人不同,實因其生活文化上與中國人差異,因此而判劃兩分,這是未必不可信靠的。我們很難説匈奴族的遠祖,定舆中國華夏系的遠祖中間没有血統上的關係。只因後代人不懂古代的生活和觀念,因而反覺太史公的話離奇了。
現在再要説到封建崩潰後之新社會。封建社會在春秋時代繼續發展,同時也即繼續走上了崩潰的路子。封建社會是各有封疆的,各各關閉在各自的格子裏面。上面説到諸侯們各自漲破了他們的格子,如蜜蜂分房般各自分封,此種形勢雖可説是封建形勢之繼續發展,其實也即是封建形勢之開始崩潰。尤其是幾個本來建立在外圍的諸侯,如南方的楚,在今湖北北部;西方的秦,在今陝西東部;北方的晉,在今山西南部;東方的濟,在今山東東北部,他們處境特別優越,他們的封疆可以無限展擴。更如魔國,專心兼併漢水流域的姬姓封國,大爲春秋時代諸夏所不滿,因此相互擯之爲蠻夷。其他如則西併諸戎,晉則北併諸狄,齊則東併諸夷,楚亦併南方諸蠻,只爲他們侵佔的是游牧部族的疆土,而並非封建諸侯,因此較不爲當時國際道義所指摘。他們擴地日大,未必一一分封子弟宗族,而往往暫時派一大夫去管理。這樣一來,郡縣的新國家,便逐渐形成,其姿態與性質,與舊的封建國家絕然不同。到時,七個乃至九個大强國,幾乎全是郡縣的新國家了。所以到秦始皇帝統一,只要不再封建,全國便成一郡縣系統。
諸侯、卿、大夫貴族階級的勢力,各自漲破封建格子,向外發展,這是歷史上記載得很明顯的。
而同時平民社會,農耕村落的勢力,亦同樣的漲破封建格子,向外伸展。此餍較不顯著,然其影響之大,或者猶在前一事實之上。農民授田百畝,這是他的格子。井田地區以外的非耕地,包括山林藪澤廣大地面,乃貴族私有的禁地,並不在授受分配之列,一般農民不得享用。但農民社會到底也要漲破他原有的格子。那時的封建律令,禁不住農民們私自走進貴族的禁地,即“非耕地”去,燒炭伐木,捕魚獵獸,尋找他們的新生活。這一種趨勢,在春秋中葉已逐漸見端,尤其在土狹人稠,田畝不敷分配的國家如鄭如晉,最先出現。那種憑藉貴族禁地作新生活的農民,在貴族眼光中看來,是犯法的盜賊。所以那時的盜賊,是不在城市而在薮澤的。封疆外戎狄的劫掠,逐步少了,封疆内盜賊的攘竊,卻逐步的多了。直到貴族階級感到禁無可禁,只好讓一步開放禁地,無論樹木鳥獸,都允許農民捕捉斬伐,只在播出變賣經過禁戒線的時候,貴族向他們抽收相當於地租般的一筆額定的款項。這一種游離耕地的新生活,遂漸漸成爲新世界中自由的新工人與新商人。而此種抽收,本來是帶有懲罰意思的,如孟子書裏的所謂“征商”的“征”字,便是這個來源了。直到漢代,一般見解仍以農業爲法定的本業,而看非農業的工商雜業爲一種不法事業,稱爲“姦利”,其淵源正自封建社會而來。戰國時代的“廢井田開阡陌封疆”,也是漲破封建格子之一例,此下再有詳説。
農民漲破井田格子,而侵入貴族禁地,找尋新生活,便漸漸有工商職業之產生。同時相隨於國家規模擴大,而戰爭規模同時擴大,車戰漸變爲步兵戰,軍隊以貴族爲主體的漸變成以平民爲主體。大量農民開始服兵役,有因軍功而成爲新貴族的。如此農民漸渐轉化成工人、商人與軍人,農民經濟繁榮,學術亦流到平民社會,遂成秦、漢以下士、農、工、商、兵的新社會。大抵在東方採較自由的態度,工商事業活潑,因而游士激增,社會知識與文化一般水準易於提高,此以齊國爲代表。西方則比較接近統制的態度,厲行兵農配合,積極獎勵耕戰,壓抑工商自由,因而社會私家經濟不活潑,知識文化一般水準較低,游士亦少,此以秦國爲代表。秦國游士皆由東方去。最後西方武力戰勝東方,但東方文化亦戰勝西方。漢代仍有“東方出相西方出將”的情形,那已完全是平民社會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