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講述中國文化史,首先應該注意兩事。
第一是中國文化乃由中國民族所獨創,換言之,亦可説是由中國國家所獨創。“民族”與“國家”,在中國史上,是早已“融凝爲一”的。
第二事由第一事引申而來。正因中國文化乃由一民族或一國家所獨創,故其“文化演進”,四五千年來,常見爲“一線相承”,“傳統不輟”。只見展擴的分數多,而轉變的分數少。
由第一點上,人們往往誤會中國文化爲單純。由第二點上,人們又往往誤會中國文化爲保守。其實中國文化,一樣有他豐富的内容與動進的步伐。
現在先説到中國民族,這在古代原是由多數族系,經過長時期接觸融和而淅遵統一的。迨其統一完成之後,也還依然不斷的有所吸收融和而日趨擴大。這仍可把上章所述的河流爲喻。中國民族譬如一大水系,乃由一大主幹逐段納入許多支流小水而匯成一大流的。在歷史上約略可分成四個時期。
第一期:從上古迄於先秦。這是中國民族融和統一的最先基業之完成。在此期内,中國民族即以華夏族爲主幹,而納人許多別的部族,如古史所稱東夷、南蠻、西戎、北狄之類,而融和形成一個更大的中國民族,這便是秦、漢時代之中國人了。亦因民族融和之成功,而有秦、漢時代之全盛。
第二期:自秦、漢迄於南北朝。在此期内,尤其在秦、漢之後,中國民族的大流裏,又容匯許多新流,如匈奴、鮮卑、氏、羌等諸族,而進一步融成一個更新更大的中國民族,這便是時代的中國人了。這又因民族融和之成功,而有隋、唐時代之全盛。
第三期:自隋、唐迄於元末。在此期内。尤其在隋、唐以後,又在中國民族裏匯進許多新流,如契丹、女真、蒙古之類,而再進一步形成明代之中國人。這裏第三次民族融和之成功,因而有间代之全盛。
第四期:直自滿洲人關至於現代,在中國民族裏又繼續融和了許多新流,如滿洲、羌、藏、回部、苗、等,此種趨勢,尚未達到一止境。這一個民族融和之成功,無疑的又將爲中國另一全盛時期之先兆。
上面四個段落,僅是勉强劃分以便陳説。其實中國民族常在不斷吸收,不斷融和,和不斷的擴大與更新中。但同時他的主幹大流,永遠存在,而且極明顯的存在,並不爲他繼續不斷地所容納的新流所吞滅或衝散。我們可以説,中國民族是禀有堅强的持續性,而同時又具有偉大的同化力的。這大半要歸功於其民族之德性與其文化之内涵,關於這一層,我們在下面將絡續申述。
其次説到國家,中國人很早便知以一民族而創建一國家的道理,正因中國民族不斷在擴展中,因此中國的國家亦隨之而擴展。中國人常把民族觀念消融在人類觀念裏,也常把國家觀念消融在天下或世界的觀念裏。他們只把民族和國家當作一個文化機體,並不存有狹義的民族觀與狹義的國家觀,“民族”與“國家”都只爲文化而存在。因此兩者間常如影隨形,有其很親密的聯繫。“民族融和”即是“國家凝成”,國家凝成亦正爲民族融和。中國文化,便在此兩大綱領下,逐步演進。
就西方而言,希臘人是有了民族而不能融凝成國家的,羅馬人是有了國家而不能融凝爲民族的。直到現在的西方人,民族與國家始終未能融和一致。中國史上的“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之大工程,很早在先秦時代已全部完成了。而且又是調和一致了。我預備在本章裏約略敍述其經過。但在此有一事,須先申述。中國民族是對於人事最具清明的頭腦的,因此對歷史的興趣與智識亦發達甚早。遠在西元前八百四十一年,即中國西周共和元年以來,中國人便有明確的編年史,直到現在快近三千年,從未間缺過。即在此以前,中國也有不少古籍記載,保存到現在。而且此等古籍,早已對歷史與神話有很清楚的分別。因此中國古史傳説,雖也不免有些神話成分之羼雜,但到底是極少的。我們現在敍述中國古代,也不必拘拘以地下發掘的實物作根據。因爲在中國最近數十年來地下發掘的古器物與古文字,大體都是用來證明而不是用來推翻古史記載的。
以下我們對於古代中國“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之兩大事業,分成五個段落來加以敍述。
中國民族之本幹,在春秋時代人的口裏,常稱爲諸華或諸夏,華與夏在那時人的觀念裏,似乎没有很大分別。據有些學者的意見,華與夏很可能本是指其居住的地名。在周禮和國語兩書裏,華山是在河南境内的,很可能便是今之嵩山,故今密縣附近有古華城。而夏則爲水名。古之夏水即今之漢水。華夏民族,很可能指的是在今河南省嵩山山脈西南直到漢水北岸一帶的民族而言。夏代的袓先即在此一帶,若再由夏代逆溯上去,則黃帝、虞舜等的故事,也在這一帶的相近地面流傳。至於更推而上,説到中國民族的原始情形,則現在尚難詳定。大體上中國民族遠在有史以前,早已是中國的土著了。他們散居在中國北方平原上,自然可以有許多支派和族系的不同。但因中國北方平原,區域雖廣,而水道相錯,易於交通,再則各地均同樣宜於農業之發展,生活情形易於同化,因此中國人在很早有史以前,各地相互間也早已有一種人文同化之趨向。由此在很早也就能形成爲一個大民族,即後代所謂的華夏民族。
華夏民族乃中國民族之主幹,因此中國古代史也以華夏民族爲正統。在中國古史傳説裏,最早而比較可信的,有神農、黃帝的故事。這便是華夏族中的兩大支。中國在很早的古代,即有一種“氏、姓”的分別。大抵男子稱“氏”,表示其部落之居地;女子稱“姓”,表示其部落之血統。在很早時代,中國似乎已有一種“同姓不婚”的習慣,因此各部落的男女,必與鄰居部落通婚姻。這一制度,也是促進中國人很早就能相互同化形成一大民族的原因。黃帝屬於姬姓,神農屬於姜姓。姬、姜兩部族,在華夏系裏是比較重要的兩支。他們的居地,大抵全在今河南省境。黃帝部族稍偏東,在今河南省中部襄城、許昌、新鄭一帶。神農部族稍偏西,在今河南省西部南陽、内鄉一帶,或直到今湖北省隨縣境。我們約略可以説,黃帝部族在淮水流域,神農部族則在漢水流域。兩部族東西對峙而又互通婚姻。古史傳説,神農氏母親,乃黃帝部族裏一個后妃。此雖不可即信,但卻説明了此兩部族互通婚姻,其來已久。古史又説,黃帝與神農氏後裔戰於阪泉之野。據本書作者推測,阪泉應在今山西省南部解縣境。大抵這兩部族的勢力均在向北伸展,渡過黃河。解縣附近有著名的鹽池,或爲古代中國中原各部族共同爭奪的一個目標。因此占到鹽池的,便表示他有爲各部族間共同領袖之資格,廣、濃兩部族在此戰爭,殆亦爲此。此後華夏族的勢力,向西伸展,到渭水流域,因此現在的華山便成爲陝西的山名了。華夏族的勢力向北伸展,到汾水流域,因此今山西省南境,在古代也稱爲夏墟了。在中國古史裏往往只看地名遷徙,可以推溯出民族遷徙的痕跡來。
中國古代各部族間,既已很早便通婚姻,則相互間必有許多問題待求解決,於是各部族間遂有推出一個公認的共主之必要。此事在黃帝、神農的傳説裏,已透露得很明白。此共主的資格,似乎最先由神農部族所傳襄,以後則爲黃帝部族所奪取,但稍後到唐、虞時代,似乎有一種新的推選方法,即所謂“襌讓制度”的產生。自有襌讓制度,便可免得兵戎相爭。根據孟子萬章篇和尚書堯典所説,這一制度大體如下:舊的共主先因其他各部族領袖之推舉(“岳牧咸薦”)而預行物色其繼承人,待繼承人選確定,則在舊共主的晚年,先使繼承人暫代政務,燒老舜攝,又曰濟相一面藉資歷練,一面亦備考驗,舊共主死後,繼承人正式攝政三年,然後退居以待各方意見之表示。後世相傳的三年之喪,即由此起,在此三年之喪的時期内,一切政事由冢宰主持,新王不參加預聞。若各方一致擁戴,則新共主地位始確立,舜、禹皆由此取得其新共主的資格。
孟子、堯典的敍述,是否全屬當時實情,現在無從懸斷。但堯、舜、禹的禪讓時代無疑的爲春秋、戰國時一致公認的理想黃金時代。堯、舜、禹諸人,也爲當時一致公認的理想模範皇帝。我們現在説唐、虞時代尚爲中國古代各部族間公推共主的時期,這大致是可信的。直要到夏禹以後,始由禪讓改成傳子之局,此後的史,遂有正式數百年繼統傳緖的王朝。
中國古代史,直到夏王朝之存在,現在尚無地下發現的直接史料可資證明,但我們不妨相信古代確有一個夏王朝,這有兩層理由。
第一:是尚書裏召誥、多士、多方諸篇,西周初年的君臣,他們追述以前王朝傳統,都是夏殷、周連説,這是西周初年人人口中的古史系統,宜可遵信。
第二:是近代安陽殷墟發掘的龜甲文字,記載商湯以前先王先公的名號,大致與史記商本記所載相同。這些王公的年代正與夏朝同時,我們既知太史公對商代世系確有根據,也可信他記夏代世系別有來歷。因此我們雖未發現夏代文獻的地下證據,但已可從殷墟遗物上作一間接的證明。
根據古代傳説,夏朝有十七君十四世四百七十多年。夏部族開始,大約在今河南省伊、洛兩水上源嵩山山脈附近,禹都陽城,在今河南登封縣。此後夏朝的勢力,逐漸渡河北向,直到今山西省南部安邑一帶,與唐、虞部族相接觸,因此古史上也常常虞、夏並稱,正可證明這兩支的接近。後來夏王朝的勢力,又沿黃河東下,直達今河北、山東、安徽諸省境,而舆商部族相接觸。
繼夏而起的爲商朝,其存在已有安陽殷墟遺物可資直接證明。其開始建立者商湯,都亳即商邱,在今河南省東部之歸德。他本是夏代一諸侯,後來以兵伐夏,代爲天子。在他前後商代都邑,曾屢經遷徙,直到盤庚,始定居今河南省北部之安陽。據説商代有三十一世,六百餘年。又一説是二九王,四百九十多年。單説他在安陽一段的歷史,已有二百七十多年了。他們自稱其居地曰“大邑商一,這大概是表示他們統治各方爲萬邦共主的意思。那時在陝西省渭水下流的周部族,對商的關係上,根據殷墟甲文有稱“周侯”的,可見在政治意味上他們顯有主屬關係。那時商朝的政治威力,至少在政治名分上,已從今河南安陽向西直達陝西之西安。這已超過今日一千五百里的遙遠路程以外。若把安陽作一中心,向四圍伸展,都以一千五百里爲半徑,則商朝的政治規模必已相當可觀。
又據殷墟出土古物中,有鯨魚骨和鹹水貝等,可見殷代當時,對於東海沿岸之交通,必甚頻繁。貝應爲貨幣之用,則那時已早有相當的商業了。
繼續商朝的周代,那時文字記載的直接史料,留傳到今的更多了,我們對於周代的一切史實,知道得更詳盡更確實。大抵周代有三十七王八百六七十年,其間又分西周與東周。東周以下,中國史家別稱之爲春秋、戰國時代。單是西周自武王滅殷至幽王被殺一段,約佔三百五十多年。
我們現在再從夏、殷、周三代的都邑上來看,夏都陽城、安邑,周都豐、鎬在今陝西省西安境,全在偏西部分。殷都商邱、安陽,則在偏東部分。周人姓,與黃帝同一氏族,夏、周兩朝,似應同爲華夏系之主要成分。商人偏起東方,或應屬之東夷,與黃帝、夏、周諸部,初不同宗,但夏人勢力逐漸東伸,已與商族勢力接觸,而文化上亦得調和。隨後商人勢力西伸,代夏爲中國共主,文化上之調和益密。繼此周人又自西東展,代商爲天下共主。那時的商人,便早已融和在華夏系裏而成爲華夏民族新分子之一支。這正可爲我上文所説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同時並進的一個好例。
西周時代最重要的事件,厥爲“封建制度”之創始。但我們根據殷墟甲文材料,封建制度,早在商代已有。我們若把許多諸侯公認一王朝爲共主,認爲是封建制度之主要象徵,則理論上,遠在夏朝成立,那時便應有封建制度存在了。所以中國古史上多説封建起於夏代代,實非無因。但一到西周初年的封建,則實在另以一種新姿態而出現,所以我們也不妨説,封建制度由西周正式創始。西周初年的封建制度是间部族一種武裝的移民墾殖與政治統治。經過西周初年兩次對殷決戰,周人絡續將其宗族與親戚不斷分封到東方,成爲西周統治東方各部族的許多相互聯繫的軍事基點,因此造成中國史上更强固的統一王朝。在武王、成王兩世,西周已建立了七十多個新諸侯,這裏面有五十多個是西周同姓,此外大概亦多周代的姻戚與功臣。因此我們可以説,西周封建,實在是中央共主勢力更進一步的完成。
但西周封建,也並不專在狹義的統治方面打算。除卻分封同姓姻戚外,以前夏、殷兩朝之後裔,以及其他古代有名各部族的後代人也一一爲他們規劃新封地或保留舊疆域,這所謂“興滅國,繼絕世。”而且允許他們各在自己封域内,保留其各部族傳統的宗教信仰與政治習慣。因此我們還可以説,西周封建,實在包含著兩個系統,和兩種意味,一個是“家族系統”的政治意味,一個則是“歷史系統一的文化意味。前一系統,屬於空間的展拓,後一系統,屬於時間的緜歷。此後中國文化的團結力,完全栽根在家族的與歷史的兩大系統上。而西周封建制度,便已對此兩大系統兼顧並重。可徵當時在政治上的實際需要之外,並已表現著中國傳統文化甚深之意義,這是尤其值得我們注意的。
論到當時關天子興諸侯間的相互關係,似乎只有一種頗爲鬆弛的聯繫,諸侯對其自己封地内一切措施,獲有甚大自由。然正因此故,更使源王室在名分上的統治,益臻穩固。這些據説全是西周初年大政治家周公的策劃。無怪將來的孔子,要對周公十分嚮往了。
再從另一方面説,周代封建和夏、殷兩朝的不同。大體上,夏、殷兩朝是多由諸侯承認天子,而在周代則轉換成天子封立諸侯。這一轉換,王朝的力量便在無形中大增。那時天子與諸侯間,有王室特定的朝覲(諸侯親見天子之禮)、聘問(派遣大夫行之)、盟會(有事則會,不協則盟)、慶弔諸禮節,而時相接觸,又沿襄同姓不通婚的古禮,使王室與異姓諸侯以及異姓諸侯相互間,各以通婚關係而增加其親密。因此數百年間的周朝,可以不用兵力,單賴此等鬆弛而自由的禮節,使那時的中國民族益趨融和,人文益趨同化,國家的向心力,亦益趨凝定。這便是中國傳統的所謂“禮治”精神。這一種禮治精神,實在是由封建制度下演進而來。
若論调代疆域,較之夏、商兩朝亦更擴大。天子都、在今陝西省西安境,但其封國,在東方的如齊(山東臨淄)、魯(山東曲阜)、吳(江蘇)、燕(河北),都已直達海濱,黃河上下游已緊密聯合在同一政治體制之下。商代遺臣箕子,遠避朝鮮半島王室因而封之,朝鮮半島的文化即由此啓發。古代傳説那時又有越裳氏來朝,越裳是今之安南。安南半島和朝鮮半島,一在中國之西南,一在中國之東北,同樣在很早時期裏便受到中國文化之薰陶與覆育。
以上所述,自唐、虞時代諸部族互推共主,進至夏、商王朝的長期世襲,再進之於周代之封建制度,從政治形態的進展上看,可説是古代中國國家民族逐步融和與逐步統一下之前半期的三階段,國經此三階段,已經明白確立了一個國家民族和文化之單一體的基礎。西周末年,正當西元前七七年,距西方希臘第一次舉行奧林匹克賽神競技不遠的時代,那時西周王室的地位,雖一時發生搖動,但中國人對於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的工作,已經有了很深厚的成績。並不因此中止,下面便是所謂春秋、戰國時代。
現在再把上述三時期的年代,約略推記如下:中國歷史由西周中葉共和元年(西元前八四一年)以下,是有明確年歲可記的,以前則不甚準確,但大體可以推定。西周初年約當西元前一一三〇年左右。從此再推上二百七十年,當酉元前一四〇〇年間,則爲商王盤庚定居安陽的時代。從此再推上三〇〇年,約當商王朝初創之時期,則爲西元前之一七〇〇年。再推上五百年,當西元前二二〇〇年左右,應當中國史上之虞、夏禪讓時代。再上則不可細推了。自從虞、夏襌讓到西周王室傾覆,平王東遷洛邑(西元前七七〇),中間經歷一千五百年左右,始終有一中央共主的存在。而且此一共主的地位繼續强固,勢力繼續擴大,這正是冲嘣歷史上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的兩大事業正在繼續進展中一個極好的説明。
此下再説到東调周、春秋和戰國時代。東周以下春秋、戰國時代從政治意識與政治形態的進展上看,可以説是從“霸諸侯”到“王天下”的時代。春秋二百四十年是霸諸侯的活動時期,戰國二百三十年則爲王天下的活動時期,用現代術語來説,霸諸侯是“完成國際聯盟”的時期,王天下是“創建世界政府”的時期。
當西周王室避犬戎之禍東遷雒邑(今河南省洛陽)以後,周天子在政治上共主的尊嚴急速崩頹,封建諸侯相互間的聯繫亦因此解體。列國各務侵略,爭不息,各國内部亦政潮迭起,篡弑相尋,因此更招致異族戎狄侵凌之禍。(戎狄詳細見下)在此局面下,便有霸者蹶起。當時的霸業,便是諸夏侯國間的一種新團結。霸業最先創於濟,以後則落於晉(今山西省曲沃附近)。齊國姜姓,爲周代之姻戚;晉國姬姓,爲周代之宗族。所謂霸業是要把當時諸夏侯國重新團結起來,依舊遵守西调王室規定下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禮節。對外諸侯間不得相互侵略,對内禁止一切政權的非法攘奪。如第二章國家凝成與民族融和此便逐漸形成了一個當時國際間的同盟團體,又逐漸製下了許多當時的國際公法。他們在名義上仍尊東周王室爲共主,實際則處理一切國際紛爭與推行一切國際法律的,其權皆由霸國即盟主任之。凡加入同盟的國家,每年皆須向盟主納一定的貢賦,在經濟上維持此同盟的存在。遇有戰事,經盟主召集,凡屬同盟國家,皆須派遣相當軍隊,組織聯軍,聽盟主國指揮作戰。凡屬同盟國,遇有敵寇,均得向盟主國或其他同盟國乞援。同盟國家相互間,則不得有侵略及戰爭。凡遇外交爭議,皆由各國申訴於盟主國,聽候仲裁。其性質較嚴重者,則由盟主國召集各同盟國開會商處。爭議之一方不服仲裁,得由盟主國主持聲討。各同盟國内部政爭,亦同樣由盟主國或同盟國仲裁。常有國君理屈敗訴,卿大夫理直勝訴的。至於新君即位,均須得同盟國承認。若由内亂篡弒得國,同盟國不僅不加承認,並可出師討伐,驅逐叛黨,另立新君。遇有國内災荒等事,同盟國均有救濟之義務,亦由盟主國領導辦理。當時許多諸夏侯國間,完全靠了這一個國際組織,保持他們對内對外的安全,達於百年以上我們可以説春秋時代的霸主,在政治名分上,雖不如西周王室之尊嚴,但在政治事業的實際貢獻上,則較西周王室更偉大。
在當時不參加此等同盟事業的,在北方則爲戎狄,在南方則有楚國。這些在當時都認爲不屬於諸夏之内的。戎狄大多是游牧部落,與諸夏城郭耕稼的生活不同,文化較低,因此頗少加入。楚國則僻在江、漢之間,與北方諸侯相隔亦遠。舊説其國都在今湖北省之江陵,然恐當在今湖北襄陽、宜城一帶爲是。他志在兼併,亦不願加入聯盟,自受拘束。後來北方諸戎狄,經同盟國壓制,漸不爲患。獨剩南方楚國,乘機併吞漢水、淮水一帶的小諸侯,變成一特別强大的國家,與北方的國際同盟雙方對峙,時起鬥爭。到後來,楚國亦漸受北方諸夏的文化感染,漸知專靠武力,無法併吞北方諸侯,遂亦要求加入同盟圑體,以得任盟主爲條件。一面可得同盟國每年貢賦,有經濟上的實利,一面亦可滿足他在國際上光榮地位之野心。於是南楚北晉,更番迭主中原諸侯之盟會。在當時曾舉行過一次極有名的弭兵大會(西元前五四六),即由楚國新加入國際同盟圑體而召集。楚國以外,西方有國(今陝西省鳳翔縣),東南方有(今江蘇省吳縣)與越國(今浙江省紹興縣),亦模倣楚國先例,先後加人同盟團體,而爲其盟主。楚國、吳國當時稱爲荊蠻,吳國雖亦姬姓,與周人爲近親,但遠封江南,早與荊蠻同化。越國則爲百越。^荊蠻、百越同非諸夏系統,自從他們加人同盟,中原諸夏文化,遂逐漸由黃河流域推擴到長江流域。秦國爲贏姓,初本東夷之一支,封在西土,又雜有戎風。秦國加入諸夏聯盟,這是當時黃河流域東西雙方又增了一度的結合。因此我們可以説,當時霸業的逐漸擴大,即是諸侯間聯合的逐漸擴大,亦即是中國國家民族大一統事業之逐漸進展與完成。春秋時代幾乎全是這一個霸業活動的時代。
但是#秋時代的霸業,論其實際,是向著兩個方面同時並進的,一方面是朝向“和平”,另一方面則朝向“團結”。和平與團結,本是同一要求之兩面。因此在當時雖然不斷的提倡國際聯盟弭兵大會等種種和平運動,而同時國際兼併的趨勢也還在進行。總論春秋時代,可考見的諸侯,約有一百三十餘個,而後來較大的只賸和二國:此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其名如下:
魯、齊、晉、楚、宋(今河南商邱)、衞(今河南滑縣,遷濮陽)、陳(今河南淮陽)、蔡河南上蔡,遷新蔡,又遷安徽壽縣)、曹(今山東定陶)、鄭(今河南新鄭)、燕(今北北平)、秦(今陝西咸陽):直到戰國中晚時期,變成七雄並峙:
秦(今陝西咸陽)、魏(今河南開封)、韓(今河南新鄭)、趙(今河北邯鄲)、燕(今河北北平、齊(今山柬臨淄)、楚(今湖北宜城,遷安徽壽縣)。
那時霸諸侯的事業,再不爲世所重,幾個大强國,漸漸夢想著王天下。“王天下”是一種代替周王室來重新統一天下的意思。最先是各國相互稱“王”,表示他們的地位已與周天子平等。以後則更强大的改稱“帝”,以示比較諸王的地位又高一層。直到秦國統一六國,秦君遂自稱“始皇帝”,“皇帝”的稱號,是連合占代統治者最尊嚴的稱號“皇”和“帝”兩名而成,表示秦代的統治,已超出歷史上從古未有之境界。我們若從中國古史上國家與民族大統一完成之歷程覲之,秦始皇帝的統一,實在是一點不差,已達到這一進程之最高點了。
在當時中國人眼光裏,中國即是整個的世界,即是整個的天下。中國人便等於這世界中整個的人類。當時所謂“王天下”,實即等於現代人理想中的創建世界政府。凡屬世界人類文化照耀的地方,都統屬於惟一政府之下,受同一的統治。“民族”與“國家”,其意義即無異於“人類”與“世界”。這一個理想,中國人自謂在秦代的統一六國而實現完成了。所以中庸上説:
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舟車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所照,霜露所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這種境界,便是説全世界人類都融凝成爲一個文化圑體了。只在這一種境界下的最高領袖,才如上帝般,一視同仁,不再有彼我對峙的界線了。只有他受了全世界人類之尊親,所以説他是“配天”,與天爲配,這才當得上“天子”的稱號。這是當時中國人政治、宗教合一同流的大理想,我們在下一章裏再要述及。
現在我們把上面所説再加以簡括的綜述。中國古代史上的“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兩大功業,共分爲五個階段而完成。最先是襌讓制度,由各族互推共主,此爲唐、虞時代。其次爲王朝傳統制度,各族共認的王朝,父子相傳(如夏)或兄弟相及(如殷,兄弟相及只是父子相傳之變相,最後還要歸到父子相傳)。繼世承繩,爲天下之共主,此爲夏、商周時代。又其次爲封建制度,諸侯由王朝所建立,而非王朝由諸侯所尊認,此爲西周時代。其次爲聯盟制度,由諸侯中互推霸主,自相團結,王朝退處無權,此爲春秋時代。最後爲郡縣制度,全國只有一王朝,更無諸侯存在。此爲戰國末年所到達的情形。在此國家體制的逐步完成裏,民族界線亦逐步消失,這是中國史上民族融和與國家凝成之五大時期。當秦始皇帝開始統一,適當西曆紀元前二二一年,那時西方希臘已衰,羅馬未盛,他們的文化進程中,早已經歷過不少個單位與中心,但在中國文化系統裏,卻始終保持著一貫的傳統,繼績演進,經歷兩千多年,五大階段,而終於有這一個在當時認爲理想的“世界政府”之出現,這不能不説是中國文化史上一個莫大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