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所述,史蒂夫·乔布斯喜欢穿黑色高领毛衣,这件事非常著名,已经不需要再过多解释。
黑色高领毛衣是他“更简洁”这一理念具体化的时尚,也是乔布斯(=苹果公司)个性的表现。
服装和时尚,可以说是一种最容易被他人识别的个性表现。
换言之,“服装展示的是最真实的自己。”
例如演员中尾彬的“麻花花纹”长围巾、勝俣州和的“五分裤”,更极端的例子有,林家佩的全身粉色和鱼形帽子。
拥有“这个××,是那个人的风格呀”、“说起××,还是××”这样的形象标志、代名词的人,仅此就确立了“这个人的独特风格”。
我们可以用服装(作为符号、作为品牌、作为穿着,尽管因人而异)或随身小物表现个性,心情上也非常轻松。
无论在哪里,都能凭借穿着的衣服,被人一眼认出“那个人在——“,就没有必要刻意去表现自己了。
到场即可证明自己的存在。
由此产生的心理上的从容,在工作中也有很大的优势。
以前,神奈川的一个美容整形外科主治医师,有一个奇怪的“形象标志”。
这位医生非常有趣,年龄已过六十岁,一直单身,为人非常好,但是个性非常强,也容易被人误解。
他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过着公司(医院)、家、高尔夫球场的三点一线生活,痴迷高尔夫到了这个地步。我们经常一起打球。
他是单身,去打高尔夫时都是自己收拾装备,一个大大的包里塞满了球服上下装(T恤和短裤)。
每次从衣柜里随便抓上几件带过来,到了高尔夫球场的更衣室,再考虑“穿哪件”。
为什么能做到这样呢?
因为他在买球服时,只选纯黑色和纯白色,其他颜色一律没有。
所以,选择哪件,如何组合都没什么问题。
黑黑组合、白白组合,或是黑白、白黑组合,无论怎么搭,都只有这四种搭配方式。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这样买,他的回答是:“希望把注意力集中在高尔夫上。”想集中精力去打球,所以不想在衣服上花费太多时间。
他对高尔夫的认真程度已远远超出了喜欢的范围。
所以,只要在高尔夫球场或训练场上看到一身黑或一身白,或者是黑白双色和谐搭配的球服,大老远就能一眼看出“××先生”。
这种行为乍一看以为是偷懒,事实是,他“喜爱高尔夫到了连选衣服的时间都觉得浪费的程度”。
“永远只有黑白两色”的球服,是这位先生的个性所在,同时也是“拥有‘不想过多关注球服’这一执念”的个性表现。
除此以外,这位先生一旦发现喜欢的袜子,会买回一大箱,而且颇以“一辈子都不用为选袜子伤脑筋”为傲,他还拥有款式基本相同、颜色不同的3辆车。总而言之,为人非常豪放不羁。
就这样,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流行如何更迭,他只执着于坚持自己的个性。
人如其名,衣如其人——用穿着展现个性。
大家不妨也为自己打造一个美好的“属于自己的形象标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