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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不要把“关联关系”和“因果关系”混为一谈

确认前提的时候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把原本没有太大关系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举一个极端点的例子,好比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街头调查,针对一种目前法律还没有禁止的行为询问路人的意见。

根据最近的调查,违反“汽车超速行驶规定”的人中,94%的人在违反规定前的 24 小时内都做过某种行为。涉及重大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中,97%的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前的 24 小时以内也做过这种行为。

您认为是否应当通过法律禁止这种行为呢?

恐怕接受采访的所有人都会认为这种跟交通事故有关系的“危险行为”应当被禁止吧。

而且现行法律没有禁止这个行为,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可能还会导致更重大的问题发生。

但是调查中所说的这种行为,究竟是不是法律应当取缔的危险行为,这一点必须先确认清楚才可以。

刚才的调查,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这一前提的内容。

如果调查中所说的这个行为,是指“吃早饭”呢?

如果把调查中引起交通事故的前提当作“吃早饭”,按正常情况考虑,无论是否开车引发事故,几乎所有的人都要“吃早饭”的。

吃早饭这一行为本身(只要不吃特殊的食品)并不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但是,“事故的危险性”和“吃早饭”这两件事,通过数字联系起来之后进行调查,回答问题的我们就很容易认为这两者之间有重大关系。

首先,step1“自己确认前提”这一点,适用于包括调查在内的各种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前提和结果之间并没有特别大的关联。

我们之所以糊里糊涂地把错误的前提和结果联系起来,是因为把事物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因果关系”弄混了。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关联关系】=结果上有关,但并非直接的原因和结果

【因果关系】=结果上有关,而且有合理且直接的原因和结果关系

读文章的时候,自然能明白其中的差异。但很多情况下,我们只凭借关联关系就认定问题的原因和结果,然后去想解决方案,最终结果自然“并不如意”。 XVwffCX1FqCGlj91i1iuablyyYgeScH9EZeEMkzSufbTuhpBa5HTTVLQUtccLq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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