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老子的和谐思想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的和谐思想是以他“道”为基础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是和谐的

老子认为道是本原,所以道生万物,它能够包容一切,统摄一切,一切事物统一于道。“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谓之道”,阴阳两性的变化是有序的,所谓“阴阳相推”,就是指阴阳的有序变化。道就是事物的和谐统一关系,道就是和谐,和谐是道的基本特征。道不仅是对万事万物的系统性、整体性的概括,而且是对万事万物发展过程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无”和“有”都来自道,是道的不同角度的名称。道是万物的本体和来源,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道不是物质性实体,也不是精神性实体,它是一切关系的总和,是总的和谐关系,是万事万物的总根源。道作为本原,是浑然一体的东西。老子指出,“道之为物,惟恍惟忽”,“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就是说,道无处不在,恍恍惚惚,在无形之中有事物的影像;在依稀隐约之中有具体的物质;在深远幽暗之中有真实的东西,即阴阳的和谐关系。总之,道在表面上是无序的,但实质上却是有序的、和谐的。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的话告诉我们,和谐是道的规律,认识了和谐就能够认识道的无形,道的玄妙,道的规律。

道的运动是和谐的循环运动。老子指出:“道者万物之奥。”就是说,道是万事万物运动的规律。道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万物从道起源,又回归于道,“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复命曰常”,返回本性是事物发展的永恒规律。老子指出:“反者道之动。”就是说,道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往复的运动的。周而复始的循环圈本身就是一种和谐有序的结构。再者,道的运动过程也是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进行的,运动从起点开始,逐渐离开,越离越远,到了一定限度又返回来,回到出发点,由此构成一个环形结构。道就是这样的系统,它包括两个基本的要素:反和复,“反”指的是离开的过程,它可以包含若干阶段;“复”指的是返回来,它也可以包含若干阶段。老子用一个“反”字表达了两重含义,即“反”是反与复的统一,二者构成了运动的和谐结构老子经常用“归根”,“复命”这些语汇,指的都是和谐循环的意思。

2.矛盾双方是和谐的

老子的道论,讲了许多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自然和社会中存在矛盾,诸如,福与祸,美与丑,善与妖这些矛盾,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为存在条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灾祸、幸福依傍着它;幸福、灾祸潜伏其中。老子认为,美与丑、善与恶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是相对于丑而言,善是相对于恶而言;美与丑、善与恶又都相互包含,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没有绝对的美,也没有绝对的善,美和善都是相对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美和善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对立面相互比较而存在的。有美就有丑,有善就有不善。同样道理,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也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老子说的“有无相生”就是这个道理。这种相互包含,相互依存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和谐关系。每一方都包含着对方,每一方都以对方为存在条件,离开了对方自己也就不存在了。矛盾也可能激化,但是那不是老子愿意看到的。

老子认为矛盾方面的对立和冲突必然发展为和谐与统一。他指出:“冲气以为和。”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万物负阴而抱阳”,阴与阳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它普遍存在于万物之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没有矛盾的事物是没有的。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作用,使事物达到和谐和统一,即“冲气以为和”。“冲”是涌动,激荡的意思,可以引申为冲突、对立,象征矛盾的不平衡和对立状态,它是事物实现和谐与统一的内在动力。

3.和谐的原则适度

根据和谐规律,老子提出了和谐的原则,即适度。和谐就是适度,达到一个平衡点,一个最佳状态。他以设问的方式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名誉和身体哪个更值得爱?身体和财富哪一个更重要?得到名利和丧失生命那一个是病害?当然,老子肯定的是后者。这说明老子是看重身体(生命)的价值的。因此,他提出了凡事都要适度,不要过分。过分的吝惜,一定会造成巨大的耗费,过多的保藏一定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人们要“知足”“知止”,知道满足的人不会受辱,懂得适可而止的人,不会有危险,这样的人可以长泰永存。

现代辩证法认为度是质的数量界限,量变必然引起质变。凡事都有个度,超过了一定限度,事物的质的稳定性就会被破坏,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要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就要坚持适度原则,使量变限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做到无过无不及。老子强调“去甚、去奢、去大”就是这个道理。老子用了一些隐喻论述他的观点,他说,天下万物,有的在前面行走,有的在后面跟随,有的送暖气,有的吹冷风,有的强壮,有的羸弱,有的得胜,有的失败。当时,大小诸侯就是这样,你争我夺,争战不已。老子最后得出结论,从政者要戒除走极端,戒除奢侈,戒除过分。这是老子的“中庸”思想,其要旨是不要走极端,不要奢侈,不要过分。核心是不要走极端(去甚)。有人说,老子的思想意在取消矛盾或消解矛盾,这是不公正的。老子是提出一种解决矛盾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和转化,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解决矛盾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即促使矛盾激化,实现矛盾的转化的方法。这要看是什么矛盾,解决“甚,奢,大”这样的问题,不必等激化了再着手解决,那样就麻烦了。当然去甚,去奢,去大之后,还是存在矛盾的,虽然老子没有谈及,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说,他并没有取消矛盾或消解矛盾。老子的中庸思想有其合理性,中庸作为文化心理现象已成为我们民族性格的组成部分,作为传统思维方式也一直影响着一代一代的中国人。我们常用“太极端了”,“太过分了”等说法描绘某人的不良行为。这说明中庸思想是深入人心的。“去甚”是正确的,极端不代表事物的主流和发展趋势。事物普遍具有中心和两端三部分,不论从空间角度看,还是从时间角度看,都是这样。偏离中心,离开轨道,就会走入歧途,适度才是最好的。

4.和谐的政治观

老子认为“道法自然”,道是无为的。他告诉人们要“唯道是从”,爱道,循道,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无为思想是他和谐思想的精髓,老子强调“无为”的理念。他指出,道永远是无为的,君侯王公如果能遵守道,即客观规律,万物将自然而然发生变化。老子的无为原则不是别的,是要人们守道,行道,遵循规律。坚持无为原则,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定。而无所欲为,胡作非为,倒行逆施是要受到规律的惩罚。他主张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让老百姓认为统治者的作为是顺应自然,是自然而然的事。另外,统治者要很好地进行统治,还得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维护万物的“自然”之状态,使之能保持不变。也就是统治者在处理人与人和人与事的关系时,应遵循“法自然”的原则。老子所说的自然并不等同于我们现所说的大自然或自然界,而是一种自然状态。老子所关心的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和人类社会,是与人类社会生存有关的状态,是一种类似于自然无为、自然而然的和谐状态。自然状态包含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趋势,是原有自发状态延续的习惯和趋势。老子眼中的“自然”是一种排除外力干扰的情况下的事物自发状态的保持与延续的习惯与趋势,或者说是事物内在的规律性。老子所描绘的这种“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社会,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自是互不干扰,相安自得,怡然自乐,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自然和谐的田园式理想状态。

老子从“道”出发,推演出治国理念,在原则上要求“法自然”,按事物自身应有的规律办事,不要人为地干涉事物的发展;在实践层面上就是要求统治者不要为所欲为,利用手中的特权横加干涉老百姓的生活。统治者应该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在政治统治的操作上做到“无为而治”,从而达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安无事,和谐共存。老子反对统治者干预民众的生活,而倡导让民众按其自然本性而活。老子认为,治理国家,特别是大国,就像烹小鱼一样,不要随意扰动,简单处理就行了。老子主张以道治国,实行无为而治的原则。以道治国,即使妖魔鬼怪也不能显灵,即使显灵也不能伤害人,即使圣人也不伤害人了。这就是以道治国取得的结果。总之,老子认为,只要顺应自然,就会取得成功。要统治天下,就不要做扰攘百姓之事。反之,苛政褥节,禁令繁多,令百姓无所适从,最终只能失天下。统治者要治理好一个国家要以“清静无为”为原则,以安定不扰民为上,只有这样,才能各守其静,天下也就相安无事,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就是老子的“内政”方略。

现代社会结构复杂,事物繁多,现代国家的治理不是那么容易。但是老子的治国原则还是有其合理内涵的,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一宝贵的政治经验,往往为历代贤明的从政者所接受。

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关键是实行平等的原则。老子从自然界的平衡法则引申出人间的平等法则,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他特别指出,当时人间的法则不是这样,剥夺不足而供养有余,这就是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根源。老子这里论述了社会平等的思想,体现出他的社会政治观。应该说,老子的社会平等思想是一大创见,比欧洲近代启蒙思想家用自然法则解释社会现象要早两千多年。老子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虽然在他那个时代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平等,他还是执着地追求这样的理想社会。

老子描绘了一幅古代理想社会的图景,他的参照物是周代的社会制度。周在入主中原以前,国家规模很小,这正是老子“小邦寡民”的原型。他主张国家的规模要小一点,人口数量要少一点,好的器具也不用,使人民重视生命而不随意迁移。有车船不乘,有甲兵不去打仗。吃什么都觉得甘美,穿什么都觉得式样好看,对古老的风俗觉得很快乐,住什么居室都觉得安全舒适。邻邦之间,鸡犬之声都能听到,但是民众一直到死也不相往来。这是一种古代的乌托邦思想,它的实质不能认为是历史的倒退,而是向人们展示未来社会的状况。希望用一个理想的社会取代当时的社会。

在“外交”方面,老子针对“国际”上常出现的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情况,提出了处理国与国之间所应遵循“谦下”的基本原则。大国对小国谦下,小国就如百川汇之于江海,自然就能聚拢于大国周围;小国谦下就能被大国所容纳。这样,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皆得其欲”,从而能做到和平相处。

5.和谐的自然观

老子认为,生物来源于自然,人也来源于自然,人和生物必须在自然给予的条件下求得生存。生态系统是道循环运动的产物,“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缔造了生物,德养育了生物,周围环境使它成为一定的形态,各种力量制约它的成长。生态系统遵循道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生态系统变化的动力来自它的内部,“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的相互作用是生态变化的内在动力。

道使生态系统趋向平衡。“天之道,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种平衡是自然本身的动态平衡,不是神或上帝的力量促成的。现代生态学表明,各种元素的地球化学循环,水和大气的循环,各种食物链的能量转换,构成了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现代系统科学揭示了耗散结构的系统循环的内在机制。老子指出,宇宙中有四大,人是其中之一,人与万物都是道缔造的,都遵循着道的规律。自然的协同,稳定与和谐给予人的启示是:人与自然应该保持和谐一致,同时也要维护自然的稳定与和谐,特别是维护生态平衡。美国著名学者卡普拉对道家的这一思想给予高度评价,他说:“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以及两者潜在的一致。”老子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应顺从天道,唯道是从,自觉地维护生态平衡,保持与大自然的和谐。 889oU/Wfwl5Hs4Eu7uYwVuiw6HitWnwB4LryiYgNONvszP6CBHdElL1Qb9Us7PKr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