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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休养生息,发展经济

封建社会朝代的灭亡,主要是统治者的暴政使得民不聊生,从而爆发农民起义,从内部瓦解了统治基础。朱元璋出身于农民,对农民既了解,又同情。他登上皇帝宝座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正是朱氏家族得民心,能够坐稳江山的根本原因。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唯一出身贫民的皇帝,朱元璋对农民阶层的苦难生活有很深刻的体会和特殊的同情心,并对该阶层的处境异常关注。他要以自己特殊的权力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民阶层艰难的生活状况。而这,也为朱家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明朝开国时,经济形势是十分严峻的。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从应天到家乡濠州省墓,一路“百姓稀少,田野荒芜”。洪武元年(1368年)四月,朱元璋去北伐前线开封视察,经常穿行在草莽之中。七月,徐达率部自开封北上,路经河南、山东、河北,沿途“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在中原,怨魂遍地,尸骸蔽野,收殓埋葬骸骨成了政府的善举、百姓的义举。朱元璋慨然喟叹道:“平定中原并不困难,但民物凋丧,千里丘虚,既定之后,生息犹难,这正是劳思费神之处。”不但中原,就连湖广、四川等这些昔日繁华的地区也是一片荒凉。湖广洞庭湖流域直到洪武末年尚且“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四川经过几十年战乱,也满目疮痍。到洪武二十年(1388年),各州县仍然“居民鲜少”,就连肥沃的成都平原也还有数万亩良田“荒芜不治”,明朝开国后一百多年尚不能恢复历史旧景。三吴中心城市苏州,也“里邑萧然,生计鲜薄”,如雨打残荷,秋风败叶。当时的历史名城扬州被张明鉴等部队掠夺,只剩下18户人家。徐州被元军血洗,男女老幼无一幸免,到明初依然是“白骨蔽地,草莽弥望”的鬼蜮之地。

明朝开国以后,南征与北伐在继续。残元部队长时间控制着东起辽东、西至陕甘的广大区域,明昇政权存在到洪武四年;云南旧元梁王坚持到洪武十四年。元末社会经济的全面崩溃和长时间的战乱,使民心思定,向往稳定的生活。广大民众迫切期望朱元璋能够废除元朝的暴政,重新分配土地,减轻赋役负担,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朱元璋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决心满足饱经战争之苦的民众的这一需求。他提出了“安民为本”“养民者必务其本”“民者,国之本也”等治国安民的方针。民不安,则国不宁。朱明王朝刚立国不久,只有发展农业,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证并使其拥有从事简单再生产的基本条件,才是立国之根本。

在朱元璋看来,“为国之道,以足食为本”,让百姓衣食无缺,生活富足起来,是统治者应尽的责任,也是维持国家安定的根本。他指出:“百姓富裕了,国家才能富强;百姓安逸了,国家才能安定。百姓贫穷困苦而国家富强安定的事情,是从来没有的!”他多次告谕说,“百姓富裕了,就会与政府亲近;百姓贫穷了,就会与政府背离。所以,百姓的贫富,关系着国家的兴亡!”

据统计,在朱元璋统治的31年时间里,他下诏减免赋税和赈济灾民达七十余次。他规定,凡各地发生灾害,当地官员必须及时上报朝廷。如地方官隐瞒不报,当地的人民可以直接向上申诉。一经查实,该地方官就要被逮捕严惩。有一年,湖广荆州、蕲州发生水灾,朱元璋命户部主事赵乾前去赈济,赵乾竟拖延了很长时间才到,致使一些百姓活活饿死。朱元璋知道以后,立即下令将赵乾处死。还有一次,山东青州发生旱灾和蝗灾,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奏报,朱元璋就将有关官吏全部逮捕治罪。再有一次,江西彭泽粮食歉收,当地官员没有及时赈济,以致有卖儿鬻女者,朱元璋下令将彭泽知县施以杖刑。为了防止公文往来耽搁时间,使受灾百姓能够及时得到救济,后来朱元璋还规定,凡遇饥荒,各地方政府应先开仓放粮,然后再上报朝廷。

朱元璋告谕全国官员说:“天下刚刚安定,百姓财力困乏,就像刚会飞的小鸟,切不可拔它的毛;就像新种植的小树,切不可摇它的根。必须让百姓能够休养生息!”他自己也比较注意爱惜民力,尽量少打扰百姓。在建筑宫殿时,他只求坚固,不讲华丽。宫中的空地,有人建议应建立台榭苑囿以供游憩,但朱元璋不肯,他让人在空地上种植蔬菜,供宫里人食用。朱元璋自己不肯妄兴工程,也不准各级官员浪费民力。他规定各级官府凡有“劳民之事”,必须先行奏请,得到批准才可开工,不得擅自动用百姓的人力和物力。如非兴建不可的工程,像城防、桥梁、河渠等,也要在农闲时节进行,不得妨碍农务。朱元璋的这些举措,有助于民力的休息和经济的复苏,的确起到了“安民”的良好作用。

朱元璋对农民的认识,也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知道农民有一定的狭隘心理和纪律松散性。因此,在休养生息的过程中,进行民屯,就是采用一种强制方式把一部分农民迁到地多人少的地方去,也就是“招徕耕种,以实中厚”,政府给予耕牛、农具、种子等,并免征三年赋税。洪武七年(1374年),从江南迁移14万户到凤阳。九年(1376年),又迁山西及河北真定等处无产业者到凤阳屯田。十五年(1382年)迁移广东番禺、东莞、增城等处二万四千人到泗州屯种。二十一年(1388年),迁山西泽州、潞州无田农民往河南闲旷地方屯种。二十二年(1389年),迁江南苏州、松江、杭州、湖州、温州、台州各府无田农民到淮河一带屯种。二十五年(1392年),迁山东登州、莱州无田农民五千六百多户到东昌府耕种。二十八年(1395年)又规定,青州、兖州、登州、莱州、济南五府,凡农民家有五丁以上而田不到一顷的,以及无地农民,都要分丁到东昌府开垦荒田。此外,朱元璋还采取招募农民屯种和发配罪人屯种的办法,以增加地广人稀地区的劳动力。

元朝末年,土地兼并异常严重,农民被迫流浪迁徙。朱元璋采取措施尽力使人口附着于土地。他发布诏书让流民回籍耕种,这种民屯,是行之有效的。除此之外,朱元璋还实行军屯。

军屯是朱元璋汲取历史经验,从汉武帝和曹操那里学来的办法。其目的是“寓兵于民”,即让士兵们“且耕且战”,养兵而不累民。早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在江南设立民兵万户府,让士兵们在应天附近屯田,自给军粮,很有成效。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在边境地区,广泛推行军屯。这样,各卫所的士兵都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守御操练,称操守旗军,是战斗部队;另一部分下屯耕种,称屯种旗军,是生产部队。操守与下屯的比例,按规定是七分屯种,三分守城,但实际上,各地情况不同,屯、守的比例也各异。据估计,明初屯田士兵总数,当在一百四十万人以上。士兵屯种的田地,由政府拨给,一般是每人五十亩,政府同时还要提供耕牛、农具、种子等生产资料。在洪武时期,军屯取得巨大成就,屯田面积达到了九十万顷左右,军粮基本能够自给自足。朱元璋为此曾自豪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

为解决驻军的粮饷问题,朱元璋还进行了商屯。商屯,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民屯。在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推行“开中法”,就是利用食盐专卖权,让商人把粮食运到边区的粮仓,政府按照纳粮数量给予盐引(即贩盐许可证),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支取食盐,再运到指定的地区去销售。因路远运粮不便,商人们便雇人在边地屯垦,把收获的粮食就地缴纳官仓,换取盐引,当时人称为“商屯”。商屯的开展,既充实了军队粮储,又促进了边区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朱元璋推行的这三种屯田制度,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现了“田野辟,户口增”的目标。耕地和人口的增加,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朱家的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行休养生息的过程中,朱元璋进行了田地和人口的清查,编制成册。在元末长期的战乱中,各地的田地簿籍大多散失,保存下来的和实际土地占有状况也早已不相符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明朝建立前,朱元璋就曾在占领区进行土地清理,编造图籍,据此确定赋税和徭役。如至正十八年(1358年),在徽州让人民“自实田”,即自己如实报告田产数额。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又下令“使民,实田,集为图籍”,并对各人自报数额进行复核。所谓“图籍”,是南宋以来流行于江南地区的一种土地簿籍,其中记载着每块土地的亩数、土质、方圆面积以及田主姓名等,并绘制成图,因图上田地一块挨着一块,很像鱼鳞,所以被称为“鱼鳞图册”。朱元璋在占领区进行的这些土地清理,虽然不是很彻底,但也颇有成效,为他顺利地征发赋役、争霸天下奠定了基础。

朱元璋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进行改革,在明朝刚建立后才几天,他就派人到土地隐瞒最为严重的浙西地区去核实。临行前,朱元璋告诫说:“你们一定要据实办理,切不可徇私情,不可妄加、增损。否则,国法不容!”不久,朱元璋又命中书省议定役法。他指出,国家初建,工程量大,为了防止徭役过多地落到穷困农民身上,应采用验田出夫的办法敛派徭役。由于徭役负担是与田地多少挂钩的,土地清理就成为新役法能否成功的基础。经过中书商议,决定每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到一顷的,用别的田补足,称为“均工夫”。洪武三年(1370年),根据上述原则,在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以及江西饶州、九江、南康等三府编制了均工夫图册,计田出夫,每年农闲时节,到京师服役30天。如果田多丁少者用佃户充役,要出米一石作为佃户的补充费用。如果雇佣他人应役,则要每亩出米二升五合。“均工夫”役的推行很利于土地清查,从此处也可看出朱元璋存在着农民平均主义思想。

朱元璋推行的户籍清理运动还没完成的时候,北方地区的局势就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下了一道口谕给户部,命令清查户口,推行户帖制度。这道口谕保存下来,成为洪武年间传世的为数极少的白话谕旨之一,现特照录于下:“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只是户口不明白哩。教中书省置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作军。钦此。”

朱元璋是个头脑灵活的人,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改革措施上,都很有力度。他在口谕中设计的清查程序,既严密又严酷。先由中书省印造户籍户帖,印制时户籍与户帖两联合为一纸,在骑缝处统一编号,加盖印章,户籍与户帖上各有印章的一半,称为“半印勘合”,下发到各地方政府;然后由户部发布榜文,让各地方政府通知所辖百姓,都到官府去登记自家的户口和财产情况,经初步核实后,官府发给每家一份户帖;然后再调派军队下到乡村,按照登记底册挨户比对,逃避比对者或经比对所报不实者,一律发配充军;有关官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处斩。在清查完毕后,户籍上交户部留存,户帖则由各户收执。朱元璋利用军队清查户口,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平定下来,军队不用再出征;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不相信官吏,认为军队才能更好地贯彻他的意图。

朱元璋的清理整顿,有利于土地、户口的管理规范化。这都大大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提高了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不大力兴修水利,推广经济作物,就不能真正做好休养生息的工作,也就无法富国强兵,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朱元璋有躬耕的亲身经历,所以,他始终重视水利建设。在朱元璋的督导之下,洪武年间,各地政府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洪武元年(1368年),修筑和州铜城堰闸,周围二百余里。洪武四年(1371年)修复广西兴安县灵渠,筑有三十六陡渠,可以灌溉农田上万顷。洪武六年(1373年),动用民工二十五万人,疏浚开封府自小木到陈州沙河口的十八道河闸。同年,从松江、嘉兴佥发民工二万人,开浚上海胡家港,直通海上。洪武八年(1375年),命长兴侯耿炳文督率疏浚陕西泾阳洪渠堰,可以灌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等县田二百余里。洪武九年(1376年),修筑四川彭州都江堰。洪武十二年(1379年)宁夏卫修筑汉、唐时代的旧渠,可以引黄河水灌溉田地数万顷。洪武十四年(1381年),修筑浙江海盐县海堤,又征发民工二万人修筑开封黄河大堤。洪武十九年(1386年),修筑福建长乐县海堤,防止了海潮侵淹农田,人民大受其利。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调发淮安、扬州、苏州、常州四府民工二十五万人,修筑崇明、海门溃决的海堤一百六十余里。朱元璋兴修水利一直持续到他在位的最后一年。朱元璋曾说:“耕稼是衣食的根本,民生的保障。朕曾命令各地兴修水利,可地方官们不及时执行,致使百姓深受其害。现在派你们到各地去,要召集官吏民众,趁农闲时节,因地制宜,周密规划。凡是可以蓄水以防旱、泄水以防涝的陂塘湖堰,都要加以修治。但也不要妄兴工程,祸害百姓。”水利工程的广泛兴修,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土壤质量,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

朱元璋十分提倡经济作物的种植,甚至还采取强制性措施加以推广。朱元璋运用行政手段强制种植经济作物,这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在当时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条件下,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且也富有成效。据学者估计,明初全国种植的各类经济果木在十亿株以上,这个成绩是巨大的。明代以前,百姓穿的都是麻衣,而在朱元璋的鼓励下,明初棉花的种植获得大发展,棉布已经成为百姓的通用衣着,这是服装面料方面的一次重大变革。总体来看,朱元璋推广经济作物的做法,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内容,提高了抗御灾害的能力,也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更多的原料,为以后丝织业、棉织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俗话说:“创业不易,守业更难。”朱元璋躬行修身,静心养性。从现实出发进行休养生息,分配土地,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为朱家王朝的统治打下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对于朱元璋的这一番作为,有人视之为“爱民如子”,有人看做为朱元璋对农民阶层的血缘情感。事实上,朱元璋的所作所为集中体现出他对稳定农民阶层重要性的充分认识,民兴才会业兴,业兴才能国兴,朱明王朝才能传之万代,臣僚们亦可分享富贵荣华。若民不聊生,就会民怨沸腾,臣僚的富贵荣华也将随之失去,皇位也不得保全。 bATouzoLfuTZBJvnQjJFKYa6dFTM6bSj0+Sgjl8kN5usz+G0uPa1pncHQHxnU/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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