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于人类所抱的一般态度,可归纳为,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中国的“大道”,即是几千年来一直孜孜不倦地教导着人们的孔孟哲学,而要成为一位博学大师,光有满腹经纶是远远不够的,处世之道才是最主要的。因为,无有此不足以扬名,无有此不足以立世,无有此更难以治学。
林语堂曾说,“一个有教养的人就是一个洞悉人心和天理的人”。而“人心”和“天理”恰恰就是中庸糅杂的两个方面,是“近人情”、“近天情”,既要与人民大众连成一片,又要与皇亲国戚礼尚往来;既要“入仕”,又要“出世”;既要学得会“小隐隐于市”,更要做得来“大隐隐于朝”,这样才可称得上是一个合理的人在过比较理性的生活了。
“近情精神使我们的思想人性化,并且使我们不坚信自己总是对的。它的影响是在于刨去我们行为的棱角,并使它调和起来。和近情精神相反的,就是思想和行为中,我们的个人生活中,国家生活中,婚姻、宗教,与政治中的一切方式的狂热和武断。我以为,在中国狂热和武断是较少的。中国的暴众虽也易于鼓动(例如庚子年的拳匪),但近情的精神确在某种程度上使我们的皇帝专制,我们的宗教和所谓‘欺压女性’受到人性化。近情精神在这些当中当然都是有限制的,不过它确是存在着的。中国的皇帝并不是像日本天皇那么半神道的,而中国的史家并已演绎出一个皇帝受命于天,但他如失德便将丧失天命的假说。他如失德,我们可以杀他的头,在历代的兴衰中,被人砍去脑袋的皇帝已不知道有多少个,这就破除了我们的皇帝乃是神圣的或半神圣的念头。我们的圣人也没有被人尊奉为神道,而不过始终认他们为聪明的教师。凡是出乎情理之外的事情,我们一概称之为‘不近人情’,太过于矫情的人就是大奸,因为他在心理上是反常的。在政治的区域内,某些欧洲国家人们心中的逻辑和他们的行事实在异常地不近人情。”
林语堂的这段话不知你是否认同。但不管你的态度如何,在中国没有绝对的圣人是真实的。秦桧与和珅也是“纵有千日的不是,也有一日的好”。秦桧大抵与宋高宗的关系很铁,很够哥们儿义气,和珅爱子之心又感动世间多少父母呢!这就是中庸,这就是把一个人的思想剖成两部分来看。没有什么是极端和绝对的,所以我们不能没有人情味儿,不能把任何主观意念里是善或者恶的都划得泾渭分明,否则就会古板,会失去对事物的灵敏性。
可见,在中庸的指导之下的人情方圆之道是无比可贵的。由于它的存在,我们才可以不偏执,不极端,懂得待人要理智、接物要全面的道理。我们也才能够平心静气、有容乃大地过生活,能屈能伸,才能够做“中”国之人,方方正正、端端庄庄地安享几世同堂或是普天同庆的乐趣吧。
林语堂说过,“我像所有的中国人一样,相信中庸之道。”他反对思想和行动上的任何偏激、极端,讲求合理和有节。就像他对体育运动历来缺少好感,尤其反对那些消耗相当巨大或是对身体会造成许多危害的训练。他说,“可是当一个人打破一个百米短跑纪录时,那是确定的——当然也有例外——他不会做得好什么事了。”中庸和人情的思想影响着林语堂对《红楼梦》人物的喜好。他并不看好灵气逼人的黛玉,也并没有为绝对沉稳的宝钗说一句好话,而是独爱小说中并不占主角地位的探春,因为她具有黛玉和宝钗二人品性糅合之美质。
林语堂非常称羡古代高人所倡导的“中庸生活”。那是指“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那一种有条不紊的生活”,即在一切事情上讲究适度和谐,求得天性的完整和心灵的快乐。这造就了一种人,他“在动作与静止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林语堂开怀地说:“这种人物的典型应是一半有名,一半无名;懒惰中带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于穷到付不出房租,富也不至于富到可以完全不做工,或者可以称心如意地资助朋友;钢琴也会弹弹,可是不十分高明,只可弹给知己的朋友听听,而最大的用处还是自己消遣;古玩也收藏一点,可是只够摆满屋里的壁炉架;古书也会读读,可是不很用功;学识颇博,可是不成为任何专家;文章也写写,可是寄给泰晤士报的稿件的一半被录用一半被退回……”他接着下了个结论:“总之,我相信这种中等阶级的生活,是中国人所发现的最健全的理想生活。”因为它既不会让你过分得意扬扬,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而改变了对普通人的友善态度,又不至于令人灰心丧气,失望绝望。中国人的中庸,果然是最关注人的精神,是最具人情味儿的,最合乎天、地、人和谐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