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我在台北工作,住第一饭店,一泡就是两年。
那小房间就是我的家,里面堆满了翻版书,这种东西在台湾最便宜,不买是罪过。
看书看到半夜,肚子饿,没有厨房,我一定横过马路,跑到对面的大排档去吃炒面。这摊子的老板四十多岁,对工作一丝不苟,先爆蒜茸,生面炒个半熟,加上汤滚,又把一大锅的面分成六七份,各份均等地放入鲜鱿、五花肉、葱菜、鸡蛋、腊肠和虾,翻炒一下,撒上猪油渣、炸小红葱后上桌。那面入口,不软也不硬,香甜到极点。
多年后重游,想起那家炒面口水直流,即奔该大排档,已不见影踪。不死心,到附近的商店去打听,没有人记得,因为他们也是新搬来的。最后,找到一间简陋的杂货店,那干瘪的老太婆说:“你是讲阿寿是么?他的福建面好好吃唷!”
“对呀!对呀!就是他!”我开始看到了希望,“他人在哪里?”
“面不卖,去做乌龟公了!”老太婆说。
“乌龟公”,台湾指妓院老板。我心想:“他妈的,真有种!”
老太婆也不知道他的地址。我对自己有个交代,以为事情告一段落。
最近在西门町,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马上高兴大喊:“喂,阿寿!”
“是你呀,蔡先生,真久没见!”阿寿并没有忘记我。
看他一身新衣服,头发染得乌油,真有点龟公相,单刀直入:“听讲你做了乌龟公,是真的?”
阿寿尴尬地点点头。
“不过,”他说,“做乌龟公不算是一件羞耻的事!”
“我不反对。”我同情他还是羡慕?
“真巧,我刚从监牢放出来,她们给我钱去理完发。我们先到一条龙去喝几杯吧!”阿寿也高兴起来。
三杯下肚后,这是阿寿的故事:
有一晚,来了七八个女人,她们都是附近做酒家女和舞女的,常来消夜,大家都很熟悉。她们叫了半打绍兴,吃到醉了。
“喂,阿寿。”其中一个说,“过来饮一杯,我敬你!”
我心里想老婆刚跟团去日本去玩,自己一个也无聊,就关了铺和她们吃酒。
“今夜这一顿算我请了!”我一喝醉就很大方地说。那几个女子高兴得跳起来,说我人真好。我一想起赚的钱全部给老婆拿去花,就有气,叹了一声:“做人,不如做猪哥。”
“猪哥有什么好?”那个五月花说。
“赚钱!”我回答。
大家都笑得由椅子上滚下来。
皇后说:“不如我们请你做猪哥!”
那一群女的都赞成:“对了,我们免费替你服务,赚到的大家分,但是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要你炒面给我们吃!”我当时把心一横,就一口答应下来。
说说说之间,她们租了一间厝,我也把所有的钱给了我老婆,反正都是她抓着,收了面档跟着那群女人跑了。
起初大家都在酒家做,白天接客,半业余。钱赚得刚够开销,大家乐融融,一块儿吃炒面。我分配她们,也和炒面一样,很平均,而且你知道我做事一丝不苟,她们都很欢喜。
后来生意慢慢好了,她们干脆不当番,一天到晚吃这嘴饭,又招了许多姐妹,一下变成二十多个。问题来了,生意大家争,炒面也要抢着先吃,结果给一个新来的坏女人告到警备所,把我抓进去。她们哭得好伤心啊!一个个轮流来探监,那个守卫假装看不见,她们隔着铁条门,用手替我来一下。
两年很快过去,她们今晚等我回家吃饭,我不知去还是不去,因为我听说这桌菜,是一档卤肉饭的老板在家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