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好酒,一瓶白兰地,三天喝完,算是客气。七十多岁人了,还是无酒不欢。亲戚友人嘴里虽劝说别喝过量,但是见她身体强壮,晨运时健步如飞,半滴不入喉的人,反而怀疑自己是否有毛病。
人上了年纪,生活方式不太有变化。周末,爸爸和妈妈多是到十八溪前的丰大行去找一群老朋友聊天。爸爸有他吟诗作对的同伴,陪着妈妈的是一位我们的远房亲戚,他也好杯中物。慢慢喝,他们两人一天三瓶不是问题。这亲戚比妈年纪小,我们就管他叫“酒舅”。
酒舅身材矮小,门牙之间有条缝,身体结实得像一块石头,再加上头顶光秃到只剩几根稀发,更像一块石头。他的笑话,讲个没完没了,讲完先自己笑得由椅子掉下来。《射雕》里的老顽童找他来演,不用化装。
出生于富家的酒舅,从小就学习武艺,个性好胜,到处找人打架。他又喜欢美食,更逢饮必醉,经常酒后闹得不可收拾,干脆和恶友不回家睡觉,吵至天明。
邻居第二天找上门来,他父亲虽然恨透,但还维护着他,劈头问邻居道:“你儿子昨晚把我的儿子引到什么地方去?”
问罪之人,反而哑口无言。
他父亲是个读书人,生了这么一个不肯做功课的儿子,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差点气出病来,但是酒舅不管三七二十一,照样研究炒什么菜下酒,不瞅不睬。与其他个性善良淳厚的兄弟比较起来,酒舅是一个标准的恶少,村里的人,没有一个对他有好感。
唯一的好处,是酒舅喜欢抱打不平,经常帮助人家解决疑难问题。遇到有什么纷争,他便站出来做和事佬。
他当公亲,多由自己掏腰包出来请客,图个见义勇为的美名。名堂虽佳,却要向两方讨好。
一次甲乙双方争于某事,几乎弄到纠众械斗,酒舅向双方恶少说:“你们有胆,先把我杀死再说!”
恶少们知道酒舅曾经学武,能点穴,和人相打时,只用力踩对方的脚盘,那人便倒地不起。
结果,大家都买酒舅的账,一场大斗,便不了了之。
酒舅,从小不靠家产,自己出来闯天下,由一个月薪两块钱的小子,渐渐爬到成为一间树胶机构的经理。在那小镇上,酒舅算是一个大绅士。
晚年,他父亲不跟其他儿女住,而中意和酒舅在一块儿,因为他谈吐幽默,又烧得一手好菜。
而这个儿子,和其他人想象不同,到底个性忠直,一直对父亲很亲近。渐渐地,他也得到了他父亲的熏陶,学了读历史的好习惯,对文学也越来越有修养。酒舅每天陪着他父亲读书写字,练出一手柔美的书法,这一点,村子的人做梦也没有想到。
去年,酒舅去内地旅行,参加了一个旅游团,团里有广东省某杂志的记者和澳洲的撰稿人及摄影师。
起初,大家认为酒舅是个南洋生番,样子又老土,都不大看得起他。
一坐下来吃饭时,酒舅看到什么地方的人就用什么方言相谈。
“你会说几种话?”广东记者听了好奇地问。
“会说一点广东话、客家话、福建话,还有潮州话……”
酒舅轻描淡写地用标准的普通话回答说:“不过,这些只是方言。”
澳洲人前来搭讪,酒舅的英语更像机关枪。当然,他还没有机会表演他的马来语和印度话。
每到一处古迹,酒舅更如数家珍。
他父亲的教导,并没有白费,比当地的导游更胜一筹,令得众人惊讶不已,事事物物都要向酒舅探询。
过后,广东画报有两三页的图文报道,称酒舅为罕见的南洋史学家及语言学家。酒舅读后,笑得从椅子上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