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江湖上,“高利贷”这个词儿往往跟负面的想法连在一起。我们常把所有年利率超过20%的借贷都认定为“坏的”,与黑道联系在一起。
如今我国有专门从事投资和融资的民间机构。放贷指向为风险较小的单项工程和单个生产经营项目,期限不定,收益率在年息60%-80%之间。
另外还有些非法或者黑社会性质的中介机构利用信用卡套现等形式取得资金去放高利贷。或以贷养贷,放贷对象一般为个人或个体商户。
由于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于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这无疑为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提供了方便。
我们应该看到,民间借贷虽具灵活方便特点,但带有盲目性,风险系数极大。投资失利时会在借贷双方之间产生连锁反应,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信贷经营者往往经营管理能力差,亦无严密的财会、簿记制度,—旦大宗金融交易失败,对金融市场、生产和流通是个冲击。
同时,借贷手续过卡简便,不考虑资信,也无财产担保,经常会发生无法解决的纠纷。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的问题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太窄,另一方面是由于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以及利率的过度放开。而民间借贷能否逐步合法合规,目前仍是市场上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