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之一是:民间借贷的相当大的部分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应视为高利贷。然而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也是有区别的。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融资快等优点,运用市场机制手段,融通各方面资金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满足着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
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随行就市、灵活浮动,资金滞留现象少,且借贷手续简便,减去了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向现存的金融体制提出了有力的挑战。
民间借贷是否是高利贷?
鉴别方法在于:是否大大超出法定利率水平。然而高到怎样的程度才算高利贷,也无定论。
对于资本主义经营来说,超过通常利润率水平的利息率,就属于高利贷。
改革开放为私人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余地。他们极其需要货币资金,而高的投资回报又使其有可能支付高水平的利息;换言之,这里的高利率并未达到阻碍经营活动发展的水平。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仍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