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未来购买力的超前预支,就是消费贷款,它往往会造成财务生活的风险,容易令人变成“负翁”,让以后的生活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消费信贷又可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前者是对消费品的购买者直接发放贷款,也就是银行发放贷款至个人;后者则是以分期付款单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商业企业发放贷款,或由银行同以信用方式销售商品的商业企业签订合同,用现金的形式把货款付给商业企业。
在我们利用贷款工具进行消费时,应注意避免盲目性消费。有些消费者缺乏计划,花钱凭一时冲动,随大流抢购市场热销而自己并不急需的商品,往往造成不必要的消费。
“杜绝浪费”已经成为环保者的倡议标语。浪费性消费通常表现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如食品多了变质,水龙头漏水,不随手关灯等。
同时,要限制积压性消费。为了抢购和赶时髦,购进大量家庭一时用不完或暂时用不了的东西,造成积压。另外冲动性消费往往源于享乐意识,看见某件喜爱的东西,明知价格偏高,亦毫不犹豫地买下,等日后在其他地方发现同样的东西价格要便宜得多,便后悔不迭。
消费人人都会,但合理有效的消费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寻找一条行之有效的消费方式,无疑是促进个人发展和家庭和睦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