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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疗程原则

一、三治原则

壮医针灸治病,在制定疗程时,强调做到“三治”:治早、治小、治了。

(一)治早

治早即及时和及早治疗。壮医十分强调疾病一开始的时候就要进行治疗,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并十分注重疾病的预防。所谓“草木水泉皆禀恶气”。壮医在长期的实践中意识到防重于治,特别强调“未病先防”,积累了丰富的防毒防病经验。壮族地区山高林密,多雨酷热,壮家人在晨间瘴气雾露弥漫时外出赶路,必口含生姜以辟秽;野外耕作,为防暴雨淋湿后伤风感冒,常取姜葱汤淋浴、姜葱汤热服,以祛寒湿;溽暑天月,高温多雨,对饮用之水,壮家人必先用白矾过滤,并多吃生大蒜,以防虫毒在体内滋生;当疫疠流行之时,走村串寨回家,常用草药煎水洗澡,以避秽解毒;年老体弱者,常用辟秽解毒或舒筋活络之品垫席而睡;正在发育的儿童,则于胸腹佩戴芳香解毒之品。此外,壮族先民的服饰崇尚青蓝色,为蓝靛所染。蓝靛是一种具有解毒作用的壮药,既能使人凉爽,又可防避蚊虫,还具有“避邪”解毒的作用。

(二)治小

治小指小病、轻病早治。壮医认为,在疾病还很小或刚刚发生不久的时候,就应开始治疗了,不要等到病情严重或发展成慢性病的时候才匆匆忙忙着手治疗,这样往往会延误病情,影响疾病的治疗效果。

(三)治了

治了意即彻底治疗,不要中途而废。因工作忙等原因,很多患者在疾病治疗过程中往往在临床症状消失了即停止治疗,实际上病证尚未完全治愈,复发的可能性较大。壮医针灸强调对疾病进行彻底治疗,即使症状消失了也不能停止治疗,需舌象、脉象、甲象等指标恢复正常时方可停止。这就要求针灸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病种、不同的病情,确定其治疗的时间,制定最佳的疗程计划。

二、急短慢长原则

急短慢长是指急性病疗程宜短,慢性病疗程需长。如麦粒肿、感冒、伤食泄泻等,每天针灸1次,一般连续针灸1~3天即可,无须分疗程;肿块性疾病,如乳腺增生、脂肪瘤等,因其为慢性病,病程较长,不可能短期内能够治愈,需要分疗程给予治疗,一般每天针灸1次,连续针灸10天为1个疗程。

三、间断治疗原则

间断治疗是指需多疗程治疗的疾病,每两个疗程之间应间隔一定的时间。穴位经过一段时间的针灸治疗后,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适应性,表现为穴位对针灸刺激的敏感性降低,从而出现疗效不显的情况。此时,不可连续治疗,需停止治疗,休息一段时间,以恢复穴位对针灸刺激的敏感性,保证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至于两个疗程之间需要间隔多长时间,视具体病种及病情而定。比较顽固的慢性病,如湿疹、体癣等顽疾,间隔时间宜短一些,一般隔2~3天为宜。如果间隔期间病情继续好转,称之为有后效,则间隔时间可适当延长。其他慢性病及病情较为稳定的疾病一般可以间隔5~7天。

四、加长治疗原则

加长治疗是指治疗某些易于反复发作的疾病时,在疾病治愈后,其疗程宜加长一段时间,以巩固疗效。如顽固性的痛经患者,可以加长疗程,多治3~5个月经周期,于每次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针灸,至月经来潮停止。每天1次,连续针灸3~6个月,使疗效更为巩固,防止复发。 UlNZeTlSd1131afio2A8xyzaS70qSnYHR+GYY+MNjWWtJ/eZST7ofOzD5gEgQE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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