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社会剧烈转型,人的观念错综复杂。曾经被禁止的占卜算卦、卜葬卜居等死灰复燃,在许多修葺一新的寺庙、道观、教堂,不少人或祈祷或跪拜,无数“英雄豪杰”“成功人士”为宗教竞折腰。
中国境内,多种宗教并存,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中国都有传播,此外,还有萨满教、东正教、东巴教等。根据中国国务院宗教局公布的材料,截至1997年,中国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在中国约30万宗教教职人员中,有佛教出家僧尼约20万人、道教乾道和坤道25000余人、伊斯兰伊玛目和阿訇40000余人、天主教教职人员4000人、基督教教牧传道人员18000余人。各民族信仰宗教的情况互有区别,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兹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蒙古、珞巴、门巴、土、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傣、布朗、德昂族信仰南传佛教;苗、瑶、彝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汉族中有些人信仰佛教,也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
佛教大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即西汉末东汉初传入中国,在和中国固有思想文化交流、融合的基础上,发生了中国化,公元四世纪开始广为流传,隋唐以后作为典型的中国宗教,对国人影响很大。藏传佛教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主要流传于西藏和内蒙古等地。全国共有佛教寺庙1.3万余座。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约在七世纪中叶。到了元代,伊斯兰教兴盛起来。现在,全国共有清真寺3万余座。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逐渐传入中国,叫景教,元朝时叫也里可温教,但都没有扎下根来。全国现共有天主教堂、会所4600余座;基督教(新教)于19世纪初传入中国,基督教堂现有1.2万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道教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奉春秋时期的道家老子为教祖,以《道德经》为主要经典。目前全国共有道教宫观1500多座。
到1997年,全国共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8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和3000多个其他宗教团体。宗教团体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这些宗教团体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组织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开办宗教院校,培养年轻宗教职员,开展同外国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出席国际宗教会议和宗教学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