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记载“五行”的是《尚书·甘誓》篇,篇中有“威侮五行”的说法。《尚书·甘誓》可能是夏代流传下来,经过了后人修饰的著作。《尚书·洪范》则记载,商朝大臣箕子向周武王讲述大禹治理天下有九大法则,这九大法则被称为“洪范九畴”。其中第一类就是“五行”,即水、火、木、金、土,并谈及五行的性质和功能。《国语·郑语》记载,史官史伯对郑桓公讲述“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和而不同”观念时,举例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断定,金、木、水、火、土这“五行”,乃是万物构成的元素或材料。从这些史料可以确定,西周时,“五行”观念已经出现,春秋时则成为很重要的自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