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广及《丹溪心法附余》
方广,字约之,号古庵。明代嘉靖年间休宁(今安徽休宁)人。方广早年习儒,因其母病,时医误以天疱疮治之,遽然而卒。事后,“读书之余,恒取医书《丹溪心法》览之”,始知其母亲的病是因前医误治,悲愤之余,“由是心之于医”。方广曾旅居河南洛阳、陈留等地,以医术闻名于中原一带,其博览前贤医籍,尤其推崇于丹溪之学,尝谓“得医道之全者,丹溪一人;发丹溪之蕴者,《心法》一书”。认为丹溪能够“贯通乎诸君子,尤号集医道之大成者也”。方广在研读《丹溪心法》时,体会到程充(字用光)所校定的《丹溪心法》,其“附录”中赘列了一些与朱震亨学术理论相矛盾的地方,遂删削其“附录”部分,另增以诸家方论于后,前后历时五年,编撰成《丹溪心法附余》,并于明嘉靖十五年(1536)刊刻发行。
二、版本选择
《丹溪心法附余》是以《丹溪心法》为纲,将诸家方论缀于《丹溪心法》各门之后,所选诸论大多能与朱氏学术经验互相发明、补充,深受历代医家所喜爱,影响较大,刊本颇多。据《中国医籍考》《中国医籍通考》《中国中医古籍总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三百种医籍录》等介绍,本书现存最早的版本为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姚(文清)、陈(讲)刻本,此外还有明隆庆六年壬申(1572)施笃臣刻本、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沈九畴刻本、明万历天启间金陵唐鲤耀刻本、明崇祯八年乙亥(1635)彭堣重修本及清大兴堂、大文堂、多文堂、宝章堂等明清刻本,还有上海文瑞楼、浙江绍兴墨润堂、上海洋左书局石印本等共20余种。本次整理以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姚(文清)、陈(讲)刻本为底本,以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沈九畴刻本(简称万历本)为主校本,明崇祯八年乙亥(1635)彭堣重修本(简称崇祯本)为参校本,《丹溪医集》《医方类聚》等为他校本。
三、校注方法
本次校注主要方法说明如下:
1.校勘采取“四校”(对校、本校、他校、理校)综合运用的方法,一般以对校、他校为主,辅以本校,理校则慎用之。
2.原书每卷前有“丹溪心法附余”“休宁东山古庵方广约之类集”字样,今一并删去。
3.底本与校本文字不一,若显系底本错讹而校本正确者,则据校本改正或增删底本原文,并出校记;如属校本有误而底本不误者,则不出校;若难以肯定何者为是,但校本文义较胜而有一定参考价值,或两者文字均有可取需要并存者,则出校记,说明互异之处,但不改动底本原文。
4.对难读难认的字,注明读音,一般采取拼音和直音相结合的方法标明之,即拼音加同音汉字。如无对应直音,仅标拼音。
5.对费解的字和词、成语、典故等,予以训释,用浅显的文句,解释其含义,力求简洁明了,避免繁琐考据。一般只注首见者,凡重出的,则不重复出注。
6.原书中少数文句难以读通,又限于条件无法予以校正,姑存其旧,有待考证。
7.繁体字、异体字、俗字直接改为通行简化字,不出校记。
8.原书引用他人论述,特别是引用古代文献,每有剪裁省略,凡不失原意者,不据他书改动原文;若引文与原意有悖者,则予以校勘。
9.原书中个别字前后不统一,本次整理予以律齐,不出校记,如“傅、付、敷”全部律齐为“敷”,斑疹之“癍、斑、班”全部律齐为“斑”;有些俗写的中药名也予径改,如“射香”改“麝香”,“姜蚕”改“僵蚕”等,不出校记;有些通用的药名则予以保留,如栝蒌与瓜蒌、钩藤与钓藤等。
10.原书中“已”“己”“巳”不分,“日”“曰”不分,或系一般笔划之误者,据文意径改。
11.全书添加现行的标点符号,以利阅读。值得说明的是,文中涉及书名或书名简称如《内》《难》等一律加书名号;凡引用《灵枢》《素问》等篇名时,亦加书名号;书名与篇名同时引用时,用书名号,且书名与篇名间用间隔号隔开,如《素问·上古天真论》《灵枢·小针解》等。若泛言“经云”“本草云”时,其“经”与“本草”不加书名号。原书引用古代文献,因其往往不是古籍原文,故引文后只用冒号而不用引号。
12.原书为竖排版,现改为横排,故凡指方位的“右”“左”,均相应地径改为“上”“下”。
13.原书“凡例”中正文文字前均有“——”,此次一并删去。
14.原书目录有“门类目录”与“目录”两项,今据正文重新整理,合编为一个目录,列于正文前。为了便于阅读,特编制了方名索引列于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