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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秘密玉路

上海 1905—1907年
薇奥莱

七岁的时候,我对自己是谁知道得一清二楚:一个完完全全的美国女孩,从人种、习惯,到讲话方式都是。我的妈妈叫路路·明特恩,是大上海唯一一个拥有自己的顶级妓院的白种女人。

我妈给我起名叫薇奥莱,因为她在旧金山——一座我只从明信片里见到过的城市——度过的童年岁月里,一直都很喜欢那种叫做薇奥莱的小花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开始讨厌起自己的名字,因为那些长三 总把它念得听起来像是上海话里的“勿要啦”——当你想甩掉什么东西的时候会用到的词。“勿要啦!勿要啦!”不管走到哪里,人们都用这个词来迎接我。

我妈给自己起了一个听起来很像她美国名字的汉语名字:路路咪咪,所以她开的长三书寓就被称为“路路咪咪家”。她的西洋客户则把这里称为“秘密玉路”,因为她汉语名里的汉字翻译成英文以后基本就是这个意思。那个时候,在上海,秘密玉路是唯一一家能让华人和洋人客人同时满意的长三书寓 。加之,到这里来的客人大多都是外贸商人中的顶级富豪,这便让我妈得以同时在华人和洋人的两个圈子里,一样放肆地打破禁忌。

那座鲜花盛开的房子便是我小时候的整个世界。我没有伙伴,也没有美国小朋友。六岁时,妈妈让我加入了朱厄尔小姐的女子学校。那里只有十四个小学生,每一个都很残忍。几个女孩的妈妈对我出现在学校里表示了抗议,她们的女儿便拉拢了所有同学,密谋要把我赶走。她们说我住在一所“邪门歪道”的房子里,并说大家最好都不要碰我,以免我把自己的污点沾染给她们。她们还跟老师说我一天到晚都在骂人,但我明明只骂过一次而已。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更残忍的侮辱来自一个长着一头可笑鬈发的高年级女孩。我来到这所学校的第三天,我刚进学校,正沿着走廊往前走的时候,她唰地一下走到我面前,在一个老师和低年级女生都能听得见的距离范围里,对我说:“你跟一个中国佬乞丐说汉语,所以你肯定也是个中国佬。”我再也忍受不了她的任何一句侮辱了,抓起她满头的小卷紧扯不放。她尖叫起来,十几只拳头便落在了我的背上;然后另一只拳头迎面而来,把我的嘴唇打出了血,还打掉了一颗本来就已松动了的牙齿。我把牙吐了出来,所有人都盯着那颗白亮亮的尖牙愣了一下,然后我便以一种极富戏剧冲击力的姿势掐住自己的脖子,大声尖叫着:“我被杀死了!”然后应声倒地。一个女孩被吓晕了,整个事件的元凶和她的跟班儿们则惊恐欲绝地四散而逃。我捡起那颗牙——它曾是我身体里鲜活的一部分——老师则迅速在我的脸上系上了一条打了结的方巾,用以止血,然后用人力车把我送回了家,临别没说一句安慰的话。妈妈当场就决定,从此以后我的课都在家里上。

满脑袋困惑的我,告诉了妈妈自己跟那个乞丐所说的话:“‘老花子 ’,让我过一下。”妈妈告诉我,“老花子”其实是“乞丐”的中文说法。直到此刻我才恍然大悟,自己一直在说的语言,其实是汉语、英文和上海方言的大杂烩。不过话说回来,我怎么会知道英语里的“乞丐”这个词呢?——我又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美国老爷爷倒在墙边,嚅动着松弛的嘴唇祈求我的怜悯!上学之前,我只跟我们秘密玉路里的四个倌人以及她们的娘姨 和下人们说过话。他们在八卦、调情、抱怨和咒骂中所吐出的一个个音节,从我的耳朵里进去,化作我的语言后又从我的嘴巴里出来。而且我跟妈妈聊天的时候,她从来也没有指出过我的话里有任何毛病。让事情变得更加混乱的是,我妈说英语的同时也说中文,她身边的娘姨金鸽则在说中文的时候也夹杂英语。

一切尘埃落定后,那个女孩对我的指控却仍让我烦心。我问妈妈,她小的时候也讲中文吗?她告诉我,金鸽曾经很严厉地给她上过汉语课。然后我又问她,我说中文有没有那些长三好?“从很多种角度来说,你说得比她们还好。”她说,“你的发音更漂亮。”这让我感到惊恐。我问我那位新来的家庭教师,华人是不是天生就会比美国人讲中文讲得好?他回答说,某个人种的嘴形、舌形与唇形,都是最适合其种族语言的发声的,而他们的耳朵也是最适合将这种语言传导进大脑的。我问他,那我为什么会说中文呢?他说,那是因为我学有成效,在刻苦训练自己口形的过程中,获得了用不同于自己人种的方式运用舌头的能力。

我忧心忡忡了两天,但最后终于借助逻辑和推理,重获了自己的人种认证。首先——我分析——我妈就是个美国人。虽然我爸死了,但很显然,他肯定也曾是个美国人,因为我有着白皙的皮肤、棕色的秀发和绿色的眸子。我穿的衣服都是西洋款式的,脚上的鞋也很正常。我的脚没有被缠起来,像一团包饺子的面团那样被塞进袖珍的鞋里。我还接受了教育,学习了像历史和科学那样的高难度科目——而且,正如我的家教老师所说,我学习这些东西“纯粹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望”。和我相反,大多数华人女孩学的只是些行为举止的规范。

更重要的是,我的思维方式跟华人完全不一样:我不会对着一尊雕塑叩头,不喜欢烟熏火燎的气味,也不相信冥间的幽灵。妈妈告诉我:“幽灵是一种迷信,是某些华人因为自己的恐惧而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中国人是喜欢担惊受怕的民族,所以他们有特别多的迷信。”而我并不是个容易害怕的人。我也不会因为某种行为方式已经延续了一千年,就按照那种方式做所有的事。我有着美国佬的独创精神和独立思维,这是妈妈教给我的。举个例子说吧,让我们这里的下人用现代的叉子而不是老掉牙的筷子,就是我想出来的主意。只不过,妈妈后来又命令下人们把那些银器交还回来了。她说,那些叉子的一只尖头卖出的价钱,就比一个下人一整年挣的钱还多,所以,那些下人有可能会经不住诱惑,去把叉子给卖了——华人可不像我们美国人那么重视诚实的品质。我对妈妈的观点也表示同意。那么好了,如果我真是个华人的话,我怎么可能这样评价自己?

离开朱厄尔小姐的学校以后,我便禁止那些倌人们管我叫“勿要啦”了。与此同时,我也不允许她们用中国式的亲昵称呼,像是“小妹妹”来称呼我。她们得叫我薇薇,我跟她们说。荣获特权,能以“薇奥莱”这个名字称呼我的,只有我妈、金鸽和我的家教,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把这个词的发音读准。

给自己改了名字以后,我忽然意识到,只要高兴,我随时都可以给自己换个名字,以配合自己不同的心情和目标。在那之后不久,我就因为一个偶然的小事故,获得了自己的第一个外号。事情是这样的:当天,我疯跑着穿过大客厅,一不小心撞上了一个端着满盘茶和点心的下人,把那一盘子的东西稀里哗啦全给撞翻到了地上。他大呼小叫起来,说我是个“婊子 ”,意思是把一切搞乱的“小旋风”。这可真是个可爱的词儿,没错,我就是那阵旋风,吹彻大名鼎鼎的“秘密玉路”的旋风:我满头蓬松的棕发是旋风上的雨云,而当我养的那只猫咪追赶起我束发的缎带时,她那箭一样的身影便化作了风暴里的闪电。打那之后,我就命令下人们用英语管我叫“旋风”,而这个词在他们嘴里被读成“呜呜 ”。

我爱我那只金色的狐狸猫。她属于我,我也属于她,而这是一种我从未与任何其他生物建立起过的感情——就连跟我妈也没有。当我抱着我的小猫咪时,她会把爪子抵在我的紧身上衣上揉搓,抓破衣服上的蕾丝,并把那团乱糟糟的线织成一张渔网。她的眼睛跟我一样,绿莹莹的,而她那长着棕黑斑点的皮毛则笼罩着美丽的金色光泽。在月光下,她看起来流光溢彩。她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曾经跟妈妈说我想要个朋友。妈妈说,这只猫以前是一个海盗养的,那个海盗用一位自己劫持来的葡萄牙公主卡洛塔的名字给这只猫咪命名。没人能像我一样拥有一只海盗养的猫,但是所有人都能交到朋友。不过,猫永远都是忠诚的,朋友可就难说了。我妈说她对于这一点非常肯定。

大房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很怕我的海盗猫。如果有人试图把她从家具上赶下来的话,准会挨一顿抓。被困在衣柜里的时候,她会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叫声,而如果她在试图靠近她的人身上嗅到了害怕的气息,就会倒竖起浑身的毛发,让来人知道,她确实值得一怕。每当金鸽看见卡洛塔冲她腾跳过来的时候,都准会吓得僵在当场——金鸽小时候曾经被一只野猫重重伤过,伤口流出了绿脓,并发的高烧差点要了她的命。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胆敢抱起我的小猫咪,她准会稳准狠地咬上一口,同样,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胆敢不经我的允许就去摸她,她准会一爪子挠上去。她曾经残杀了一个名叫方忠诚的十七岁男孩,这男孩是跟他爸爸一起来的秘密玉路。事发当天,我遍寻不到卡洛塔的身影,最后终于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她。当时,一个男孩挡在沙发前,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兴奋地叽咕着什么。我还没来得及警告他别去碰卡洛塔的时候,他就弯下身去,抓住了她的尾巴。紧接着,便只见她把爪子深深扎进他的胳膊,挠下四条血淋淋的皮肉。他瞬间一脸惨白,紧紧咬着牙昏倒在地,伤得奄奄一息。他爸把他带回了家,金鸽说他肯定活不成了。不久以后,一个倌人向我们证实了这一点,还说,他还从没享受过闺房之乐就死了,真是可怜。虽说事情变成这样都是那个男孩的错,但我还是害怕卡洛塔会被带走淹死。

不过,跟我在一起时,卡洛塔就完全是另一个样了。每当我拥她在怀里时,她总是十分温顺柔弱。夜里,她会蜷在我的怀里发出咕噜咕噜的轻柔喉音;清晨,她则会欢快地冲我叫唤。我总在围裙兜里装些用来喂她的碎香肠,还会时常随身带着一根绑在细绳上的鹦鹉羽毛,每当她躲在某个沙发底下的时候,我便可以用这羽毛把她诱惑出来,因为,当她试图去拍那片羽毛时,爪子就会从沙发边上露出来。我跟她一起在各色家具组成的迷宫里疯跑,她会弓起身子跳上桌子、椅子、窗帘,还有高高的墙板上沿——所有我希望她去的地方上面。那个大客厅是我和卡洛塔的游乐场,然而这个游乐场所在的房子,从前竟曾是一栋凶宅。是我妈把那栋凶宅改造成了现在的秘密玉路。

我曾经好几次听到妈妈对西方报纸的记者讲述,她是怎样几乎不费一分一厘就获得了这幢房子的。“如果你想在上海赚钱,”她说,“就利用人们的恐惧吧。”

路路

这座房子,先生们,原本是于四百年前,由一位富有的文士兼著名诗人潘谷项兴建的避暑庄园。他那抒情诗般优美的精神财富已经失传,因为那些挥洒在纸张上的思想早已化作了青烟。最开始,庄园中的土地以及四幢房子占地曾达一点五公顷,是现在的两倍大。现在那堵厚厚的石墙还是原来的遗迹,但东西两个厢房,却是在被一场神秘的大火烧光后重建的——那位学者充满诗意的思想著作正是在那场大火里被吞噬一空的。关于那场大火,坊间有一个流传了四百年的传说:那位文士的某个小妾住在西厢房里,正是她点燃了大火,而住在东厢房里的正妻,就在火焰的包围中尖叫而亡。这个传说到底是真是假,谁又说得准呢?不过,如果一个传说里连一两个谋杀的桥段都没有的话,也就不会有人屑于去以讹传讹了。你们说呢?

那位诗人死后,他的长子请来最好的石匠雕了块石碑,顶端盘有飞龙,置于龟趺背上。这种雕塑象征着只有达官显贵才有资格享有的荣誉——尽管在县志里,完全找不到这位诗人曾担任过高官的任何记载。然而到了诗人的曾孙统领家族的时候,那块石碑早已倾塌,荆棘荒草没过石碑,碑上字迹模糊难辨。风雨侵蚀掉学者的名字和对他的颂扬之辞,只留下难辨其意的道道凹痕——这不是那位学者所想象的永恒荣耀。距今一百年前,他的后人以十分低廉的价格将这片庄园转卖他人后,诅咒便降临了:收到卖房款的当天,那位将房子卖掉的后人便身陷灼烧般的剧痛而死,另一位儿孙则惨遭盗贼杀害。而这两个人的孩子,也在其后接连离奇死去,死时都年纪轻轻。买房者的继承人也没逃过厄运:家道中落,子孙离散,精神错乱,诸如此类的悲剧都降临在他们身上。当我见到这个园子时,它早已成为一片触目惊心的废墟,土地被盘根错节的藤蔓和疯长的灌木所覆盖,成了野狗栖息的完美港湾。我仅以听一支中国曲子的价钱就买下了这幢小楼,可洋人和华人都说我简直傻透了——这房子不管多便宜也不该买,没有任何一个木匠、石匠或者苦力会愿意跨入这栋凶宅的门槛一步的。

那么,先生们,换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办?半途而废,清点自己亏了多少钱?我雇来一个意大利演员——那是个名声败坏的阴险小人,长了张深色面孔,看起来很像亚洲人,尤其是当他像京剧演员那样,用带子勒起网好的头发,将眼梢斜斜吊上去的时候,他的那张脸就显得更有东方风情了。我让他披上风水师的袍子,又雇了几个小子分发传单,昭告天下说,我们将要在那幢闹鬼的宅子门口大办庙会。我们的庙会里有小吃摊儿、杂耍和柔术演员、吹拉弹唱的班子、名贵水果,以及一台能制作咸水太妃糖的糖果制造机。当风水师在他中国助手的陪同下坐着轿子到来时,现场已经有成百上千的观众在等着他了,观众里有小孩、奶妈、家仆、黄包车夫、长三、老鸨、裁缝以及其他各类爱散布小道消息的人。

这位风水师让人给他端来一口点燃的油锅,抽出一个卷轴扔进火里,然后开始一边念诵含混不清的藏文,一边将米酒 喷到火焰上,让火苗蹿得高高的。

“现在我就要走进这座受了诅咒的园子,”这位演员告诉大家,“劝那位姓潘的死鬼诗人离开。如果我没能回来的话,请大家记住我,记住有个好心人曾为大家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如果你告诉大家你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大家就会更容易相信你编出来的谎话。观众们眼睁睁看着他走进那个没人敢进的地方,五分钟后,看到他回来,都不由兴奋地交头接耳起来。那个演员宣称,他在那位死鬼诗人画室中的一个墨水瓶里找到了他,两人聊起诗人写过的诗和他过去的威望,相谈甚欢。这让诗人不禁悲从中来,哀叹自己的后人没能留存和弘扬自己的名声,任由自己那么快地湮没无闻,任由自己的纪念碑变成一块爬满苔藓的破石板,成了野狗撒尿的地方。风水师向诗人的亡魂保证,他会为他树立一块比以前那块还好的石碑。死鬼诗人向他道过谢后,便立刻离开了这座曾经阴魂不散的房子,找他那个被人害死的老婆去了。

所以,第一个障碍就这样解决了。接下来需要我克服的是人们的怀疑:一个同时为中西两方客人服务的社交俱乐部,真的有可能成功吗?谁会来呢?你们也知道,绝大多数洋人都把华人当成低自己一等的生物——不管是从智力、品德还是社会地位上都是如此。很难想象他们会坐在一起分享手中的雪茄和白兰地。

而华人,出于同样的原因,自然便十分厌恶洋人那种飞扬跋扈的做派——搞得就好像上海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港口城市一样,可以任由他们用那堆条约和法律肆意支配。洋人不信任华人,为了侮辱华人,他们总是故意模仿上海人的洋泾浜英语,就连对那些能说一口不逊于英国贵族的优雅英语的人士,也是如此。华人有什么理由要跟那些不尊重自己的家伙做生意呢?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钱。国际贸易是他们的共同兴趣,也是共同语言,而我可以帮他们创造出一种对话的氛围,在那种氛围里,人们会放松警戒心,变得毫无保留。

我为西方客人准备了他们喜欢的桌球、扑克、顶级雪茄和白兰地。你们看,那个角落里有架钢琴,每天夜晚将近时,远离故土的游子们都会聚在这架钢琴周围,唱起故国的赞美诗和忧伤的歌,还有几位客人边唱边把自己想象成卡鲁索 的外甥呢。至于中国客人,他们可以在这里享受到长三书寓里的一切乐子。他们在求爱的时候会遵守一定的规矩,因为这儿可不是西方人所了解的那种妓院。近些日子以来,在上海一流的长三书寓里,除了鸦片烟和会唱曲子给男人们助兴的倌人以外,要是还能有桌球、扑克牌、顶级威士忌和雪茄这些西洋乐子的话,就会更受中国客人的欢迎——我们这儿当然不会在这一点上落后了。除此以外,我们的陈设布置也比其他长三堂子要有格调得多,每个细节都显得与众不同——我天生就具备卓越的审美,因为,毕竟我是个美国人嘛。

好了,现在我们终于走到大客厅了。这里是东方与西方交汇的地方,是来自两个世界的商人得以共处的所在。想象一下每夜从这里传出的兴奋而嘈杂的交谈声吧!无数财富在这里被创造出来,而一切的一切,都是从我对双方的介绍以及他们的第一次握手开始的。先生们,对于每一个想在上海发财的人来说,我的经验都可引以为鉴:当人们说一个点子不可能成功时,通常它也就胎死腹中了——然而,在上海,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你只需要让新与旧相遇,比如说重新布置一下家具什么的,然后再演上一出好戏就行了。只要骗得好,赚得就不会少。机遇遍地都是。在这幢房子的扇扇房门中,通往财富的大道畅通无阻,不过前提条件是你手里至少得有一万美元可供投资,或者你很有势力,一百万在你眼里根本不算什么——我们是有自己的准入门槛的。

来到大门前,只消一眼就能看出,你将要进入的这座豪华宅邸曾拥有一段辉煌的过去。拱廊上仍挂有一块专为明代学者而造的石匾额,上面的字迹十分精美;匾额的角角落落残留着一些苔藓痕迹,彰显着它的悠久历史。厚厚的大门定期会用朱红颜料油漆一新,门上的铜钉也会被打磨得油光锃亮。两根门柱上各镶嵌着一块牌子,分别写着这栋房子的两个名字:右边是英文的“秘密玉路”,左边则是中文的“路路咪咪馆”。穿过大门、进入前院后,你会恍然觉得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那位死鬼诗人曾掌管这座房子的时代。花园的布置很简洁,从鱼塘到长着瘤的松树,都严格按照古典样式布局。花园中矗立着一座相当朴素的房子,房子的外墙是石造的平整墙体,外面涂有灰泥;墙上的格子窗是简洁的冰裂纹样式;屋顶由灰瓦铺就,边沿的瓦当上饰有向上凸起的雕花,虽然并不明显,但也能大概猜出雕的是寓意幸福的蝙蝠的翅膀。在这栋房子前面,就立着那位诗人的纪念碑。那块纪念碑已经复归原位,置于龟趺背上,顶端盘有飞龙,称颂着诗人的流芳百世、荣耀万年。

然而,当你踏入前厅后,一切明朝的痕迹就都消失了。在你脚下,可以看到釉彩亮丽的摩尔式瓷砖那缤纷的图案;在你面前,则铺展着一壁红色的天鹅绒帘幕。当帘幕拉开,你便会被引入一个我妈称之为“有着天堂般魅力的宫殿”。这就是她刚才提到过的那个大客厅,它在装修风格上是完全西式的。虽然说现在的长三堂子里都流行西式的装修风格,但我妈对西式时尚的感觉可比其他人要靠谱和前卫多了。四百年的冰冷回声被包裹在缤纷挂毯和厚重地毯里,也被环绕在品类数量过于繁多的各种低矮沙发、坚硬靠椅、法式贵妃椅以及土耳其风格的软榻中,冰冷销声匿迹,唯余温软香艳。花架上摆着一瓶瓶牡丹,每一朵都硕大犹如婴儿的脑袋;圆形的茶几上搁着台灯,灯光给客厅涂上一层蜜色的琥珀光晕,宛若日落时分。客人可以从办公桌上摆着的象牙雪茄盒中抽出根雪茄,也可以从饰有金银丝的景泰蓝罐子里取出根香烟。植绒的扶手椅在一次次臀部的撞击中严重磨损,留下了清晰的凹陷。房间里的某些装饰品在中国人看来会显得很可笑——就比方说那些蓝白色的花瓶吧,上面描绘着华人的形象,不过一个个长得都跟拿破仑和约瑟芬似的。厚重的马海毛窗帘遮挡着格子窗,窗帘底下缀满指头粗的绿色、红色和黄色的流苏和穗子,这些零零碎碎成了卡洛塔最喜欢的玩具。枝形吊灯和壁灯发出的光芒点亮了墙上的画,画里有脸庞红润、身体健美而洁白的罗马女神,她们欢闹嬉戏着,身边有同样健壮洁白的马儿。我听到中国人说,这看起来太过荒唐——言下之意是,他们觉得,这看起来简直就像人兽交媾一样。

大客厅的左右两边都有门,通往一些更小、更私人的房间。走过那些房间,穿过外面的抄手游廊,便可以进入那位学者从前的书房、画室和家庙。如今,这些地方都已经过巧妙的改装,生意人可以在里面办花酒请朋友,听着端庄娴雅的长三用那令人心碎的调子唱曲,悠闲地度过时光。

在大客厅的背后,我妈安置了一座旋转上升的楼梯。楼梯上铺着地毯,装有红漆扶手。沿着楼梯上去,有三个拱形包厢,包厢的墙壁上衬着天鹅绒,就像是在剧院里一样。包厢俯瞰着大客厅,我常常在那儿观赏下面正在进行的欢宴。卡洛塔会待在我的身边,在栏杆上来回溜达。

宴会总在日落后拉开帷幕,整个晚上,秘密玉路门前的马车和黄包车都会络绎不绝。门卫碎蛋会事先把当晚客人的名字记牢,宴会开始后,他就把那些受到邀请的人放进门来,其余则拒之门外。我可以从我的高台上看见男人们拨开红色帘幕,走进那宫殿般的房间。我能分辨出某人是不是第一次来——如果是的话,他准会紧盯着面前的景象,仔细环顾整个房间,并对华人和洋人竟不仅互相问候,还彼此客客气气地说话感到极其惊讶。初来秘密玉路的洋人,是第一次在高级妓女的香闺里亲眼见到她们——在这之前,他可能只在大街上看到过她们坐在马车里匆匆掠过的身影,车窗外惊鸿一瞥,是她们穿着皮草、戴着帽子的倩影;但是在这里,她们却是触手可及的。他可以跟其中的一位说说话,怀着爱慕之心冲她笑笑——尽管他很清楚自己的手是不能乱摸的。看到我妈能使世界各国的男人们都满脸敬畏与惊叹,我觉得很开心。她拥有一种特殊的魔力,能让男人们从走进屋子的一瞬间开始,就惊愕得口不能言。

我们这儿的长三,在全上海长三书寓里的所有姑娘中,都算是最受欢迎和最有才情的。她们优雅、娇羞、撩人而难以捉摸,唱起曲子来娴熟婉转,吟起诗词来也出口成章。在圈子里,她们被称为“云美人”,因为每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一个“云”字,而这个“云”字反过来也成了她们属于秘密玉路的身份象征。等她们有一天离开这里时——不管是嫁人、进尼姑庵还是到低级一点的妓院去工作——她们名字里的那个云都会随之消散。我七岁那年,住在我们堂子里的姑娘们分别叫做霞云、涌云、雪云,以及我最喜欢的宝云。她们每个人都很聪明,刚来的时候大多都在十三四岁左右,而离开时,年龄是二十三四岁。

我妈为姑娘们立下了规矩,包括她们该怎么跟恩客做生意,收入中她们能分多少,以及她们得向妓院交哪些费用。金鸽管理着这些倌人的举止与样貌,确保她们能维系一家一流长三书寓的水准与名声。金鸽知道,一个姑娘的名声会有多么轻易就被毁掉。她也曾独领风骚,但是有一天,她的相好打掉了她的门牙,还打碎了她整整半张脸的骨头。等她终于恢复好以后——脸仍旧有点歪——位置却早已被其他美人给取代了。金鸽想,自己一定是大大得罪了那位恩客,才会把一个如此温和的男人刺激得动粗。她为此一直耿耿于怀。

尽管那些倌人们个个秀丽动人,但所有的客人,不管是华人还是洋人,最想见的还是另一个女人——我妈妈。从我的高台上,我可以很容易地捕捉到我妈的身影,因为她长着一头柔韧茂密的棕色鬈发,随意地搭在肩头,为她平添动人风采。我的头发跟她的非常像,只不过颜色更深一点。她的皮肤有着黝黑的色调,她向人们骄傲地宣称,自己有一点南亚的血统。华人也好,洋人也罢,没人会真心实意地觉得我妈是美女:她长着一个长而棱角分明的鼻子,看起来就像是被削皮刀随意雕出来的;她的前额又高又宽——金鸽说,这是典型的理智型性格的表现;她的下巴凸起,看起来就像一只挑衅的拳头;而她的脸颊则有着刀削般的棱角;她的瞳孔异常地大,眼睛嵌在又深又暗的眼窝里,浓密漆黑的睫毛忽闪忽闪。然而就是这样的她,却有着令人神魂颠倒的魔力。所有人都一致同意,她比一个有着标致容貌的大美女要更有魅力。她身上的一切都使她显得魅力四射——她那微笑,她那沙哑而悠扬的嗓音,她那撩人而慵懒的身体动作。她是电,她是光。如果哪个男人被她那灵动的双眸瞥了哪怕一眼,都一定会被当场迷倒。这样的场景我可是见了好多回了。她让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对于她是十分特别的。

在穿衣风格上,她也是无可匹敌的。她的衣服都是她自己亲自设计的,样式奇巧。我最喜欢的一件,是一条罩着一层淡紫色欧根纱的嫩粉色蚕丝长袍。这件礼服的袖口领边,都有缠绕的藤蔓镶边,藤蔓上点缀着细小的叶子。在胸口处,两朵粉色的玫瑰花苞从藤蔓顶端伸出头来。你要是以为那两朵玫瑰花苞也是丝绸做的话,那么你只猜对了一半,因为其中有一朵是如假包换的真玫瑰。随着良夜的流逝,那朵花儿会渐渐凋零,芬芳散尽。

我躲在高台上,眼睛追逐着妈妈的身影。她在房间里蹁跹往复,裙摆唰唰拖曳,所过之处,总能引来一片爱慕的眼光。我看见她一会儿朝一个方向俯下脸,跟一个华人说话,一会儿又掉转方向,跟一个洋人说话。我能看得出,那两个人都为妈妈竟选择把自己宝贵的注意力给予他们而感到万分荣幸。所有那些男人想从我妈妈那儿得到的,都是同一样东西。这样东西用中文说,是她的“关心” ,用英文表达,则是她那力量巨大的联系力。说白了,这都是因为她跟上海、广东、澳门、香港的各路最有实力、最为成功的洋人与华人都保有亲密的关系。这份亲密关系使她对他们的生意和手中的机会了如指掌,更让她能比大佬本人都更敏锐地嗅到尚待发掘的商业机遇。她能将商人与生意前景巧妙地联系在一起,为大家赚取更多的利润。这就是她那强大吸引力的根源。

其他长三堂子的老鸨们都很眼红,她们说我妈之所以会了解这些大佬和他们的秘密,是因为她跟他们每个人都上了床,睡了成百上千个各种肤色的男人。老鸨们说,要不是这样的话,我妈肯定就是窥探到了这些大佬赚钱的非法勾当,并且以此为由敲诈勒索。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妈每天晚上都给他们下了药。谁知道她到底做了些什么,才让这些人掏心掏肺把她需要的信息全都告诉她呢?

其实,她生意上的成功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金鸽。妈妈提过好几回,但是她提及的方式十分迂回,使得我每次都只能了解到事情的冰山一角。如果把我每次听到的片段都拼凑到一起,便会得到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据推测,她跟金鸽相识于十年前,那时她们都住在东荟芳里的一所房子里。一开始,金鸽经营着一家面向中国水手的茶楼;然后,我妈便开设了一家供海盗娱乐的酒吧;金鸽接招,把茶楼翻修得更加高档,专门服务船长;而我妈则开起一家面向船王的私人会所。她俩就这样你超我赶,最后的结果,便是我妈创立了秘密玉路。事情就是这样。在那段时间里,我妈教会金鸽说英语,金鸽则教会我妈讲中文,她俩还常常一起搞一种常被小偷用来窃取秘密的、叫做“默默”的把戏。金鸽说,所谓“默默”,不过就是安静待着罢了。但我才不信呢。

有的时候,我会跟卡洛塔一起闲逛到高台下面,在那一群身着深色西装的男人中间乱窜。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我,就好像我是个隐形人似的,只有下人们会时刻紧张地盯着我。那会儿我已经七岁了,下人们看见我时不再像看见旋风一样惊恐,而是把我当成一团乱窜的风滚草。

那时我还太矮,踮起脚尖也望不过人们的肩头,但我能够听见我妈的声音,时而走近,时而远离,一路跟各位客人寒暄着,就好像每个人都是她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她温柔地嗔怪着那些有些时日没有露面的客人,这让他们感到自己被她惦念,因而受宠若惊。我观察着她如何让那些男人们对她所说的一切都深以为是。如果房间里有两个人正好意见相左,她决不会偏袒其中任何一方,而是选择从一个更高的层面上表达观点。她就像个女神一样,总能使不同的意见趋于统一。在沟通中,她不会严格翻译人们所说的每个词,而是巧妙地扭曲他们表达出的诉求、兴趣和合作意向,使谈话的调子呈现微妙的变化。

对于人们的失言,她也是十分宽容的:失言是难免的嘛,这就像国家之间难免会擦枪走火一样。我记得有个晚上,当妈妈把一个名叫斯科特的英国磨坊主介绍给一个人称杨先生的华人银行家的时候,我刚好也在场。相互认识后,斯科特先生便立刻开始讲述自己当天在赛马场上的辉煌战绩。而不巧的是,杨先生英语水平甚高,使得我妈没法在斯科特先生兴奋地谈论赌马的事情时,巧妙地向杨先生歪曲其意。

“那匹马的赔率是一赔十二。在最后的四分之一英里,它四腿腾空,划得空气嗖嗖地响,朝着终点线越跑越快,一身稳赢的架势。”他遮住眼睛,似乎在重温那场比赛,“最后,它以五个身位的优势赢得了比赛哦!杨先生,你喜欢赛马吗?”

杨先生在讲话时奉行着不微笑原则:“我从未有幸领略过赛马的乐趣,斯科特先生,我认识的所有华人也都如此。”

斯科特先生立刻接口道:“那我们一定要一起去一次。明天怎么样?”

听了这句话,杨先生严肃地回应道:“根据你们西方人在公共租界 制定的法律,我只有扮作你的仆人,才能和你一同前往。”

斯科特先生的微笑一秒钟就消失了——他忘记了这条禁令。他紧张地看看我妈,而她则用诙谐的语调说:“杨先生,你必须带斯科特先生去一次老城,让他扮作你的车夫,赶着他像那匹冠军马一样朝城门飞奔,这样才算一报还一报。”

三个人痛痛快快地笑了一场后,她又说:“说起飞奔和速度什么的,我忽然想起来了,咱们得赶紧确保途经横滨的商船航路获得审批。我认识一个能在这件事上帮上忙的人。要不要我明天就去给他送个信?”在接下来的一周里,妈妈接连收到了三份现金大礼,一份来自杨先生,更大的一份来自斯科特先生,最后一份则来自那位行贿通融了此次审批并从中捞到好处的官僚。

我亲眼目睹了她是如何使男人们着魔的。他们的举手投足都泄露了对她的爱意,但他们不能对她表白自己的狂热——不管那感情有多真挚。圈子里早有风传,她从不相信男人的告白,觉得那并非出于真诚的感情,而是为了得到不正当好处而耍的花招。她发誓,如果他们胆敢试图博取她的爱情,她就一定会让他们滚蛋的。她只对一个男人破了例。

高台背后有两个走廊,两个走廊的连接处有一个房间,我们就在那里吃饭。一段弧形拱廊的另一边有个面积更大的房间,我们管它叫做堂屋,房间里有三张茶桌和配套的椅子,还有很多西式家具。我妈就在这里会见裁缝、鞋匠、税务官员、银行家以及其他做着此类乏味生意的人。时不时地,这里也会用来举办倌人和她恩客的模拟婚礼——只要他们签署了至少两个季度的契约就可以。当这间屋子空着的时候,云美人们会在这里一边喝茶、吃甜瓜子,一边懒散地闲聊某位没人愿意搭理的追求者,或是一家能吃到时新外国菜的新馆子,抑或另一家长三堂子里某位高级妓女的没落。她们亲如姐妹,因在同一所妓院中的相似境遇,以及在短暂职业生涯中分享的同一时刻,而心心相通。她们彼此安慰,互相鼓励,但同时也会为了诸如买食物分摊费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她们相互嫉妒,但也相互接济,借给对方胸针或者手镯。她们都爱讲关于自己是如何被迫离开亲人的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大同小异,讲到最后,准会以一场同病相怜的大哭收尾。“这么苦的命,简直不是人受的!”这句话,反复出现在所有人的叙述中,而“让那条恶心的脏狗去死!”则是她们谈话中的另一个高频语句。

另一条走廊通向一个院子,两个厢房将这座院子分割成两个小四方院。左边是西南厢房,云美人们的住处。一段抄手游廊环绕小院四周,倌人们就是通过这条游廊回到房间的。地位最低的倌人住在离走廊最近的房间里,基本没什么隐私可言,因为其他姑娘们要想回自己的房间,都必须从她的门前和窗下经过才行。地位最高的倌人则住在离走廊最远的那间房里,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每个狭长的房间都被分为两部分:在那将房间一分为二的高高格子屏风的一边,云美人可以和她的贵宾亲密地共进晚餐。屏风背后是她的香闺,闺房中有一扇窗,望向内庭,最宜赏月。一位美人越是当红,她房间里的陈设便越是考究,尽是她的追求者和客人慷慨赠予的礼物。比起大客厅里的陈设,闺房的风格更为中式,因为没有哪位恩客愿意在放松一下或是累倒睡上一觉之前,还得费心思考到底该躺在哪张矮沙发上抽烟——当然了,在他正准备大干一场把自己累趴下的时候,肯定也不会愿意去纠结该选哪张卧具。

我妈、金鸽和我住在东北厢房里。妈妈在这个小院的两端分别拥有一个房间,一间是她的卧室,另一间是她的办公室。她会在办公室里和金鸽讨论今晚的客人。我总是跟她一起在午后共进午餐,然后粘在她的卧室里,看她为晚上的宴会梳洗打扮。这是我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在那短暂的一个小时里,她会询问我正在学什么,还会告诉我关于这些学科的很多趣事。她也会问我,别人跟她告状说我又犯下了种种劣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到底做了什么,竟会逼得一个娘姨想自杀?我是不是真的对金鸽十分粗鲁无礼?我是怎么又扯烂一条裙子的?我呢,则会为妈妈建言献策,内容涉及那些我认为对于管理这所高级妓院十分重要的事情,比如说某位新来的高级妓女到底怎么样,比如妈妈戴的那顶新帽子好不好看,再比如卡洛塔最近做出的滑稽举止。

妈妈在办公室旁边还有一间房,两个房间被挂着厚厚门帘的法式玻璃门隔开,以确保各自的隐私性。那个房间叫“大道”,因为它的窗户面朝着川流不息的南京路。“大道”兼具几种不同用途:白天,我会在这里跟我的美国家教上课;要是有城外的客人前来拜访妈妈和金鸽,这间房就会被当成客房。有的时候,某个倌人因为计划不周或人气过高,在同一个晚上安排了两位客人,那么她就会在“大道”里热情款待一位客人,而在自己的香闺里款待另一位。如果她够小心的话,两个人都不会知道她耍了什么花招。

我的房间在东厢房的北侧,离主走廊很近,所以我总能听见四个大姐 聊的八卦,因为她们就站在我窗外的转角处,随时待命给主子送去茶果或热毛巾之类的东西。作为长三的贴身丫头,她们对长三与其新爱慕者的进展情况总是了如指掌。我总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些长三会把这些大姐都当成聋子。

“她看见他拿出来的那条项链,还不及她想要的一半值钱呢。当时她那张脸哟,你可真该瞧瞧。不过我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她混得可是够惨的。不出一个月,她准得走人。唉呀,可怜的姑娘。她人那么好,不该命这么苦的。”

每天傍晚都至少会有一位云美人带着她的客人,到楼下的大院子里谈些风花雪月。我会站在小道里偷听她那事先排练好的喃喃低语,每次听到的东西都大同小异,搞得我都能用同样哀婉痛楚的语气复述出她们的话了。月亮是她们特别爱用的一个由头。

看见这轮满月,我本该满心欢喜的,冤家。但是我却很难受,因为我想起我欠的债越来越多,而你的情却越来越淡。究竟为什么你近来都没有送我礼物了呢?我对你一片痴心,难道就该着受穷?

客人出手到底有多大方根本不重要。美人总会向他要更多。而通常情况下,那位饱受剥削的客人会长叹一声,叫他的相好别再哭了。他会对她的要求全盘接受,只要这一套能让这个女孩开心起来,不再抱怨个不停。

通常情况下事情都是这样发展的,但是有一晚例外:那天晚上,我欢乐地听到一位客人回答说:“天天都是月圆夜也不够遂你心的!别再跟我喋喋不休地胡扯你那套狗屁月亮了!”

上午晚些时候,我会听见那些女孩在院子里彼此倾诉:

“那个小气鬼跟我装聋子。”

“他居然就这么同意了!几个月以前我就应该问他要的。”

“他是真心爱我的。他跟我说,我跟其他的烟花女子都不一样。”

在白日清光里,她们会从天空中读出各种不同的含义。那些云儿多易变啊,就像命运一样。她们从高高天穹中的纤细云丝里看到不祥的兆头,因为那些云太过渺远;而当那云变得像婴儿屁股一样肥嘟嘟的时候,她们又高兴起来;但她们很害怕那些小宝宝翻过身去,把黑不溜秋的小肚子露给她们。在她们之前,已有无数云美人在一天之内见证了自己命运的翻转。她们听过老一辈的烟花姐妹告诫自己,人气的保质期就跟一顶帽子能流行的时间差不多短。但是,随着她们日渐声名鹊起,大多数的姑娘都会把那告诫忘得一干二净。她们总是相信自己会是那个例外。

在寒冷的夜晚,我会微微打开窗户,偷听大姐们的对话;而在温暖的良宵,我则会任由窗子大敞,静立在房间百叶窗后的黑暗里。卡洛塔会坐在我的肩头,和我一起偷听大姐们闲聊倌人们的房内此刻正在发生什么事情。有时,她们说到的一些词,我在云美人们彼此聊天时也听到过:穿针、攻城、一鼓作气,以及很多其他诸如此类的词。说起这些的时候,她们总是乐个不停。

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不对引发那笑声的原因感到好奇呢?在七岁那年夏天,我满足了自己的求知欲:有一次,三个大姐和一个倌人因为吃了馊饭而大病一场,这给了我一个机会。幸免于难的那个大姐被叫去照顾狂吐不止的倌人了。我看见霞云和她的追求者从我的窗前经过,往她的闺房走去,几分钟后,我飞奔到西厢房,缩在她的窗下。但我长得不够高,看不见屋里的样子,耳朵里听到的还净是一些无聊的客套话。

你看起来容光焕发、眉飞色舞的,生意一定不错吧。我能想象你的夫人像只快乐的鸟儿一样欢唱的样子。

正当我打算放弃并打道回府的时候,却听到了一声惊讶的尖声喘息,然后霞云的声音颤抖起来,对她追求者送的礼物表示感谢。一段短暂的空白后,我听到闷哼声和跟刚才一样的惊讶喘息,不断重复。

第二天晚上,我开心地得知大家的病仍旧没有起色。我想到了一个点子,那就是站在一个倒扣的盆上,这样的话,我的高度就足以偷窥到房间里面了。借着灯光,我看到霞云和她追求者的身影在薄薄的床帏后若隐若现。他俩不停地动着,看起来就像皮影戏一样。两只小脚从那个男人的头边冒了出来,然后忽然间,那双脚踢开了床帏,床帏开处,男人裸着身体在她身上急促地动着,由于用力过猛,两个人都从床上掉了下来。我实在没忍住,尖声笑了起来。

第二天,霞云向金鸽抱怨我一直在暗中窥视,而且我的笑声让她那位追求者差点失去兴致。金鸽把这话转告了我妈,妈妈便转向我,轻轻地说,我应该给那些佳丽们一些隐私,不去打搅她们的生意。我把这番话理解为,下次我应该更加小心一点,不让别人注意到我。

当又一个机会来临时,我抓住了它。在那个年纪,我之所以觉得自己看见的东西令人激动,并不是由于它的性含义,而更多的是因为我觉得,如果被我戏弄的人知道了我在做的事,他们一定会感到很尴尬,而这让我感到分外刺激。除此之外,我还干了很多别的缺德事:比如暗中偷窥一个男人往夜壶里撒尿,或者在一个训过我的倌人的衣服上抹上黏黏的脏东西,以及其他种种恶作剧。有一回,我把某个倌人婚床上挂的银铃换成了金属罐子,所以,当床上的男人急促地动着身子把床摇得山响时,那对鸳鸯听到的便是咣当咣当,而不是清脆的叮铃叮铃了。每次干坏事的时候,我都很清楚自己正在犯错;与此同时,在犯下恶行时,我也会觉得自己勇敢无比,因此总是会激动得热血沸腾。此外,我很清楚那些云美人心里到底是怎么看待她们的追求者和相好的,这就给了我一种隐秘的权力感:这种权力没什么特别的用,但权力总归是权力,它非常珍贵,就跟我百宝箱里的小玩意一样珍贵。

不过,就算再怎么顽劣,对于观赏我妈和她的爱人,我还是没有什么兴致的。就连想象一下她能允许一个男人看到她不穿漂亮衣服的样子,我都会受不了。不过,对那些云美人们,我就没那么多顾虑了。我看着她们在沙发椅上翻滚扭动,看见男人们盯着她们的双腿中间;我还看见那些倌人跪着,朝某位客户磕头。有天晚上,我看见一个身形魁梧的男人走进涌云的房间。他叫杨昌盛,手里经营着好几个工厂。那些工厂有造缝纫机的,也有让妇女儿童使用缝纫机干活的。他轻柔地吻她,而她颤抖起来,看起来很害羞。他向她软语温存,她的眼睛便越睁越大,一边褪去衣服,一边满眼含泪。他移动庞大的身躯,像一片乌云似的覆盖住她,而她脸上则现出惊恐的痛苦表情,看起来像是快要被压死了似的。他把自己紧紧贴在她身上,两人的身体像乱蹦的鱼一样动起来。她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发出凄切的哽咽。之后,两人的手脚像蛇一样缠绕在对方身上。他发出牲口一样的粗喘,她则像只尖叫的小鸟一样哭起来。他一跃而起,两腿分开站在她后面,然后便像骑在一匹飞奔的小野马上一样,在她背上纵横驰骋,一直到最后精疲力竭地跌下她的身体。她躺在原地,一动不动。当月光照透窗子时,她的身体泛起白光,让我觉得她已经死了。我就这么盯了她一个小时,然后她终于从濒死状态中醒了过来,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

那天早上,我听到涌云在院子里跟另一位烟花姐妹说,杨昌盛告诉她,他很珍惜她,会当她的相好,将来还有可能会娶她。

突然之间,我所见到过的一切都显得危险而恶心起来。妈妈和金鸽曾经多次提过,我有一天可能会结婚。我一直都把婚姻看作美国人所享有的特权之一,而且,跟那些长三们不同,我深信我的婚姻会是专属于我一个人的。我从未想过我结婚以后,也会有人压在我身上上下乱动——就像涌云和她的追求者那样。自从听到涌云的话以后,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些画面,它们不请自来,让我浑身难受。有好几个晚上,我都做了很吓人的梦,在那些梦里,我代替了涌云的位置,趴在那儿,一个男人的黑影出现在半透明的床帘后面,片刻之后,他——杨昌盛——闯了进来,然后跳上我的后背,把我当马一样骑,还把我的骨头一根根都压碎。当他做完这一切后,我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变得像大理石一样冰冷。我等待着自己坐起来,就像涌云那样。但是我没有,而是变得越来越凉,因为我已经死了。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偷窥过云美人们。

在所有的烟花姐妹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宝云,所以我只偷窥过她跟她的恩客一次。她总能让我乐不可支,因为她总是用稀奇古怪的方式吹嘘自己房间里的陈设有多稀罕。她说,那张木头婚床是由一根完整的硬木树的树干雕成的,那棵树足有整栋房子那么粗——但我却发现了木头上的接缝。据说鸦片床上的金色锦缎是一位皇妃的赏赐,而且据她所称,那位皇妃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当我说我才不信呢的时候,她会装出一副倍感侮辱的样子。她还说她被子里的棉套是蚕丝做的,就连最轻微的一声叹息都能把它吹起来。我一声接一声地叹气,让她看那被子根本纹丝不动。她还有一张简单的明代桌子,上面摆着文房四宝。文房四宝是文人学士的标配,引得每一位客人都大加赞赏——虽然他们可能从来都没能跻身于这个喝了太多墨水的阶层。她告诉我,这些东西过去都是那个死鬼诗人的,除了她,没有任何人敢于收下它们。我不相信鬼神,但每当她坚持让我仔细看看那些东西的时候,我都会有点紧张。那些东西包括一方紫端石砚、一支极软的羊毫笔和一块刻有文士花园图的墨。她举起一卷纸说,这纸的吸墨量不多不少,反光量也恰到好处。我问她会不会写诗。她说:“当然了!不然的话我拿着这些东西做什么呢?”

我知道,她跟其他的倌人一样,只勉强认得几个字,胡乱写几笔。金鸽要求姑娘们在房间里放些文房用具,因为那些东西能增加我们的名声,显得比其他长三书寓要更有品位。宝云跟我说,比起其他姑娘房中的文房四宝,那位死鬼诗人最喜欢的还属她这一套。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因为他是我前世的夫君,”宝云说,“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妾。他死了以后我也追随他自杀了。但是就算在天上,我俩也被世俗给隔开。他的妻子不让我见他,安排他在我之前转世投生了。”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但听着宝云的疯话,心里还是有点紧张。

“我搬来这里的第一个晚上他就来找我了。当时,我感到脸上掠过一阵凉凉的气息,便知道是那死鬼诗人来了。要是放在过去,我准会吓得魂都没了,丧魂落魄地逃走。但这次,我没有吓得牙齿打战,反而感到一股美妙的暖流涌进血管。我感到一种自己从来没给过别人、也从没从别人那里收到过的爱意。那一夜,我梦见了我们的前世,醒来以后感到了从没有过的幸福。”

那位死鬼诗人每天都至少来找她一回,她说。当她走进那间从前的画室,或者坐在花园里那尊石碑旁边时,总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不管之前有多么伤心、绝望或生气,她都会立刻变得明朗快乐起来。

云美人们听说了她的魅影爱人后,都很生气她竟然把鬼给引了出来。但是她们不敢使劲责备她,唯恐她那位鬼情人,也就是这幢房子的老主人,会对那些中伤他心肝宝贝的人们施以报复。

“你看见他了吗?你闻见他了吗?”每当烟花姐妹们发现宝云没来由地高兴时,都会这么问她。

“今天,就在傍晚之前,”她回答,“我看见了他的影子,感觉到他从我身上轻轻拂过。”她抬起胳膊,跷起两根手指。

然后我也看见了一个影子,并感到一阵凉意拂过我的皮肤。

“啊,你也感觉到他了。”宝云说。

“不,我没有。我才不相信有鬼呢。”

“那你为什么害怕?”

“我没害怕。我为什么要怕?这世上没有鬼。”然后,好像是为了跟这句谎话对着干似的,我的恐惧又增强了一点。我记起妈妈跟我说过,鬼魂是人们恐惧的化身。否则为什么这些鬼魂偏偏只去吓唬中国人呢?尽管我知道我妈的逻辑,但我还是相信那个死鬼诗人仍旧住在我们的房子里,突然降临的恐惧就是他驾到的征兆。但是,他为什么要来找我呢?

死鬼诗人也造访了涌云和杨昌盛的模拟婚礼。他俩签了三个季度的契约。我得知涌云十六岁,而他差不多有五十来岁。金鸽安慰她,说他出手肯定会很大方的——老男人都这样。涌云则说杨昌盛很爱她,她觉得自己很幸运。

大家都知道,我妈主办的婚礼在所有长三书寓中都算出类拔萃的。她办的婚礼是西式的,而非传统的中式婚礼,因为举办中式婚礼的特权只属于处女新娘,跟长三的身份完全不搭边。在婚礼上,“出嫁”的长三甚至还会穿上西式的白色婚纱——我妈拥有各种各样的婚纱,可供云美人们使用。婚纱的风格一看就是美式的,光滑的褶皱丝绸包裹着低胸紧身马甲和蓬蓬裙,上面镶着蕾丝、刺绣和小颗珍珠。没人会把那些裙子错认作中国的丧服的,尽管那些粗糙麻袋布做的丧服也是白色的。

西式婚礼自有它的优势——我在参加了另一所长三堂子举办的中式婚礼后,得出了这个结论。首先,西式婚礼不用祭拜祖先——想来,那位祖先肯定也早就不愿承认沦落风尘的妓女是他的后代了——所以,婚礼上就没有无聊的繁文缛节,也不需要下跪和无穷无尽的鞠躬。仪式十分简短,祈祷的部分也省了,新娘说“我愿意”,新郎也说“我愿意”,然后就到了吃东西的环节。西式婚礼上的宴会也很棒,因为所有的菜看起来像是西餐,吃起来却是中国菜的滋味。

恩客可以从几种不同风格的音乐里挑一种喜欢的,每种音乐的价位各不相同。由仪仗乐队演奏的美式音乐是最贵的,但只适合大晴天;选择一名美国小提琴乐手会比较便宜。挑完音乐风格,就该选曲子了。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千万别被一首歌的歌名给骗了。曾经有个倌人要求小提琴手演奏《哦,向我保证》,她以为那首长长的歌能够增强恩客对她的忠心,说不定还能延长两人契约的期限。然而那首歌实在是太长了,长得客人们都失去了兴趣,开始聊起其他事,直聊到歌曲结束。烟花姐妹们后来说,肯定就是因为这首歌,他俩的契约才没有续下去。每个人都喜欢《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用一种两根弦、看起来像是微缩版大提琴的中国乐器拉奏出来,具有一种哀婉的力量。虽然这首歌的旋律常常回旋于悲伤的场合,比如葬礼或者送别会,但它仍旧广受喜爱。歌里只有几个英文生词,每个人都爱唱这首歌,以证明自己会说英语。我妈把歌词改了改,变成了发誓信守一夫一妻制的意思。如果一个倌人背弃了誓言,那她的契约就会自动作废,而她的名声也会就此臭掉,再难恢复。不过,如果背信弃义的是客人那一方,倌人就会感到无比耻辱——他为什么要让她丢脸呢?这肯定是有原因的。

把自己幻想成卡鲁索的杨昌盛唱起歌来真高兴:

“怎能忘记旧日爱人

心中能不怀想

旧日爱人岂能相忘

真爱地久天长

举杯痛饮 同声歌颂

真爱地久天长

怎能忘记旧日爱人

心中能不怀想。”

在大家唱着这首歌时,我发现宝云把目光投向了拱道。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手臂,接着又一次抬头仰望,然后微笑了。片刻后,我感到那阵熟悉的冰凉拂过我的胳膊,沿着我的脊柱窜下去。我开始发抖,便找妈妈去了。

昌盛大声喊出最后一个音符,赢得了一阵无比持久的掌声后,便叫人拿礼物给涌云。首先拿来的,是每一个长三都会收到的传统礼物:一个银镯子和一匹绸缎——干杯!客人们举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接着拿来的,是一个裹在粉色锦缎里的西式长靠椅——再次干杯!更多的礼物陆续到来,最后,昌盛递给涌云一份她最想要的礼物:一个装着钱的信封,她第一个月的薪酬。她看了看那钱的数额,倒抽了一口气,张口结舌,泪水汹涌而下。她的泪水到底是为什么而流呢,是因为钱比她预想的多,还是少呢?我们当时不得而知。大家又一次举杯。涌云坚持说她不能再喝了,她的脸上开始出现红色斑点,她说她感觉屋顶朝一边斜,地板又朝另一边歪。但是昌盛抓住她的下巴,把酒硬灌了下去。朋友们起哄怂恿,于是他又硬灌下了另一杯。突然,涌云的嗓子发出咯咯的声响,一阵剧烈的呕吐后,倒在了地上。金鸽飞快向乐手示意演奏最后一首曲子,好让客人们赶紧离开房间。昌盛跟大家一起走了出去,连看都没看一眼躺在地板上、口中还在模糊不清地道着歉的涌云。宝云试图把她扶起来,但这个失去知觉的姑娘又疲软地倒了下去,像条死鱼。“一群畜生。”金鸽说,“把她搁在浴缸里,小心点,别让她淹死。”

我曾见过许多婚礼。比较年轻的美人们总有签不完的契约,契约之间的间隔通常不会超过一个礼拜。但当她们慢慢老去,眸子渐渐不再那么璀璨以后,她们就没有婚礼可办了。然后有一天,金鸽会告诉某位美人,她得“坐轿车”了——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表示她就要被赶走了。我还记得霞云收到这个坏消息的日子:妈妈和金鸽让她到办公室来,我当时正在“大道”里学习,跟办公室只隔着一道法式玻璃门。我听见霞云的声音越来越大。金鸽说着一些钱的数目,还有拒绝预约什么的。我好奇声音为何如此清楚,便走到门边,看见门没有关好,留着半英寸的缝。我听见霞云轻声哀求让她再待一阵子,还举例说某位追求者就快要成为她的相好了。但是她俩毫不动摇,没有半点同情心,还向她建议去另一家妓院。霞云开始大声说话,怒不可遏。她说,她们是在侮辱她,把她当个普通娼妓一样地对待。她跑了出去。几分钟后,我听到她嚎叫起来,那声音就像是卡洛塔在爪子被门框夹住时发出的一样,仿佛是从她的肠子和心脏里同时发出来的。那声响让我浑身难受。

我跟宝云讲了霞云的事情。

“这事大家都有份。有一天,命运把我们带到这里来,”她说,“有一天,它又会把我们给送走。也许她下辈子命会好一点吧。现在受的苦越多,将来受的苦就越少。”

“可她根本就不该受苦啊!”我说。

三天不到,一个叫做蓬云的倌人就接替了霞云的地盘。她对于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那些男人们的上下乱动、那些叹息、那些泪水,还有那些嚎叫。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傍晚,我待在宝云的房间里——妈妈太忙了,顾不上和我一起吃午餐,她要飞奔去某个不知是哪儿的鬼地方,会见某个不知叫什么的鬼人。宝云正往脸上擦粉,为即将到来的漫漫长夜做着准备——她要出三个局,一个在秘密玉路,另两个在几条街以外的其他长三堂子。

我一肚子问题:“那些珍珠是真的吗?”“谁送你的?”“你今天晚上要去见谁?”“你会把他带回房间吗?”

她告诉我那些珍珠是龙的牙齿,是一位爵爷送给她的,他会在今晚赐予她荣耀,所以自然她会把他带回来,喝喝茶,聊聊天。我笑起来,而她则装出一副因为我不相信她而感到很生气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她已不在自己的房间里了。我知道肯定出了什么事,因为她的文房四宝和丝绸被子也都不见了。我打开她的衣柜看,里面是空的。妈妈还在睡觉,倌人们和金鸽也是,所以我便跑去找碎蛋,就是那个门卫。他说他看见她离开了,但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两个大姐的对话无意中传入我的耳朵,我一下子就明白了答案。

“她比她自己说的要大五六岁呢。哪个堂子会要一个鬼魂附身的老花娘哟?”

“我听见路路咪咪跟那个相好的说,那只不过是迷信的胡扯,但是他说,不管对象是死鬼还是活人,反正她都对他不忠了,他得把钱要回来。”

我疯跑进我妈的办公室,看到她正在和金鸽说话。

“我知道她干了什么,她也很不好受。你得让她回来。”我说。妈妈说已经无能为力了,每个人都知道规矩,如果她对宝云网开一面,所有的姑娘们都会觉得她们也可以这么干而不用受到惩罚。她和金鸽又回到刚才的话题——计划举办一个盛大的酒宴,讨论她们还需要额外请多少个倌人来。

“妈妈,求你了!”我乞求道。她没有理我,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大声喊道:“她是我唯一的朋友!如果你们不把她找回来,我身边就再也没有喜欢我的人了!”

她走过来把我拉到面前,抚摸着我的脑袋:“胡扯。你在这里有很多朋友啊,雪云……”

“雪云不会像宝云那样让我进她的房间。”

“佩蒂夫人的女儿……”

“她又蠢又无聊。”

“你还有卡洛塔。”

“她只是一只猫,不能跟我说话也不能回答我的问题。”

她又提了一些其他姑娘的名字,都是她朋友们的女儿。我声称这些人我统统都不喜欢,而且她们也很讨厌我——这在某种意义上倒是真的。我不断坚称自己没有朋友,有可能会就此孤独一生,说着说着,忽然间,我听到她用一种冰冷而强硬的调子说:“别再说了,薇奥莱。我并不是因为一点小事就把她给开除了的。她几乎毁了我们的生意,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她做了什么?”

“她只为自己着想,背叛了我们。”

我不明白“背叛”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沮丧地咕哝:“谁在乎她是不是背叛了我们啊?”

“你面前的这个妈妈就在乎。”

“那我就一辈子背叛你!”我喊道。

她用一种古怪的神情看着我,令我以为她就要屈服了,所以我便虚张声势地更进一步:“我要背叛你。”我警告说。

她的脸扭曲了:“别再说了,薇奥莱,求你了。”

但我已经停不下来了,虽然我感到自己似乎踩到了一颗未知的地雷,但就是没法悬崖勒马。“我会永远背叛你。”我又说了一句,话一出口,就看到妈妈的脸上笼罩上了一层阴影。

她的双手颤抖,表情僵硬,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她就那么沉默着,而沉默的时间越长,我就变得越害怕。我很想退让,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就只好等着。

终于,她转过身走开,边走边用苦涩的声音说:“如果你背叛了我,我就和你脱离一切关系。我向你保证。”

我妈有一句口头禅,她会对每个客人——不管对方是华人还是洋人——都说这句话。她会快步走到某个男人面前,兴奋地悄声低语:“我正想去找你呢。”接着,她会把头凑到那人耳边,悄悄说些秘密,引得那个男人疯狂点头,或是亲吻她的手。这句一再被重复的口头禅让我十分难受。我发现她总是忙得没空分给我一点注意。她不再跟我玩猜词,也不再派我去做寻宝游戏了。我们不再在她读报纸的时候躺在她的床上彼此依偎。她太忙了,根本没空干这些事。她的快乐和笑容如今只为那些来参加她办的酒宴的男人而准备,他们才是她想去找的人。

有一天晚上,我抱着卡洛塔穿过大客厅时,听见妈妈大声叫唤:“薇奥莱!你在这儿啊,我正想去找你呢。”

我终于被宠幸了!她对正和自己聊天的男士表达了充分的歉意,说她女儿现在就需要她的陪伴。什么事这么紧急呢?其实也都无所谓啦。我心潮澎湃,盼望着听到她只讲给我一个人听的秘密。“咱们到那边去。”妈妈说,用手肘轻轻杵我,示意我们要去房间的一个阴暗角落。她拉起我的胳膊,带着我用轻快的步调往那边走。我跟她讲起卡洛塔最近干的傻事,希望让她乐呵一下,没想到她却忽然放开了我的胳膊,说:“谢谢你,宝贝儿。”然后便走向了角落里的一个男人,对他说:“费尔韦瑟,我亲爱的。对不起我来晚了。”她那位棕黑头发的爱人从阴影里走出,假模假式地吻了一下她的手,而她则冲他眨眨眼,甜甜一笑。我从来也没见她对我这么笑过。

幸福刚刚降临就消失了,我深受打击,简直无法呼吸。她竟然拿我当幌子!而且比这更过分的是,她这么做还是为了费尔韦瑟——一位时不时来拜访她但我一直很讨厌的男人。我曾经一度相信,我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但是最近几个月以来,这个信念被证明是错误的。我们之间那种特别的亲昵再也不见了。她总是那么忙,没空花点时间在午餐时跟我说说话,反而和金鸽用那一个小时讨论晚上的计划。她很少再过问我学的功课和读的书。她会叫我“亲爱的”,但她也用这个称呼叫很多男人;她会在清晨亲吻我的脸颊,在夜晚亲吻我的额头,但她同时也会亲吻很多男人——有一些还亲在嘴上。她说她爱我,但我看不出任何特别的表示。我的心什么都感受不到,只感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她的爱。她对我不再一样了,而且我很确定,这一切变化都开始于我威胁要背叛她的那一天。她正在一点一点地和我脱离关系。

有一天,金鸽发现我在“大道”里面哭:“妈妈不再爱我了……”

“胡说,你妈爱死你了,要不然她为什么从不因为你做的那些讨人厌的事情惩罚你呢?就在前两天,你还硬把一个时钟的指针往回拨,把那只钟给搞坏了呢。你还把一条丝袜拿给卡洛塔,让她把那丝袜当老鼠追,结果袜子全都破了。”

“那不是爱,”我说,“她不生气是因为她不在乎那些事。如果她真的爱我的话,她会证明给我看的。”

“怎么证明?”金鸽问,“有什么可证明的?”

我忽然陷入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困惑。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我只知道自己有一种强烈的渴望,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关注和保证。这种渴望啃啮着我的心。我希望能够不带一丝疑虑地感受到,我在她的生命中比谁都重要。我往深里又想了想,忽然意识到,她连对那些云美人们都比对我要更上心,连跟金鸽在一起的时间都比跟我要多。她没到中午就起床和朋友们吃午餐去了,那些朋友里包括大胸的歌剧演员、满世界旅行的寡妇和法国女间谍。她把绝大多数的关心都分给了客人们,那些客人们都感受到了哪些我没有感受到的爱呢?

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听见一个大姐在走廊里跟另一个大姐说,她三岁的女儿发着高烧,她担心得都快疯了。第二天晚上,她开心地宣称,她的女儿好了。接下来的那天下午,院子里回响起了那个女人的尖叫——一个亲戚赶来告诉她,她女儿死了。她哀号着:“这怎么可能?我今天早晨还抱过她呢,还给她梳过头呢。”她断断续续地抽泣着,跟大家描述她女儿的眼睛如何大,她如何经常把女儿的脑袋扳过来听自己讲话,以及她女儿的笑声如何好听。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说她正在攒钱,想给女儿买件新外套,还说她刚买了个白萝卜,准备给女儿煮一锅有营养的汤。过了一会儿,她又悲痛地说,真想一死了之,找女儿去——女儿不在了,她该为谁而活呢?我聆听着她的悲伤,悄悄地哭了。如果我死了,我妈也会这么难过吗?我哭得更凶了,因为我知道她不会。

妈妈耍了我的一个礼拜后的某一天,我正在跟着家教上课呢,妈妈忽然走进了我们的房间。当时刚刚十一点,比她通常起床的时间要早一个小时。我拿自己那张耷拉着的脸给她看,她则问我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在大西路上那家新开的法国餐厅吃午饭。我很警惕,问她还有谁会去。

“就我们俩,”她回答,“今天是你的生日。”

我都忘了。在这座房子里,没有人会庆祝生日。中国人没有庆祝生日的传统,我妈也没有。我的生日离中国的春节很近,那个时候大家都聚在一起庆祝春节,不会特地给我过生日。我努力想使自己别那么激动,但是喜悦的海浪还是淹没了我。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穿上一条尚未被卡洛塔抓烂的美丽礼裙,挑了一件蓝色的外套和一顶同色系的帽子,踩上一双皮子发亮、看起来十分成熟的系带鞋。我望向椭圆长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自己看起来与平日迥异,显得紧张而又忧虑。我现在八岁了,再也不是那个相信自己感觉的天真小女孩了。我曾经一度期待过幸福,但后来只得到一个接一个的失望。如今,我改成期待失望,并祈祷自己的期待可以再一次落空。

我走进妈妈的书房,发现金鸽和她正在安排白天的任务。她裹在大披肩里走来走去,头发也没绑。

“那个老收税员今晚要来。”妈妈口里说着,“他跟我保证,只要我再给他点额外的关心,他就会忽略我的税单。让我们看看那个老狗屁这回是不是在说实话。”

“那我去捎个信给朱儿,”金鸽说,“就是翠和堂的那个姑娘,她这段日子什么生意都接。我会让她穿身颜色深一点的衣服,深蓝吧。对那些早就不再年轻了的男人来说,粉色可不算讨喜。她得搞清状况才行。然后我还会去跟厨子说一声,让他做一条你最爱吃的鱼,但是味道不要弄成美式的。我知道他想讨好你,但他老是搞不对味道,我们全都得跟着受罪。”

“你手上有今晚客人的名单吗?”妈妈说,“我可再也不想让那个‘斯迈思和迪克逊’的进口商来了,他说的消息没有一条是可靠的。他就是到处撞运气,看有没有机会空手套白狼。咱们得把他的名字给碎蛋,这样他就进不来了……”

等她和金鸽商量完的时候,已经快一点了。她把我留在办公室,回房换裙子。我在她的办公室里瞎溜达,卡洛塔跟在我后头,不管我在哪里站住,她都会凑上来蹭我的腿。一张圆桌上杂乱地堆满各种小玩意,都是她的一些爱慕者送给她的礼物。他们这些人,竟然完全不知道她其实更喜欢钱。金鸽已经将她不喜欢的一部分东西给卖了。我把那些东西一件件拎起来看,卡洛塔跳上桌子,凑上去闻。一个里头有只虫子的椭圆琥珀——这个肯定留不下来;一只紫水晶和翠玉做的鸟——她可能会留下这个;一玻璃匣子来自各个大陆的蝴蝶——她一定很讨厌它;一幅绿色鹦鹉的画——我挺喜欢它,但我妈会往墙上挂的唯一一幅画,就是那幅裸体的希腊男神女神。我翻开一本叫做《海的世界》的绘本,看到了一堆极其丑陋的生物画像。我抓起手边的一把放大镜,放大书架上摆着的书的标题:《印度的信仰》《游走日本与中国》《动乱中国》。我无意间看到了一本红色封皮的书,书皮上有浮凸的图案,画的是一个穿着制服、端着来福枪、正在射击的男孩的轮廓。书名叫做《八国联军旗下:一个拳手的故事》,书页里夹着一张小纸条,纸条上是一个男学生的整齐字迹。

我亲爱的明特恩小姐:

如果你需要一个懂得遵守法规的美国伙计,能不能考虑让我当个志愿的助手呢?我将很乐意为你所用。

你忠诚的仆人,
内德·皮弗

妈妈到底有没有接受他,让他成为自己忠诚的仆人呢?我顺着纸条被插进的那一页读了下去,发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做内德·皮弗——啊哈!——的士兵在义和团运动中的故事。粗粗浏览过这一页后,我在心里下了结论:内德是个沉闷而一本正经的男孩,永远严格遵守法规。我向来讨厌一切关于义和团运动的事物:当1900年那场最惨烈的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时,我才两岁。我一直深深觉得,我当时很可能会死于那场暴动:我读过一本书,书里写道,有一群青年男人对天起誓、结为义和团兄弟,而当时中华大地上正有上百万的农民,因为接连的洪水和旱灾而吃不上饭,当他们听闻外国人要抢占他们土地的传言后,便开始攻击白人传教士和他们的孩子。

我看了看钟——它那新修好的指针显示,现在是两点了。自从她宣布我们要一起吃午餐之后,我已经等了将近三个小时了。突然之间,我的脑袋和心脏都气炸了。我把内德·皮弗的信撕个粉碎,走到摆满我妈战利品的桌前,把那一匣蝴蝶打翻在地。卡洛塔跑了出去。我把那只紫水晶鸟、那个放大镜和那个椭圆琥珀扔到地下,把《海的世界》的书皮撕烂。金鸽跑了进来,被面前的乱七八糟吓坏了:“你为什么要伤害她呢?”她悲哀地说,“你的脾气为什么这样坏哟?”

“现在已经两点了。她说她要带我去一家餐厅庆祝我的生日的,可现在她还没来。她肯定已经把这件事给忘了——她甚至经常连我这个人都不记得。”我的双眼被泪水模糊了,“她不爱我,她爱的是那些男人。”

金鸽捡起椭圆的琥珀和放大镜,说:“这些都是给你的礼物。”

“这些是男人们给她而她不想要的东西。”

“你怎么能这么想?她是专门为了你挑的这些东西。”

“她为什么没有回来带我去吃午餐?”

“唉呀!你是因为饿了才这么干的吗?你只需要跟大姐说一声,让她给你拿点吃的过来嘛。”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出门去餐厅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脱口而出的胡言乱语泄露了心里的伤:“她跟那些男人说,他们才是她想找的人。她也跟我这么说过一次,但那只不过是拿我当个幌子。我伤心和孤单的时候她再也不会为我担心了……”

金鸽皱起眉头:“你妈老是惯着你,都把你惯成这样了。你不知感恩,只要不能随心所欲,就乱发脾气。”

“她没有遵守约定,而且她也没跟我道歉。”

“她正不开心呢,她收到了一封信……”

“她收到过很多封信!”我一脚把内德写给她的纸条的碎屑踢飞。

“这封信不一样。”她用一种古怪的方式凝视着我,“这封信是关于你爸爸的。他死了。”

一开始我没听明白她说的话。我爸爸——这是什么意思?第一次问妈妈我爸在哪里的时候,我五岁。我听说,每个人都有个爸爸,就连那些倌人们也不例外——虽说她们的爸爸把她们给卖了。妈妈跟我说我没有爸爸,当我逼问得紧的时候,她就说爸爸在我出生前就死了。在那之后的三年里,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逼问一次妈妈,我爸爸到底是谁。

“那有什么关系呢?”她总说,“他死了,而且那是太久以前的事了,久得我都忘了他叫什么、长什么样了。”

她怎么能忘了他叫什么呢?如果我死了,她是不是也会忘了我的名字呢?我缠着她问个不停。当她开始沉默并且皱起眉头时,我就会感觉到,继续逼问下去是很危险的。

但是,现在真相大白了:他还活着!或者说,他曾经还活着。困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令人颤抖的愤怒。在他还活着的时候,妈妈一直在骗我。说不定他会很爱我呢,而她却一直隐瞒起他还活着的事实,生生地把他从我手里给偷走了!而如今他真的死了,一切都太晚了。

我跑进妈妈的办公室,尖叫起来:“他以前没死,是你不让他见我!”我又哭又闹,把能想得到的罪名都扣在妈妈头上:她对我隐瞒了所有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事情;她说她最想见的就是我,根本是扯谎;她说要去吃午餐,也是骗我的……妈妈一言不发。

金鸽冲了进来:“我告诉她你收到了一封信,信里说她爸爸刚刚死了。”

妈妈使劲地瞪着她。她生气了吗?她会把我俩都赶走吗,就像赶走那些惹她生气的人那样?她放下那封可怕的信,把我领到沙发前,让我坐在她旁边,然后久违地爱抚着我的脑袋,温柔地哄我。我被她哄得哭得更凶了。“薇奥莱,最亲爱的宝贝,这些年我真的一直以为他已经死了。只要一想起他、提起他,我的心就会疼得受不了,所以,今天收到这封信……”她的眼角闪烁起泪光,她情感的大坝仍未决堤。

等我终于不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我便开始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问题,而她对每个问题都报以点头和“是”的回答。他人好吗?他有钱吗?每个人都喜欢他吗?他比她大吗?他爱过我吗?他跟我一起玩过吗?他呼唤过我的名字吗?妈妈继续不断地轻抚着我的头发,摩挲着我的肩膀。我觉得好难过,好想让她一直安慰我。我继续问问题,一直问到我的脑子都不转了。而且,到了这个时候,我饿得已经快虚脱了。金鸽叫下人把我的午餐拿到“大道”去:“你妈现在需要一个人静静。”妈妈给了我一个吻,然后就回卧室去了。

在我吃饭的时候,金鸽告诉我,在没有丈夫的情况下,为了谋生,我妈到底进行了怎样艰苦卓绝的挣扎。“她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你,小薇奥莱。”她说,“要知道感恩,对你妈妈好点。”离开前,她建议我好好学习,以此向妈妈表达我对她的感激之情。然而,我并没有去好好学习,而是躺在“大道”里的床上,想着我那刚刚去世的爸爸。我开始在脑海中拼凑他的样子: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就像我一样。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我听见有人在吵闹的时候,我的脑袋还沉浸在睡眠里,昏昏沉沉的。我意识到自己不在自己房间,而是还在“大道”里。我走到窗前,望向外面的走廊,想看看那骚乱的原因是什么。天空是暗灰色的,徘徊在黑夜和黎明之间的短暂间隙中。门厅里空空荡荡,院子对面的窗子都是黑的。我转过身,看见一束温暖的光线从法式玻璃门上挂着的帘幕缝隙间漏出来。我听到的愤怒声音是妈妈的声音。我从门帘缝里看过去,看到了她的后脑勺。她披散着头发,坐在沙发上——她这是已经从酒宴上回来了。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吗?我把耳朵贴在玻璃上。她正在骂着什么,声音奇特而低沉,听起来就像是卡洛塔那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咆哮:“你懦弱……就是只跳梁的猴子……像个小偷一样肮脏下流……”她把一张折叠起的纸片扔到地上,纸片掉到了没点火的壁炉附近。那是她收到的那封信吗?她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抓起一张便签,用滴着墨水的钢笔在上面胡乱划拉一气,又把那写了一半的纸条揉成一团扔到地上。“我倒真希望你是真的死了!”她喊道。

我爸还活着!她又撒谎了!我正准备冲进她的办公室,要求她告诉我爸爸在哪里,这时她却抬起眼睛,把我吓得差点哭出来:她的眼睛完全变了样,绿色的虹膜翻了上去,露出的眼底看起来像沙土一样暗淡。她那双眼睛看起来就像我曾见过的、躺在路边排水沟里的叫花子尸体上的眼睛一样。她突然站了起来,关掉灯,回了卧室。我必须得看看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法式门,屋里很暗,我不得不摸着黑往前走,不断挥舞着双手,以免碰到家具。我开始趴下,爬着前行,忽然之间,我感到有什么东西碰了我一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是卡洛塔。她拿头顶我,喵喵叫着。这会儿,我能摸到壁炉上的瓷砖了。我碰了碰那灶台,什么都没有。我摸到了桌子腿,慢慢站起身。这会儿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但我没有发现任何长得像是信的东西。我爬出那个房间,心里无比失望。

第二天,妈妈的举止一如既往——爽朗而清醒地安排着一切事务。她在夜晚显得迷人而健谈,像往常一样对她的客人们微笑。在她跟金鸽忙于酒宴的时候,我溜进“大道”,把法式门打开一个缝隙——刚好够我穿过帘幕进入我妈办公室的缝隙。我点燃一盏煤气灯,拉开桌子抽屉。一个抽屉里面装满了信,信封上压印着公司名称的浮凸字体。我在她的枕头下面找了找,也在她床边的柜橱里摸了摸。我还掀开搁在床脚的皮箱的盖子,一股松节油的味道冒了出来。味道的源头是两幅卷起来的画。我展开其中一幅,无比惊讶地发现那竟是妈妈年轻时的肖像。我把它放在地板上,展平。画里的她直直盯着前方,就好像在看着我似的。她胸上裹着一块酱紫色的织物,她苍白的后背发出月亮般清冷的光芒。这画是谁画的?她为什么穿得那么少呢?

我正打算展开另一幅画的时候,猛然间被蓬云越来越近的笑声吓了一跳。“大道”的门被打开了。我跳到办公室那一边,这样她就看不见我了。蓬云对一位客户轻柔低语着,让他放松下来。为什么她偏偏在今天忽然变得炙手可热了呢!蓬云拉上了法式门。我急匆匆地把画放回皮箱里,正准备把灯熄灭、离开这里,金鸽却走了进来。

我俩同时倒吸了一口气。在她回过神来之前,我问她看没看见卡洛塔。就好像听见我的话了似的,卡洛塔从“大道”的门后发出一声嘹亮的哀号。蓬云骂道:“我还以为那只该死的猫是只没头鬼呢!”我走到法式门前把门轻轻打开,卡洛塔便飞奔了进来。

怀里抱着卡洛塔,我飞快地下楼,走进宴会厅里。我心里想,说不定我会发现正潜伏在客人中间的我爸呢。但紧接着我便意识到,我爸是肯定不敢在那里露面的——我妈一定会把他的眼睛挖出来的。我看着那些客人,跟自己玩起了一个假装游戏——把一个又一个男人想象成我爸爸。我挑出自己喜欢的类型——那些随和笑着的,那些穿得最好的,那些最受尊敬的,以及那些冲我挤眼睛的。然后我的目光落在了一个表情严峻而不友好的男人,以及一个满脸通红看起来马上要大发雷霆的人身上。

每晚入睡前,躺在床上,我都会想象各种不同版本的爸爸:帅的或是丑的,备受尊崇的或是被所有人厌恶的。我想象他曾深深爱着我,也想象他从未爱过我。

在我八岁生日一个月后的一天,我走进堂屋,打算跟云美人和她们的娘姨一起吃早饭。我走到桌边自己常坐的地方想要坐下,却发现一位新来的倌人——雾云——正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我怒视着她,而她则回敬了我一个满不在乎的表情。她长了一副小鼻子小眼,分布在一张丰满的圆脸上,这让男人们感到十分有吸引力;但在我眼里,她只长了一张丑脸,看起来就像是一张婴儿脸被贴在了黄黄的月亮上。

“这是我的椅子。”我说。

“哦哟!你的椅子?这上面刻了你的名字啦?有官府命令还是怎么着?”她装模作样地仔细观察起椅子的扶手和腿,“我可没看见你的名字印在上面。所有的椅子不都一样。”

我的太阳穴突突跳着:“这是我的椅子。”

“哦?你凭什么觉得只有你能坐在这儿?”

“路路咪咪是我的妈妈。”说完后,我又补充道,“而且我跟她一样,都是美国人。”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混血的美国杂种也能跟真正的美国人相提并论了?”

我震惊了,怒火从我的嗓子眼里蹭蹭往上冒。有两位美人用手掌捂住嘴,而雪云——所有人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叫我们都冷静冷静,还建议我们轮流坐在那张椅子上。我本来还指望她能站在我这边呢。

我冲雾云啐道:“你就是死鱼屁眼里的蠕虫。”大姐们哄堂大笑起来。

“哇!这个杂种嘴巴好臭。”雾云说完,环顾桌边的其他人,又说:“如果她不是个杂种的话,那她为什么看起来长得跟中国人一样呢?”

“你怎么敢这么说!”我叫起来,“我是美国人,我身上没有一点中国人的成分。”

“那你为什么嘴里讲着汉语呢?”

我瞬间语塞了,因为如果我回答的话,那就又是在讲中国话了,这会让她占据上风。雾云用她那尖尖的筷子夹起一粒炸花生米:“你们有谁认识她那位中国爸爸吗?”她边说边把花生米丢进嘴里。

我气得双手发抖,看到她若无其事吃东西的样子,更感到怒不可遏:“你说这种话,我妈一定会惩罚你的。”

她用嘲讽的语调重复了一遍我的话,然后又把一颗腌萝卜丁丢进嘴里嘎吱嘎吱嚼起来,也不遮一下嘴。“如果你是纯种白人的话,那我们所有其他人肯定也都是白人。你们说对不对,姐妹们?”其他美人和她们的娘姨敷衍了事地示意她别再说了。

“你这个脏烂货!”我说。

她皱起眉头:“怎么了,臭小鬼?你就这么觉得当中国人丢脸吗?羞愧感让你都看不清镜子里自己的脸了?”

大家都垂下了眼睛,有两个人斜眼瞅瞅对方。涌云把手放在雾云的胳膊上,恳求她住嘴:“她还太小,承受不了你这种话。”

涌云为什么显得像是在可怜我呢?这是不是说明,她相信了雾云说的话?

我气得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一把把雾云推下椅子。她一时间呆若木鸡,紧接着便一把抓住我的脚踝,把我拽倒。我用拳头敲打她的肩膀,她则揪住我的头发把我甩开。

“小杂种,疯了的畜生,你不比我们任何一个人强!”

我扑向她,用手掌根砸她的鼻子。鼻血从她的一个鼻孔里喷涌而出,她用手擦了一下后看到自己殷红的手指,便冲到我上面,把鼻血蹭我一脸。我尖声咒骂着,狂打她的手。她尖叫起来,眼睛就像是要从眼眶里迸出来了似的。她揪住我的脖子,使劲掐。我挣扎着喘息,在拼命挣脱的手忙脚乱中,一拳打在她的眼睛上。她跳了起来,恐怖地放声大叫。我把她打成了乌眼青,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讲是最可怕的事情了:只要那瘀伤不消,她就没法去陪酒。雾云尖叫着扑向我,扇了我一个巴掌,发誓说要杀了我。其他姑娘和娘姨们都尖叫着让我们住手。相帮冲了进来,把我俩扯开。

忽然之间,所有人都安静了,只听见雾云骂骂咧咧的声音。是我妈和金鸽来了。我以为妈妈是来救我的,但很快,我就发现她的眼睛已经变得像刀子一样阴郁。

雾云用一种很假的方式哭道:“她打坏了我的眼睛……”

我把手放在脖子上,就好像它受了伤一样:“她差点把我掐死!”

“我需要钱来治眼睛!”雾云嚷道,“我替你挣的钱比其他所有人合起来都多,如果我在眼睛好起来之前都不能工作的话,我得把我损失的钱要回来。”

我妈盯住她:“如果我不给你,你打算怎么办?”

“那我就离开这儿,跟所有人说这个小坏蛋是个杂种。”

“瞧瞧,我们可不能让你气得到处胡说八道。薇奥莱,跟她道歉。”

雾云冲我得意地冷笑一下。“那我的钱呢?”她对我妈说。

妈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转身离开了房间。我跟了出来,心里很奇怪她为什么不替我撑腰。当我们走进她的房间时,我嚷道:“她管我叫混血的杂种。”

妈妈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通常,她总会对人们的侮辱付之一笑,但这回,她的沉默吓到了我。我希望她能让我不再害怕。

“这是真的吗?我是半个中国人吗?我有一个中国爸爸吗?”

她转过身,用一种暗潮涌动的声音说:“你爸爸已经死了,我告诉过你。不许再提起这件事,跟任何人都不许。”

她的声音冰冷而不带感情,让我的心里涌起了更大的恐惧。真相到底是什么?哪一种答案更加可怕?

第二天,雾云已不见踪影。听其他人说,她被撵走了。到了这会儿,我已没有了胜利的快感,因为我心里受到的创伤比我给她的伤害要厉害得多,这让我感到挫败。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被撵走:因为她说出了实情。走了以后,她会不会把这件事情嚷嚷得满世界都知道呢?

我问门卫知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碎蛋正在擦拭一个生锈的螺栓:“她一路上都在辱骂你妈,忙得都没顾上停下来告诉我她去的下一家堂子在哪里。挂着那么一只黑眼圈,她估计得有好一阵子找不到地方可去咯。”

“你听见她怎么叫我的了吗?”我焦急地想要听到回答,好知道那个谎言已经传了多远。

“哎呀,别听她的,她才是杂种呢。”他说,“她以为自己身上有一点白人血统,就能跟你平起平坐了。”

白人?雾云长着黑眼睛和黑头发,所有人都会觉得她是个纯种中国人的。

“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半个中国人吗?”我轻轻地问。

他看了我一眼,笑起来:“你长得可一点都不像她。”他又擦起那只螺栓。

我一下子就放松了。

然后他又说:“你的中国血统肯定到不了一半,至多也就一点点。”

一股寒气从我的头皮蔓延到脚趾。

“呃,我不过是开个玩笑。”他用轻柔的语气说,轻柔得有点像是在安慰人。

“她妈是半个瑞典人,”后来,我听碎蛋跟一个娘姨说,“嫁了一个上海佬,结果那人很快就死了,留下她自己带着个孩子。她丈夫的家人不认她,她自己的家人又不在,她实在没办法就到街上去卖淫。雾云十一岁的时候,她妈妈见很多男人想要雾云,就把她卖给了一家长三书寓,这样女儿才能有机会过上比自己好的生活。这些都是我听李家堂子的门卫说的,雾云在来这里之前就在那儿工作。要是她当时没有跟那里的老鸨耍脾气的话,这会儿说不定还能再回到那里去呢。”

听完他的话,我在自己的床上坐了一个小时,膝头放着一块镜子,却没有勇气把它举到面前。当我终于鼓足勇气举起镜子时,看到自己碧绿的眼睛和棕色的头发,我不由轻松地长出了一口气。但刚一放下镜子,心里便又开始担心。我把自己的头发拢到脑后用发带绑住,以便完整地端详自己的脸。我屏住呼吸,举起镜子,这次也依然没有看到任何像中国人的地方。我笑了——然而一笑,我鼓起的脸颊便使我的眼角向上斜吊起来,这个突然的变化让我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我从自己的脸上一清二楚地辨认出了那位素未谋面的爸爸的特征:我那微微圆润的鼻子、上倾的鼻孔、眉毛下方肥厚的眼皮、额头的圆润弧度,以及饱满的脸颊和嘴唇。这些东西,我妈脸上一样也没有。

我的身体怎么了?我真想撒腿就跑,把这张新面孔甩掉,但我的四肢却无比沉重。我一次又一次地照镜子,希望自己的脸能变回我曾经见过的那个样子。所以,这就是妈妈不再对我特别宠爱的原因了?我体内那来自中国爸爸的中国成分正在蔓延开来,就像抹不掉的污渍。如果她恨他恨到希望他不存在,那她对我一定也是如此痛恨。我解开头发,晃了晃,那些头发便像深色的帘幕一样落下,遮住了我的脸。

一阵凉风吹过我的手臂。那位死鬼诗人来了,他告诉我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个中国人。

我用一架小望远镜观察每一个来到秘密玉路的中国男人。他们全都属于这个城市里受过教育、有钱有权的阶层。他们中会有哪一位是我的爸爸吗?我仔细观察妈妈是否对他们中的某一个表示出特别强烈的好感或愤怒。但她却一如既往,对每个人都一样地充满兴趣。她将自己那特别的笑容、亲密的笑声、表演到位的真诚,还有那既是特为某一个男人、也是为了每一个男人而准备的话语,毫不吝啬地赠予他们。

在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一个是被她待以真诚和尊敬的,那就是碎蛋,我们的门卫。她每天都要见他,甚至还和他在楼下喝茶。他知道受邀名单上人们的最新消息。所有长三堂子的门卫都对自家堂子里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他们会聚在一起彼此分享交流。我妈经常跟金鸽称赞碎蛋既忠诚又脑袋灵光。

我想象不出碎蛋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他一点也不笨,关于生意上的事情,无论我妈跟他说过什么,他都总能记在心上。他会认、会写的字没几个,但他会认人的性情。他的眼睛特别尖,能一眼看出哪位客人应当受到哪种礼遇,也能判断出客人们的社会地位。每当他发现客人的儿子尴尬地站在门口时,都会格外用心,让这些公子哥感到宾至如归,因为他知道,此行将会成为他们进入男性享乐世界的启蒙。他在心里记下每一个还未踏足秘密玉路的权贵的名字。通过一个男人出现在大门口时的急切神情,碎蛋就能够判断,这个男人今晚打算来这里做什么——是追求一位云美人呢,还是来找生意伙伴呢——然后他会把自己的判断告知我妈。他会仔细观察客人的外表——他的发型,他的鞋跟,他所穿衣服的裁剪细节,以及他穿着这件衣服时是否自在。他能辨认出谁是生来就显赫富贵,而谁又是新晋的暴发户。在那些偶尔不当班的日子里,碎蛋会穿上一身高级西装——那是一位客人扔掉的旧衣服。经过长年的观察,他已能够模仿绅士的举手投足,就连讲话也像模像样。他永远光鲜整洁,头发有型,指甲也很干净。听到碎蛋说我有一点中国血统后,我一度觉得他可能就是我爸。虽说我很喜欢他,但如果他真的是的话,我还是会觉得很丢脸。而且,如果他真的是我爸,我妈肯定是因为不好意思才一直对我隐瞒的——不过,她怎么可能让他当自己的情人呢?他没有受过教育,也不像她其他那些情人那么帅。他的脸很长,鼻子有点太肉了,眼睛又分得太开。他比我妈妈大,可能得有四十岁了。在我妈妈身边,他的身材显得很单薄。而且,谢天谢地,我长得一点也不像他。

但是,如果他真的是我爸爸怎么办?他的性格很好,这就够了。他总是很和善,会对那些受邀前来、却未达到他的标准的人表示歉意,说今晚的宴会出乎意料地来了很多客人,已经人满为患。对于那些年轻学生和外国水手,他则会以一个长辈的身份提出建议:“走到丧家狗桥那边,试试那家叫银铃的花烟间吧,那里有个叫孔雀毛的老姑娘很不错,只要你掏钱抽上几管大烟,她就会让你来上一次的。”

碎蛋对孔雀毛有种特殊的喜爱,她曾在秘密玉路干过一阵,年龄大了才离开。他会说,她对他来讲就像是女儿一样。他总是保护所有的姑娘们,而她们则会跟别人讲他是如何努力保护她们的,以此来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碎蛋总会假装自己没有在听,当姑娘们时不时地叫上一嗓子“那是不是你干的?”的时候,他会对她们露出一副无比困惑的表情。

如果我爸真的是中国人的话,我希望他会是一个像碎蛋一样的人。但在我和雾云打架后一个月的一天,我听雪云讲了一件事。那时我们正一起在堂屋里吃早餐。

“昨天有个醉鬼来到大门前。”她说,“我当时正坐在前面的花园里,他正好看不见我。看了他那身廉价的亮闪闪的衣服我就知道,他属于那种一夜暴富的人,没人请他来,也不会有人让他踏入大门一步的。不过你也知道的,碎蛋对每个人都有多客气。

“那个男的问,嘿,你们这帮婊子会耍杂技吗?他边说边拍了拍一个鼓鼓的钱包。碎蛋换上他那张抱歉脸,跟他说,秘密玉路的所有姑娘都会耍一种叫做‘僵尸’的把戏。然后他就向他演示起来,说我们的四肢会朝一个方向僵直地伸着,浑身尸斑,嘴巴扯出一种痛苦扭曲的表情。他告诉那个男的,就因为会耍这套把戏,秘密玉路的姑娘们比起宁静巷歌燕堂里那些胳膊腿都很松弛灵活的姑娘们,价钱要高出三倍。所以,那个男的就欢天喜地地跑到那家低等窑子去了。我听说那个窑子最近可是正在流行梅毒呢。”

每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孔雀毛跟我说他上个礼拜到她那里去,抽了几管。”她又补充说,“他让她别哭,说她现在仍然还是很可爱。她趴在他的怀里流泪。他总是对她很关心,也很大方。她说,每次他们做爱,他都一定要付给她市价的两倍钱。”

每次他们做爱。我想象着碎蛋爬到我的身上,用他的大长脸看着惊恐的我。他不是我爸爸,他只是个看门的。

我问我妈,我们能不能去一家收养被遗弃的混血女孩的善堂看看。她毫不犹豫地说,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的心脏惊恐地跳动起来。她收拾了一些我的旧裙子和旧玩具。到了孤儿院,我把这些东西拿进一个挤满同龄女孩的大房间。有些女孩看起来完全是个中国人,有些则是纯种白人模样——但当她们露出微笑、眼梢向上斜斜吊起时,便露出了马脚。

如今,每当妈妈忙得没空见我的时候,我都会更加坚定地认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过我。我是她只有一半美国血统的孩子,身体里流淌着可恨的中国男人的血液。我猜,她之所以不能把我的真实身世告诉我,就是因为如果真相大白,她就不得不向我承认她并不爱我了。我总是想问她关于爸爸的事,但这个问题一直卡在我的喉咙里。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后,我变得更敏感了:每当倌人或下人看着我的时候,我都会察觉到一丝冷笑;每当客人朝我投来一个比一瞥而过稍长一些的眼神时,我都会怀疑,他们是不是因为我看起来像个中国混血儿而感到困惑。越长大,我身上的中国部分就会变得越明显。我担心,再过一段时间,大家就不会再把我当成美国人,而会觉得我跟其他中国女孩没什么两样了。所以,我开始想方设法地摆脱一切让我显得像个混血儿的东西。

我不再和云美人或下人们讲中文,只说洋泾浜英语。如果他们用中文跟我说话,我就假装自己听不懂。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们,我是个美国人。我想让他们明白,我们并不一样。我想让他们讨厌我,因为这能证明我不属于他们的世界。有些人确实开始讨厌我了,但碎蛋却笑话我,他说,对他凶巴巴的不只有洋人,也有很多华人,而且他们的态度比我可恶劣多了。他继续用上海话跟我说话,我还不得不表示自己听懂了,因为他负责告诉我妈妈回来了,或者她想跟我说话,再或者她已经叫了车要带我去新开的餐厅吃午饭。

不管我怎么努力挣扎,我都仍对自己血液中那个陌生的爸爸感到恐惧。他的性格会不会也出现在我的身上,让我显得更加像个中国人呢?若果真如此,我该属于哪里呢?我该怎么做事呢?作为一个有一半可恨血统的女孩,还会有人来爱我吗? //GBOKQu7OINZau24e7fbKRee/9BYGKEcbnR6xsDEc0FrpHfhT5aADG1IEM1BD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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