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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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何天下,是个刑警。
就在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
我被抓了。
原因是,有人死了,警察怀疑犯人是我。
不,这已经不是怀疑了,而是确定犯人就是我。
因为他们有确凿的证据。
指纹。
死者的尸体上,存在我的指纹。
现在,我正在熟悉的审讯室里,手上被拷着手铐,接受着成都当地警方的审讯。
“姓名?”
“何天下。”
“性别。”
“男。”
“年龄。”
“25。”
“犯了什么罪?”
“我没有杀人。”
以往审讯别人的人应该是我,真想不到我竟然有被审讯的一天。
“你是个刑警,而且你侦破的案子不少,相当有名,25岁就能当刑警队队长,可真是前程似锦。但是,你为什么要杀人?”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一脸正气,国字脸摆在那里相当严肃的问道。
“我没有杀人!”
我再次强调道。
“好,既然你没有杀人,为什么死者的身上会有你的指纹?他才刚刚从监狱里出来,根本不可能留有你的指纹!”
他说的没错,不光是他。
我自己都想不明白。
死的人叫阿水,年纪不大,刚刚三十岁,是个无业游民,平日里游手好闲,打架斗狠,在五年前因为一起抢劫的案子,被我抓进了监狱里。
老实说,我已经五年没见到他了,如果不是他出狱后来找我请我吃了顿饭,我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他在昨天早上出狱,然后昨天中午请我吃了顿饭,还喝了点小酒。
在饭桌上给我哭的那叫一个惨啊,说自己要改过自新,再也不乱来了,要回老家找一份事做,娶个媳妇安安稳稳生活了。
我当然很高兴,自己能从歧路上救回一个人,这是好事。
而且当时阿水承认错误的态度相当诚恳,我不觉得他是在骗我。
可是,当天晚上,他从西安到达成都之后,于凌晨四点钟,死在了他在成都的家里。
他是被人尖锐的刀子活生生捅脖子捅死的。
更奇怪的是,在他的床头柜上,沾着血迹写着几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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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数字。
还是他们一个小区的老邻居听说他一个人回来了,想和他话话家常,于是就发现了他的尸体。
然后到今天晚上,成都的警方才到达我们西安,然后把我逮捕了。
按理说,我是刑警队长,用逮捕实在是太过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那小子的身上有我的指纹呢?
而且还有很多很多!
这他吗,简直让我难以理解。
那是因为在他死亡前的两个小时,我本人在酒吧里喝酒,一直到晚上两点半才回去。
是的,虽然我是个刑警队长,但是我却喜欢去酒吧。
那里面森罗万象,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一应俱全。
我两点半回家,到家之后倒头便睡,第二天正常上班。
时间对不上。
从西安到成都,有七百公里远,自己开车的话,需要至少四五个小时。
只有一个方法能很快得到达,那就是飞机。
但是我如果上了飞机,一切都能查出来。
可是没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没有杀人!
“我不知道,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栽赃陷害!”我狠狠的说道,因为不用脑子,只要用屁股想都能想出来的问题。
这群成都的同僚却把我抓到了这里!
不光毁坏我的名誉,而且这种自己没有做却被指着鼻子说自己做了的行为,实在是太让我不爽了。
“我们有人证!阿水小区保安在晚上3点的时候,发现你,就是你本人!出现在了阿水的小区。”
眼前的警察仍然不肯相信我。
人证?
开什么玩笑?
我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难道说我那晚真的是去杀了人?
不可能啊!
但是这样的话,要怎么解释指纹的事情?
“你既然要嘴硬,我就把证人带进来!”
或许是见我是刑警队长,可以算是老油条了,一般的心理施压什么的对我根本没用,所以对方一甩手中的笔录本,走到了外面。
而我自己也在思考着这是为什么。
正在这时,一个很有威严的人走了进来。
也是刑警队长,成都公安局的刑警队长。
“把何队长放出来,他不是杀人凶手。”
身后跟着几个警员走进来,用钥匙开始解我的手铐。
“队长?不是他?可是人证物证!”
“只能算是嫌疑人,因为正如他之前说的那样,在死者死亡前的两个小时内,他确实是在燕雀酒吧里喝酒,酒吧老板和他很熟,做了这个人证。”
这刑警队长撇了撇嘴,但也松了口气。
“什么?人证的话怎么能算。”
“酒吧里有摄像头,拍到了他确实在那个时候进去过!我们辨认了,确实是他,而两个小时,想要从西安到达成都,是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嫌疑减轻了,应该是有人在陷害他。”
原来如此,不是他们想不到,而是他们不相信我说的话,而是确认了我有不在场证明之后,这才相信了我。
身为刑警,就该只相信证据,做得相当好。
我也相信了我自己,如果不是有证据,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我那晚的记忆出了差错,因为这个案子,怎么看我怎么有嫌疑。
我收拢收拢被勒的有点疼的手,点了根烟。
“我想去下现场。”我说道。
“你是涉案人员,不能。”
“我被陷害了!说不定我能回忆起什么。”
这个理由击溃了这个刑警队长,他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申报一下,等批示之后,你才可以过去。”
我沉默不语,又吸了一口烟,看着桌子上此案的卷宗,陷入了沉思。
我不是凶手,可我的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身上?
不是只有一个指纹而已,而是大量的,带着血的指纹,充斥在死者的身上。
如果只有一个指纹的话,还可以理解为有人想故意陷害我,所以偷偷印下我的指纹,然后留在案发现场。
但是这么多,几乎不可能做到。
如果不是我深刻的相信着唯物主义,我都会觉得出了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