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改臨江軍判官。軍多諸豪大姓之家,以財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挾爲不法,吏乘其然,乾没無所忌。公至,以義折正二千石,使不能有所縱,以明憚吏,使不敢動摇。居頃之,部中肅然。諸豪大吏見公皆側目而視,至以鄙言目公曰:‘是不可欺也。’卒不得已,以他計出公。領新淦縣,縣以治聞。”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爲判官臨江軍。守不法,公遇事輒據争之以故事。一政吏爲文書謾其上,至公輒閣。軍有蕭灘,號難度,以腐船度輒返,吏呼公爲‘判官灘’云。豪吏大姓,至相與出錢,求轉運使下吏出公。領新淦縣,縣大治,今三十年,吏民稱説如公在。”
按,《文集》卷九十五《比部員外郎陳君墓誌銘》:“今上即位,恩改殿中丞,是歲,賜緋衣銀魚,知臨江軍。還,得睦州……初,公爲臨江軍,先君爲之佐。其後二十五年,某得主簿於淮南,而兄事之,仍世有好。”墓主陳執古,於仁宗即位之乾興元年知臨江軍,時王益判臨江軍。所謂“以義折正”之不法“二千石”,或爲前任張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