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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冲突的形成 |
首先我要表明的是:有冲突不等于是患上了病态人格。在生活中,我们与周围人的兴趣、信念总会不时地发生冲撞。所以,就像我们与环境发生的这种冲突一样,我们内心的冲突同样是难以避免的,它是生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动物的行为是出于本能,它们的觅食、繁衍后代、防卫等行为都是不受个体意志支配的被动行为,而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可以而且必须作出选择。相对于动物来说这是人的特权,同时也是人的重负。我们有时必须在两种相反的欲望间作出取舍。例如,我们享受孤独,又想有人陪伴。再如,我们既想学画画又想学医学。或者,我们的欲望与义务之间发生了冲突。比如,在别人遇到困难需要我们帮助时,我们却有与情人约会的欲望或意愿;我们有反对某人决定的意愿,但出于义务又不得不遵从这种决定。最后,我们可能会在两种价值观之间摇摆不定。例如,战争期间应征入伍是义务,但我们也清楚留下来照顾双亲是我们的责任。
此类冲突的种类、范围和强度通常受到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明的影响。如果社会文明稳定,人们坚守传统,那么可供人们的选择种类就是有限的,个体发生冲突的概率也不高。即便如此,冲突也依然存在,两种忠诚,即个体欲望与集体利益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而若是社会文明处于激烈变化的过渡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并存,那人们面对的情境就极为复杂了,人们会在多种多样的选择中无所适从。他可以随波逐流,也可以独善其身;可以热衷于追逐荣誉,也可以对此不屑一顾;可以坚信有必要对儿童严加管束,也可以认为应该让他们在宽松的环境下自由成长;可以相信两性之间应该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也可以认为两性之间应该有同一道德标准;可以认为男女关系是人的情感表现,也可以认为它与情感无关;可以怀有种族偏见,但也可以意识到人的价值不应取决于人的外貌体征。总之,他还有其他许多与此相类似的选择。
▲在当今这个时代里,孤独的坚守就是最稀缺的奢侈品。
毫无疑问,身处文明社会中的人们,必须经常进行选择。有选择多半就会有冲突,这不足为奇。而事实上,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大多数正常人(一般不包括病态人格所有者在内)并未意识到这种冲突的存在,所以不会去致力于解决各种冲突,他们只会让自己成为傀儡,听凭事件来摆布自己。他们不了解自己的内心,作了妥协依然毫不知情,卷入了矛盾却还搞不清情况。
因此,要想清楚地认识到矛盾的存在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我们必须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更进一步说,我们应该弄清楚自己的感情内容。往往就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感受和需要是什么,所以在生活中遇到看起来极其简单的问题时,我们却给不出明确的答案。比如说,我们是真的爱某人,还是因为我们认为自己应该爱他于是就自以为是真的爱他了呢?假如我们的父母去世了,我们是发自内心感到悲伤,还是只是依照惯例来表示一下自己的悲伤呢?我们是真正想当律师或医生,还是因为对我们来说,那种职业既体面又有利可图呢?我们是真心地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独立并获得幸福,还是只是心口不一地表示这种意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