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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突的根源 |
我们对一个人的认识越是充分,就越是能够识别出那些可以对症状、自相矛盾和表面冲突作出解释的矛盾因素。但必须说明的是,越是这样就越会让人感到困惑不已,因为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矛盾的数量和类型是十分繁多的。那么,就会有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在众多不同的冲突之下还隐藏着一个基本的冲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冲突的根源?是不是可以把内心冲突的结构看成是一桩矛盾重重的婚姻?从表面上看,这种婚姻中充斥着无休止的争吵和斗争,牵涉子女、亲属、朋友、经济情况、日常琐碎的生活等因素,而所有这些都是由婚姻本身的基本矛盾造成的。
从古至今,人们都相信人格上存在着基本冲突,这种信念在宗教与哲学领域内也一直起着重要作用。这种信念经常会通过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上帝与魔鬼的抗衡、善与恶的并存等矛盾体的存在表现出来。在现代哲学领域内,除了其他论题,弗洛伊德在这一论题上也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他首先提出,基本冲突的双方,一方指的是人奋不顾身地追求满足的本能的内驱力;另一方是险恶的环境,即家庭和社会。险恶的外界环境从儿童时期就开始内化,自此之后,便出现了可怕的超我。
如果想严肃地探讨这个概念,就要详细地阐述反对力比多理论的所有争论,这样做并不合适,那么,不如我们先将弗洛伊德的理论抛开,只想办法对概念本身的意义进行理解分析。这样一来,我们只需集中讨论一个问题:复杂冲突的根源就是原始的、有利于自己的内驱力与正义良心之间的对立斗争。就像我接下来要论述的那样,我承认在结构中这种对立(或是在我看来与这种对立大致相等的东西)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我对它的基本性质持完全不同的观点。依我看来,原始的、利己的内驱力与威严的良心之间的对立虽然是一对主要的冲突,却属于继发性的,是病态人格产生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
在后面的文章中,我提出这种异议的理由会变得越发突出。在这里我仅说明一点,我不认为个人欲望与内心恐惧的矛盾冲突能代表病态人格所有者内心分裂的程度,或是说这种冲突能够摧毁患者的一生。弗洛伊德所说的那种精神状态暗示出病态人格所有者仍具有为自己的目的努力拼搏奋斗的能力,只是因为内心的恐惧阻碍了他的努力。按我的观点来说,之所以会有冲突正是因为病态人格所有者丧失了全心全意争取自己所需的能力,他们本身的愿望就是破裂的,是相互冲突的。这是一种比弗洛伊德想象中更为复杂矛盾的情况。
我虽然认为基本冲突比弗洛伊德所想象的更具有分裂性,但是在最终解决这种矛盾的可能性上我却比弗洛伊德更持肯定态度。弗洛伊德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从原则上来说是无法解决的,人们能做的努力也只不过是一种相对的妥协或控制而已。我的观点是,病态人格的基本冲突不一定是最先出现的,即使出现也是能够得到解决的。而解决的条件就是患者主观上愿意付出努力,尽全力承受分析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困难。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与弗洛伊德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乐观和悲观的差别,而是因为出发点不同,所以得出的结论也必然不同。
从哲理上来说,弗洛伊德后来对基本冲突的解答具有强烈的吸引力,除去他思想中的各种暗示,他关于人的生死本能的理论可以划入人类建设性和破坏性之间的冲突的范畴。弗洛伊德本身并没想把生与死这对概念与冲突联系在一起,他更侧重于研究建设性与破坏性这两种力量是如何混杂在一起的。例如,弗洛伊德曾把虐待狂与受虐狂的内驱力解释成性本能与破坏本能的聚合。
与弗洛伊德认为的道德观念是科学领域的非法入侵者的观点不同,我对冲突的研究必然要将道德价值牵连进来。弗洛伊德要发展的心理学是要遵照自己的信念,尽量将道德价值剥离出去的心理学。在我看来,正是由于弗洛伊德忠于自然科学的努力使他的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治疗方法被桎梏在一个极其狭小的范围内,以致最后以失败而告终。所以,虽然他在这一领域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却始终没能正确地认识到冲突在病态人格中所起的作用。
通过分析荣格(Carl Gustav Jung)的理论,我们知道荣格也非常重视和强调人的相互冲突的趋势。通过体验个体众多冲突矛盾,他认为,对于任何一种因素来说,只要它存在,它的对立面也必然存在,这是一条普遍规律:外表阴柔脆弱但内心深处却极其坚强;表面的外倾掩饰着内倾;外表上偏重于理性思维,内心其实充满情感,等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荣格把冲突当成是病态人格的一个主要特色。不过,荣格又进一步阐述,上述对立因素并不相互冲突,而是相互补充的,将二者取长补短,就可以达到完美的人格状态。荣格将病态人格所有者比喻成一艘被搁浅在沙滩上的船,他将这些观点界定在“补充法则”的条目下。我同意荣格所说的,这些相互对立的矛盾是互相补充的,对立双方在人格整合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这些因素是病态人格冲突的产物,患者固守这些因素不愿放弃,因为这是他试图解决冲突所作出的努力。举例来说,一个内省的人,只关注自己的思想、情感变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宁静淡泊,不关心他人。如果我们把这些看成是他的真正趋向,是由他的机体素质及个人经历所强化的倾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荣格的理论是正确的。而要想对其进行治疗并得到有效的治疗效果,我们就要让患者明白隐藏于他身上的外倾趋势,鼓励他将两个方面的倾向相融合,并用它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并告诉他如果只看重一个方面,就会出现片面性的危险。而如果我们把他的内倾表现(其实,我更愿意将其称为病态人格自我孤立)看作是患者回避冲突的方法,而这种冲突是他与其他人相互接触导致的结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做的就不是鼓励患者挖掘他的外倾倾向,而且要分析隐藏在这种内向倾向的外表下的冲突。只有解决这种冲突,患者才能真正达到内心世界的完整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