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其实并不是周人的创新之举,而是源于历史经验的总结;之所以在西周时代正式得以确立并逐渐走向成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我们知道,在周之前的殷商时代,就已经有了“方伯制度”(参见本书上文“为什么周文王被称作‘西伯’”一题)。实际上,当时商朝对周人采取的政策,类似于后世政权对较偏远的“蛮夷”地区所采取的羁縻政策。这些较偏远的地区对中央,是一种受控制程度不算很强的臣服与隶属关系;方伯可能承担一定的管理、进贡或出兵助战等义务,同时会得到商王的封号或赏赐。可以想象,在交通通讯和行政管理水平都不发达的上古时代,一个王朝的王室所能掌控的地域、人口和军队都是十分有限的,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稳定周边地区,从而实现一种有向心力的统治。
武王伐纣以后,开始进行了第一批分封,接受分封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人:一类是王室的近亲,也就是武王的一些兄弟,如封叔鲜于管(所以后称管叔),封叔度于蔡(所以后称蔡叔),这两人的封地都靠近原来商的核心地带,实际上是为了监管商的遗民而设;第二类是在伐纣中出谋划策辅佐武王的功臣谋士,功劳最大的是太公望(后尊称师尚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姜太公),被封在了营丘,国号为齐,其实这在当时来说已经相当偏远了;第三类就是跟随武王起义的众诸侯,这些诸侯本有自己的部族和地盘,大概也就是加一些封号,给一些物质赏赐而已;第四类就是远古帝王的后代,如将舜的后代封在陈国等。
武王分封之后,并没有停留在原来商统治的核心地区,而是回到了西方属于周的故地,第二年便去世了。紧接着就爆发了管叔、蔡叔与武庚之乱,周公东征平定叛乱之后,为加强对东方地区的统治,在今天洛阳附近营建了“洛邑”,称为“成周”,由此开启了第二批的分封进程。这次分封,是和周人向东方推进的计划相配合的,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武装殖民,是一种对原来土著部族和文化的强势介入。真正的“封建制”就在这时开始大规模地形成了。所谓“封建”,就是封土建国的简称,即划定一片区域进行管治,在其上征收赋税、管理社会、教化民众。封国的首领与周王室同姓就是同姓国,否则就是异姓国。
周人最初的设想,就是多多封建诸国,由此通过亲情或统属关系的纽带来保卫周王室。但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王室的力量逐渐衰弱,同时亲缘关系也逐渐疏远,而诸侯的力量却日益强大,本来作为倚助的保卫力量,反而成了分裂的隐患。在西周结束进入春秋时代之后,封建制就开始走向解体,其间虽然有像齐桓公那样尊王的霸主出现,曾对拱卫周王室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历史的洪流毕竟不可阻挡,至秦王政攻灭六国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时,西周传统的封建制便走向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