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由劳动生产物构成。
在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尚未形成之前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全部的劳动生产物都归劳动者支配,既没有地主也没有雇主来分享他的劳动所得。
如果这种状态得以持续下去,那么伴随着分工所带来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劳动工资也会不断提升,但是所有商品的价格却会越来越低廉,这是因为生产它们所需的劳动量变小了。由于等量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自然而然地会发生相互交换,因此,在这种状态下,只需较少数量的劳动生产物就可以购买到各种商品。
尽管所有商品的价格事实上变得便宜了,但仅从表面上看,似乎某些物品的价值较以前有所上升,因为它可交换到比以前更多的其他物品。我们假设某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比从前提高了一倍,即现在劳动一天的产量是从前的两倍,而其他大部分产业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十倍,即现在劳动一天的产量是从前的十倍,如果交换二者一天的劳动生产物,则前者仅以原工作量的两倍就可以购得后者原工作量的十倍。这么看来,一定量,例如1磅重的前者,价值似乎提升为从前的五倍,但事实上它却比以前便宜了一半。因为虽说购买这1磅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增加到了以前的五倍,但生产这1磅货物所需的劳动量却减少为从前的一半。也就是说,现在获取这种商品比从前容易了一倍。
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一出现,这种劳动者独享自己全部劳动生产物的原始状态便宣告结束了。也就是说,这种原始状态早在劳动生产力有显著提高以前已经不复存在了,因而,进一步深究此种状态对劳动报酬或者说劳动工资可能产生的影响就毫无意义了。
土地一旦私有化,地主就会从劳动者在土地上生产出或采集到的全部物品中分走一部分。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劳动者在土地上的全部劳动所得中第一个被扣除的项目。
一般的农民都不具备足以维持到农作物成熟时候的生活资料,往往需要雇用他们的农场主投入一定的资本用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如果农场主不能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不能在收回资本的同时得到相当的利润,他就不会愿意雇用劳动者。因此,利润成了劳动者在土地上的全部劳动所得中第二个被扣除的项目。
其实,不仅仅是农业上要扣除利润,其他一切产业也都是这样。在所有的手工业和制造业中,大部分劳动者都需要雇主在全部工作完成以前为他们预先支付原材料和工资。雇主理所应当地分享他们的劳动所得,或者说分享劳动在原材料上的附加值,他所分得的这一部分便是自己的利润。
当然不排除有个别的工人有能力自行购买原材料,并一直维持自己的生活到作业完成。他既是劳动者,又是雇主,享有全部劳动生产物,即享有全部劳动在原材料上附加的价值。因此,他的收入包含了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这两种不同收入,通常情况下,这两种收入应归两个不同身份的人所得。
然而,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就整个欧洲而言,大多是20个工人被同一个老板雇佣。而且,通常情况下,只要一提到劳动工资,大部分人的首先反应就是一个劳动者受雇于另一个资本所有者,从雇主那里获得的劳动报酬。
不论在何地,劳动者的工资都由劳资双方订立的契约规定。就规定的工资数额来说,双方的想法刚好背道而驰——劳动者希望多多益善,雇主则希望越少越好;劳动者都想团结起来达到提高工资的目的,雇主却想联合起来降低工资。
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我们不难预料劳资双方谁会占上风,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由于雇主人数较少,比较容易联合。另外,他们的联合不受法律禁止,而劳动者的联合却为法律所不容。很少有为了降低价格而联合的团体被议会的条令取缔,却有许多为提高劳动价格而联合的团体被取缔。而且,面对争议,雇主总比劳动者更能长久坚持。地主、农场主、制造业者和商人,即使一个工人都不雇,通常也能靠已拥有的资本维持生活一两年;而劳动者一旦失业,能维持生活一个星期的都不多见,一个月的更少,一年的则几乎没有。就长期观察看来,雇主对劳动者的需要程度和劳动者对雇主的需要程度大致相同,只不过雇主的需要不像劳动者那样迫切。
我们经常听闻工人的联合,而鲜少得知雇主的联合。可是,如果仅凭这个就认为雇主们确实很少联合,那就未免太天真、太不明真相了。雇主们随时随地都会保持一种秘而不宣的联合,以操控劳动工资,保证其不超过实际工资率。不论何时何地,破坏这种联合都是不厚道的行为,都会为同行所不齿。我们之所以没怎么听说过这种联合,是因为这种事情几乎是自然而然就发生了的,几乎没有谈论的必要。此外,雇主们为了把劳动工资降低到其实际工资率以下,有时也组织一些特别的联合。这种联合,在尚未采取行动之前往往不漏半点风声。一旦行动,劳动者虽然感到切肤之痛,却也无计可施,只能屈服,因此别的知情者很少。不过,工人们往往也会组织些防御性的联合来与雇主们的联合对抗。而且,有时即便雇主之间没有兴起什么联合,工人们为了提高劳动价格,也会自发地结合起来——有时是因为粮食涨价,有时是因为雇主从他们的劳动中扣除掉的利润过多。他们的联合,无论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往往都声势浩大、影响广泛。他们总是奔走呼号,甚至不惜采用暴力手段以求争议能够尽快解决。工人们为了绝处求生,不得不铤而走险,他们不想让自己饿死,就得胁迫雇主立即答应自己的要求。这时,雇主们也同样喧呼呐喊,请求政府援助,要求严厉执行取缔工人联合的法规。因此,工人很少能从这种群情激奋的联合暴动中得到他们想要的利益。他们的联合,有些因为政府的干涉,有些因为熬不过雇主,有些因为其中的多数劳动者为了眼前的生计而屈服,最终会瓦解,他们的领袖会首当其冲受到惩罚。
尽管雇主在与劳动者的争议中处于有利地位,但劳动工资有一定的标准,即使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也不可能长期低于这个标准。
一个以出卖劳动为生的人,他的工资必须至少足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除了维持劳动者的日常生活之外,还须得有一点剩余,否则他就没法赡养家庭。据坎梯隆先生推测,由于妻子需要照料儿女,其劳动所得只够维持自己的需要,因此,一个最下层的劳动者至少须取得自身所需的生活费的两倍,才足够供养两个儿女。但就现实来看,几乎半数儿童都在未成年以前夭折。所以,即使是最贫穷的劳动者一般也想养育至少4个孩子,以便能有两个孩子成人。但据估计,4个孩子的扶养费至少约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坎梯隆还说,一个健壮的奴隶,其劳动价值约为生活费的两倍,一个最下层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不可能比一个奴隶还要低。因此,我们至少能够肯定一点:即便是对最下层的普通劳动者来说,夫妇二人的劳动所得也必须稍稍超过维持他俩自身生活所需要的费用才足够赡养家庭。但是,这超出的部分究竟会占多大的比例、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不是我现在想要研究的内容。
不过,也存在着某些情况使劳动者能够处于有利地位,并且能够得到大大超过上述比率的工资。
不论哪个国家,只要对那些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包括工人、技师、杂役等的需求不断地增加,也就是说,每年都能够比上一年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那么劳动者就不会再为达到涨工资的目的而联合。劳动者不足,雇主们必然互相竞争,争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这样他们之间为防止工资提高而形成的联合自然就瓦解了。
显然,对劳动者需求量的增长,必然和打算用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成比例。这种资金有两种来源:一、维持生活必需剩下的那部分收入;二、雇主自己节余的资财。
地主、领年薪者、富人,如果觉得自己的收入在维持家用之外还有所剩余,就一定会拿出其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来雇用一些家仆。当剩余额增加时,他们所雇用的家仆数量也会随之增加。
像织工和鞋匠这样的独立劳动者,除了购买供自用的原料、留足在商品售出之前的生活费用,如果还有剩余的资本,他自然就会想到拿这部分剩余资本请一个或多个帮工,以便自己从他们的劳动中获利。如果剩余额增加,他所雇帮工的数量也会随着增加。
因此,对那些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必然会随着一个国家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自然也会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也当然不会增加。
然而,劳动工资能否提高,不在于现有的国民财富量的多少,而取决于国民财富是否在不断增加。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是在最富裕的国家出现,而是在发展步伐最快的国家出现。现今的英格兰虽然比北美各地富有,可是这里的劳动工资却不如北美各地高。在纽约,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为美币3先令6便士,合英币2先令;造船工匠为美币10先令6便士,外加价值英币6便士的朗姆酒1品脱,总共合英币6先令6便士;泥水匠及建筑木匠为美币8先令,合英币4先令6便士;裁缝帮工为美币5先令,合英币2先令10便士。这些人的工资都比伦敦劳动者的高。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一样高,而北美各地的食物价格都比英格兰低得多。北美从来不闹饥荒,即便是某一年粮食歉收,也只不过是出口的粮食减少,而供应内需的那部分则从没有显出不足。因此,如果北美各殖民地的劳动的货币价格比母国各地高,那么其真实价格,即它赋予劳动者的支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能力,实际比例更高于母国。
北美虽然赶不上英格兰富有,却比英格兰发展快,它在以更强劲的势头积聚着财富。一个国家的繁荣,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居民人数的增加。英格兰乃至欧洲大多数国家,在过去的500年中居民数量增加了不到一倍,而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在20~25年内居民量就增加了一倍。从目前来看,导致人口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不是新移民的涌入,而是人口的迅速繁殖。据说,当地的高寿者在有生之年往往就已经拥有了50、100甚至100个以上的直系子孙。由于劳动工资较高,子女众多不但没构成家庭负担,反而还带来了富裕。在脱离父母重新组建家庭以前,每个子女创造的劳动价值算起来都有100镑之多。一个带着四五个孩子的青年寡妇,在欧洲中层及下层社会中,很难找到第二任丈夫,但在北美,她的儿女们简直被视为一种潜在的财产,因而常常有男子向她求婚。子女成了结婚的最大诱因。因此,在北美,早婚一点都不足为奇。可是,尽管早婚已经致使人口有了很大的增加,北美当地却仍嫌劳动人手不足。与劳动量的增加相比,对劳动者需求的增加和维持劳动的资金的增加似乎要快得多。
即便一个国家非常富有,如果长期停滞不前,那里就不可能出现极高的工资。预定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本身就数额巨大,但假使它一连数个世纪恒定不变,或几乎不变,那么整个国家这一年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就完全可以满足下一年的需要,甚至还会出现剩余。既然不缺乏劳动者,雇主自然也不需要为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另一方面,劳动者的数量大于社会的需要量,就业机会常显不足,于是劳动者为了要获得工作不得不互相竞争。假如原本该国劳动者的工资足以供养家庭,并且另外还有剩余,可是劳动者互相竞争,雇主们受利益驱使,不久就会把劳动者的工资降到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程度。中国素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土地肥沃,耕作精细,居民众多而且勤劳。但是,中国似乎长久以来都处于停滞状态。当今的旅行家报告的关于中国耕作劳动及人口密度的情况,与500年前游历该国的马可·波罗记述的几乎完全一致。也许早在马可·波罗到访之前,中国就已经达到了在该国法律制度限制下的最大程度的富裕。虽然各个旅行家的记述有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但有一点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劳动者的收入普遍难以维持家庭用度。中国的农民终日辛苦劳作,只要得到的报酬能够买些谷米,他们就知足了。技术工人的境遇就更糟糕了。欧洲的技工总是优哉游哉地在自己的作坊内等候着顾客上门,中国的技工却要随身携带着劳动工具在街市上不停地来回奔走,以求被雇佣。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了欧洲最贫穷国家民众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成百上千的家庭没有固定的陆上居所,不得不栖身于河上的小渔船中。
不过,中国虽处于停滞状态,但毕竟还没有出现倒退。没听说过那里有被居民遗弃的城市和开垦后又被荒芜下来的耕地;每年被雇佣的劳动力都保持不变,或几乎不变;预定用于维持劳动的资金也自然没有减少。所以,最下层的劳动者虽然生活资料匮乏,但还能勉强糊口度日,劳动阶层的人数也可以得到保持。
而那些预定用于维持劳动的资金大幅减少的国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每年各层次的职业对劳动者的需要量都少于前一年,许多在自己原本的上层职业中谋不到出路的人不得不在下层的职业中找工作。最下层的职业固有的劳动者本来就已经超过需要了,现在又涌入了大量别的阶层的劳动者来,结果,竞争越来越激烈,就会导致劳动工资降低到一个极惨的标准。即便甘于忍受这些苛刻条件,还是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这些人不是饿死,就是沦为乞丐,再不然也许就只有干些伤天害理的龌龊勾当才能谋取到生活资料。穷困、饥饿和死亡等灾祸先在最下层劳动者中间泛滥,接着便殃及所有的上等阶层,最终,国内的居民减少到经过灾难、苛政、暴乱的蚕食之后仅存的那些资本和收入能够维持的人数。在东印度的孟加拉以及其他一些英属殖民地,现状几乎就是如此。一个国家土地肥沃,那么人口大量减少之后,劳动者获取生活资料应该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如果每年仍旧有三四十万人饿死,那就可以断定,该国预定用于维持最贫困劳动者生活的资金正在迅速减少。北美和东印度两地的不同情况,将英国遵循不同主张——对北美进行保护和治理,而对东印度施行压迫和管制——做法体现无遗。
因此,丰厚的劳动报酬既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必然结果,又是国民财富增长的自然表征。与之相反,贫困劳动者生活资料匮乏是社会停滞不进的表征,如果劳动者食不果腹,则是社会迅速倒退的表征。
目前,大英国的普通劳动工资明显已经超过了劳动者供养家庭所需的数额。这一点无需通过推算劳动者供养家庭所需的最低工资这样烦琐却未必精确的方法来证明。有许多显著的迹像表明,大英国各地的劳动工资并非时时都以符合人道的最低工资为标准。
第一,在大英国各地,即使是最低级的劳动,其工资也有夏季和冬季之分。夏季工资一般是最高的。但是因为冬季需要临时增加一笔炭薪开支,故各个家庭冬季的花费最大。生活费最低时,工资反而最高,这就表明,劳动工资不受保障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数额的支配,而受工作量及其被认定的价值的支配。也许有人会说,劳动者肯定会储蓄一部分夏季工资,到冬季时拿出来用,所以他全年的工资并没有超过他一年中维持家庭所必需的数额。可是,奴隶或者完全依赖他人为生的人却不享有这种待遇,他的日常生活资料都是按每天的需求量供给的。
第二,大英国的劳动工资不随食品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几乎各个地方的食品价格都是年年不同、月月变动。但是许多地方的劳动的货币价格,却能历经半个世纪仍旧保持不变。因此,这些地方的贫穷劳动者如果能够在食品最昂贵的年岁里维持住家庭,那么在食品价格适中的年岁里,必定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而到了食品价格异常低廉的年岁,他们的生活就简直可以用优越来形容。在过去10年中,英国有许多地方食品昂贵,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却没有显著提升。虽然一部分地区劳动的货币价格确实提高了,但那并非缘于食物价格的上涨,而是因为劳动需求的增加。
第三,就不同年份而言,食品价格的波动幅度大于劳动工资,而就不同地方而言,劳动工资的波动幅度却大于食品价格。在整个大英国,面包和肉类的价格几乎都大致相同。这两种商品还有别的大部分零售商品(贫穷劳动者零购的一切物品),在大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售价都同样低廉,甚至在大城市还更为低廉,其原因我以后会说明。但大城市及其附近区域的劳动工资往往比数英里开外的其他地方高出1/5或1/4。伦敦及其附近地区的普遍劳动价格为每天18便士,数英里之外的地方便降至14~15便士。爱丁堡及其附近地区的普遍劳动价格为每天10便士,数英里之外的地方便降至8便士,这是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区的普遍劳动价格。这一价格在那里的变动比在英格兰少得多。一个人可能不会因为各地劳动价格上的差异而从一个教区搬到另一个教区,但是各地商品价格的差异,却必然驱使商人频繁地将数量庞大的货物从一个教区运到另一个教区,从国内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甚至是从世界的一端运到另一端。如此一来,各地商品价格在不久之后就会趋于均衡。虽然对于人性的见异思迁早有定论,但照经验来看,人类显然是最不爱迁徙的。否则,贫苦劳动者能够在大英国劳动价格最低廉的地方维持住家庭,就一定能在大英国工资最高的地方过上富足的生活。
第四,劳动价格的变动,无论就时间还是空间而言,与食品价格的变动并不一致,很多时候恰恰相反。
作为普通人最常消费的食物,谷物在苏格兰的售价比在英格兰高,英格兰几乎每年都向苏格兰出口大量谷物。英格兰谷物在进口地苏格兰的售价,必须高于在出口地英格兰的售价,但不能高于和它相竞争的同等质量的苏格兰本地谷物的售价。谷物的品质优良与否,主要依它可磨得面粉量的多少而定,在这方面,英格兰谷物远胜于苏格兰谷物。因此,从表像或者从体积来看,英格兰谷物虽然比苏格兰谷物昂贵,但是从品质或者从重量来看,英格兰谷物通常都比苏格兰谷物低廉得多。可是,英格兰的劳动价格却高于苏格兰。因此,贫苦劳动者在苏格兰能维持住家庭,在英格兰就必能过富裕的生活。现今,燕麦是普通苏格兰人最好的日常食物,而比起英格兰同阶层民众的日常食物,燕麦无疑差劲得多。人们往往将两地劳动者的工资差异归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平差异,其实,这是因果倒置。实际上,正是工资的差异导致了生活水平的不同。有一富一穷的甲乙二人,我们不能说是因为甲有马车而乙步行才导致了甲富而乙贫,事实上,正是因为甲富,所以买得起马车,而乙贫,所以不得不步行。
上个世纪(指17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的谷物年平均价格都比本世纪高。现在,这已既成事实,毋庸置疑。如果非要加以证明,那么引苏格兰为证,似更为可信。因为在苏格兰,每年都有官方公布的谷物价格可作证明,苏格兰每年按市场实际状况,对所属各地的谷物价格进行公开公正的评估。这只是直接证据,如果还需间接证据作为旁证,那我要说,法国乃至欧洲大部分国家的情况莫不如此。法国就向我们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明。虽然上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的谷物价格比本世纪略高,但不可否认,上世纪两地的劳动价格比本世纪低得多。因此,如果在上个世纪贫穷劳动者能够维持住家庭,那么现在就必能过上舒适得多的生活。在上世纪,苏格兰大多数地方的普通劳动者的普遍日工资为夏季6便士,冬季5便士。而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工资差不多都是每周3先令。现在,在苏格兰低地,普通劳动者的普遍日工资为8便士。在爱丁堡附近,在毗邻英格兰因而可能受其影响的各地,在最近劳动需求大大增加的格拉斯科、卡隆和爱尔郡等地,普通劳动者的普遍日工资为10便士,有时或为1先令。英格兰在农业和工商业方面的改良比苏格兰早。对劳动的需求以及劳动的价格必然伴随着这种改良而增加。因此,不论上世纪还是本世纪,英格兰的劳动工资都高于苏格兰。而且自改良以来,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大幅上涨,但由于英格兰各地支付的各项工资名目繁多,因此,确定英格兰工资的增加率比苏格兰困难。1614年,每名步兵的饷银和现在一样都是每天8便士。当初这种粮饷的制定,必然是参照普通劳动者普遍工资标准,因为步兵大都出自这个阶层。据查理二世时代的高级法院院长海尔斯推算,一个6口之家(包括父亲、母亲,略能工作的子女2人,未工作的子女2人)的日常开销,为一星期10先令,即每年26镑。如果劳动者通过劳动赚不到这么多钱,那就只能靠乞讨或盗窃来满足需要。海尔斯似乎对于这个问题研究得很仔细。精通政治、数学并曾因此博得德维南博士盛赞的格里戈里·金,也曾于1688年推算过一般劳动者及户外帮佣的普通收入。他认为,平均由3.5人组成的家庭,一年的花费为15镑。虽然二人的计算从表面上看起来不太一样,但实际上却非常接近。按照他们的计算,这类家庭中每人每周都花费约20便士。此后,国内大多数地方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货币支出都有大的增加——尽管有的地方增加多些,有的地方增加少些,而且增加的幅度不像最近公布的关于劳动工资增涨的报告那样夸张、失实。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任何地方的劳动价格,我们都无法给出一个极准确的数字。这是因为,哪怕是同一地方的同种劳动,其价格也会因劳动者的技能以及雇主的慷慨程度而有所不同。在没有相关法律来确定工资标准的地方,我们只能凭经验把握当地的普遍劳动工资。而且,我们似乎能从经验中得知,法律虽屡次试图规定工资,却从未成功。
本世纪,劳动的真实报酬,即劳动者获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数量的增加比例,可能大于劳动货币价格的增加比例。不单谷物的价格略低于从前,那些贫穷劳动者日常食用的许多其他健康食品的价格也大大下降。比如,现在国内大多数地方的马铃薯价格只相当于三四十年前的一半。从前用锹铲而现今普遍用犁具种植的芜菁、胡萝卜、卷心菜等,其价格也和马铃薯的价格同样低廉。所有的蔬果都变得廉价。上个世纪,英国消费的大部分苹果和洋葱,都是从弗兰德斯进口的。麻布和呢绒制造业的大改良,让劳动者可以买到更加质优价廉的衣服。贱金属冶炼工业的大改良,不仅向劳动者提供了更精良的劳动工具,还提供了许多方便又实用的家具。虽然肥皂、食盐、蜡烛、皮革及发酵酒的价格因为课税而有所提升,但贫穷劳动者对这些商品的消费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商品价格的下降并不因这一小部分商品价格的上扬而有所抵消。人们常常感叹连下等阶层也已经沾染奢靡之气,贫穷劳动者现在也不满足于以前日常的衣食住等标准,从这点我们就能确信,劳动的货币价格与真实价格都相应增加了。
下等阶层生活水平的提高,于社会有利还是有弊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佣人、工人和各种劳动者始终在社会中占有最大比例,决不能把社会最大部分群体境遇的改善,视为对社会全体不利的事情。如果一个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处于穷困潦倒的境遇之中,那么这个社会绝对不可能繁荣昌盛。而且,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衣食住的人,能在满足他人日常需要的同时拿出一些劳动产物供自己享用,这才算公平。
贫困会让人产生不愿结婚的念头,但贫穷的人未必就不结婚。贫困似乎反而还促进了繁衍。苏格兰高地那些饥一顿饱一顿的妇女,生育的子女有时会多达20个以上,而娇贵的上等社会妇女,却要么不生育,要么就只生两三个。不孕症似乎在上等社会很普遍,而在下等社会却极少见。奢华的生活虽能刺激女性纵情享乐的欲望,却似乎会削弱,甚至是彻底破坏她们生育的能力。
贫困虽不会阻碍生育,却对子女的抚养极为不利。初生的柔嫩幼苗,在寒冷的土壤和严酷的气候中,很快就会枯死。我听说,在苏格兰高地,一个母亲生了20个孩子最后仅存活一个的情况很常见。几个富有经验的军官告诉我说,士兵在部队所生的全部儿童,别说留作日后充补部队的人数了,就算只是充当部队的吹鼓手都嫌不够。但是,在兵营附近看到的孩子已经比其他地方要多了。这些孩子能长到十三四岁的不多。有些地方的孩子在4岁前就死了一半;许多地方在7岁前死去一半;而在9~10岁前死去一半的现象就很普遍了。这样大的死亡率,在下层社会司空见惯。下层民众不可能像上层民众那样精心呵护子女的成长。一般来说,他们结婚之后虽然会比上流社会的人生育更多子女,但他们的子女夭折率很高。与普通人家的孩子相比,育婴堂及教区收容所里的儿童死亡率更高。
各种动物的繁衍都自然地和其生活资料成比例,没有一种动物的繁衍能超越这个比例。然而,在文明社会,只有下层民众才会因生活资料的限制而使繁衍后代受到制约。限制的方法,就是扼杀他们的大部分子女。
如果劳动报酬丰厚,劳动者就能够改善他们的孩子的生活,因此就会有更多的子女能够成人,这样,人口的增殖限度就将扩大。应当指出,上述限度的扩大程度,也必然会和社会对劳动所需要的程度相符。如果劳动需求不断增加,劳动报酬必然会鼓励劳动者结婚和增殖,以促使人口不断增加,来满足劳动需求。无论何时,一旦劳动报酬不足以鼓励人口增殖,不久就会因为劳动者缺乏而导致劳动报酬提升。而如果劳动报酬过高,引起了人口过度增殖,不久就会因为劳动者过多而导致劳动报酬下降。前一种情况是市场上的劳动供给不足,后一种情况是市场上的劳动供给过剩,二者的结果都是迫使劳动价格回到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程度。因此,如同市场对商品的需求必然支配商品的生产一样,社会对人口的需求也必然支配人口的繁殖。繁殖过于缓慢,则加以促进;繁殖过于迅速,则加以抑制。世界各地,不论在北美,在欧洲,还是在中国,支配和决定人口增长状态的都是这种需求。这种需求在北美反映为人口迅速增加;在欧洲反映为人口缓慢增加;在中国则反映为人口不增不减。
一般人认为,奴隶受亏损,就等于其雇主受亏损,而自由雇工受亏损,其亏损却只在他自身。其实,不论前者还是后者,雇主都一样受亏损。雇主支付给所有工人和仆役的工资,都必须得使他们能够按照社会对劳动者需求的增加、减少或不增不减等情况,而能维持自身的族群繁衍。不过,自由雇工的亏损虽同是雇主的损失,但与奴隶主的亏损相比,他的损失要少得多。用作补充或修补奴隶损耗的资金,通常都由放任的雇主或疏忽的监工管理。但修补自由雇工损耗的资金却由自由雇工自己管理。富人会将一贯的漫不经心渗透在资金管理中,所以其管理必然没有章法可言;而穷人会将一贯的节省渗透在资金管理中,所以其管理自然锱铢必较。在这样不同的管理下,达到相同的目的就需要有大不相同的费用。所以,从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经验来看,我相信,由自由人做成的作品,总归比由奴隶做成的作品低廉。即便是波士顿、纽约和费城这些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地方,也是如此。
因此,丰厚的劳动报酬既是财富增加的必然结果,又是人口增长的根本原因。若是对丰厚的劳动报酬心怀不满,就等于对社会大繁荣的结果和原因都发出怨言。
应当指出,似乎不是在社会达到最大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日益进步、日益繁荣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最幸福、最快乐。社会发展停滞,劳动者就会生活艰辛;若是社会退步,多数人的生活将会充满苦难。社会进步是社会各阶层最舒适和满足的状态。静止状态是暗淡无光、没有希望的,而退步状态则是十分悲惨的。
充足的劳动报酬鼓励人口繁衍,也鼓励人们勤奋劳作。劳动工资是对他们勤勉工作的奖励。勤勉如同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得到褒奖就越受激发。丰富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者体力增强,而对于生活改善和晚年幸福的愉快希望,促使他们更加努力。所以,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比低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显得积极、勤恳、灵敏。例如,英格兰的劳动者比苏格兰的劳动者强;大都会附近的劳动者比僻远农村的劳动者强。诚然,有那么一些劳动者,如果能在4天中挣得一星期的生活资料,就会把其余的三天虚度过去,但大多数劳动者并不会如此。反之,在工资按件计算时,许多劳动者往往没几年就把身体搞垮了。据说,伦敦及其他一些地方的木匠,其旺盛的精神和体力一般都保持不到8年。此种现象,在工资按件计算的许多行业都很普遍。制造业一般是按件计算工资,在工资通常较高的地方连农村劳动也是按件计工资。几乎所有从事特殊职业的技工,往往都会因操劳过度而得上特殊疾病。意大利著名医生拉马齐尼曾专门写过有关这些疾病的书。我们通常会把士兵们当作懒惰的人,但事实上在他们从事某项按件计工资的特殊工作时,军官常常需要限制他们每日的报酬,使其不超过一定数额。而在实行这个规定以前,士兵们常因相互竞争和获取高额报酬的欲望而操劳过度,损及健康。他们一星期中3天的倦怠、闲散,乃是前4天的过度操劳所致,而世人对此却并不知情,还大发牢骚、鸣不平。大多数人在连续数天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自然会强烈地想要休息。除非受到暴力或某种强烈需要的抑制,否则这欲望几乎是压制不住的。在紧张劳动之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放松,有时只是悠闲自在一会儿,有时则是纵情作乐,这都是人们的天性使然。如果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其后果常常很严重,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即使不然,迟早也会患上某种特殊的职业病。如果雇主听从理性及人道的指挥,就不应过分鞭策劳动者,而应该要他们适度工作、劳逸结合。我相信,不管是哪个行业的劳动者,只要能适度工作,就可以保持健康的体魄,维持更久的工作年限,而且工作的年产量会比其他人高出许多。
有人认为,在物价低廉的年份,劳动者大多较为惰怠;在物价高昂的年份则较为勤快。他们由此得到结论:生活资料丰富,劳动者就疏于工作;生活资料不足,劳动者就紧张勤奋。生活资料较平常丰富可能导致一部分劳动者偷闲,这倒毋庸置疑,但若说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怠于作业,或者说,一般人吃得不好时比吃得好时工作更努力,意志消沉时比兴致勃勃时工作更努力,疾病时比健康时工作更努力,似乎不太准确。应当指出,对一般劳动者来说,饥馑年岁里往往疾病和死亡频发,这势必会使他们的劳动产物减少。
在物资充裕的年份,雇工往往会脱离雇主,自力更生。但食品价格低廉,使得用以维持雇工的资金增加,也鼓励雇主,尤其是农场主,雇用更多的工人。因为在这一时期,农场主与其靠低价出卖谷物谋利,还不如以谷物维持更多的雇工,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对雇工的需求增加,而供应这需求的人数却减少,所以物价低廉时,劳动价格往往会有所上升。
在物资匮乏的年份,生活资料获取困难,生计不安稳,使得雇工们盼望回到原来的工作。但食品价格高昂,使得用以维持雇工的资金减少,使雇主倾向于减少现有的雇工人数。况且,在物价高昂的年份,贫穷的独立劳动者往往将从前用以购置生产资料的少额资本全部提出来消费,没了生产资料他们就不得不变为雇工。工作岗位少而求职的人又多,自然会导致许多人降低标准来谋求职业。所以在物价高昂的年份,工人的工资往往会下降。
因此,比起物价低廉的年份,在物价高昂的年份,和劳动者订结契约对雇主更为有利,而且,劳动者在前一种情况下比在后一种情况下更为服帖,更依赖于雇主,所以,雇主们自然会认为,物价高昂的年份,对他们的事业更为有利。此外,地主和农场主所以喜欢物价高昂的年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地租和利润大部分取决于粮食的价格。不过,如果说一般人为他人工作会比为自己工作更勤勉,那简直荒唐。贫穷的独立劳动者,一般都比按件计薪的帮工勤勉,因为前者享有自身劳动的全部生产物,而后者则须与雇主分享。大制造厂中的雇工容易受不良伙伴的引诱,道德败坏;那些独立劳动者多半不会受影响。那些拿月薪和年薪的雇工,由于工资不因工作量而增减,所以,工作效率也远远赶不上独立劳动者。在物价高涨的年头,自由劳动者与雇工、帮工的比例通常会增高;而在物价较低的年份,自由劳动者与雇佣工人的比例会有所降低。
麦桑斯,一位博学多才的法国作家,曾在圣·埃蒂安选举中被任命为收税官。他曾对3种制造品——埃尔伯夫的粗毛织品,卢昂遍地皆是的麻织品、丝织品——在物价不同的年份里的产量及价值作比较,以证明贫民在物价低廉时所做的工作比物价高昂时多。根据他录自官署登记簿的报告,这3种制造品在物价低廉时的产量和价值一般都高于物价高昂时;物价最低的年份,产量和价值往往最高,而物价最高的年份,产量和价值往往最低。这3种制造品的生产似乎都处于恒定状态,每一年的产量虽有细微的出入,但总体来说不增不减。
苏格兰的麻纺织业和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纺织业,都正处在发展中。其产量和价值虽时有变动,但总体上都在增高。不过,我却没能从它们的年产量报告中看出年产量的变化与各时期的物价高低有什么显著关系。诚然,在物资严重匮乏的1740年,这两种制造品产量都有很大幅度的下降,但在物资同样不足的1756年,苏格兰制造品产量却比正常年份多。与此同时,约克郡制造品的产量却有所下降,其生产额直至1766年——也就是直到美洲废除印花税法以后——才恢复到1755年的数额。在1766年和1767年,约克郡制造品年产量的增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而且这个增加一直在持续。
对于所有产品远销外地的大制造业,与其说它们的产量取决于产地年度价格是高还是低,不如说取决于影响商品需求量的各种情况,取决于和平或战争,取决于能与之竞争的那些制造业的盛衰,取决于消费者的消费兴趣浓厚还是寡淡。此外,在物价低廉时期,有大量的额外产品也许并未被登记在册——脱离雇主的男子成为独立劳动者,妇女则回到父母家中,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缝制衣服;连独立劳动者也未必都制造售给大众的商品,而是被邻人雇请制造家庭用品。他们生产的产品很少会登记在公开记录上,而这些记录有时难免夸大其词。但是,商人与制造业者却往往依据这种片面的记录来妄断帝国的盛衰。
虽然劳动价格的变动与食物价格的变动并不一致,甚至还可能完全相反,但我们不能由此认为劳动价格不受食品价格的影响。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受两种情况的支配:第一是社会对劳动的需求,第二是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的价格。社会对劳动的需求,就必须按照它是在增加、减少还是不增不减,向这些劳动者提供相应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而购买这个数量商品所需要的资金就决定了劳动的货币价格。所以,在食物价格较低的情况下,劳动的货币价格有时会很高,但在食物价格上涨而劳动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劳动的货币价格只会更高。
在物质突然极大丰富的年份,对劳动的需求量有所增加,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上升;而在物质突然极为匮乏的年份,对劳动的需求量减少,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下降。在物质突然极大丰富的年份,许多雇主手中的资金足够维持比上一年更多的劳动者,但他们的雇佣需求未必能够得到满足。因此,想要雇用更多劳动者的雇主就会相互竞争,这样就很自然地抬高了劳动的货币价格和真实价格。在物质突然极为匮乏的年份,情况正好相反。用来雇用劳动者的资金比前一年少了,因此有许多人失业。于是,为了获得职业,劳动者相互竞争起来,这自然会促使劳动的真实价格和货币价格降低。例如1740年这个大饥荒年份,许多人只要雇主管饭就愿意工作,而在以后的几个丰年里,雇用劳动者就变得困难了。
食品价格的上涨会使劳动的价格抬高,而在物价高涨的饥荒年份,社会对劳动的需求会相应减少,因而会使劳动的价格降低。反之,食品价格的下跌会使劳动的价格降低,但物价低廉的丰足年份,社会对劳动需求会相应增加,因而会使劳动的价格抬高。在食品价格波动不大的情况下,促使劳动价格升降的两种因素就会互相抵消。这也许就是各个地方劳动工资始终比食品价格更为持久稳定的一个原因。
劳动工资的提升必然会使商品价格组成中的工资部分成比例上涨,这就会促使物价相应上升,进而导致国内外同类商品的消费成比例减少。但是,劳动工资的提升原因——也就是资本的增加——却会提高劳动生产力,使较少劳动所生产的产品有所增加。如果一个资本家雇用很多工人,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一定会设法合理分配工人工作,尽可能生产更多的产品;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也会去添置自己所知道的最好的机械设备。在某一特定工厂的劳动者中发生的事情,必然会因同一理由在社会的全体劳动者之中普及开来。劳动者的人数越多,他们的分工自然就越精细。有更多人致力于研究最适用个人操作的机械,这种机械就更会被发明出来。有了这些改良的机械,便能以比从前少得多的劳动生产同样多的物品。这样,拿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量的减少去抵偿劳动价格的提升,就绰绰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