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那家有山形墙的喷水鲸客店,你发现自己置身于一条又宽又矮、弯弯曲曲的过道,带有老式的护墙板,让你想起某条该死的旧船的舷墙。过道一侧悬挂着一幅很大的油画,烟熏火燎,已经彻底损坏了,你借着不对称的交叉光线端详着它,只有凭借费尽心力的研究,反复周密的考察,再仔细咨询邻居们,你才能多少理解它的含意。如此不可理解的大大小小的阴影,起初让你几乎以为是某个野心勃勃的年轻艺术家,在新英格兰女巫猖獗的时代,致力于描绘巫术造成的混乱景象。但是经过一番认真端详和反复思索,尤其又将过道后面的小窗户猛地打开,你终于得出了结论,这种描绘混乱的想法,无论多么疯狂,却并非全然没有根据。
可是最让你迷惑不解的是,画面中央有一长溜柔软而不祥的黑东西,盘旋在三条暗蓝色的垂直线条之上,这些垂线又漂浮在一片莫名其妙的泡沫之中。真是一幅沼泽般潮湿而沉闷的画面,足以让一个神经衰弱的人为之心烦意乱。不过,有一种无限的、不可企及的、难以想象的崇高气息弥漫其中,刚好让你为之留步,身不由己要发誓找出这神奇画面的含意。可是啊,不时地有一个聪明但具有欺骗性的想法将你贯穿。——那是午夜大风中的黑海。——那是四大元素的反常争斗。——那是一丛枯萎的石楠。——那是一幅北方乐土的冬景。——那是冰封的时间之流的迸发涌流。但是到了最后,这一切幻想都让位给了画面中间那团不祥之物。一旦弄明白这个东西,其他一切就一清二楚了。可是且慢,那东西难道不是和一条大鱼有所相似,甚至就是那大海兽本身吗?
事实上,艺术家的意图似乎是这样的:我就此画与许多上了年纪的老人交谈过,我的结论多少是以他们的综合意见为基础的。这幅画表现的是猛烈飓风中的合恩角;半搁浅的船在风中起伏,只能看见三根已经失去船帆的桅杆;一头愤怒的鲸鱼正企图从船上跃过,这个凶猛的动作只怕会把它自己钉在三根桅杆上。
过道对面的墙上挂满了一排排野蛮怪异的棍棒和鱼枪。有的周身钉满了类似锯齿的闪光尖齿;有的装饰着人类毛发编织的穗子;有一根是镰刀形的,带有一个横过来的巨大的把手,就像长臂割草机在新割过的草地上留下的痕迹。你一边凝视着,一边耸耸肩膀,奇怪是什么怪异的食人者和野蛮生番才能用这样一把可怕的镰刀去收割死亡。混杂在这些东西中间的还有一些古老生锈的捕鲸枪和标枪,全都折断变形了。有的还是传说中赫赫有名的武器。五十年前,南森·斯万就是用这把捕鲸枪,从日出到日落一天之间就杀死了十五头鲸鱼,现在它已经弯曲得和人的肘部一样了。而那把鱼枪——现在已经像把螺丝锥了——曾经被投进了爪哇海,被一头鲸鱼带走,数年后,这头鲸才在布兰科角被杀死。起初鱼枪刺中的是鲸尾附近,它像一根不肯安分的针,留在鲸鱼体内,移动了足足四十英尺,最后发现它嵌在鲸鱼的背峰里。
穿过昏暗的过道,继续经过一条低矮的拱道——一定是从过去通向各处火炉的巨大的总烟囱管中开辟出来的——你便进入了客店的堂屋。这是个更为昏暗的地方,上方是低矮笨重的房梁,下方是陈旧起皱的地板,你恍惚间几乎以为自己踏上了一艘老船的舵手座,尤其是在这么一个狂风呼啸的夜晚,这艘困在角落里的古老方舟还在剧烈地颠簸摇晃。堂屋另一侧立着一个又长又矮的搁架模样的桌子,上面摆满了破裂的玻璃瓶,装着从这个广阔世界的天涯海角收集来的灰扑扑的稀罕物品。房间对面的角落里突显出一个黑洞洞的窝巢——酒吧间——粗略设计成一头露脊鲸脑袋的形状。不管怎么样,那儿立着一块巨大的拱形的鲸鱼下颚,宽得很,几乎都可以从下面通过一辆马车。酒吧间里面是一些破旧的搁架,陈设着旧的细颈圆瓶、狭颈小口瓶、长颈瓶;在这足以迅速导致毁灭的鲸颚里,一个瘦小枯干的老头正在忙碌,就像另一个受诅咒的约拿(他们也真的叫他约拿),为了水手们的钱,而向他们高价兜售谵妄和死亡。
令人作呕的是他倾注毒药的玻璃杯。尽管外表是真实的圆筒——而内里,这些混账的绿杯子呈骗人的锥形,越往下收缩得越小,一直到杯子底部。这些好似拦路强盗的酒杯外壁,粗糙地刻着一圈圈平行的刻度线。酒斟到这个线上,你就得支付一便士,再斟到那个线上,就再付一便士,如此这般,直到把杯子斟满——这种合恩角的度量方式,你能一口喝掉一个先令。
一进到这个地方,我就发现有一大帮年轻海员,正聚拢在桌旁,在暗淡的灯光下仔细察看着各式各样水手自制的工艺品。我找到老板,告诉他我要一个房间,回答是房间全都满了——一张空床都没有。“且慢,”他拍打着自己的前额,又补充道,“你不反对和一个标枪手盖一条毯子吧?我猜你是来捕鲸的,所以你最好习惯习惯这种事。”
我告诉他我从来都不喜欢两个人睡一张床;如果非得这样,那也得看那标枪手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店老板)真的没有别的地方给我住,而那标枪手又确实不讨厌的话,在这么凄苦的夜晚,与其在一座陌生城市里继续游荡,我宁可和一个正派人分享一条毯子。
“我也是这样想的。好了,坐吧。晚餐呢?——你需要晚餐吗?晚餐马上就好。”
我在一张陈旧的木制高背长靠椅上坐下,椅子上到处是刻痕,和炮台公园里的椅子一样。这长靠椅的另一端,一个心事重重的水手在用他的大折刀给它添加装饰,他弯腰弓背,孜孜不倦地在两腿之间的空档里忙活着。他是想试试手艺,刻一艘扯了满帆的船,但是看来进展不大。
最后,我们四五个人被叫到隔壁房间吃饭。房间里冷得像冰岛一样——根本没有生火——老板说他生不起火。只有两根凄凉的牛油蜡烛,结着蜿蜒的烛泪。我们不得不将紧身短上衣的扣子扣紧,用半冻僵的手将滚烫的热茶杯凑近自己的嘴唇。不过食物倒是实惠极了——不但有肉和土豆,还有汤团;老天爷!晚餐有汤团!一个穿绿色披肩外套的小伙子,正以极其可怕的吃相来解决这些汤团。
“小伙子,”老板说,“你今晚肯定要做噩梦的。”
“老板,”我低声说,“他不会就是那个标枪手吧?”
“哦,不是,”他说,表情显出一种恼人的狡黠,“那个标枪手是个黑皮肤的家伙。他从来不吃汤团,他不吃——他除了牛排什么都不吃,而且他喜欢半生不熟的。”
“让他见鬼去吧,”我说,“那个标枪手在哪儿?在这儿吗?”
“他很快就会来了。”老板回答说。
我忍不住开始怀疑起这个“黑皮肤”的标枪手来了。无论如何,我打定主意,如果到最后我们真要睡在一起,他必须先脱衣上床。
吃过晚餐,大家又回到酒吧间去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就决定作个旁观者,消磨掉傍晚剩余的时光。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老板跳了起来,叫道:“那是‘逆戟鲸号’上的水手。我今天早晨看见它在附近海面上发信号了;出海三年,满载而归。太好了,小伙子们,我们现在马上就能听到斐济岛最近的消息了。”
一阵水手靴子的踩踏声在过道里响起;门轰然而开,大摇大摆地进来一群野性十足的海员。他们裹着粗糙蓬松的水手大衣,头上蒙着羊毛围巾,全都缝缝补补,破烂不堪,僵硬的胡须上结着冰碴,活像一群从拉布拉多跑出来的北极熊。他们刚刚从船上来到陆地,这是他们进入的第一座建筑。毋庸惊奇,他们随后便直奔鲸嘴,也就是酒吧间而去,那个干瘪的小老头约拿正在那里行使职务,很快就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满满一杯。一个水手抱怨自己得了重感冒,头很痛,约拿便用杜松子酒和蜜糖为他调了一杯沥青一般的饮料,发誓说那绝对是包治所有感冒伤风的灵丹妙药,绝不用担心病症拖了多久,是在拉布拉多沿岸得的,还是在一座冰岛的顶风面得的,都会药到病除。
很快,酒劲就上头了,通常都是这样,哪怕是新近上岸的十足的酒徒。于是,他们开始喧闹无比地欢呼雀跃起来。
不过,就我的观察来看,他们中有一个人一直保持着某种冷漠的态度,尽管他显然不想用他那副冷静的面孔来败坏同伴们的欢闹,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他有所节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弄出那么大的噪音。这个人马上引起了我的兴趣;既然海神已经预定了他不久就会成为我的同船伙伴(尽管就这个故事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同床而眠的宿伴),我这里愿意稍微冒点风险,把他描绘一番。他站起身时足足有六英尺高,肩宽背厚,胸脯就像一道围堰。我很少在一个男人身上看见这样发达的肌肉。他面呈深棕色,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这种对比使得他洁白的牙齿炫目耀眼;同时,在他双眼深深的暗影中,浮动着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快乐的回忆。他的口音一听就是南方人,从他漂亮的身材上看,我认为他一定是那些高大的山民的一员,来自弗吉尼亚州的阿利根尼山脉。当他同伴的狂欢达至高潮时,这个男人悄悄地溜走了,在他成为我的航海同伴之前,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他。然而,几分钟之后,他的同伴们就想起他来了,而且,他们似乎非常喜欢和他在一起,他们发出叫喊:“布尔金顿!布尔金顿!布尔金顿在哪儿?”并且冲出屋子,追随他而去。
此时已时近九点,在这些纵情狂欢之后,房间里显得反常的安静,有些瘆人,我开始为自己庆幸,就在那些水手进来之前,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小小的计划。
没有人喜欢与人共睡一床。事实上,你很可能连和你自己兄弟同睡都不乐意。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睡觉的时候,人们喜欢独自一人,无人打扰。至于和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睡在一起,在一间陌生的客栈,一个陌生的城市,而那陌生人还是个标枪手,那么你的反感便会无限加重,不知道要加重多少倍。作为水手,为什么我就要和人同睡一床,而不能和其他人一样,这里边没有什么实在的理由;因为水手在海上也不是两人同睡一床的,岸上的单身国王也都是一个人睡的。当然,水手们全都睡在一个舱里,但是每人会有自己的吊铺,盖自己的毯子,还可以赤身裸体地睡。
对这个标枪手我越是琢磨,越是憎恶要和他同睡,一想到就心烦。很明显,我相信,作为一个标枪手,他的亚麻布或羊毛衬衫,正如通常的情况那样,一定不会太干净,当然也不会是最柔软的。我开始为这一切感到痉挛般的难受。此外,天色已经很晚了,我那正派得体的标枪手也该回屋就寝了。假设他深更半夜跌跌撞撞地摸进我的被窝——谁又能说清他是从什么肮脏的鬼洞里出来的呢?
“老板!我改主意了,那个标枪手——我不和他一起睡了。我就在这里的凳子上凑合一下吧。”
“随你的便;很抱歉我无法腾给你一张桌布当床垫了,这凳子板又粗糙得要命。”老板抚摸着凳子上的结子和凹痕,“可是且慢,猎鲸者,我这酒吧间里刚好有木匠的刨子——等等,我说,我会让你睡得足够舒适的。”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取来了刨子,先是用他的旧绸手绢掸了掸凳子上的灰,然后使劲地在我要用作床铺的凳子上刨开了,一边还像头猿猴一般龇着牙笑。刨花向两边飞散,直到刨子刃碰上了一个刨不动的结子。老板几乎扭伤了手腕,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我要他别干了——床已经够软,够我睡的了,况且,随你怎么刨,我都不知道一块松木板子怎么能变成鸭绒垫子。于是,他又是龇牙一笑,收拾起刨花木屑,抛进房间中央的大炉子里,便继续忙他的事情去了,留下我一个人独自出神。
现在我开始打量起这条凳子来,发现它短了一英尺;不过,可以用一把椅子来弥补。但它还是窄了一英尺,而房间里其他的凳子大约都比刨过的这条高出四英寸左右——都没有适合搭配的。于是,我沿着唯一空着的墙壁将那第一条凳子安置好,在凳子和墙壁之间留了一点点空隙,以便我的背部可以安顿在里边。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一股冷空气从窗台下方涌了进来,吹在我身上,这个计划根本不管用,尤其还有另一股气流,来自摇晃的大门,与窗户吹进来的气流相遇,共同形成了一系列小小的旋风,直接吹在我打算过夜的这块地方。
我心想,让魔鬼抓走那个标枪手吧,可是等等,难道我不能抢在他前头吗——从里边把门闩上,跳上他的床,随他把门擂得多响,都绝不醒过来?这主意似乎不赖,可是转念一想,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谁能知道第二天早上会怎么样呢,说不准我从房间一露头,那个标枪手就已经站在过道里,早就等着要把我打翻在地呢!
我又四下打量了一番,明白不可能有什么机会凑合一晚了,除非我与另一个人同床而眠,我开始想到,也许我对这个素昧平生的标枪手怀有的偏见,到头来是毫无根据的。我盘算着,我要等上一会儿,他很快就会闯进来。我得好好看看他,也许我们最后会成为一对快乐的床伴呢——这谁能说得准啊。
可是,尽管其他的住客陆陆续续或单独或三两成双地进来,上床睡觉了,我那位标枪手却依然不见踪影。
“老板!”我说,“他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啊——他总是这么晚回来吗?”此刻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了。
店主人又轻声地咯咯干笑起来,似乎被我无法领会的什么东西逗乐了,显得十分开心。“不,”他回答道,“通常他是个早鸟——早睡早起——对啦,就是那种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主儿。可你知道,今天晚上他出去贩私去了,我不知道什么事情拖住了他,这么晚还没回来,除非是他卖不掉自己的脑袋了。”
“卖不掉自己的脑袋?——你和我说的是什么骗人的鬼话?”我大发雷霆起来。“老板,你真的是说,这个标枪手果真在这个上帝保佑的星期六晚上,或者不如说是星期天早上,在全城四下兜售他的脑袋吗?”
“的确是这样,”店主人说道,“我告诉过他,在这里他别想卖出去,市场饱和了。”
“卖什么啊?”我叫道。
“当然是脑袋了;世上的脑袋难道还不够多吗?”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老板,”我相当平静地说,“你最好别再和我胡扯——我可不是雏儿。”
“也许吧,”他拿出一根火柴棍,削成牙签,“不过我倒以为,如果那个标枪手一听到你在诽谤他的脑袋,你可就有好瞧的了。”
“我会替他打破他的脑袋,”我说,店主的这些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胡话让我火冒三丈了。
“他的脑袋已经破了。”他说。
“破了,”我说,“破了,是真的吗?”
“当然了,我猜那正是他的脑袋卖不出去的原因。”
“老板,”我走到他跟前,冷静得就像暴风雪中的赫克拉山,“老板,别削了。你和我一定要彼此了解了解,片刻都不要耽搁。我来到你的店里,我需要一张床位,你告诉我只能给我半张床;另一半属于一个什么标枪手。而关于这个标枪手,我还没有见到过,你一直在对我说些阴阳怪气令人气恼的鬼话,让我对你安排和我同睡一床的人起了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老板,同睡一床是一种关系,是一种最高程度的亲密和信任的关系。我现在要求你说清楚,告诉我这个标枪手是谁,是什么样的人,我和他过夜是否绝对安全。首先你最好收回那个关于他出售自己脑袋的鬼话,如果事情是真的,这便再好不过地证明这个标枪手是个十足的疯子,我不想和一个疯子睡在一起;而你,先生,我指的是你,老板,你,先生,你故意哄骗我和他睡在一起,你这样做,就有资格面临刑事指控了。”
“好啊,”店主人深深地吸了口长气,“对于一个时不时发点小脾气的人来说,这真是个漫长美妙的布道啊。不过放松些,放松,我和你说的这位标枪手刚好来自南海一带,他在那里买了很多涂了香油的新西兰人头(你知道,那可是了不起的古董),他全都卖了,只剩下一个,他打算今晚把它卖掉,因为明天是星期天,人们都会去教堂做礼拜,那时候满街叫卖人头是不合体统的。上个星期天他就想卖,他刚要出门时我把他拦住了,他用绳子串着四颗人头,那样子就像提着一串洋葱头。”
这个解释澄清了整件事那莫名其妙的神秘色彩,表明店主人毕竟没有愚弄我的意思——但是与此同时,在星期六晚上夜不归宿,兜售偶像崇拜者的死人头,还要把这种凶残的买卖一直干到神圣的安息日,对于这样的标枪手,我能作何感想呢?
“就凭这一点,老板,那个标枪手就是个危险人物。”
“他按时付账的,”店主人回答说,“好啦,天色不早了,你最好还是钻被窝去吧——那是张不错的床;萨尔和我结婚时睡的就是那张床。床上的地方够大的,两个人足可以踢蹬腿的了;那是张非常大的大床。嘿,我们在放弃它之前,萨尔习惯把萨姆和小强尼放在我们的脚下。可是有一天我做梦时乱折腾,结果把萨姆蹬到了地上,差点摔断了胳膊。从那以后,萨尔就说床不管用了。这边来吧,我给你点个亮。”这样说着,他点燃了一根蜡烛,向前举着,要给我带路。我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这时,他望望墙角里的钟,叫了起来:“我敢发誓,这已经是星期天了——今晚你不会看见那个标枪手了;他肯定在什么地方抛锚了——那就来吧,快点,你到底来不来?”
我思忖了片刻,然后我们来到楼上,我被领进一个很小的房间里,冷得像蛤蜊,果真有一张惊人的大床,大得几乎足够并排睡下四名标枪手的。
“就在那儿,”店主人说,一边把蜡烛放在一个古怪的旧水手柜上面,那柜子有双重用途,既当洗脸架又在屋中间当桌子用,“就那儿,把自己弄舒服吧,晚安。”我收回打量床铺的目光,转回身,他已经消失了。
我把床罩叠起来,弯身把床打量了一番。尽管根本谈不上雅致,它依然经得起端详,差强人意。然后我巡视了一下房间;除了床架和屋中间的桌子,再也看不到其他属于此地的家具了,只有一个粗糙的架子,四堵墙壁,一张纸糊的壁炉遮板,画着一个男人在击打一头鲸鱼。还有些东西完全不属于这个房间,一张捆扎起来的吊铺,丢在一个角落的地板上;一个大水手包,装着标枪手的行头,无疑在陆上权充旅行箱了。此外,还有一捆异国风情的鱼骨架吊在火炉上方的架子上,床头处立着一支长长的标枪。
可这柜子上是什么东西?我把它拿起来,凑近烛光,摸了摸,又闻了闻,尝试了每一种可能的方法,想得出与之有关的满意结论。我无法拿它和任何东西做比,它就像是一张门垫,边缘装饰着丁零响的小穗子,有点类似于印第安人鹿皮鞋上染了色的豪猪刺。这个门垫中央有个洞或是裂缝,和你在南美洲看见的毯状斗篷一个样。但是哪个冷静的标枪手会穿上这样一块门垫子,以这种装扮,在基督徒的城市里到处游逛呢?我把它穿起来,试了试,沉重得就像一件必要而又碍事的船具,又粗又厚,异乎寻常,我觉得还有点潮湿,仿佛这个神秘的标枪手在雨中穿了一整天。我穿着它走近粘在墙壁上的一块小镜子,那情景,我一生中还从未见过。我赶紧把它扯了下来,慌忙中居然扭了脖子。
我在床边坐下,开始琢磨起这个兜售人头的标枪手和他的门垫子来。在床边想了一会儿之后,我起身脱掉了紧身短上衣,站在屋地中央继续思考。接着,我又脱掉了上衣,穿着衬衫想了一小会儿。我几乎脱光了半身,开始感觉冷得厉害,于是想起店主人曾经说过,标枪手晚上根本就不会回来的,夜已经很深了,我不再自找麻烦,甩掉裤子和靴子,吹灭蜡烛,滚上床,把自己托庇给了上帝。
床垫子里塞的是玉米芯,还是碎陶器,没有人能说得清,总之我翻来覆去地折腾,很长时间无法入睡。最后终于有点瞌睡了,正准备进入黑甜之乡的当口,却听到走廊里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一束微光从门缝下面照进了房间。
上帝保佑我吧,我心想,肯定是那个标枪手,那个可恶的人头贩子。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决定一句话都不说,除非他先跟我说话。这时,那陌生人一手举着蜡烛,另一只手拎着那独一无二的新西兰人头,进了房间,他一眼都没有向床上望,就把他的蜡烛好心地放在离我很远的一个角落的地板上,开始忙着解开我以前说过的那个大袋子上的绳结。我急于看清他的脸,但是有一阵子他一直背着我,专心地解着口袋嘴。然而,等这件事办完,他转过头来——老天爷!怎样一副德行啊!怎样的一张脸啊!黑里透紫,还带点黄,到处粘着发黑的大方块。是的,就像我想的那样,这是个可怕的床伴;他一定是和谁打仗了,受伤不轻,这是刚从外科医生那里回来。可就在这时,他偶然将脸转向火烛,我清楚地看见,他两颊上的那些黑方块根本不可能是贴的膏药,它们是某种污迹。起初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是不久,一个模糊的真相开始浮上心头。我记起一个白人的故事——也是一个捕鲸者——他落入了食人生番手中,被强行纹了身。我推断这个标枪手,在他遥远的航行中,一定遇见过类似的风险。我又想,这毕竟也算不了什么!这仅仅是他的外表;一个诚实的好人无论是什么肤色,都还是诚实的好人。可是,他怪异的肤色又是怎么回事呢,我指的是那些纹过的小方块周围、与其毫无关系的那部分皮肤。确定无疑,那可能只是热带太阳晒出来的,可我从未听说过烈日能将一个白人晒成黄中带紫。不过,我从未到过南部海洋;也许那里的太阳的确能在人的皮肤上造成这样非凡的效果。现在,所有这些念头都像闪电一样穿过我的脑海,而这个标枪手却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在费了很大劲才终于打开袋子之后,他开始在里面笨拙地摸索,掏出一把短柄斧头,和一个带毛的海豹皮皮夹。他把这些东西放在屋地中央的旧水手柜上,然后拿起那个新西兰人头——一个很是瘆人的东西——把它塞进袋子。他摘掉帽子——一顶崭新的海狸帽——我吃惊得几乎叫了出来。他的头上根本没有头发——至少是没有称得上头发的东西——只有一小绺头髻,蜷在前额上。他的光头发紫,活像个发了霉的骷髅。如果这陌生人不是站在我和门之间,我就会蹿出门去,比我奔向晚餐还要迅速。
即便如此,我也还在想着怎么从窗户溜出去,可房间在二楼后面。我不是懦夫,但是这个兜售人头的紫色魔鬼是个什么东西,实在是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无知是恐惧之父,我完全被这个陌生人弄得困窘不安,糊里糊涂,我承认自己非常害怕,就如同魔鬼本人在深更半夜闯进了我的房间。事实上,我吓得连向他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了,更何谈要求他就他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呢。
与此同时,他继续脱衣服,最后露出了胸膛和胳膊。的的确确,这些平时遮住的地方也和他的脸上一样布满了黑方块;他的后背也全都是同样的黑方块;他就像是参加了三十年战争,刚刚浑身贴满膏药逃了出来。更有甚者,他的两腿上也都是印记,仿佛一群暗绿色的青蛙爬上了小棕榈树的树干。现在,事情十分清楚了,他一定是个可憎的蛮子,不知怎么在南部海洋上了一艘捕鲸船,就这样在这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上了岸。一想到这个我不由得发起抖来。一个人头贩子——那些有可能就是他亲兄弟们的脑袋。他也许还会觊觎我的脑袋呢——老天爷!看看他那把短柄斧吧!
可是已经没有时间发抖了,此刻这野蛮人的行为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让我确信他的确就是个异教徒。他走向他沉重的粗布大外衣,或者说是裹头斗篷,或者是厚呢子大衣之类的东西,他先前把它挂在了一把椅子上,他在大衣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最后掏出一个怪异畸形的驼背小人像,和出生三天的刚果婴儿一个颜色。我想起那个涂了香油的人头,起初几乎以为这个黑侏儒就是个真正的婴儿,用类似的方法腌制保存下来的。但是我发现它一点都不柔软,而且像磨光的黑檀木一样闪耀着光泽,便推断它一定是一个木头偶像,结果证明的确如此。现在这蛮子来到空空的火炉边,把纸糊的壁炉遮板挪开,把这个驼背的小木偶像十柱戏的一根柱子一样,立在搁柴的炉箅子之间。壁炉烟囱的侧墙和内里所有的砖头都蒙满了煤灰,于是我想,这个火炉正适合做个小小的神龛或礼拜堂,来供奉他那个刚果偶像。
现在我眯起眼睛,尽力盯着那半隐半现的人像,同时又感觉焦虑不安——要看看他接下来有何作为。他先是从那件粗布大外套的口袋里取出两捧刨花,小心地放在偶像前面;然后在刨花上放了一小块船上用的饼干,借蜡烛的火苗将刨花点燃,烧成一堆祭火。片刻之后,他快速地伸手到火里去抓饼干,又更快地缩回来,反复多次之后(他的手指似乎烫得很痛),他终于取出了饼干,随后吹了吹上面的少许灰烬,凉一凉,便恭敬地供给那个小黑鬼。但是那小鬼似乎对这干巴巴的食物毫无兴趣,连嘴唇都没有动一下。伴随着这些奇怪而滑稽的动作,这个信徒喉咙里发出更为奇怪的声音,似乎在用一种歌唱的方式来祈祷,或是在唱一首异教徒的圣歌,诸如此类,在此过程中,他的脸一直在极其不自然地抽搐着。最后他熄灭了火焰,毫不客气地拿起偶像,又塞回他粗布外衣的口袋里,仿佛一个猎手对待一只死山鹬一样漫不经心。
这一大套古怪的程序加剧了我的反感,看到他有即将结束这例行公事的明显征兆,就要跳上床和我睡在一起了,我想这正是空前绝后的良机,在蜡烛熄灭之前,把困了我这么久的魔咒打破。
我正在盘算要说什么的这段时间,真是成了性命攸关的时刻。他从桌子上抓起短柄斧,检查了一下斧头,然后把它伸向烛火,用嘴含住斧柄,喷出一大股烟雾来。紧接着烛光熄灭了,这野蛮的食人生番,牙齿间咬着短柄斧,腾地跳上了床,和我躺在一起。我忍不住叫了出来,发出一阵吃惊的咕哝声,他开始摸索着找我。
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了些什么,从他手底下滚过去,靠墙躺着,一边恳求他,不管他是什么人,是干什么的,都得安静下来,让我起来把蜡烛重新点上。可是他咕哝的回应马上让我明白了,他根本没有领会我的意思。
“该死的,你是谁?”他终于说话了,“你不说话,该死的,我就杀了你。”这样说着,那燃着的短柄斧烟斗就在黑暗中开始向我挥舞起来。
“老板,看在上帝份上,彼得·考芬!”我叫喊道,“老板!值班的!考芬!天使们啊!救救我吧!”
“说话!告诉我你是谁,该死的,不然我杀了你!”这食人生番再次咆哮道,并且可怕地挥舞着他的短柄斧烟斗,把灼热的烟灰撒在我身上,我甚至以为我的亚麻衬衫都要着火了。谢天谢地,这时店主人拿着蜡烛进来了,我从床上一跃而下,向他奔了过去。
“现在别怕了,”他说,又龇牙笑起来,“奎奎格不会动你一根头发的。”
“别再龇牙笑了,”我嚷道,“为什么你不告诉我这个可恶的标枪手是个食人生番?”
“我以为你知道呢;——难道我没有告诉你,他是在城里兜售人头的主儿吗?——好了,还是进被窝睡觉吧。奎奎格,你看着——你明白我,我也明白你——这个人和你一起睡——你的明白?”
“我大大的明白。”奎奎格咕哝着回答,坐在床上,噗噗吹他的烟斗。
“你上床来!”他补充道,用他的短柄斧向我示意,把他的衣服抛到一边。他这么做不仅很有礼貌,而且的确和善可亲。我站在地上,看了他一会儿。尽管满身刺青,大体上他还是个整洁标致的食人生番。我大惊小怪折腾了一大阵子,这算什么呢,我暗自思忖——这个人和我一样是个人:他有同样的理由害怕我,就像我害怕他一样。和一个头脑清醒的食人生番睡,总好过和一个醉醺醺的基督徒睡吧。
“老板,”我说,“告诉他,把他的短柄斧,或者是烟斗,或者是随便你叫它什么东西,给我先放起来,别再抽了,总之,我会和他一起睡的。但是我不喜欢有人在床上抽烟,这很危险。再说,我也没有买保险。”
这番话被转述给了奎奎格,他马上照办了,并且再一次礼貌地向我示意,让我上床——他自己尽量让到另一边去,仿佛在说:“我连你的腿都不会碰到的。”
“晚安,老板,”我说,“你可以走了。”
我上了床,有生以来还从没有睡得这么香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