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月,在法兰克·霍金和伊莎贝尔·霍金的第一个孩子即将降生之际,纳粹空军正狂轰滥炸英格兰的城市。伦敦几乎夜夜不停地遭受到空袭。这迫使霍金一家,为了使他们的孩子能在一块安全乐土上诞生,搬离海格特的家园,而迁到牛津避难。
他们在史蒂芬诞生后又回到了伦敦,一直在那里住到1950年。后来他们搬到伦敦北部20英里(1英里≈1.6千米)的教堂城——圣阿尔班斯,她在那里把史蒂芬、玛丽(出生于1943年)、费利珀(出生于1946年)和爱德华(出生于1955年)抚养长大。
我们非常幸运,实在非常幸运——我是指我们一家,包括史蒂芬和每一个人。人人都饱受灾难,但重要的是我们活了下来,而有些人却从此音信杳然。
飞行中的炸弹是非常恐怖的。它们在天空吱吱作响,突然间沉寂了下来。这时你就开始估算它花多长时间落下。我忘记了这个时间的长短。倘若你听到爆炸声,你就意识到没被炸着,便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家吃饭或做点别的。
伊莎贝尔·霍金是史蒂芬·霍金的母亲,她已年近八十。史蒂芬的外祖母生了
所以,我们决定史蒂芬最好是在牛津出世。我在产前一周就到了牛津。我们先去找一个旅馆,但是他们说:“你随时都可能生产,所以不能待在这里。”所以我必须搬到医院去。我在医院时,做了一些工作,而且得到一张书券,所以就去布勒克威尔书店买了一本星象图。
我的小姑说:“你做这件事情真是未卜先知。”
我出生于1942年1月8日,刚好是伽利略逝世300周年后的同一天。然而,我估计了一下,大约有20万个婴儿在同一天诞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后来对天文学感兴趣的人。
尽管我的父母亲在伦敦生活,我却是在牛津诞生的。这是因为牛津在战时是个出生的好地方:德国人同意不轰炸牛津和剑桥,英国以不轰炸海德堡和哥廷根作为回报。可惜的是,这类文明的措施不能扩及更大的范围。
我父亲是在约克郡长大的。他的父母在20世纪初破产了,但还是设法把他送到牛津学医。我母亲在苏格兰格拉斯哥诞生,和我父亲的家庭一样并不富裕。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把她送到了牛津。
在牛津学习结束后,她做过各式各样的事,包括她所不喜欢的查税员,之后又放弃这差事去做秘书。这就是她在战争早期邂逅我父亲的缘由。
我是相当正常的小男孩,很慢才学会阅读,但对事物的来龙去脉却非常有兴趣,在校的成绩从未在中等以上(这是一所精英学校)。我12岁时,一位朋友跟另一位朋友用一袋糖果打赌,说我永远不可能成材。我不知道这个赌的输赢是否已被敲定。如果是,究竟是哪一方赢了?
伊莎贝尔和史蒂芬在1942年
法兰克·霍金和史蒂芬在1942年
我的第一个记忆是伊莎贝尔沿着北路推着一辆相当陈旧的摇篮车,里面躺着史蒂芬和玛丽。因为这两个小孩有很大的头和粉红色的脸颊,所以非常引人注目。他们的一切和常人看起来都不一样。
1946年史蒂芬和他的妹妹玛丽。“他们有很大的头和粉红色的脸颊,所以非
史蒂芬在某些方面肯定是非常能干的,但不是所有方面。他相当晚才学会阅读,他妹妹就快得多;但他总是很多话,也富有想象力,这方面比数学方面发展得更快。他喜欢音乐和演戏。有一件事他记得最清楚,我们带他去看过班杰明·布莱顿的《让我们演歌剧》的首演。我想因为史蒂芬相当懒惰,加上他又有许多自己爱做的事,所以从未在音乐方面有过任何发展。
珍娜·韩福瑞受过一般医学和精神病学的训练,现为一位开业的弗洛伊德分析专
基本上他们只不过是孩子,我们比较注意的是我丈夫的才干而不是史蒂芬的。尽管如此,史蒂芬一开始就是个自学者。如果他不想学什么东西则多半是他不需要。他大体上像是一张吸墨纸,把什么都吸收进去,我们经常把他和妹妹带到南肯辛顿的博物馆去。我把他留在科学博物馆,把玛丽留在自然历史博物馆。费利珀从小就非常爱艺术,我就把她带到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因为她当时最小,我就和她待在一起,而让其他的孩子去逛。他们没有任何人想到另外的博物馆去,他们根本就不一样。
史蒂芬从未受到他父亲工作的影响,他对生物学从来就毫无兴趣,他不要宠物。他从小就爱制造东西并且非常多话。
史蒂芬曾计算过,共有11种进屋子的方法。我只能找到其中10种,迄今仍然不知道这第11种是什么。屋子的北边是一间自行车库房,前后各有一扇门。在这上面是一扇通到L形状房间的窗户。你可以在前面绕过一个角落爬到屋顶上去,而从那一层你可以爬到主屋顶上去。我想这儿是史蒂芬进屋的方法之一,正如我说过的,他是比我强得多的攀登者。我们不清楚哪里还有其他的方法。它们不可能是门廊的上方。这个门廊在当时都已经相当腐朽了,上面有许多玻璃。门后面是温室,它其实在那时候就已经倒塌了,每次刮风的时候总有一些玻璃片落下来。
这房子令人印象最深的是篱笆。我曾好几次说服父亲把它拉倒而让矮树长大,但是他坚持要修补这个篱笆。他不愿意花任何钱,而是东拼西凑地到处拣一些木条,就把它们钉上去。
我把朋友带到家里时总有点难为情。前门曾经一度显得非常优雅,上面的有些彩色玻璃已经破碎。他通常不去更换这些玻璃,而是用填充品或黏土拼拼凑凑、涂涂抹抹。墙纸虽然华丽,却也够令人难为情的。天才晓得它贴在那里有多久了。
1945年8月的抗日胜利日,3岁的史蒂芬和他的姑妈梅雷尔——法兰克·霍
1946年史蒂芬和玛丽在海滩上玩耍
玛丽·霍金比她哥哥史蒂芬小18个月,在伦敦的圣·巴兹学习医学,现在是丹
霍金在圣阿尔班斯的房子
这是一幢非常大的、阴暗的房子。它就像闹鬼似的那么恐怖。我在冬天早晨醒来时,房间里结满了厚霜。家里有一台不能正常工作的散热器,它被大厅里的一台储热器所取代。所有卧室都有火炉,在每间房里都生火当然是不实际的,所以我们只在楼下生火。
一度“非常优雅的”霍金家前门
爱德华·霍金比他的哥哥史蒂芬小14岁。他在伦敦北部大约30英里处的卢顿
这整幢房子也许有点像大怪物。但是不管怎么说,因为这是我们的家,所以我们喜欢它。
在圣诞节期间,我们通常去看童话剧。有一回他们演《阿拉丁》,其中有阿拉丁的宫殿魔术般升天的一幕。
我们离开戏院后,史蒂芬要去找这座宫殿,所以花了很长时间才到家。他那时已经知道,升上去的东西一定会落下来,而在汉姆斯达德的某处可以找到这座宫殿。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说服他,事情并非如此。
他一直告诉我,在一处叫做德伦的地方有一幢想象中的房子。他老想坐公共汽车去那里。我们只能阻止他。
有一回我们去汉姆斯达德·希斯的肯伍德宫,史蒂芬忽然意识到,这便是他在德伦的房子。他用平静的语调告诉我这真的就是那房子,他显然对此梦寐已久!
史蒂芬非常可爱、活泼和富有情感,不过他的语言不能和他的思维同步。有时他讲话会结巴。他和我儿子西蒙同岁,但他长得比较小。我记得有一回他沿着北街放学回家,其他一些小孩开始揶揄他,而史蒂芬全然不顾自己的个子小,回过头来挥拳威胁他们。这就是他的作风,他不输给任何人。
史蒂芬想象中的“德伦”的房子:汉姆斯达德·希斯的肯伍德宫
我想他在圣阿尔班斯学校一年级的成绩是倒数第3名。我说:“史蒂芬,你真的这么差吗?”他说:“其他许多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根本不在乎。
虽然他在学校里成绩不好,但是总被认为非常聪明。有一年他甚至得了神学奖,因为在他非常年幼时他父亲就一直讲圣经故事给他听,所以得奖并不使人意外。他对这些故事非常熟悉。他通晓教义,虽然他现在很少参加宗教活动。
父亲的专业是热带病学。他经常做野外工作,通常是在年初,因为这是非洲的最佳季节。所以我总有印象,父亲像候鸟,总是过完圣诞节就消失了踪迹,一直到季节回暖时才回来。别人的父亲在这段时间还住在家,反而使我相信别人的父亲有点古怪。他归来时总带回一些奇妙的东西,木刻的动物、豪猪毛以及木瓜等。
我丈夫兴趣非常广泛,而医学只是其中之一。其实医学不是他所真正感兴趣的,他开业当医生一定不行。他所感兴趣的是研究,几乎可以研究任何东西,只是碰巧选了医学,而他生命中的特殊境遇使他去进行热带病研究。他也很幸运,因为他在1937年得到一份奖学金,使他能在非洲做两年睡病虫的研究。
由于他每年冬天要去非洲大约3个月,所以我们家大部分时间都是单亲家庭。他和史蒂芬并不经常见面,但是他的确把史蒂芬的兴趣引向了天文学。我记得我们大家都躺在草地上用望远镜观看星空奇观。史蒂芬总是能感受到奇妙的事物,我看得出来,星星很吸引他,而且他的想象力驰骋到星空之外。
我和史蒂芬从大约10岁或11岁时就认识。我对这个家庭和房子最早的记忆是,维格纳的音乐在巨大的客厅里回响。他们对维格纳极其着迷。回忆起他的家庭多半是他们如何与众不同,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比我当初想的更不寻常。
回想起来几乎同样令人惊讶的是,史蒂芬显然变得非常聪明。这在他上小学时并没有很多征兆。他的动作不协调,我想他一直是这样的。他在学校的成绩不好。
约翰·马克连纳汉10岁时在圣阿尔班斯学校认识史蒂芬,上了不同大学后两人
我们把蜜蜂养在地下室里,有一天淘汰多余母蜂的正常自然过程不知出了什么问题,结果一直在产生母蜂,最多的时候我们有了6群或7群蜜蜂。母亲必须不停地收集这些蜂群,不知道该把它们安置到什么地方。最后她把其中一些放到地窖外的一个入口,当蜂巢都用尽时,那似乎是个好地方。但是刚好那天夜里我们的房客把自己锁在门外,并想从这入口进来。侥幸的是那时天很暗,这些蜜蜂都很困了。
那时我知道的同学中唯有史蒂芬需要一本字帖,因为他的字实在太糟了。他收到的一本字帖是用铜版字体写的一些句子,在每个句子下都有5~6行空白以便临摹。我不知道他持续了多久,或者他应该持续多久。但这是他字写得无比糟糕的证据。
我还记得有几次拜访霍金家的情景。他家的习惯是这样:如果邀请你留下吃饭,就会让你和史蒂芬交谈,而这个家庭的其余成员会坐在桌子边上看书。在我的社交圈里这是不被认可的行为,但这在霍金家是被容忍的,因为他们是公认的与众不同、极有智慧、非常聪明的人,就是有点怪。
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史蒂芬的父亲法兰克为了保暖坐到一个封闭的燃烧炉子前面,还在平常穿的衣服之外再罩上睡袍。法兰克·霍金有非常严重的口吃。我们大家都相信,霍金一家是这么聪明,以至于他们的言语跟不上他们的思想,这就是他们为何口吃,为何结巴,为何他们以这种相当笨拙的方式说话。我想你在这个家庭的其他成员身上也能看到这一点。那时在史蒂芬身上也能看到这一点。
贝西尔·金是史蒂芬·霍金在圣阿尔班斯的同学和好朋友,他现在是专治儿科热
房子里摆满了书和书架。大部分书架都里外放两层,书架中书顶上又平摆着书。
史蒂芬的父亲,至少对我来说,是相当遥远的人物。我想他是非常害羞的。不管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孩子,他都不知道如何打交道。我想,他那时候似乎生活在不太一样的层面上,把大部分精力花在工作上,照料一幢大而乱七八糟的房子,用不多的收入来支撑一个中等大小的家庭。
史蒂芬的母亲较热情,虽然或许也有些害羞。我的印象是她把大部分精力花在管这幢房子、管孩子,这是因为史蒂芬的父亲经常到海外旅行。
我在那里总是受到欢迎,我数不清我们在彼此家里吃了多少顿正餐。这些都是即兴的事,我们不需要邀请。我们也许一起放学回家然后热衷于交谈,以至于决定不愿回家。
史蒂芬的母亲比我母亲烧菜更会花样翻新,这对我来说也是有趣的。我清楚记得第一次吃到烩饭的情景,现在这并没什么稀罕,但是那时候我从未吃过。
我们早先有一辆马戏车,放在奥斯明顿磨坊的牧场。虽然我们买的时候嫌它到处都是臭虫,但它很漂亮。它有双层表皮,所有臭虫都躲在夹层。可是我们把它喷药消毒过,从此就再也没有臭虫了。
我们把它放在牧场,还用一顶巨大的军用帐篷罩住,有好几年我们几乎所有假日都在那里度过。孩子们在那里非常快乐。我们只要走100码(1码≈0.9米)就可以到有很多石头的海滩去。
我们对野外活动上瘾到如此程度,以至于在1953年女皇加冕那天还把孩子带到马戏车那边去。从此他们显然不能谅解此事。因为当其他人都到街上聚会狂欢时,他们这一次举国欢腾的经验却被剥夺了。我们向来不擅长聚会狂欢之类的事。当我丈夫说“快点,现在要去海滩”时,玛丽说她正在收听收音机中加冕的消息。
孩子们就只好违背了他们自己的意愿,被迫到野外去。
我们通常是开一辆计程车去那里,我们买了一辆伦敦计程车来代步;这是在市面上买得到车子之前的事。我们买的是二手车,并把一张桌子放在当中,两个孩子坐这边,另两个孩子坐那边,他们可以玩牌。他们在路途中做什么都可以。
那时候,我们用霍金家的车子做过多次远足。这是一辆伦敦的计程车,非常破旧的战后计程车。我们有一回穿过开阔的原野到少女城堡航海,史蒂芬的母亲在前面驾车,而包括我在内的三四个小孩在后头越过这辆敞篷计程车顶向外眺望。前面没有罩,而后面的罩被折叠起来,所以我们完全暴露在外。车子以非常接近极限的每小时大约40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
我觉得,这个家庭就是会做那些古怪的事。我们没有小轿车。那时候大多数英国人都没有,除了非常富裕的人以外。而拥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伦敦计程车更显得与众不同。
1952年8月史蒂芬、玛丽和费利珀在马车前
史蒂芬沉湎于书本,这给我留下了非常清晰的印象。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书,在身边还放了一筒饼干。你不会引起他的注意。他完全被书吸引住了,而饼干也就不知不觉地吃光了……我想,当他从书中抬起头来时一定会非常惊讶地发现,饼干已被吃光了!
他甚至从很小的时候起,如果对某种东西有兴趣,就会百分之百地专注。我记得有一次,他坐上他农村亲戚的拖拉机或是某种农耕机研究零件构造时,其他孩子真的爬到他的头上,而他根本就毫无感觉。
我上三年级时才第一次见到他。他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是6~8个聪明学生中的一个,但他不是最顶尖的,他只是顶尖的学生之一。他衣服散乱,衣领上有墨水印——很容易相处,不过身体弱小。他在洗澡时常被取笑,组队时常是最后一个被选上。但他毫不在乎,而且自我欣赏。
他讲话非常快,几乎是不连贯的。而且他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一种压缩词汇的讲话方式,有时颇有创意。我记得有一回他把“侧影轮廓”有趣地压缩成“撕影”。
1957年,迈可·丘吉尔在圣阿尔班斯学校遇到史蒂芬·霍金。当丘吉尔在牛
他13岁时得了一种病,这可能和后来的病有关。我们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那时诊断是腺热,病征是一阵阵的轻微发烧并且持续了很长时间。然后他似乎痊愈了,但是否完全复原我就不知道了。
父亲擅长神学辩论,所以大家都习惯于争辩神学。真是一个又好又安全的课题。你不需要提出事实或者其他令人分心的东西。如果你沉迷辩论,你可以十分尽兴地争辩任何事情——包括神学以及上帝存在与否。然后若有人感到厌烦或者《太空之旅》节目播出,或诸如此类,则辩论就中止了。
史蒂芬的父亲有间温室。我们经常在那里玩烟火。不清楚配方是从何得来的,事后回想起来,其中有些非常危险。
我们曾经有过一位深受爱戴的,但又非常严肃的英文老师,他教我们莎士比亚的戏剧。4月1日,我们中的一组人决定要使他不要像平时那么严肃。我们做好碘化钾,在过滤纸上使其干燥过后就成为雷管炸药。我们在他座椅的每一只椅脚下都放了一块,只要他进来一坐上就会爆炸。果然,他大吃一惊。我们还在他一转身就能看到的黑板位置写上从《第十二夜》摘录的诗句:“难道你自以为,就因为你的德行,尘世间就不再有饮宴欢乐吗?”
他轻松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场玩笑,上帝保佑他!
烟火既稀罕又昂贵,所以他们从前自己制造。当然是在我丈夫的完全控制之下,因此是很安全的,不过我还是不喜欢。
他们在小屋里制作,在11月5日盖·福克斯日去放烟火。孩子们以这种方式学了不少化学知识,诸如你放不同的颜色就产生不同效应。而且烟火相当有效力,史蒂芬和他父亲都十分喜欢。
史蒂芬和他父亲还一起勘察测量。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试试,因为这很切合实际又可以学理论,而且可以欣赏美景。他们常到齐尔顿领地的爱文豪灯塔去勘察。他们沿着其中的一条路走,并且到各处勘察测量,还一起作记录。
我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他只是一个聪明的小鬼头。当然是一位好朋友,但不是什么先知或是对生命意义有伟大了解的人。有一天下午我们在他的房间里打发时间,那里的乱七八糟已成了笑柄,就像是疯狂科学家的房间。我们开始谈论生活和哲学等。我自以为非常高明,所以就高谈阔论。
我忽然明白了,他是在鼓动我,使我愚弄自己。那是使人丧失信心的时刻。我觉得自己被狠狠地轻视了一番。我觉得他在远处看着我并感到好笑。
我到这一刻才首次意识到,他是与众不同的,不仅是智慧、聪明、杰出、富有创见,而且是非比寻常。他无比自傲,如果这么讲也可以,一种知悉整个世界的自傲。
我们讨论生命自发产生的可能性。我想史蒂芬提出了一种看法不仅表明他思考过这问题,而且甚至计算出它的过程要多久。那时候我曾对我的朋友约翰·马克连纳汉说:“我认为史蒂芬会成为非同寻常的能人。”
约翰不同意,所以我们孩子气地用一包糖来打赌。而且,顺便提及,我断定我赌的已被证明是正确的,我应该得到报偿,但至今尚未得到。
我们3个人打了一个赌,其内容是我们之中没人会成大器,或者是其中有人会成材。我已记不清打赌的细节了。但是史蒂芬仍然坚持说,因为他出名了,而我还未送给他一包糖,所以我还欠他的。
甚至在事后回想起来也很难看出征兆。他从前就非同寻常,但是那时他的杰出才华在理论方面并不明显。但是我还记得一个故事,不知为什么我们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有一杯烫嘴的茶,先加牛奶还是后加牛奶使它凉得更快?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对付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史蒂芬而言,这真是不费吹灰之力。他是这么论断的:任何热体都以和它的绝对温度4次方成比例的速率散发热量。所以史蒂芬说越迟用牛奶去稀释则冷却越快,所以你应该最后而不是最初加入牛奶。
因为史蒂芬从12岁以后就极其认真地玩游戏,所以我就放弃和他玩了。我们玩大富翁游戏,为了使游戏更复杂,首先在板上建了许多横贯铁路。大富翁游戏还不够变化多端,他最后玩一种叫做“朝代”的可怕游戏。我说过已经放弃跟他玩游戏,所以我没玩过这游戏。就我所知,这种游戏会永远进行下去,因为没法结束它。
就我旁观,这游戏几乎取代了他的日常生活。它要花好多个钟头。我认为是极可怕的游戏。很难想象有人能如此入迷。但是史蒂芬的思想总是很复杂,我觉得这游戏能吸引住他的原因就是它的复杂性。
史蒂芬对发明复杂游戏非常在行。相形之下,大富翁只是小孩子的玩意儿。这些游戏在一块大硬纸板上玩,纸板约3英尺×2英尺(1英尺≈0.3米),并分隔成许多半英寸(1英寸≈2.54厘米)见方的方格。它们多半是规则复杂的战争游戏,按照投骰结果来规定你能走多远。普通一次游戏至少要花4~5个小时,有些甚至要花1个星期分成好几次来玩。
他喜欢设计规则。他最大的成就是设计一种费时的游戏,大家围着桌子投骰,要花整个晚上才能得到结果。这是一种迷宫。他喜爱这样的事实,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又创造了统治这一世界的定律。他也爱使我们服从这些定律,并对此洋洋得意。
我想他们是在上五年级的时候制造电脑。肯定是五年级,因为他们上了六年级以后就都太忙了。我记得他们一共有6个人,这是1957~1958年的事,电脑发展的初期。他们用了大量零件,譬如钟的内部零件等。而且这电脑真能回答问题。我们所有人都去学校参观。它造成了一阵轰动。只要你问正确的问题,多半都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这不只是史蒂芬的功劳,他的手向来不灵巧。他会是在背后出主意的人,也许不止他一人在出主意。我想手很巧的约翰·马克连纳汉做了很多实际工作。不管怎么样,他们共同分工合作。
史蒂芬和他的自行车(1957年)
我记得,当我们制造这类电脑玩意时,他能做较复杂的操作,但是有时我安排的事,他尝试了一下就回来说:“我做不了这个。”我的印象中他特别瘦长。可是我的一位大学朋友那时也是一样瘦,但他现在好好的。所以我想,史蒂芬的情形是神经和身体的习惯动作。
他就读圣阿尔班斯学校最后一年时,我的丈夫找到一份科伦坡计划提供的差事,我们必须去印度。科学家和各种人才经由这个计划被送到印度及其他地区的研究所,和当地的人一道工作并交换知识等。所以当法兰克得到任命后,除了史蒂芬,我们一家都跟着去。他在那一年得到A等成绩,我们认为他不应该离开。
霍金一家去印度时,决定把史蒂芬留下和我们生活一年。我们有一栋大房子和一个大家庭,况且那时他不应该离开,不能说休学就休学,一年休学事关重大。他和我们一块住当然可以放心。
史蒂芬的动作相当笨拙。我记得他在擦净桌子后,推着一整车的餐具进厨房,撞上了什么东西使得整车东西都掉出来。大家全笑起来,但是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史蒂芬笑得最大声。
但是他同时却是井井有条的,例如有一回他提议晚上跳苏格兰舞。我现在提醒你,这是一栋极寻常的房子,我们有许多空间和一间大厅。我们买了一些唱片和一本书学习怎么跳舞,史蒂芬负责此事。他坚持大家要穿西装和打领带,因为他是孩子中最大的。他是全过程的总管。
我已记不得我们多久跳一次舞,但是大家的确非常快乐。史蒂芬对此非常认真。你知道,那时他爱好跳舞。
那期间大家和史蒂芬密切通信,我仍保存那些信件。虽然史蒂芬随手丢弃信件,但是韩福瑞一家叫他保存信件。可惜我找不到史蒂芬写的信,我想由于他不太爱写信,所以他的信相当枯燥无趣。我想,他之所以回信是因为韩福瑞博士命令他坐下,并对他说:“你现在要给家里写信。”
但是那一年他和韩福瑞一家过得很好,我们在印度也过得好极了。直到最后史蒂芬才和我们团聚,那时他已经通过了牛津考试而且得到了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