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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本来就很沉闷,除了棉纺厂、工人住的两居室房屋、几棵桃树、一座带双色玻璃窗的教堂和一条只有一百码长的凄凉的大街外,就再没别的了。礼拜六,附近的农民会来这里做买卖、聊天,待上一整天。除了那一天,整个小镇寂寞荒凉,像一个偏僻遥远且与世隔绝的地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市,“灰狗”和“白巴”大巴车经过的分岔瀑公路离这儿有三英里。这里的冬天短暂阴冷,夏天则明晃晃的,热得要命。

如果你在八月的一个下午去大街上溜达,会觉得没啥好干的。镇中心最大的一座建筑物的门窗全被木板钉死了,它向一侧严重倾斜,看上去随时都可能倒塌。这幢房子很陈旧,看上去有点奇怪,像是开裂了,很让人纳闷。后来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很久以前房子前廊的右侧和墙的一部分被漆过,不过没有漆完,所以房子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显得更暗、更脏一些。这幢房子看上去像是被人彻底遗弃了。尽管这样,二楼的一扇窗户并没有钉死,有时候,在傍晚最炎热的时分,一只手会慢悠悠地打开百叶窗,窗口会出现一张朝下方小镇张望的脸。这是一张模糊不清,只有在噩梦里才会见到的脸——惨白、分辨不出性别,两只灰色的斗鸡眼向内侧严重倾斜,像是在彼此交换一个隐秘绵长的悲伤眼神。那张脸会在窗口流连上一个小时,随后百叶窗再次关上,这之后大街上很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了。八月的这些下午,下班后你绝对找不到可以做的事情,还不如去分岔瀑公路,听一群被铁链锁在一起的犯人唱歌。

然而,这个小镇上曾经有过一家咖啡馆。这幢被木板钉死的房屋曾是方圆十几里独一无二的去处。铺着桌布摆放着餐巾纸的桌子,电扇前舞动的彩色纸带,周六晚上欢快的人群。阿梅莉亚·埃文斯小姐是这里的主人。不过让这个地方兴旺发达起来的是一个叫利蒙表哥的驼子。还有一个人与这家咖啡馆的故事有一点关系——他是阿梅莉亚小姐的前夫,一个在监狱里蹲了很久的可怕的家伙,出狱后他回到小镇,把这里变成一片废墟后又走了。咖啡馆歇业已久,但它还留在人们的记忆里。

这里原先并不是咖啡馆。阿梅莉亚小姐从她父亲手里继承了这幢房子,它是一个出售饲料、鸟粪肥料以及玉米面和鼻烟之类商品的小店。阿梅莉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家店,她在三英里外的沼泽地里还开着一家酿酒厂,生产全县最优质的烈酒。她是个高个子的女人,肤色深暗,骨头肌肉长得像男人一样。她的头发剪得短短的,从上往后梳,晒黑了的脸上有种紧张憔悴的特质。即便这样她仍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人,要不是她的眼睛稍稍有点对视的话。还是会有人追求她,但阿梅莉亚小姐性格孤僻,一点也不在乎异性的爱。她的婚姻与这个县签署的所有婚约都不一样——那是一段奇特而险象环生的婚姻,只持续了十天,让小镇上所有的人大吃一惊。除了这场诡异的婚姻,阿梅莉亚小姐一直独自生活。她经常在沼泽地的棚子里过夜,穿着工装裤和长筒胶鞋,默默守护着蒸馏炉微弱的火苗。

凡是涉及手工的事阿梅莉亚小姐干得都很成功。她在附近的小镇出售猪小肠和香肠。晴朗的秋日里,她榨高粱杆做糖浆,桶里的糖浆是暗金色的,美味诱人。她只花两个礼拜就用砖块在店铺后面砌了一座厕所,木工活她也很娴熟。只有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阿梅莉亚小姐才会感到不自在。人,除了那些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或重病在身的,否则她没法把他们一把抓过来,一夜之间变成某个更值钱或盈利的东西。所以对阿梅莉亚小姐来说,他人唯一的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赚钱,在这方面她做得颇为成功。别人抵押给她的庄稼地和房产、一家锯木厂、银行里的存款——她是方圆几十里最有钱的女人。要不是她的一大弱点,也就是对诉讼和对簿公堂的热情,她会富得像一名议员。为了一件小事她会与别人打一场漫长而激烈的官司。有传闻说阿梅莉亚小姐哪怕是被路上的石头绊了一下,她也会下意识地四下瞧瞧,像是要找个什么理由打场官司。除了这些诉讼官司,她日子过得很平静,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除了那场为期十天的婚姻,一切都没有变化,直到阿梅莉亚小姐三十岁的那一年春天。

那是四月里一个宁静的夜晚,快到午夜了。天空的颜色是沼泽地里鸢尾花的那种深蓝,月光清澈明亮。春季作物长势很好,过去几周里棉纺厂一直在加夜班。小溪旁四四方方的砖砌的工厂里亮着黄色的灯光,织布机微弱的嗡嗡声无休无止。在这样的夜晚,听着远处黑色田野里那个走在求爱路上的黑人的悠长情歌,你就会感到心旷神怡。即便是安静地坐着,拨弄几下吉他,或者就那么坐着,什么都不想,心情也会愉快起来。那天晚上街上空无一人,但阿梅莉亚小姐的店里亮着灯,屋外前廊上有五个人。其中的一个是胖墩麦克费尔,他是个工头,红脸膛,小巧的双手带点紫色。坐在最上面台阶上的是两个身穿工装裤的男孩,双胞胎雷尼——两人都是瘦高个儿,动作迟缓,头发发白,绿眼睛迷迷糊糊的。另一个是亨利·梅西,一个举止文雅、胆怯害羞、有点神经质的男人,他坐在最下面一级台阶上。阿梅莉亚小姐本人靠着打开的门站着,穿着沼泽地里常穿的长筒胶鞋,双脚交叠在一起,她正耐心地解着随手捡来的一根绳子。他们很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了。

双胞胎中的一个最先开口,他一直看着空荡荡的大路。“我看见有什么走过来了。”他说。

“一头走散的牛犊子。”他哥哥说。

走过来的身影还离得太远,看不清楚。月光把一排开着花的桃树朦胧扭曲的影子投在路边。空气中,盛放的花朵和甜美春草的香味,与近处沼泽地暖烘烘、酸涩涩的气味融混在一起。

“不对。是谁家的孩子。”胖墩麦克费尔说。

阿梅莉亚小姐默不作声地看着大路。她已经放下了手里的绳子,用她棕色的骨节突出的手拨弄着工装裤的背带,皱起了眉头,一缕深色的头发落到了她的前额。就在他们等待的时候,路边几户住家那里传来一条狗疯狂嘶哑的狂吠声,有人大声呵斥后它才停了下来。直到人影离得很近了,已经进入前廊黄色灯光的范围之内,他们才看清楚走过来的是什么。

来者是个陌生人,陌生人在这个时辰走进小镇极不寻常。除此之外,这个人还是个驼子。他最多也就四英尺高,穿一件只到膝盖那里的脏兮兮的旧外套,短小的罗圈腿瘦得几乎支撑不住他巨大的、向里窝的胸脯和肩膀上的驼峰。他长着个大脑袋,上面有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那张脸同时给人粗鲁和柔和的感觉。此刻,他苍白的脸被尘土染黄了,眼睛下方有一块淡紫色的阴影。他拎着一只用绳子捆着的有点变形的旧手提箱。

“晚上好。”驼子说,他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阿梅莉亚小姐和前廊上坐着的男人们没有回应,也没有开口说话。他们只是看着他。

“我在找阿梅莉亚·埃文斯小姐。”

阿梅莉亚小姐把额头前的头发往脑后撩了撩,抬起下巴:“为啥?”

“她是我的亲戚。”驼子说。

双胞胎和胖墩麦克费尔抬头看着阿梅莉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的‘亲戚’指的是什么?”

“因为——”驼子说开了。他看上去有点心神不安,几乎像是要哭出来了。他把手提箱放在最下面的一级台阶上,手却没有离开箱把手。“我母亲叫范妮·杰瑟普,她老家是奇霍的,三十年前她第一次出嫁时离开了那里。我记得她说过她有一个叫玛莎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今天在奇霍他们告诉我说她就是你母亲。”

阿梅莉亚小姐听着,头微微侧向一边。她独自享用主日晚餐,从来没有过一大帮亲戚进出她家,也不承认与谁沾亲带故。她有一个在奇霍开马车行的姑姥姥,可是那个姑姥姥已经去世。除了那个姑姥姥,她只有一个住在二十英里外小镇上的双重表亲,不过此人和阿梅莉亚小姐合不来,如果两人碰巧在路上相遇,他们会朝路边各自啐一口唾沫。时不时地,会有人费劲心机地想和阿梅莉亚小姐攀上一门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不过从没有人成功过。

驼子喋喋不休地说着,提到一些前廊上听众不熟悉的人名和地名,似乎和要说的事情没什么关系。“所以说范妮和玛莎·杰瑟普是同父异母的姐妹。我是范妮和她第三任丈夫的儿子,这让我和你——”他弯下腰,开始解捆箱子的绳子。他的两只手像肮脏的麻雀爪子,在颤抖。手提箱袋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破烂——破旧的衣服和看上去像是缝纫机上拆下来的零部件,或类似的毫无价值的垃圾货。驼子在这堆东西里面一通乱翻,找出一张旧照片。“这是我母亲和她同父异母妹妹的照片。”

阿梅莉亚小姐一声不吭,慢吞吞地把下巴转过来转过去。看得出来她在思考。胖墩麦克费尔接过照片,对着灯光看了看。照片上是两个苍白、干巴巴的小孩子,两到三岁的样子。脸是两个模糊不清的小白团,就像是随便哪一本相册里的旧照片。

胖墩麦克费尔把照片还回去,没有评论。“你打哪儿来?”他问道。

驼子的声音有点不确定:“我在四处走走。”

阿梅莉亚小姐还是不说话。她靠着门框站着,低头看着驼子。亨利·梅西紧张得直眨眼,不停地搓着双手。随后他悄悄离开底层的台阶,消失不见了。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驼子的处境触动了他,所以他不想在这里再待下去,看着阿梅莉亚小姐把这个新来的人赶出她的地界,逐出小镇。驼子站在那里,打开的箱子在底层台阶上放着。他吸了吸鼻子,嘴唇在颤抖。或许他开始明白自己尴尬的处境了。他也许意识到,作为一个陌生人,提着一箱子破烂来小镇和阿梅莉亚小姐攀亲道故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总之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大哭起来。

一个驼子半夜里来到小店,坐下来嚎啕大哭,这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阿梅莉亚小姐把额头前的头发往后拢了拢,男人们不安地互相看了看。小镇极其安静。

最终,双胞胎中的一个说:“他要不是个地地道道的莫里斯·范因斯坦那才怪了呢。”

所有人都点头赞同,因为这句话有其特殊的含义。不过驼子却哭得更凶了,因为他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莫里斯·范因斯坦多年前在小镇住过。他是个动作敏捷、喜欢蹦蹦跳跳的小个子犹太人,每天吃发酵白面包和罐头三文鱼,只要你说他是谋杀基督的凶手,他就会哭。后来他遭遇了不幸,搬去了社会市。不过从那时起,如果一个男人谨小慎微或哭哭啼啼,大家就叫他莫里斯·范因斯坦。

“嗯,他很难受。”胖墩麦克费尔说,“肯定有什么原因。”

阿梅莉亚小姐迈着迟缓、笨拙的大步,两步就跨过了前廊。她走下台阶,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看着陌生人。她小心翼翼地用棕色的长食指碰了碰他背上的驼峰。驼子还在哭泣,不过声音比刚才小多了。夜晚很安静,月光依旧清澈柔和,天气越来越冷了。这时阿梅莉亚小姐做出了一个罕见的举动:她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酒瓶,用手掌擦了擦瓶口,把酒瓶递给驼子,让他喝。阿梅莉亚小姐卖酒难得赊账,就阿梅莉亚小姐而言,让别人不花钱喝上哪怕一滴酒几乎也是从未听说过的。

“喝吧。”她说,“喝了开胃。”

驼子停止了哭泣,利索地舔干嘴边的泪水,照她说的做了。他喝完后,阿梅莉亚小姐慢吞吞地来了一口,她用这口酒暖暖嘴巴,漱了漱口,吐了出去。随后她也喝上了。双胞胎和工头有他们自己花钱买的酒。

“这酒真顺口。”胖墩麦克费尔说,“阿梅莉亚小姐,我还从没见你失过手。”

那天晚上他们喝的威士忌(一共两大瓶)很重要。不然的话,后面的故事就很难讲下去了。或许,没有这些烈酒就不会有一家咖啡馆。因为阿梅莉亚小姐的烈酒确实有特色,清纯、辣舌头,喝下去后会在肚子里面热上很久。这还不是所有的。

据说用柠檬汁写在白纸上的讯息肉眼是看不见的。但如果把这张纸放在火上烤一烤,棕色的字迹就会显露出来,纸上的意思也就清楚了。把威士忌想象成火,而讯息则是隐藏在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么你就能够懂得阿梅莉亚小姐烈酒的价值了。那些没留神就过去了的事情,蛰伏在大脑阴暗深处的想法,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容易辨识和理解了。

一个脑子里只有纺织机、饭盒、床,然后又回到纺织机的纺织工,这个纺织工可能在某个礼拜天喝了点酒,偶然发现沼泽地里的一朵百合花。他可能把花握在手里,仔细察看精致的金黄色花朵,心里可能会突然涌起一股像痛苦一样强烈的甜美。一个编织工猛然抬头,平生第一次看见一月份的午夜天空里清冷奇妙的光亮,对自己的渺小的恐惧让他的心脏骤然停止跳动。那时候,男人喝了阿梅莉亚小姐的烈酒后,诸如此类的事情就会发生。他有可能经受痛苦,也可能欣喜若狂,但是这样的体验显示出真理:他的灵魂得到了温暖,发现了隐藏在里面的讯息。

他们一直喝到后半夜,乌云遮住了月亮,夜晚又黑又冷。驼子仍然坐在最底层的台阶上,凄惨地弯着腰,前额抵着膝盖。阿梅莉亚小姐站在那里,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脚搭在第二级台阶上。她已经很久没开口了,脸上是那种眼睛稍稍有点对视的人陷入沉思后的表情,看上去既睿智又疯狂。最终她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叫啥。”

“我叫利蒙·威利斯。”驼子说。

“好吧,进来吧。”她说,“炉子上还有一些饭菜,你去吃吧。”

阿梅莉亚小姐的一生中,除了她打算作弄人,或想从别人身上弄点钱,邀请别人与她一起用餐的次数极为有限。所以前廊上的男人都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后来他们私底下嘀咕,说她肯定在沼泽地里喝了一下午的酒。不管什么原因,反正她离开了前廊。胖墩麦克费尔和双胞胎也回家了。她关上大门,四处查看了一番,随后走进小店后面的厨房。驼子拖着箱子跟在她身后,不停地吸着鼻子,并用脏外套的袖子去擦鼻子。

“坐吧。”阿梅莉亚小姐说,“我把这些饭菜热一下。”

那天晚上他们共用的晚餐很丰盛。阿梅莉亚小姐很富有,在饮食上她从来不亏待自己。那天的饭菜包括炸鸡(胸脯肉被驼子拿到他的盘子里了)、芜菁泥、绿叶甘蓝和热乎乎的淡金色红薯。阿梅莉亚小姐不慌不忙地吃着,像农夫一样吃得津津有味,进餐的时候她的两个胳膊肘支撑在桌子上,头俯在盘子上,她的膝盖分得很开,脚勾住椅子的横档。至于那个驼子,他狼吞虎咽的,像是好几个月没有闻过食物的味道一样。吃饭的时候,一滴眼泪顺着他又黑又脏的脸庞往下流,那不过是一点剩余的眼泪,说明不了什么。

桌上油灯的灯芯修剪得很整齐,灯芯边上一圈蓝色的火苗,在厨房里投下一片欢快的光亮。阿梅莉亚小姐吃完后,用一片白面包仔细擦干净盘子,然后把澄澈甘甜的自制糖浆浇在面包上。驼子也照着她的样子做了,不过他更讲究,换了一个干净的盘子。用餐完毕后,阿梅莉亚小姐把椅子向后一翘,握紧拳头,触摸着干净蓝布衬衫袖子里面右臂上柔软结实的肌肉,这是她饭后的一个无意识的习惯性的动作。随后她从桌上拿起油灯,朝楼梯那边偏了一下脑袋,算是邀请驼子跟她上楼。

小店楼上有三间阿梅莉亚小姐住了一辈子的房间——两间卧室,中间是一间大客厅。几乎没有人亲眼见过这些房间,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些房间布置得很讲究,打扫得极为干净。而此刻阿梅莉亚小姐却把一个鬼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脏兮兮的驼子带上了楼。阿梅莉亚小姐走得很慢,高举着手里的油灯,一步跨两级台阶。她身后的驼子跟得很紧,摇曳的灯光把他俩扭曲成一大团的影子投到楼梯的墙上。不一会儿,像镇上其他地方一样,楼上房间里的灯光也熄灭了。

第二天早晨天气晴朗,紫红的朝霞里夹杂着几抹玫瑰色。小镇四周的农田新近翻耕过,一大早农户们就下田开始种植深绿色的烟草苗。野鸦贴着田野飞行,在地面上留下快速移动的蓝色阴影。镇上的人一大早就带着饭盒出门,棉纺厂的窗户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金光。空气清新,开满花的桃树像三月的云彩一样轻盈。

和往常一样,阿梅莉亚小姐天刚亮就下楼了。她在水泵前洗了头,没隔多久就忙上了。稍后,她给骡子套上鞍具,骑着骡子去视察她位于分岔瀑公路边上的棉花地。到了中午,不用说,所有人都听说了昨天半夜光临小店的驼子的故事。不过还没有人见到他。天气很快就热了起来,天空是晌午的艳蓝色。还是没有人见到这位生客。有人回想起阿梅莉亚小姐的母亲是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姐姐,不过就她是已经死了还是和一个烟草工私奔了,大家的意见并不一致。至于驼子的说法,所有人都认为是捏造的。出于对阿梅莉亚小姐的了解,镇上的人断定她在喂饱了他之后,已经把他赶出家门。可是到了傍晚,天际已泛出白色,工厂也下班了,一个女人声称她从店铺楼上的一个窗口看到一张扭曲的面孔。阿梅莉亚小姐本人什么都没说。她在店里照料了一会儿生意,和一个农夫就一张犁铧讨价还价了一个小时,还修补了几处铁丝网,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她关上店门,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全镇的人对阿梅莉亚小姐都有点摸不着头脑,大家议论纷纷。

第二天阿梅莉亚小姐没有开门营业,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谁都不见。谣言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这个谣言太可怕了,整个小镇乃至四乡的人都被吓着了。这则谣言是从一个名叫梅里·瑞安的织布工那里传出来的。他是个不怎么靠得住的人——脸色蜡黄,步履蹒跚,嘴里一颗牙齿都没有了。他得了一种每三天发作一次的疟疾,也就是说每隔三天他就要发一次烧。所以前两天里他总是呆若木鸡,嘴里骂骂咧咧的。可是到了第三天他就会活过来,有时候他脑子里会冒出一两个怪念头,绝大多数都愚蠢透顶。梅里·瑞安在他发烧的那一天突然转过身来说:

“我知道阿梅莉亚小姐干了什么了。为了箱子里的东西她把那个人杀了。”

他说这些的时候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个事实。不到一小时那则新闻就传遍了小镇。那天全镇的人都在共同编造一个凶残而病态的故事,里面包括所有让人胆颤心惊的元素(一个驼子、深更半夜沼泽地里埋尸、阿梅莉亚小姐被人拖过街头送进监狱、有关她财产如何处置的争执)。所有这些都是用压低的声音说出的,每重复一次都会添加进一些新鲜诡异的细节。下雨了,女人忘记了去收晾晒在外面的衣服。有一两个欠着阿梅莉亚小姐钱的人像是在过节一样,甚至换上了礼拜天才穿的衣服。人们聚集在大街上,一边交谈一边观察着小店。

要说全镇的人都参与了这个邪恶的欢庆,那有点不符合事实。几个脑筋正常的人推断像阿梅莉亚小姐那样的有钱人,绝不会为了几件破烂费尽心机杀害一个流浪汉。

镇上甚至还有三个好心人,他们不想看到这样的罪行,哪怕它非常好玩,会引起骚动;想到阿梅莉亚小姐将被关进监狱和送到亚特兰大坐电椅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乐趣。

这些好心人在阿梅莉亚小姐这件事上的观点与其他人不一样。当一个人的每个行为都与她过去完全不同,当一个人犯下的罪行多到难以计数,这个人显然需要一种特别的评判标准。他们记得阿梅莉亚小姐生下来皮肤就黑,脸也长得有点怪异,她从小就没有母亲,由生性孤僻的父亲一手把她带大,小小年纪就长到了六英尺二英寸,这样的身高对一个女性来说不是很自然,她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也离奇到了令人难以理喻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他们回想起她令人困惑的婚姻,那是这个小镇上发生过的最让人猜想不透的丑闻。所以这些好心人对她有种近乎怜悯的情感。每当她出门干一件疯狂的事情,比如冲进一户人家,拖出一台缝纫机来抵充欠她的债务,或为了某件与法律有关的事而怒火中烧时,他们会对她产生一种复杂的感情:愤慨、近乎荒唐的瘙痒以及深切的难以言喻的悲哀。不说这些好心人了,因为他们一共才三个。镇上其余的人整个下午都在把这个想象出来的罪行当作节日来庆祝。

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阿梅莉亚小姐本人似乎对所有这一切竟毫无觉察。白天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待在楼上。下楼后,她在店铺里平静地来回走动,双手深深插在工装裤的口袋里,低着头,下巴都埋进衬衫的领子里了。她的身上见不到血迹。她经常停下脚步站在那里,闷闷不乐地看着地板上的裂缝,绞着一缕短发,小声地喃喃自语几句。不过大部分时间她都在楼上待着。

夜幕降临,下午的那场雨让气温降了下来,所以这个傍晚像冬天一样寒冷昏暗。天上没有一颗星星,并下起了冰冷的蒙蒙细雨。从街上看去,屋里油灯摇曳的火苗悲戚凄凉。起风了,风不是从沼泽地那边刮过来的,而是来自北面阴冷的松林。

镇上的钟敲了八下。还是没有动静。谈论了一整天阴森可怕的事情之后,凄冷的夜晚让有些人心生恐惧,他们待在家里,紧挨着炉火。其他人则选择凑在一起。八到十个男人聚集在阿梅莉亚小姐店铺的前廊上。他们沉默不语,其实他们只是在等待。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其实是这样的:在高度紧张的时刻,某个重大事件即将发生,人们就会以这样的方式聚集等待。过一阵子后,那个时刻就会到来,当人到齐了,他们会统一行动,不是出于任何一个人的想法或意愿,而好像是他们的本能汇集到了一起,所以说这个决定不属于他们中的某一个人,而是作为整体的那一组人。在那样的时刻,没有人会迟疑。至于那件事是以和平的方式,还是以一种导致洗劫、暴力和犯罪的联合行动来解决,那就要听天由命了。所以男人们冷静地等候在阿梅莉亚小姐店铺的前廊上,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他们将要做什么,但他们心里都明白他们必须等待,而且这个等待就将看到结果。

店铺的门是开着的。里面灯光明亮,看上去很正常。左边是放置大片生猪肉、冰糖和烟草的柜台。柜台后面是放腌肉和杂粮的货架。店铺的右边摆满了农具之类的东西。店铺后面靠左是一扇通向楼梯的门,门开着。右边往后也有一扇门,通向一间阿梅莉亚小姐称之为办公室的小房间。这扇门也开着。那天晚上八点,能看见阿梅莉亚小姐坐在带盖板的写字桌前,拿着钢笔和纸,在算账。

办公室的灯光很明亮,阿梅莉亚小姐似乎没有注意到前廊上的代表团。和往常一样,她身边的东西都放置得井然有序。这间办公室的名气很大,不过是以一种糟糕的方式出的名。它是阿梅莉亚小姐处理所有事务的地方。桌上有台盖得严严实实的打字机,她虽然会用,但仅在写最重要的文件时才会用到它。办公桌抽屉里真的有上千份文件,全部按照字母顺序归档。

这间办公室也是阿梅莉亚小姐接待病人的地方,因为她喜欢替别人看病。两个架子上放满了瓶子和各种各样的医疗器具。靠墙的一张长凳是给病人坐的。她用烧过的针给病人缝伤口,这样伤口就不会感染发炎。她用一种清凉的糖浆治疗烧伤。对于那些不能确诊的疾病,她则有多种根据密方配制的药物。这些药对肠阻塞很管用,但儿童却不能服用,因为这会导致他们四肢抽搐。对于儿童她则采用完全不同的配方,这些药水更温和,也甜得多。

是的,总体上说,她算得上是位好医生。尽管她的手很大且骨节凸出,却非常灵巧。她的想象力也很丰富,运用过上百种不同的疗法。进行最危险和最不寻常的治疗时她也毫不犹豫,没有什么疾病可怕到她不愿意治疗的程度。只有一个例外。如果一个病人得的是妇科病,她会束手无策。实际上只要听到这几个字她的脸色就会因为羞怯而阴沉下来,她会站在那里,用后脖子摩擦衬衫的领子,或是把脚上的长筒胶鞋互相对搓,在外人眼里她就像一个受到极大羞辱、张口结舌的小孩子。不过在其他问题上人们都信任她。她对谁都不收费,因此病人总是源源不断。

那天晚上阿梅莉亚小姐用钢笔写了很多。但是即便是那样,她也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在黑暗的前廊上等待并观察她的人群。她时不时地会抬起头来,目不转睛地凝视他们。不过她没有朝他们吼叫,质问他们为什么像一群拙劣的长舌妇一样在她的店铺前游荡。她脸上的神情傲慢而严厉,像她平时坐在办公室桌前那样。过了一会儿,他们的窥探激怒了她。她用一块红手帕擦了擦脸,站起身,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前廊上的那伙人来说,她的这个举动像是一个信号。是时候了。他们站了很久,身后街上的夜晚阴冷而潮湿。他们等候得够久了,就在那一刻,采取行动的本能降临到了他们身上。突然之间,像是被同一个愿望所驱使,他们走进了店铺。在那一刻这八个男人看起来非常相像——都穿着蓝色的工装裤,多数人头发花白,所有人的脸色都是苍白的,所有人的眼神都是呆滞的。没人知道他们接下来会干什么。不过就在那一刻,楼梯上方传来了一声响动。男人们抬头向上看,都呆住了。是他,是那个已经在他们脑海里被谋杀了的驼子。而且,这个怪物完全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一个可怜兮兮、肮脏不堪、无依无靠地在世上乞讨的话唠。实际上,他与他们迄今为止见到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房间里死一般的安静。

驼子缓缓走下楼来,傲慢得像一个拥有脚下每一寸地板的人。过去几天里他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他干净得让人难以置信。虽然他还穿着那件小外套,但已被洗刷得干干净净,缝补得整整齐齐。里面是一件原属于阿梅莉亚小姐的红黑格子的新衬衫。他不像一般人那样穿着长裤,而是穿了一条紧身的只到膝盖处的马裤。他的细腿上穿着黑色长袜。他的皮鞋也很特别,样式别致,而且刚刚擦过,还打了蜡,鞋带一直系到脚脖子那里。他脖子上围着一条淡绿色的羊毛披肩,两只硕大苍白的耳朵几乎全部埋在了披肩里面,披肩上的穗子几乎垂到了地板上。

驼子迈着僵直的小花步走下楼,随后站在进到店铺里的那伙人的中央。他们给他让出一点地方。他们双手松弛地垂在身旁,睁大眼睛看着他。驼子自己则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法找到自己的位置。他以他眼睛所处的高度注目凝视每一个人,这大约是一个普通人腰间皮带的高度。然后他故作深沉地打量着每个人的下半身——腰部以下直到鞋底。等到他满意了,他闭一会儿眼睛,摇摇头,好像是在说,在他看来他所看到的根本算不上什么。随后,很自信地,纯粹是为了肯定自己的看法,他仰起头,缓缓地转动脑袋,把围绕着他的一圈面孔收入眼底。商店左边地上放着半麻袋用作肥料的海鸟粪,驼子以此方式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后,就在麻袋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两条小细腿翘成了二郎腿,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物件来。

店里的人过了好一阵才缓过神来。梅里·瑞安,那个得了“三日烧”、在那天编造谣言的家伙最先开了口,他看着驼子手里把玩的物件,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你手里拿的是啥玩意?”

每个人都很清楚驼子手上拿的是什么。那是曾属于阿梅莉亚小姐父亲的鼻烟盒。盒身是蓝珐琅瓷的,盒盖上镶嵌着精致的金丝花纹。这伙人非常熟悉此物,因此觉得很奇怪。他们小心地瞟了一眼办公室关着的门,听到阿梅莉亚小姐在里面轻声吹着口哨。

“对,是什么,小不点?”

驼子飞快地抬头看了看,活动了一下嘴巴,说:“哦,这是专门用来对付好管闲事人的东西。”

驼子把哆哆嗦嗦的细手指伸进盒子里,捻了一个东西放进嘴里,可是他没让身边的人也尝一尝。他放进嘴里的甚至都不是真正的鼻烟,而是一种糖和可可的混合物。他把它当作鼻烟来服用,搓一个小团放在下嘴唇内侧,舌头不时舔上一下,每舔一次他的脸都会皱作一团。

“我这嘴牙总让我嘴里有股酸味。”他解释道,“所以我吃这种甜的东西。”

这伙人仍然簇拥在他身边,有点呆滞和发蒙。这种感觉一直在那里,不过被另一种情绪冲淡了一些——房间里的亲密气氛和一种暧昧的节日氛围。那天晚上在场的那伙人的姓名如下:黑斯蒂·马隆、罗伯特·卡尔弗特·黑尔、梅里·瑞安、T. M. 威林牧师、罗瑟·克莱因、里普·韦尔伯恩、“卷毛”亨利·福特和霍勒斯·韦尔斯。除了威林牧师,其他人在很多方面都很相像,就像前面说过的那样,都曾从这件或那件事上得到过乐趣,受过磨难,哭泣过。没被激怒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很温顺。他们每个人都在棉纺厂工作过,和别人合租过两室或三室的房子,租金一个月十到十二块。因为是礼拜六,所有人那天下午都领了工资。所以,暂且把他们看作一个整体吧。

然而,驼子已经在脑子里把他们分门别类了。坐稳之后他开始和在场的每一个人聊起天来,问一些诸如结婚没有、多大了、平均一个礼拜挣多少钱之类的问题,转弯抹角地打听一些极为私密的东西。很快,镇上其他的人也加入进来了,有亨利·梅西,察觉到有什么异常的二流子和叫男人回家的女人,甚至有一个没人看管的浅黄头发的小孩子,他蹑手蹑脚地溜进店里,偷了一包动物饼干,又悄悄地溜走了。就这样,阿梅莉亚小姐的店里很快就挤满了人,而她还是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一种人,其特有的品质能把他和普通人区分开来。这种人具有一种通常只存在于儿童身上的本能,让他和外界事物建立起直接和充满生机的联系。驼子显然是这种类型的人。他在店里才待了半个小时,就已经与每一个人建立起直接的联系。就好像他已在这个小镇住了好多年,是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已经坐在那袋鸟粪上和别人聊了无数个夜晚。所有这些,加上礼拜六晚上这个事实,可以解释店里自由的氛围和带点出格的欢乐。气氛还是有点紧张,部分原因是眼下有点怪异的境况,部分原因是阿梅莉亚小姐仍然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还没有现身。

晚上十点整她走出办公室。那些期望她出场时会有好戏看的人失望了。她打开门,迈着缓慢、笨拙的大步走出来。她鼻梁的一侧有一丝墨迹,她把红手帕系在了脖子上。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不正常,灰色的斗鸡眼扫过驼子坐着的地方,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对于店里的其他人,她用平静中稍带一点惊讶的眼神看了他们一眼。

“有人要买东西吗?”她轻声问道。

因为是礼拜六晚上,店里有一些顾客,他们都要买酒。阿梅莉亚小姐三天前刚从地里起出一桶有年份的好酒,在酿酒厂里分好瓶。那天晚上她从顾客手里接过钱,在明亮的灯光下点清楚。这些手续与往常一样。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不同寻常。

往常顾客付完钱后要绕到后面黑黢黢的院子里,她会在厨房门那里把酒递给他们。这个交易过程丝毫没有乐趣可言。拿到酒后客人就消失在黑夜里。或者,如果有谁的老婆不让他在家里喝,他会转回到小店的前廊,在那里或街道上狂饮。前廊和它前面的那条街道也都是阿梅莉亚小姐的产业,这一点没错,不过她不把它们当作自己住所的一部分;她的住所始于前门,包括整幢房屋。她不允许任何人在里面打开酒瓶,除了她自己谁都不能在里面喝酒。

现在她第一次打破了这个规矩。她进到厨房里,驼子紧跟在她身后,接着把酒瓶拿到温暖明亮的店堂里。更有甚者,她还放上几只酒杯,又打开两盒饼干,放在柜台上的一个盘子里招待大家,谁都可以免费拿上一块。

她只跟驼子一人说话,用粗糙沙哑的嗓音问他:“利蒙表哥,你是就这么喝,还是在炉子上隔水温了再喝?”

“不麻烦的话,阿梅莉亚,”驼子说(不加尊称,冒昧地对阿梅莉亚小姐直呼其名,那是哪一年的事了?——她的新郎和结婚十天的丈夫也没敢这么做过。事实上,自从她父亲去世后,就没有人敢以这种熟悉的方式称呼她,至于她父亲,出于某种原因,总叫她“小丫头”),“不麻烦的话,我想要温了再喝。”

以上所述就是这家咖啡馆的起源。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现在回过头去想想,那天晚上像冬天一样阴冷,要是只能坐在店铺外面庆祝的话,就太没意思了。可是小店里面有伙伴、温暖和热情。有人把后面的炉子捅旺了,那些买了酒的人在与朋友分享。还有几个女人在那里嚼甘草,喝汽水,甚至来上一口威士忌。驼子仍然是个新奇的人物,他的在场让大家很开心。办公室的那条长凳也给搬出来了,又加了几把椅子。其他人则靠着柜台站着,或舒服地在酒桶和麻袋上落座。在店里打开烈酒并没有引起什么粗鲁放纵、有伤风化的傻笑或任何不检点的行为。恰恰相反,大家都礼貌到了近乎羞怯的程度。

这个镇上的居民那时还不习惯为了娱乐聚集在一起。他们因为工作在工厂见面,或在礼拜天参加一个全天的野餐会——尽管这种野餐会带有娱乐性,但其目的是加深你对地狱的认识,让你对万能的主充满畏惧。但是一家咖啡馆的意义则完全不一样。即使最有钱、最吝啬的老无赖也不会浑到在一家得体的咖啡馆里侮辱别人。穷人则心存感激地四处张望,捏起一撮盐时都很优雅端庄。一个得体的咖啡馆的氛围意味着以下的素质:友谊、满足的肚皮和一些优雅欢乐的行为。从来没有人给那天晚上聚集在阿梅莉亚小姐店铺里的人讲过这番道理。不过他们却知道这些,尽管直到那一刻这个镇上还从未有过一家咖啡馆。

而这时,这一切的起因——阿梅莉亚小姐,那天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里都站在厨房门口。从外表上看她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很多人注意到她的脸色。她观察着身边发生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时间眼睛都寂寞地落在驼子身上。他在店里趾高气扬地来回走动,从鼻烟盒里拈东西吃,态度尖酸可又讨人喜欢。炉子上的裂缝朝阿梅莉亚小姐投去一束光亮,她棕色的长脸明亮了一些。她似乎在反省,脸上的表情包括痛苦、困惑和不确定的欢欣。她的嘴唇不像过去那样紧闭着,而是不时地咽上一口唾沫。她的皮肤变白了,一双大手在出汗。她那天晚上的样子,就像一个孤独寂寞的恋人。

咖啡馆的开张直到午夜才结束。大家友好地互相道别。阿梅莉亚小姐关上了前门,不过忘记了上门闩。很快,所有这一切——有三家商店的大街、棉纺厂、住家——实际上整个小镇都沉入到黑暗和寂静里。这个包括了陌生人的到来、一个邪恶的节日以及咖啡馆的诞生的三天三夜也随之结束了。

现在,我们得让时间走得快一点,接下来的四年差别不是很大。发生过重大的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是以一些简单的看似不重要的步骤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驼子继续和阿梅莉亚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馆在逐步扩张。阿梅莉亚小姐开始一杯一杯地卖酒,店里添了几张桌子。每天晚上都有客人,礼拜六晚上更是挤满了人。阿梅莉亚小姐开始提供十五美分一盘的炸鲶鱼。驼子怂恿她买了一台上好的机器钢琴。不到两年,这里就不再是一家杂货店,而是成了一家真正的咖啡馆,每晚从六点一直营业到午夜十二点。

每天晚上驼子都趾高气扬地从楼上下来。他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芜菁味,因为阿梅莉亚小姐为了强健他的身体,一早一晚用菜叶和肉炖的汤给他擦身子。她对他的溺爱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不过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变强壮,食物仅仅使得他的驼峰和脑袋长得更大,而其他部分仍然虚弱畸形。阿梅莉亚小姐的外貌没什么变化。平时她仍然穿着长筒胶鞋和工装裤,不过到了礼拜天她会换上深红色的长裙,那件裙子在她身上成了最古怪的时装。然而她的举止,还有她的生活方式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仍然热衷于激烈的诉讼,不过不再急于坑骗她的乡亲、不留情面地讨要别人的欠账。因为驼子特别爱好交际,她甚至也跟着出去走动走动——参加布道会、葬礼等等。她的行医像以往一样成功,酿造的烈酒甚至比过去还好,如果那是可能的话。咖啡店本身就很盈利,它是方圆若干英里内唯一能消遣的地方。

我们暂且用几个断续随机的片段说明一下这几年的情形吧。你会看见他们披着冬天火红的朝霞去松林狩猎,驼子踩着阿梅莉亚小姐的脚印往前走。你会看见他们在她的地里干活——利蒙表哥站在一边,什么都不做,却飞快地指出谁在偷懒。秋日的下午,他们坐在房屋后面的台阶上劈甘蔗。炎热耀眼的夏天,他们待在生长着墨绿色落羽杉的沼泽地里,盘错的树根下面是一片昏沉沉的幽暗。每当小径穿过泥塘或一片深水时,你会看见阿梅莉亚小姐弯下腰,让利蒙表哥爬到她的背上,阿梅莉亚小姐蹚着水朝前走,驼子坐在她肩膀上,双手抓住她的耳朵或抱着她宽阔的前额。偶尔阿梅莉亚小姐会发动起她买的福特汽车,带着利蒙表哥去奇霍看一场电影,或去偏远的地方逛集市、看斗鸡。驼子对壮观的东西情有独钟。当然,每天早晨他们都在咖啡馆里度过,他们经常坐在楼上客厅的壁炉跟前,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驼子一到晚上就病怏怏的,害怕周围的黑暗,他对死亡深怀恐惧,阿梅莉亚小姐不愿意让他独自承受这种恐惧。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咖啡馆之所以办起来,主要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咖啡馆给他带来了陪伴和欢乐,帮助他度过那些夜晚。把这些片段拼凑起来,这几年的大致轮廓也就出来了。其他的就暂且不说了。

现在该对这种行为作些解释了,是说说爱情的时候了。阿梅莉亚小姐爱着利蒙表哥,这在所有人的眼里一清二楚。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从来没见他俩分开过。所以,按照麦克费尔太太——一个鼻子上长了黑痣、喜欢把客厅家具不停地搬来搬去、好管闲事的老太婆的看法,根据她以及某些人的观点,这两个人生活在罪孽之中。如果说他俩真有亲戚关系,也就等于是远表亲之间的苟合了,但是就连这一点也无法证实。

再说,当然了,阿梅莉亚小姐像个大口径手枪一样孔武有力,身高超过六英尺,而利蒙表哥则是个弱不禁风的小驼子,身高只到她腰那里。不过这更对胖墩麦克费尔老婆和她狐朋狗党的胃口,因为这些人会因为别人的不般配和瞧着可怜的结合而兴奋,所以就随他们去吧。善良的人则认为如果两个人之间找到了某种肉体上的满足,那只是他们自己与上帝之间的事,和他人无关。所有明智的人对那些人的猜测看法是一致的。他们的回答直接明了:无稽之谈。那么,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

首先,爱是两个人之间的共同体验——不过并不因为是共同的体验,对涉及的两个人来说这个体验就是相同的。世界上存在着施爱和被爱这两种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通常,被爱的一方只是个触发剂,是对所有储存着的、长久以来安静蛰伏在施爱人体内的爱情的触发。每一个施爱的人多少都知道这一点。他从心里感到他的爱是一种孤独的东西。他逐渐体会到一种新的、陌生的孤寂,而正是这种认知使他痛苦。所以说施爱的人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他必须尽最大可能囚禁自己的爱;他必须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内心世界——一个激烈又陌生,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世界。还要补充一句,我们所说的这个施爱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正在攒钱买婚戒的年轻小伙子,这个施爱的人可以是男人、女人、儿童,或这个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

至于被爱的人也可以是各式各样的。最稀奇古怪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老态龙钟的曾祖父,仍会爱着二十年前某天下午他在奇霍街上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会爱上堕落的女人。被爱的或许是个奸诈油滑之徒,沾染了各种恶习。是的,施爱的人可能像别人一样对此看得清清楚楚,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爱情的进展。一个最平庸的人可能是一个疯狂、奢侈,像沼泽地里的毒百合一样美丽爱情的对象。一个善良的人可能是一场狂放下贱爱情的触发剂,或者,一个喋喋不休的疯子可能会引发某个人内心里一首温柔而单纯的田园诗。所以说,爱情的价值与质量仅仅取决于施爱者本身。

正因为如此,我们大多数人更愿意去爱别人而不是被人爱。几乎所有人都想做施爱的人。道理很简单,人们只在心里有所感知,很多人都无法忍受自己处于被人爱的状态。被爱的人害怕和憎恨付出爱的人,理由很充分。因为施爱的一方永远想要把他所爱的人剥得精光。施爱的一方渴求与被爱的一方建立所有的联系,哪怕这种经历只会给他带来痛苦。

此前说到过阿梅莉亚小姐有过一次婚姻。我们不妨在这里说一说这段奇异的经历。请记住,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以前,那是驼子到来之前阿梅莉亚小姐与爱情唯一的一次亲身接触。

那时小镇和现在差不多,除了只有两家而不是三家商铺,沿街的桃树也比现在更矮小更扭曲。那时阿梅莉亚小姐十九岁,她的父亲已经死去好几个月了。那时镇上有一个叫马尔文·梅西的织机维修工。他是亨利·梅西的哥哥,不过看到他们你绝对猜不出这两个人是亲兄弟。

马尔文·梅西是这一带最帅的男子——六英尺一英寸的身高,肌肉结实,长着懒洋洋的灰眼睛和一头卷发。他手头宽裕,工资挣得也不少,有一块后盖打开后是一幅瀑布风景的金表。用外部和世俗的眼光来看,马尔文·梅西是个幸运的家伙,他不需要对谁点头哈腰,却总能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不过从一个更严格更深思熟虑的观点来看,马尔文·梅西并不值得羡慕,因为他禀性邪恶。比起县里的不良少年,他的名声即使不比他们更糟糕,至少也同样糟糕。当他还是个大男孩的时候,有好几年,他总随身携带着一只腌制风干的人耳朵,那是他从剃刀格斗中杀死的男人身上割下来的。为了寻开心,他把松树林里松鼠的尾巴剁下来,他左边后裤兜里放着禁用的大麻,用来诱惑那些心灰意懒不想好好活的人。虽然他恶名在外,但他仍然是那一带很多女子倾慕的对象。那时当地的几个年轻姑娘,头发整洁,目光温柔,长着纤细可爱的小屁股,模样迷人。这几个姑娘都被他糟蹋羞辱了。

最终,在他二十二岁那年,马尔文·梅西看上了阿梅莉亚小姐。那个孤僻、瘦高笨拙、眼睛长得有点怪异的姑娘才是他朝思暮想的人。他看中她完全是出于对她的爱,而不是因为她有钱。

爱情改变了马尔文·梅西。在他爱上阿梅莉亚小姐之前,可以去质疑像他这样的人到底有没有良心。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为马尔文·梅西丑陋的性格做些解释,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有个艰难的开端。 Al73xVawafo7tmrde/WJEAKs/IKjfO/2yOq8jGgatLD00NHJytfOSyuaOzhxgv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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